HG-T-20663-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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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化工粉粒产品 设 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 计规定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n De s i g n o f Me t r o - Me a s u r i n g P a c k a g i n g a n d P a l l e t i z i n g S y s t e m f o r C h e m i c a l P o w d e r - G r a n u l e P r o d u c t s HG/ T 2 0 6 6 3 -1 9 9 9 主 编单位: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 批准部门: 国 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实 施日

2、期:二000年四月一日 月J舀 本标准是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化建标发( 1 9 9 5 ) 3 3号文” 通知的安排, 由全国化 工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HG 2 0 5 1 8 -9 2 (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 的基础上, 结合近年来国内外 有关部 门编制的规程 、 规范、 规定和工程经验, 根据工程设计的需要而制定, 并经化工粉体工程 设计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工艺系统及布置设计、 设备选型、 生 产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 劳动组织及定员、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等主要内容, 满足了工程设计的 深度。使用本标准

3、将有利于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加快设计进度。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提出并归口, 且经授权负责本标准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全国化工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 本标 准起草 人: 黄学群 严福 民 1 总则 1 . 0 . 1 为了统一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工程设计的原则和标准, 更好地贯彻执 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标准, 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加快设计进度, 特制定 本规定 。 1 . 0 . 2 本规定适用于大、 中型化工企业的新建或扩建工程的袋装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 码垛系统的设计 小型化工企业

4、及其它行业建设工程的袋装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设 计也可参照使用。 1 . 0 . 3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 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经 验, 采用成熟的新工艺、 新设备, 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力求做到技术先 进、 布置合理、 运行可靠、 操作安全、 维护方便、 经济实用 1 . 0 . 4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厂生产规模的远景规划, 全面规 划、 分期建设, 留有扩建余地。 若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分期建设不合理时, 亦可一次建成。 在 扩建设计时, 应结合原有生产系统的实际情况, 充分发挥原有设施的能力。

5、1 . 0 . 5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 关标准的规定。 1 . 0 . 6 相关或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本规定出版时, 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 能性 。 G B 1 9 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 B 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 / T 2 9 3 4 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 B 3 7 9 6 农药包装通则 G B / T 4 9 9 5 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 GB / T 4 9 9 6

6、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 G B 7 7 4 3 工业用碳酸钠包装 G B 8 5 6 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 B 8 9 2 0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包装 GB 9 7 7 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 B 1 0 4 8 6 铁路货运钢制平托盘 GB 1 2 4 6 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 3 7 5 7 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 1 5 2 3 3 包装单元货物尺寸 GB 1 5 2 3 4 塑料平托盘 G B / T 1 6 4 7 0 托盘包装 49 G B 5 0 0 4 6 GB 5 0 1 6 0 G B J 1 6 HG 2 0 5 1 8 H G

7、2 0 5 3 2 HG 2 0 5 3 3 H G 2 0 5 3 4 HG 2 0 5 3 5 HG 2 0 5 4 7 HG/ T 2 0 5 6 8 HGJ 2 1 J J G 7 3 1 铁道 部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常用名词术语统一规定 化工固体原、 燃料制备设计规定 化工固体物料装卸系统设计规定 ( 石油化工粉粒产品包装计量准确度规定 化工固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 定量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2

8、工艺系统设计 2 . 1 一般规定 2 . 1 . 1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工艺设计应根据粉粒产品的种类、 特性( 如粒 度、 湿含量、 松散密度、 流动性、 粘结性、 腐蚀性、 可燃性、 爆炸性和毒性等) 、 用途及其销售渠道、 运输方式, 合理地进行方案选择, 做到操作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2 . 1 . 2 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储运方案除应执行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 ( H G 2 0 5 1 8 ) 外, 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方案比较。 1 产量在中型工厂规模以上、 品种单一、 可散状储存的产品, 宜采用散料储存为主, 袋装 储存为辅的方案

9、。 2 不能散料储存的特殊产品, 应及时包装后袋装储存。 3 采用同一套生产装置可生产多品种或多牌号的产品, 不宜采用散料储存方式, 应采用 单件包装袋或集装形式袋装库储存, 必要时可设一班至一天储量的缓冲料仓。 4 当采用散料储存, 而运输条件又具备时, 可采用集中包装、 直接装车( 船) 的方案。其它 情况一般采用连续包装、 袋装成品进库储存方案。 5 成品采用以散存为主的大中型厂, 可根据产品外运实际需要设置辅助袋装仓库, 袋装 仓库的储存量可按 1 -3 天日产量考虑。 6 对用量大、 用户固定的情况下, 宜采用集装袋、 集装箱或成组运输; 可散运的产品, 要创 造条件争取对口散运。

10、2 . 1 . 3 对于易燃、 易爆和具有毒性、 放射性或强腐蚀性及易产生粉尘的化工粉粒产品的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工艺设计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 1 . 4 易产生静电的化工粉粒产品, 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或会产生火灾爆炸危险时, 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所有设备和溜管、 管线应可靠接地。 2 . 1 . 5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机械化、 自动化水平应与化工生产装置的水平 相适应。在设计中要尽量减轻劳动强度, 改善操作条件, 保证工人安全与健康, 同时要节约投 资, 避免脱离实际, 盲目地追求高标准、 高水平。 22系统设计 2 . 2 . 1 化工粉粒产品计

11、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自散料进人包装楼开始, 到袋装成品码垛为止。 2 . 2 . 2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包括散料分配、 中间储存、 计量、 包装、 检测( 金属 检测和重量检测) 、 码垛( 或堆包) 、 尘控( 除尘) 、 散料回收等子系统及控制. 可依据工程规模、 产 品特性、 外运条件等确定各子系统的取舍或合并。 2 . 2 . 3 计量、 包装系统的日生产能力一般按化工工艺装置日产量的 1 . 2 倍计算各包装码垛 生产线的总能力一般应大于产品进人包装楼的输送能力。 5 1 2 . 2 . 4 系统工作班次确定及每班工作时间 1 化工粉粒产品采用散料储存或带有储存一个班

12、以上生产量的缓冲料仓( 过渡料仓) 时, 计量包装和码垛系统可为两班工作制; 生产规模较小时, 也可采用一班工作制 2 无散料储存和缓冲料仓时, 连续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为三班工作制。 3 系统每班次实际工作小时数一般采用 6 h 2 . 2 . 5 大型厂, 包装机组下方一般设散料回收输送系统; 中型厂, 应考虑散料回收设施。回收 的散料对性能无影响时可返回包装系统, 有影响时需处理合格再返回包装系统; 若产品要求严 格无污染, 回收的散料应单独包装, 分开储存。 2 . 2 . 6 潮湿地区, 易吸湿而潮解的产品包装及码垛系统, 在关键部位, 如包装操作间应考虑除 湿设施 。 2 . 2 .

13、 7 包装及码垛系统所需动力气源( 压缩空气) 、 保护气源( 如氮气) , 一般由工厂气源提供, 在进人包装及码垛系统时应设可供1 - 5 m i n用量的压缩空气缓冲罐。 当工厂无动力气源时, 可 自设压缩空气供应系统, 系统能力按最大压缩空气需要量确定。 23 包装规格及材料 2 . 3 . 1 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形式、 规格及材料应依据产品的特性、 储存期、 运输方式、 运输距 离及用途确定。 2 . 3 . 2 产品若不采用集合包装( 集装袋或集装成组单元运输) 时, 单件包装不宜超过5 0 k g , 采 用集合包装( 集装袋或集装成组单元运输) 时, 其重量一般不超过2 0 0

14、0 k g ; 当 条件具备时也可 采用3 0 0 0 -1 0 0 0 0 k g 的集装运输 柔性集装袋。 2 . 3 . 3 本规定不考虑因零售需要重量在l o k g 及以下的小包装。单件包装的重量规格为: ( 2 0 ) , 2 5 , ( 4 0 ) , 5 0 , 1 0 0 , ( 2 0 0 ) , 5 0 0 , 1 0 0 0 , 2 0 0 o k g , 注: 带括号的规格不推荐采用 2 . 3 . 4 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袋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有关包装袋的标准见附录A. 2 . 3 . 5 采用集装成组单元运输的包装袋外形尺寸及满袋平卧时的底平面尺寸可参照 袋类运

15、输包装尺寸系列) ( G B 1 3 7 5 7 ) 的要求。 2 . 3 . 6 袋类包装材料按以下原则选取: 1 应优先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塑料编织袋或复合塑料编织袋( 外覆膜或内覆膜) ; 2 产品销售距离较近或装卸和输送条件较好, 根据包装袋原材料供应情况, 可采用聚乙 烯薄膜袋或聚氯乙烯薄膜袋; 3 产品有特殊需要时, 可采用内层为纸的三合一复合塑料编织袋; 4 无特殊要求时, 一般不采用麻袋、 纸袋和布袋。 2 . 3 . 7 固体化肥包装应按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 G B 8 5 6 9 ) 的规定选用包装材料, 其它化工产 品应按相应的产品包装标准或产品标准并比照 固体化学肥

16、料包装) ( G B 8 5 6 9 ) 的规定, 选用 合适的包装材料。 2 . 3 . 8 包装袋的型式按形状分为枕形袋和箱形袋, 按封口方式分为敞口袋和阀袋( 插口袋) 。 化肥包装一般采用枕形敞口袋; 采用成组单元运输的宜采用箱形袋, 也可采用枕形袋; 对污染 或防潮有严格要求的, 不得采用阀袋。 5 2 2 . 3 . , 包装袋( 或其它包装容器) 的标志应按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G B 9 7 7 4 ) 之2 . 1 0 的规定。 2 . 3 . 1 0 对属于危险货物的化工粉粒产品, 其包装规格及材料应符合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 技术条件 ( G B 1 2 4

17、 6 3 ) 的要求, 并在包装容器外按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G B 1 9 0 ) 进行标志 2 . 3 . 1 1 食品级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2 . 3 . 1 2 农药举粉较 产品的旬装靓格 及材料应符合 农药句装涌则) ( GB 3 7 9 6 ) 的要求 _ 2 . 4 计 f及计f误 差 2 . 4 . 1 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计量一般采用自动定量秤, 其准确度应满足化工粉粒产品包装计 量误差的要求。自动定量秤应按 定量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 J J G 7 3 1 ) 进行检定, 未经检定或检 定不符合该规程要求的计量衡器, 不得用于化工粉粒产品

18、的包装。 2 . 4 . 2 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计量误差应符合 石油化工粉粒产品包装计量准确度规定 ( H G 2 0 5 4 7 ) 的要求。包装机组工艺性能考核的计量抽样检验方案依据该规定进行。 2 . 4 . 3 包装系统所设校验秤( 或重量检测器) 的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所用包装设备中自动定量 秤的准确度等级, 且其综合允差不大于所用包装设备中自动定量秤综合允差的1 / 3 。 检定所用 的标准祛码允差应小于其综合允差 1 / 3 , 2 . 4 . 4 除粒度均匀、 松散密度稳定且很少波动的粉粒产品外, 一般不得选用容积计量。 采用容 积计量时, 同样应设置按本规定 2 . 4 . 3

19、所要求的校验秤。 2 . 4 . 5 包装系统的计量准确度按下式标注: M十m( k a )2 . 1 . 5 一 1 ) 式中 M 包装件中充 装物料的标定( 公称) 质量( 重量) , k g ; A m 包装件中充装物料质量( 重量) 的最大允许误差, 9 , 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 k置信因数, 一般取 3 或2 ; a标准差, 式( 2 . 4 . 5 -1 ) 中标注a 符号。 按式( 2 . 4 . 5 -1 ) 表示的计量标准差应为 I A m , + A m , 2 k ( 2 . 4 . 5 一 2) 式中 ml 允许的正偏差, H ; A m , 允许的负偏差, 9 。 2

20、 . 5 包装系统 2 . 5 . 1 为防止金属杂物及大块的物料进人包装系统, 在产品进人包装系统前应设置可靠的除 铁、 破碎( 打散) 或筛分设施。 2 . 5 . 2 对于具有多条包装生产线的包装系统, 应配置简捷、 可靠、 合理的分料系统。 5 3 2 . 5 . 3 包装系统的计量秤上方应设置缓冲储斗。 每台包装机上的缓冲储斗储量应满足包装机 额定生产能力时 0 . 3 -0 . 8 h的包装量, 容易结块的产品取小值; 各缓冲储斗的总储量应满足 0 . 5 -l h的化工工艺的产品产量从散库送来的输送量。 2 . 5 . 4 包装系统的计量秤及充填口应设置收尘系统, 对于扬尘严重的

21、产品应加强收尘. 对于 容易吸潮结块的产品, 在收尘系统及包装机中应采用除湿措施。 2 . 5 . 5 包装袋封口单元一般应带折边器, 先卷边后缝口, 以保证封口强度和密封性。 对密封性 要求高的产品应采用多层袋或复合袋, 采用多层袋时, 内袋封口( 热合封口或扎日) 后, 不折边 缝合外袋; 采用复合袋时, 不折边缝口后再加贴密封条( 胶带纸) 。 2 . 5 对金属异物有严格要求的产品, 如塑料、 树脂、 橡胶等, 需在每条包装生产线上设置金 属检测设施, 应具备对混有金属杂物的包装件进行标定、 报警和剔除的功能。 2 . 5 . 7 对计量精度要求高的产品, 需在每条包装生产线_ L 设

22、置重量检测设施, 应具备对重量 不合格的包装件进行标定、 报警和剔除的功能 2 . 5 . 8 包装系统应配备校验秤, 校验秤数量按每 2 条包装生产线设置 1 台, 最少不少于 1 台。 2 . 5 . , 包装生产线操作层在二楼及以上时, 需设置空袋提升和搬运设施。 2 . 5 . 1 0 包装生产线的计量秤楼层和包装操作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压缩空气吹扫接 口, 接口 上应配接5 -1 0 m橡胶软管。 2 . 5 . 1 1 包装机组下的散料回收料斗应能回收充填口及封袋处撒落的散料。散料回收输送系 统一般将散料送至 1 一2个秤上储斗。一般散料回收设施则直接在散料回收料斗下就地包装。 2

23、. 6 码垛及成组系统 2 . 6 . 1 化工粉粒产品包装后需成组( 托盘成组、 网络成组) 单元储运的 应配置码垛系统。 2 . 6 . 2 码垛系统的生产能力一般情况下等于或大于计量、 包装系统的生产能力。一般采用机 械码垛, 设置码垛机; 当生产规模较小时, 亦可采用人工码垛 2 . 6 . 3 成组元件采用托盘时, 一般应配置联运通用托盘, 以便企业内外流通使用; 当托盘不出 厂流通时, 也可采用专用托盘。托盘的型式可参考 化工固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 ( H G / T 2 0 5 6 8 ) 附录 J 3 , J 4 o 2 . 6 . 4 托盘有木制、 钢制、 塑料制等, 联

24、运通用托盘的最大载重量为 I t , 尺寸应符合 联运通 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 G B / T 2 9 3 4 ) , 型式、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按 联运通用平托 盘性能要求 ( G B / T 4 9 9 5 ) , 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 ( G B / T 4 9 9 6 ) , 铁路货运钢制平 托盘 ( G B 1 0 4 8 6 ) 和( 塑料平托盘 ( G B 1 5 2 3 4 ) 的规定执行 2 . 6 . 5 专用托盘的尺寸和型式按工程需要决定,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可参照本规定 2 . 6 . 4条 所列标准的规定。 2 , . 6 成组元件采用网络时, 一般采用

25、聚烯烃材料制作, 型式、 尺寸、 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 柔性集装袋) ( G B 1 0 4 5 4 ) 和 包装容器3 -1 0 t 柔性集装袋) ( G B / T 1 4 4 6 1 ) 的规定执行。 2 . 6 . 7 托盘成组应保证成组单元完整, 有效防止倒塌。 其固定方法按 托盘包装 之 4 . 6 规定 当经过论证, 认为工厂内部和外运条件具备, 技术经济合理时, 可采用收缩或拉伸薄膜成组包 装。收缩包装采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热塑薄膜; 拉伸包装采用聚乙烯、 聚丙烯或聚氯乙烯拉伸 薄膜。 54 2 . 6 . 8 码垛机、 裹包机旁应配备压缩空气吹扫接口, 接口上配接 5 -1 0

26、 m橡胶软管。 2 . 6 . , 化工粉粒产品包装后不需成组单元储运的, 袋装仓库内宜配置堆包机, 堆包机的生产 能力一般应为进入堆包系统的计量包装系统生产能力总和的 1 . 2 倍。 2 . 6 . 1 0 化工粉粒产品储存仓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 化工固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 ( HG/ T 2 0 5 6 8 ) , 2 . 6 . 1 1 化工粉粒产品的装车、 装船设计应符合现行的 化工固体物料装卸系统设计规定 ( HG 2 0 5 3 5 ) 2 . 7控制 2 . 7 . 1 化工粉粒产品计量、 包装及码垛系统的控制水平应与化工生产装置控制水平相适应 2 . 7 . 2 化工粉粒

27、产品计量包装系统和码垛系统应分别由其制造厂商配套提供控制系统。 计量 包装系统和码垛系统的控制主机可就近布置, 但对有腐蚀或粉尘多的场所应集中布置在控制 室内, 现场操作箱应布置在工人操作方便的地方。 2 . 7 . 3 进人包装楼秤上储斗的分料系统的控制应纳人包装系统控制室, 并可给化工生产装置 控制室( 或散料仓库控制室) 输出系统运行状态及事故信号。 2 . 7 . 4 大型厂的包装码垛系统应集中自动控制, 制造厂商提供的控制系统应具备联锁、 控制、 运行状态及事故声光信号、 报警、 故障诊断、 计量误差自动消除等功能。 3 设备选 型 3 . 1 一般规定 3 . 1 . 1 化工粉粒

28、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备选型应符合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 定) ( H G 2 0 5 1 8 ) 第 3 章规定的选用原则。 3 . 1 . 2 设备选型时应对所选设备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定, 必要时应对该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进 行调查或测试后 予以确 定。 3 汉. 3 工程规模大、 计量 包装 及码垛系 统能 力大时, 宜 选用单台 生产能力较大的计量包装、 码 垛 机 械 设 备, 以 减 少 包 装 码 垛 生 产 线 的 数 量 。 3 . 1 . 4 备机的确定 1 三班工作制的连续包装码垛生产线, 应设置备用生产线, 一般 3 条生产线备用 1 条生 产线, 但最少备用 1

29、条生产线。 2 两班及以 下工作制的间歇包 装码垛生产线, 一般不设置备用生产线, 特殊情况下 需备 用生产线时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3 . 1 . 5 一般情况下, 一条包装生产线对应一条码垛生产线; 特殊情况下, 也可 2 - 3条包装生 产线对应一条码垛生产线, 但应注意 包装生产能力与 码垛生产能力的衔接与匹配 3 . 1 . 6 选用的设备应与被包装产品的物料特性相适应, 同时也应与工程建设所在地区的自然 环境、 地理条件( 包括气象条件、 海拔高度、 地震烈度、 是否湿热等) 相适应。 3 . 2 包装单元设备 3 . 2 . 1 包装单元设备( 包装机组) 一般由给料、 计量、

30、 充填( 灌袋) 、 折边、 封口、 输送、 倒袋、 重量 检测、 金属检测及其他辅助部分组成。 3 . 2 . 2 橡胶包装单元设备一般是橡胶颗粒在计量称重合格后, 直接进人压块机压制成块, 再 经重量检测和金属检侧后套袋、 封口。 3 . 2 . 3 根据套袋和封口部分是人工手动或机械自动将包装机组分为半 自动和全自动两种。 一 般石油化工企业宜选用全自动, 化肥等其它化工企业宜选用半 自动, 并且在布置上留有改造为 全自动的余地口 3 . 2 . 4自动定量秤的给料装置有重力( 阀门) 式、 带式、 螺旋式、 振动式( 电磁振动或电机振 动) 、 涡轮式和充气流化式等, 依据化工粉粒产品

31、的物料特性进行选择, 具体选择参考附录C, 3 . 2 . 5 根据粉粒产品的计量允许误差选定相应准确度的计量秤。对于物料类别划为 A类的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如 塑 料 、 树 脂 、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以 及 洗 涤 剂 等 , 宜 选 用 准 确 度 等 级 为 级 及 。级 的 自 动 计 量 秤 。 对 于 物 料 类 别 划 为 B 类 的 化 肥 、 纯 碱 、染 料 等 , 宜 选 用 准 确 度 等 级 为 级 的 自 动计量秤。 对于价格低廉的化工粉粒产品如钙镁磷肥、 普通过磷酸钙、 水泥等、 可选用准确度等 级 为 级 的 自 动 计 量 秤 。 用 于 : 0

32、 0 - 2 0 0 0 k g 的 大 型 集 装 袋 的 计 量 秤 应 比 上 述 高 一 个 准 确 度 等 级 。 3 . 2 . 6 包装计量秤一般采用带微机控制的电子秤, 采用数字信号传输。计量准确度低的包装 计量秤可采用杠杆式机械秤或杠杆式机电秤 3 . 2 . 7 包装 计量秤一般采用净重秤。 对于单台生产能力在4 0 0 b a g / h 以下的可 采用结构简单 的毛重秤。阀袋充填用计量秤一般采用毛重秤。集装袋充填也宜选用毛重秤。 3 . 2 . 8 每个充填口上配置的包装计量秤台数一般由包装机组制造厂商确定, 也可参照以下公 式计算: ( 3 - 2 . 8 ) 式中每

33、个充填口上包装计量秤台数; 每个充填口的生产能力, b a g / h : 9 单秤生产能力, b a g / h ; k 使用系数, 当n =2时, k =0 . 8 5 , . =3 时, k =0 . 7 0 , 3 . 2 . , 对于容易粘附或吸潮粘附结块的粉粒产品, 给料装置、 称量斗、 秤下漏斗要采取防粘措 施。对于腐蚀性粉粒产品, 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对于要求尽量减少污染的粉粒产品, 所有 与物料接触的部件均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当粉粒产品可能逸出腐蚀气体时, 包装设备应采取防 腐措施, 如尿素包装设备不得采用铜及铜合金 3 . 2 . 1 0 对于松散易充气的化工粉粒产品,

34、充袋时应采取措施, 使物料中的气体排出并使物料 在袋中充实 3 . 2 . 1 1 对于每条包装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在 1 2 0 0 b a g / h以下时, 宜采用一个固定式充填口; 在 1 2 0 0 6 a g / h 以上时, 宜采用旋转式充填口, 带3 - - 6 个充 填嘴。 3 . 2 . 1 2 封口设备( 热合封口机或缝纫机) 的速度应与包装线的生产能力相匹配。当采用缝纫 机封口时, 一般每条包装线上应配备两台缝纫机( 一用一备) , 并能方便地切换。 3 . 2 . 1 3 封袋输送机( 缝袋输送机) 的速度应是可调的, 以便与折边机、 封口机、 缝纫机的速度 协调一致 3

35、 . 2 . 1 4 倒袋机应选用结构紧凑、 调节灵活、 维护方便的机型, 保证封口后的包装件倒下后在 输送机上整齐 、 规律、 一致 。 3 . 2 . 1 5 金属检测器应能检测出混有 帕mm及以上的磁性金属( 铁素体) 和 帕mm及以上的非 磁性金属( 非铁素体) 杂质的包装件。 3 . 2 . 1 6对 于 计 量 准 确 度 在 级 以 上 的 连 续 包 装 系 统 需 配 备 连 续 校 验 秤 一 重 量 检 测 器 并 构 成 重 量 选 别 机 对 于 计 量 准 确 度 在 。级 以 下 的 包 装 系 统 ,宜 设 置 校 验 秤 。 重 量 检 测 器 及 校 验秤应

36、符合本规定 2 . 4 . 3 的要求。 3 . 2 . 1 7 根据需要在包装系统设置在完成包装工序的包装件外表上标志产品牌号和生产批号 的喷墨式或滚轮式印刷设施。 3 . 2 . 1 S 一般在每条包装生产线上应设置统计包装件数量的计数器。 3 . 2 . 1 9 故。 3 . 2 . 2 0 包装硝酸按的包装机组应注意防止油脂及其它杂质混人硝酸钱中, 以免引起爆炸事 包装系统应按每条包装线配备一台手提封包机。 3 . 3 码垛成组单元设备 3 . 3 . 1 码垛成组单元设备( 码垛机组) 由袋整形、 排层、 码垛、 托盘库、 托盘输送及其它辅助部 分组成。 3 . 3 . 2 根据排层

37、部分是人工手动或机械自动编排将码垛机组分为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 选用 的型式应与成品后处理系统的机械自动化水平相适应。 3 . 3 . 3 根据成组元件的不同, 分别选用托盘式码垛机组和网络式码垛机组。 3 . 3 . 4 码垛机组常用的结构型式有滑板式、 气垫式、 辊子式、 货叉式、 机器人式等多种, 可依据 其结构特点、 码包能力并结合成品包装件特点、 输送方式等选用。各类码垛机组的码包能力如 轰 3 . 3 . 4 衰3 . 3 . 4 码垛机能力衰 结 构 型 式滑 板 式气垫式辊 子 式货 叉 式机 器 人 式半 自动 式 码包能力, b a g / h 3 0 0 5 00 03 0

38、 0 - -2 0 0 03 0 0 - - 2 0 0 05 0 0 - 3 2 0 0 2 0 0 - 1 0 0 02 0 01 0 0 0 3 . 3 . 5 法。 3 . 3 . 6 3 . 3 . 7 3 . 3 . 8 袋整形机构应保证进人码垛系统的包装件袋形规整, 一般采用滚压法, 也可采用挤压 自动码垛机组的自动排层部分, 应能方便地变换堆码图谱。典型堆码图谱见附录D. 码垛机的功能应保证成组单元货物的外形规整、 稳定, 不发生松盘、 倒塌。 与码垛机组配套使用的托盘尺寸如表3 . 3 . 8 0 衰 3 . 3 . 8托 盘 尺 寸 ( m m ) 长 1 . 1 1 4

39、01 2 0 01 2 0 01 2 0 01 4 0 01 4 0 01 5 0 01 6 0 01 6 0 0 1 8 0 0 宽 W 1 1 4 08 001 0 0 01 2 0 01 2 0 01 4 0 01 2 5 01 4 0 01 6 0 01 8 0 0 高 H 1 4 01 6 0 3 . 3 . , 当成组单元采用收缩薄膜包装时, 应选用裹包机和热收缩机 3 . 3 . 1 0 当成组单元采用拉伸薄膜包装时, 应选用拉伸裹包机。 3 . 4 堆包机 3 . 4 . 1 堆包机应与仓库的跨度相适应, 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 仓库跨度不宜小于 1 8 m 58 3 . 4 .

40、 2 堆包机有桥式联合堆包机、 门式联合堆包机、 桥式货叉堆包机等多种型式. 设计时根据 工艺布置和生产能力进行选择。各式堆包机的生产能力如下: 桥式联合堆包机1 0 0 0 - 1 4 0 0 b a g / h 门式联合堆包机1 0 0 0 - 1 4 0 0 b a g / h 桥式货叉堆包机8 0 0 -1 0 0 0 b a g / h 3 . 4 . 3 堆包机应尽可能将成品包装件堆满仓库的各个部位 且操作灵活, 运行流畅, 无卡包现 象。 3 . 4 . 4 堆包机应能方便地跨越堆包区至另一区进行堆包作业。 3 . 4 . 5 应优先洗用兼有拆垛和输出功能或有可能改造成具有拆垛和

41、输出功能的堆包机 3 . 5 辅助设备 3 . 5 . 1 秤上缓冲储斗 1 秤上储斗的结构型式和尺寸应保证化工粉粒产品不在其中粘附、 结块、 堵塞。 尽量采用 不对称结构, 斗壁交切线与水平面倾角应比化工粉粒产品中所含粉料与斗壁的静摩擦角大 5 0 - 1 0 0 , 2 对于容易粘附或吸潮粘附的化工粉粒产品, 斗壁应采用防粘材料制造或采取防粘措 施, 斗壁相交处应做成圆角。 3 对于采用储斗结构优化设计措施仍不能避免物料在储斗内成拱、 架桥的产品的应在储 斗中设置机械式或气动式破拱措施 4 对于腐蚀性或磨琢性化工粉粒产品, 斗壁应采用耐腐或耐磨材料制造; 对防污染要求 严格的粉粒产品和食品

42、级产品, 斗壁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5 连续包装系统的秤上储斗应设高料位报警, 集中包装系统的秤上储斗应设高、 低料位 报警联锁。料位计型式根据物料特性和仪表专业共同商定, 若采用称重式料位计, 储斗支座应 方便称重传感器的安装和检修。 6 秤上储斗一般采用封闭式并设置人孔, 人孔盖应开启方便, 可随时打开检查储斗内运 行情况。封闭式的储斗应有排气孔及简易收尘设施。 3 . 5 . 2 破碎、 筛分设备 1 从化工生产装置直接送来的未经筛分的化工粉粒产品, 应在进人秤上储斗 前设筛分装 置。一般选用振动筛, 过大颗粒很少时 可采用固定筛。 2 从散存仓库送来的化工粉粒产品, 应设破碎或筛分设施

43、一般采用破碎松散设施, 如双 齿辊式破碎机。 3 除铁设备一般采用悬挂式人工卸铁电磁除铁器, 亦可采用悬挂式永磁除铁器。 当化工粉粒产品由气力输送进人秤上储斗时, 可采用永磁管式除铁器。 3 . 5 . 3 分料阀 1 分料阀一般采用摆斗式结构。 2 分料阀执行机构有手动、 气动、 液动和电动等多种形式, 连续包装系统可采用手动, 集 中包装系统在有条件时宜采用气动。当采用电动推杆时, 应加强限位控制保护。 3 5 . 4 除尘器 5 9 1 包装系统的除尘器一般选用袋式收尘器。条件允许时, 也可采用湿式除尘器 2 对容易吸潮粘附的物料, 除尘器要采取措施( 如在除尘器内加伴热设施或向除尘系统

44、 送热风 ) 防止结露 3 除尘器在清灰时仍能正常工作, 不得采用清灰时停止抽风除尘的单机除尘器。 3 . 5 . 5 空袋提升和输送设备 1 设置多条生产线的包装厂房, 宜酌情结合操作维修的需要, 采用客货两用电梯作为空 袋提升设备; 一般情况下采用悬挂输送机、 链式托盘提升机来提升空袋。 2 备 。 3 备 3. 5. 6 只有一条包装生产线运行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用其它简易提升设备作为空袋提升设 可以采用手推车、 手动液压托盘搬运车或专用空袋平台小车作为空袋的水平输送设 散料回收设备 散料回收料斗要求同秤上储斗。上口设蓖子板, 孔口尺寸不大于l 0 0 mm, 下口设闸板 阀 。 2 散

45、料回收系统的输送设备可采用斗式提升机。 3 散料回收设施的就地包装一般采用人工包装, 台秤计量, 手提缝纫机封口。 3 . 5 . 7 空气压缩机 1 自备空压站一般选用无油润滑空气压缩机, 压力为 。 . 7 -0 . 8 MP a , 容量按包装码垛系 统所需压缩空气的最大容量的 1 . 2 倍确定。潮湿地区应加设干燥除湿装置。 2 空气压缩机应设一台备机。 3 自 备空压站应附设一台压缩空气缓冲罐。 35 . 8 托盘及成组单元搬运设备 1 配合码垛机进行托盘及成组单元搬运作业的设备一般选用叉式装卸车。 应根据单元货 物的重心位置和叉式装卸车的载荷曲线图选择叉式装卸车的型号。 2 有防爆

46、要求时应选用防爆型叉式装卸车 3 密闭仓库宜选用电瓶叉式装卸车. 半封闭仓库或户外堆场应优先采用内燃叉式装卸 车。 4 采 用网络 成4 H 单元时 , 又式装卸车应配专用吊具 4 工艺设备布置 4 . 0 . 1 化工粉粒产品包装及码垛厂房的布置应贯彻“ 工厂布置一体化、 生产装置布置露天化、 建构筑物轻型化、 公用工程社会化、 技术装备国产化” 的“ 五化” 设计原则, 并尽量靠近装车站台 或装船码头, 减少包装件的转运环节, 缩短运输距离。有条件在联合厂房内布置的应尽量布置 在一 栋厂房内。 4 . 0 . 2 化工粉粒产品包装及码垛厂房的平面布置应考虑生产使用面积、 通道面积、 维修占

47、用 面积以及配电、 除尘、 通风、 控制室、 空袋库、 检修间、 生产及辅助用室的面积 4 . 0 . 3 化工粉粒产品包装及码垛厂房的层高确定应考虑生产操作、 设备及管道的安装、 检修 空间、 起重设备安装及移动空间等要求, 并考虑建筑物的面积与层高比例合理 4 . 0 . 4 包装操作层, 布置时要保证该层采光、 通风良 好。 操作层层高视包装生产线条数 确定, 3 条以下时为3 -3 . 5 m, 4 -6 条时为4 -4 . 5 m, 8 条以上时应大于 4 . 5 m, 4 . 0 . 5 在工艺设备布置时, 应考虑粉粒体及包装件的溜管( 槽) 的布置, 溜管的倾角应比粉粒 产品所含

48、粉料与溜管壁的静摩擦角大 1 0 0 , 溜槽的倾角应比包装材料与溜槽壁的静摩擦角大 5 - , 保证物流通畅。 4 . 0 . 6 在进行平、 剖面布置时, 应按照有关防火、 防爆、 防尘防毒规范进行设计。有防火、 防爆 要求的封闭厂房, 应有两个以上的出人通道, 并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 0 . 7 出人厂房的门应向外开, 有防火、 防爆要求的建筑物的内门应开向非防火防爆区, 控制 室、 生活辅助用室的门不宜直接开向生产区。 4 . 0 . 8 建筑物室内外地坪高差一般为 1 5 0 -3 0 0 mm, 但电石包装厂房应不小于4 0 0 m m, 1 厂房内的过道、 平

49、台、 梯子等处净高不应低于2 . 2 m, 在此范围内不应有任何障碍物。 布 置有困难时, 也不得小于 1 . 9 m, 并应悬挂防撞标志。 2 楼层平面主梁底下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 . 5 m, 3 厂房内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 2 m, 次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 . 8 m, 操作面净宽一般不小 于2 m, 非操作面净宽一般不小于 l m, 4 . 0 . , 分料阀、 给料机、 悬挂筛等悬吊设备的安装高度以及大型设备的操作、 检修高度超过 2 m 时, 应设操作平 台及梯子, 离地坪 1 m以上的操作平台应设保护栏杆, 栏杆高度为 1 0 5 0 mm, 4 . 0 . 1 0 控制室的布置应尽量靠近楼梯间和主通道, 控制室内不得有物料溜管、 溜槽或除尘管 道通( 穿) 过。 检修间、 操作室及休息室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南侧, 厕所、 卫生间、 浴室宜布置在北侧 4 . 0 . 1 1 厂房留有扩建端时, 在扩建端方向上预留空地的大小, 除将来扩建厂房所占的位置外 应另加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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