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0185-1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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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T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 N / T 0 1 8 5 一 9 3 进 出 口 商 品 重 量 鉴 定 规 程 石 油 及 其 液 体 产 口 口口静 态 计 重 R u l e s f o r t h e w e i g h t s u r v e y o f i mp o r t a n d e x p o r t c o m m o d i t i e s -S t a t i c me a s u r e me n t o f p e t r o l e u m a n d p e t r o l i c l i q u i d p r o d u c t s 1

2、9 9 3 门 1 一 0 4 发布 1 9 9 4 一 0 1 一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 商品检验局 发 布 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进 出 口商 品 重 量 鉴 定 规 程 石油及其液 体产品静 态计重 Ru l e s f o r t h e w e i g h t s u r v e y o f i mp o r t a n d e x p o r t c o mm o d i t i e s -S t a t i c me a s u r e m e n t o f p e t r o l e u m a n d p e t r o l i c l

3、i q u i d p r o d u c t s S N/ T 0185 一 93 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 1 . 1 主题内容 本规程 规定了 进出口 石油及其液体产品静态计重检 验的 程序、 要求和方法。 1 .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进出口石油及其液体产品静态时的数量计算。可用于立式固定顶油罐、 浮顶油罐、 卧 式油罐、 铁路油槽车、 油舱、 油驳及输油管线中石油及其液体产品数量的计算。 ( 注: 为了便于叙述, 文中将“ 石油及其液体产品似 “ 石油” 一词代替。 ) 2 3 1 用与参照标准 G B 5 1 4 石油产品 试验用液体温度计 技术条件 G B 1 8 8 4 石油和

4、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密度计法) G B 1 8 8 5 石油计量 换算表 G B 4 7 5 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 手工法) G B 8 9 2 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 G B 8 9 2 9 原油水含量测定法( 蒸馏法) S Y 2 0 0 1 石油产品取样法 S Y 3 3 0 1 石 油密度计技术条件 J J G 1 6 8 立式金属罐容量( 试行) 检定规程 J J G 3 9 8 测深钢卷尺检定规程 Z B A1 0 0 0 3 出口商品油舱清洁、 密固检验规程 术语 石油静态计重 石油在容器中处于静止 状态 下的 计量方法。 沉淀物 容器内石油中存在的不

5、溶于石油或与石油分离的非碳烃固体。如: 锈、 泥、 砂等物质。 一 溶解水 在一定温度条件下, 可溶于石油中的水。 悬浮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 9 9 3 - 1 1 一 0 4 批准1 9 9 4 一 0 1 一 0 1 实施 I S N/ T 01 85 一 93 石油中所含的一种最终可分离形成小水珠的水。 3 . 5 底水 以分层状态存在于石油下层的水。 3 - 6 总水量 石油中所含溶解水、 悬浮水和底水的总量。 3 . 了 总观测容积 在一定温 度和常压 条件下, 测定的包括所有水和沉淀物在内的 石油体 积。 3 . 8 毛观测容积 在一定温度和常压条件下, 测定的

6、包括溶解水、 悬浮水和悬浮沉淀物在内的石油体积。但不包括底 水和底部沉淀物的体积。 3 . 9 净容积 在一定温度和常压条件下, 扣除总水量和沉淀物总量后的石油体积。 3 . 1 0 净标准容积 将净容积换算到一标准条件下的石油体积。 方 法概述 根据计量容器容量表规定的计量口, 以经检定的量油尺和石油温度计分别测量容器中石油的深度 或空距以及温度, 然后按容量表求得油液在当时温度下的总观测容积, 经各项修正后, 求出石油在温度 2 0 时 的 净 标 准 容 积 , 再 乘 其2 0 的 计 量 用 密 度 ,计 算 出 石 油 在 空 气 中 的 重 量 ( 质 量 ) 、。 可 用 下

7、式 表 示 : m 泛 V, o X八。X F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也可以 用、=V z a X ( P z 。 一0 . 0 0 1 1 ) 表示 , , 一( 2 ) 式中: ,石油在空气中的重量( 质量) ; P z a 一 石 油 在2 0 时 的 真 空 中 密 度, 单 位 为Ig / c m ; V z o 石油在 2 0 时的体积; F 石油真空中质量换算到空气中重量换算系数。见G B 1 8 8 5 , 注对( 2 ) 式

8、计算结果有争议时, 以( D式为准。 计量精度和基本要求 5 . 1 计量精度 计量容器准确度应(0 . 2 %; 静态计量系统误差应(。3 %, 5 , 2 基本要求 5 . 2 门计量用的容器和器具, 须经国家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取得合格检定证书, 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 . 2 . 2 计算油量时应采用标准温度下的石油体积( V. ) 和密度( P 2 o ) . 计量器具和用品 6 . 1 量油尺 6 . 1 . 1 量油尺应采用钢卷尺, 其长度可根据计量容器的 不同 选择1 0 m, 1 5 m , 2 0 m或2 5 m等相应规 格的。尺的最小刻度为 1 mm。并附有计量部门检定证

9、书及校正表。 6 - 1 . 2 量油尺的尺锤材质应为铜质。测量轻质油品可选用尺锤重 5 0 0 g , 长度 1 5 0 mm; 测量原油和重 质 油可选用 锤重1 。 。 。 B 、 长 度2 5 0 m m的量油尺。 6 . 1 . 3 量水尺应采用下端为铜或铝合金尺棒的绳尺, 尺棒的长度为 3 0 0 mm、 直径为 3 0 mm、 最小刻度 为l m m, 亦可以量油尺代替。 S N/ T 01 85 一 9 3 6 . 1 . 4 量油尺应每半年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J J G 4 的规定。 6 . 1 . 5 量油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停止使用: a . 尺带扭曲、 变形

10、或镶接; b . 尺带刻度不清晰、 不工整和有影响目视的外观缺陷; c . 尺的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 d . 尺锤尖端损坏、 变形。 6 . 2 温度计 6 . 2 . 1 用于测定容器中石油温度的温度计, 一般应选用杯盒温度计。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 . 5 0C, 并附有 计量部门检定证书及校正表。 6 . 2 . 2 测定石油密度时用的温度计, 应选用棒状全浸式水银温度计。 最小分度值为。 . 2 0C, 并附有计量 检定部门检定证书及校正表。 6 . 2 . 3 温度计使用前应进行检定, 使用后一年至少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 G B 5 1 4的规定。 6 . 2 . 4 杯盒温度

11、计使用前应检定, 使用后一年至少检定一次。其主要规格及技术条件应符合 G B 8 9 2 7 中的有关规定。 6 . 2 . 5 温度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停止使用: a . 毛细管内的水银柱有断裂或分裂成段现象; b . 温度计中的水银不洁, 有气泡和其他杂质; c . 在读数范围内目 视毛细管管道内径, 有能看得到的收缩或扩张现象; d . 在毛细管的内表面和外面呈粗糙或有污垢, 在刻度范围内有影响读数的气泡; e . 目视能察觉得到的毛细管不直和弯曲现象; f . 温度计外壳的内外表面有擦伤和其他影响强度的毛病。温度计正面的外壳粗糙、 有气泡、 结疖 等, 降低明晰程度, 造成读数困

12、难的。 6 . 2 . 6 如 使 用 数 字 石 油 温 度 计 等 测 定 油 温, 除 应 达到 上 述 技术 要求 外, 还 应 符 合防 爆 安 全 规 定。 6 . 3 密度计 6 . 3 . 1 测定石油密度用的密度计, 应选用 S Y - I 型或相当S Y - I 型精度的石油密度计, 并附有计量部 门的检定证书及校正表。 6 - 3 . 2 石油密度计的测量范围应符合GB 1 8 8 4 的规定。 6 . 3 . 3 石油密度计应每半年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S Y 3 3 0 1 的规定。 6 . 3 . 4 密度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停止使用。 a . 密度计玻璃

13、干管不光洁、 有划痕、 气泡和其他妨碍读数的缺陷; b . 装在石油密度计躯体下部的压载物, 有明显的位移; c . 标尺的刻线不均匀、 不清晰、 与石油密度计的轴线不垂直; d . 标尺松动、 歪斜、 移位和 皱缩等 现象。 6 . 4 取样器 6 - 4 . 1 取样器应为铜质或铝合金材料制成。 6 . 4 - 2 取样器的容量应符合S Y 2 0 0 1 的规定。 6 . 4 . 3 取样器的自重应是其排开液体重量的 1 . 5 -2 倍。 6 . 4 . 4 取样器的提拉绳应选用符合防静电要求的材料制成。 6 . 5 试油膏 应符合下述要求: 均匀地涂在尺上浸入试油中, 颜色变化清晰,

14、 完全发生变化不应超过 1 0 s , 与停留2 0 s 的示值变化 不 超 过 0 . 5 m m , 6 . 6 试水奋 S N/ T 018 5一 93 应符合下述要求: 均匀地涂在尺上浸人试水中, 颜色变化清晰, 完全发生变化不应超过 5s , 与停留 5 s 的示值变化不 超过0 . 5 m m, 油雄计t 了1 准备工作 了 . 1 . 1 计量前应详细审阅报验单和贸易契约有关条款, 了解船舶装、 卸期, 掌握装、 卸计划和装卸流程, 确定计量油罐, 并查阅油罐计量表是否准确、 有效。 了 . 1 - 2 检尺前应查明输油管 线内存油 情况, 使其在输油前、 后保持相同 状态, 以

15、 免影响计重准 确。 7 . 1 . 3 备好量油 尺、 量水尺( 亦可用量油尺 代替) 、 温度计、 试油膏、 试水膏等器具和用品, 了解 油库备油 情况, 确定工作时间。 7 . 1 . 4 浮顶油罐在检尺前, 有关人员不应在浮顶上走动, 以 免油面动荡不稳, 影响 测量准确。 7 . 1 . 5 了解库( 港) 方关于油罐内油温状况。 如罐内重质油品因温度原因近于凝结, 应建议其设法加温, 使之达到适于准确测量的油温。 川 . 6 如测量油深或底水, 则须记录油罐检尺参照高度。 了 . 2 油深/ 空距测里 对油罐内 石油油深或空距进行测量应先于油温测量.测量时 应会同 库( 港) 方计

16、量人员 共同 进行。 7 . 2 . 1 人工测量 7 . 2 . 1 . 1 油深或空距应在油罐容量表规定的计量口或检测点( 基准点) 测量, 如油罐有一个以上计量口 时, 应在各计量口 或检测点( 基准点) 逐一测量, 取其算术平均值。 7 . 2 . 12 测量时应做到下尺稳、 触底轻、 读数准。在测量轻 质油时, 当尺锤触及罐底的瞬间即提尺。测 量重质油时, 要待尺锤触及罐底, 停留5 s 左右再提尺。 检尺应连续测量二次, 差 值不超 过1 m m时, 以第 一次检尺数为准; 如差值超过1 m m, 应增加 检尺次 数, 取二次相同的结果; 当 差值超过2 m m时, 应暂停 测量

17、。 7 . 2 - 1 . 3 测量易挥发的轻质油之油深或空距时, 如尺带上油迹不清晰, 应涂试油膏检尺。 7 . 2 . 14 在测油深或空距时, 应测量底水和底部沉淀物的高度。 测量应在相应的测量口进行, 如底水和 沉淀物分布不均匀, 应设法在几个测量口测量, 取其各测量数值加以算术平均。 测量底水应在尺锤、 尺带 或尺棒上均匀涂以试水膏或 采用 底部 测水器进行测 试。 7 . 2 . 15 测 量深度时应根据下尺高度和参照高度的差异的具体情况, 确定差异 高度为底部沉 淀物或冰 冻等 。 7 . 2 . 2 自动测量 7 - .2 . 2 - 1 测量 油深或空距用器具应符合计量用量油

18、尺之规定。 使 用前应查阅有 关检定证书, 使用说明, 并以 人工检尺进行核对。 7 . 2 - 2 . 2 对自 动测 量 数 据 如 有 争 议, 应 以 人 工 检 尺 数 据为 准 。 了 . 3 油温测量 应在加温停止后或停止搅拌后, 会同 库( 港) 方计量人员共同 进行。 7 . 3 . 1 人工测温 7 . 3 - 1 . 1 油温测量应在与测 深或空距相应的 一个或多 个测量口 进行, 并取其算术平均值。 7 . 3 . 1 . 2 油温测量应根据油罐内石油的深度测一个或几个测温点的油温 , 然后取其算术平均值 a . 油深在3 m以下, 测油深中 部一点。 b . 油深在3

19、 至5 m , 测上、 下二 点。即 在石油顶部液面下1 m, 底部液面上l m处测定, 取其 算术 平均值作为石油的平均温度。 c . 油深在 5 m以上, 测上、 中、 下三点。 即在石油顶部液面下1 m, 油深中部和石油底部液面上l m S N / T 0 1 8 5 一 9 3 处测定, 取其 算术平均值作为石油的平均温度。 如其中有 一点温 度与 平均温度相差大于I C, 则必须增 加测温点, 即在上部和中部测温点之间及中部和下部测温点之间各增加一个测温点, 以五点的算术平均 值作为石油的平均温度。 7 . 3 . 1 . 3 测温 停留 时间: 加温油温度 计在油液中至 少停留1

20、5 m i n , 不加温的轻质油至 少停留1 0 m i n , 7 : 3 . 1 . 4 如油罐内石油输入时间不同, 而油温分布严重不均, 则应适当增加测温点。 7 . 3 . 2 自动测温 7 . 3 . 2 . 1 自 动 测温系以 油罐装置的固定仪表测定显示罐内的石油 温度。 其技术要求应参照7 . 3 . 1 人工 测温之规定。 7 . 3 - 2 . 2 使用前应以检定有效的温度计进行现场核对。如有差异, 应以人工测得油温为准。 7 . 4 样品的采 取 采取油罐计量用的液体石油的试 样, 应在油罐内 采取。采取方 法按G B 4 7 5 6 的 规定执行。 了 . 5 密度测

21、定 密 度的测定方法, 按G B 1 8 8 4 的标准执行。 对采取的试样, 均应做密度和温度的测定, 每个试样连 续测定2 次, 密 度计读数应读准至0 . 0 0 0 1 g / c m , 温度读准至0 . 2 0C 。同时 记录测定温度和视密度。 7 . 6 含水il t ;R l 定 石油的含水量测定方法, 应按 G B 8 9 2 9 规定或按贸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对采取的试样作水分 含量的平行测定, 取平行测定的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石油的含水量。数值以重量百分数表 不 。 了 . 了 测量、 测定数据的判断和确定 了 . 了 . 1 数据的判断 在测量、 测定工作结束

22、后, 作油量计算的每一个测量、 测定的数据, 必须分析、 判断并与原始记录, 各 自样品的化验结果相对应。 7 . 7 . 2 数据的 确定 人 工测量、 测定的 数据都必须按量具检定证书中给出的修 正值进行修正后才能进行油量计算。 量 具 的修正 可近似取邻近检定点的修正值。 并将修正后 的数据修约至最小计量单位: 高度( 油位、 水位、 沉 淀 物位) 1 mm; 温度 0 . I *C; 密度。 0 0 0 1 g / c m , 7 . 8 油量计算 7 - 8 . 1 密度的换算 将密度计在I 下测得的石油视密 度P换算到2 0 下的标 准密度( P z o ) ; 可查G B 1

23、8 8 5 表1 , 了 . B . 2 标准体积的计算 7 . 8 . 2 . 1 总观测容积( 表载体积) 的计算 根据所测罐内 的油深或空 距( 前尺与后尺的油深或空距) , 查 容量表, 求得总观测容积( 表载体积) ( vp , . va ) . 7 . 8 - 2 . 2 底水体积的计算 根据所测罐内 的底水高度( 前尺与后尺水高) , 查容量表, 求得表载底水体积( V - V , f) , 7 . 8 - 2 . 3 底部沉淀物的计算、 如测得罐内底部淤积沉淀物( 前尺和后尺) , 查容量表, 求得表载底部沉淀物体积 v , . . v , , o 7 . 8 - 2 . 4

24、静压力引起 容积增 大值 v , 的 计算 根 据所测 罐内油深或空距, 查静压力修正表得到这一油高或空距下水的容积增大值A Vp , 然后据 下式计 算出 油品液位下静压力引起的 容积增大 值 v p 。 A V p 一 V , p D 2 07 (3 ) s N / T 0 1 8 5 一9 3 式中: ) V , - 罐内 石油液高下静压力引起的容积增大 值; v , 罐内同 一液高水的 静压力引起的容积增大值; 。 24 一 rT # 4 F l s ?t f -r7 4 纯 水 T, it h tt 值 ( 为 石 。 , PA). 2 . 5 在测定温度(WC ) 条件下, 罐内石

25、油体积( V , ) 的计算 计算在测定温度( t *C) 下石油体积( v) , 可用下式求出: 保温的立式金属罐 V = C V . + A V, 一V ,一V . ) C i + 3 a ( t 一 2 0 ) ) . 一 ( 4) 式中: V o 总观测容积( 即油罐表载体积) , m ; a - 罐壁材质的线胀系数, 钢罐一般取。0 0 0 0 1 2 / 0C ; t -罐壁平均温度, 以罐内平均油温代替, ; V 罐内底水体积 mz ; V . -罐内沉淀物体积, m , b . 非保温的金属罐 V , = CV. +A V 。 一V 一V , ) C 1 + 2 a ( t 一

26、 2 0 ) ) 一 ( 5) 对卧式油罐、 铁路油槽车: V , =CV. + A V , 一V ,一V . ) C 1+3 a ( t 一 2 0 ) ) ( 6) ( 5 ) , ( 6 ) 两式中; t -罐壁平均温度。 t = 度。亦可以油罐 附近的百叶箱中的温度代替。 t, + t.2 , 其中t , 为罐内平均油温, t , 为罐外四周大气平均温 对非保温的立式油罐、 卧式油罐及铁路油槽车进行人工检尺法测量时, 量油尺应按下式进行温 度修正 H, =H, ( 1 + a ( t , 一2 0 ) ) (7 ) 式中 H 量油尺温度修正后的实际油深, m; ,H, -量油尺所测油深

27、的读取值( 2 0 时的值) , m; a - 量油尺材质的 线胀系 数, 一般取。 . 0 0 0 0 1 2 / 0C ; t , -罐内平均油温, 。 7 . 8 - 2 , 6 在标准温度 2 0 时的石油标准体积( V z o ) 的计算。 石油的标准体积( V U ) 是利用石油体积系数或石油体积温度系数, 将测定温度( t 0c) 下的石油体积 ( V , ) 换算到标准温度( 2 0 0c) 下的石油体积( V . ) a 用石油体积系数进行修正, 计算石油的标准体积( V . ) 。按下式: V1 .= v, K(8 ) s N / T 0 1 8 5 一 9 3 式中: K

28、 石油体积系数。 查G B 1 8 8 5 表2 得出。 b . 用石油体积温度系数计算石油的标准体积( V z o ) 。按下式: Vz o =V , ( 1 一f ( t 一2 0 ) ) . . . . . . . . . . ( 9 ) 式中: f 一 石油体积温度系数( 1 / C ) 。 其值查G B 1 8 8 5 表3 得出。 注: 用 K值和f值两种公式计算结果, 如有争议, 以K值计算结果为准 7 . 8 - 2 . 7 重量计算 石油的 重量计算是将石油的质量以空气浮力修正值或空气浮力修正系数 进行修正, 将真空中的质 量( M) 换算到空气中的重量( m) , a .

29、以空气浮力修正系数进行修正的计算: m =P z 0 V2 0 F 式中: F 空气浮力修正系数。其 值查G B 1 8 8 5 表5 得出。 b . 以空气浮力修正值进行修正的计算 m =V2 0 ( P 2 。 一 0 . 0 0 1 1 )(1 1) 式中: 0 . 0 0 11 石油密度的空气浮力修正值, H / c m 。 适用于密度( P z 0 ) 范围在0 . 4 6 6 0 - 1 . 0 1 7 8 的液 体货物。 注:如对( 1 0 ) 式和( 1 1 ) 式的计算结果有争议时, 以( 1 0 ) 式的计算结果为准。 c . 出口计量, 以油罐内前尺油量减末尺油量; 进

30、口计量时, 以油罐内末尺油量减前尺油量即为输 出或输入油量。 d . 浮顶油罐的浮 顶重量应按检定证书说明 一项内 的重量或体 积相应 扣除。 7 . 8 - 2 . 8 纯油量的计算 对需扣除石油中水的含量, 来计算纯油量时, 按下式计算: m=m ( 1一 W)(1 2 ) 式中: m 纯油在空气中的重量; 。一含水石油( 毛油) 在空气中的重量; W石油试样的水分重量百分含量。 7 . 8 - 2 . 9 应详细记录测量、 计算等项目、 内容和情况。如油罐编号、 油品名称、 装/ 卸时间、 鉴定时间、 装/ 卸舱位、 输油管线编号、 测量数据和计算步骤及结果等。 7 . 9 证书签发 计

31、量结束后, 根据检验和计算结果, 及时签发有关单证。 油舱计t 8 门准备工作 8 . 1 . 1 计量前, 应查阅报验单及有关贸易运输条款, 准备应用工具, 联系船舶靠泊时间, 及时登轮。 8 门 2 登轮后应了解及查核下列情况: a . 本航次拟装/ 卸货物舱位、 数量以 及装/ 卸程序。 b . 了解上航次承载何种油品, 卸后油舱清洗情况。 S N / T 0 1 8 5 一9 3 。油舱计量表检定单位和 日 期, 如无纵横倾校正表时, 应查阅管线分布图查明测量管部位。 a . 压 舱水舱位及数量, 能否排净 和呆 存情况, 以及排水 速度。 e . 污油舱舱位、 有无残油以及数量。 f

32、 . 历次油 舱与 装卸 货港岸罐计量情况。 8 . 1 . 3 在登轮从事鉴定工作时, 均应会同船方共同进行。 8 . 2 测算残油 油舱及污油舱内有残存油液时, 应予以测量, 并查核残油密度, 以便核算残油量。 注:油舱底部残存油呈楔形( 如图) 的容积, 可按式( 1 3 ) 计算求出: S + d X 手 X b X 二 2 X T 但 是 :S G S - . = ( 1 - d ) X 于 式中: V-楔形体的容积; 5 测深值; s . 二 最大测深值; d -测量孔至后舱壁距离; T吃水差; b舱宽; 1舱长 ; L 船长( L B P ) . 8 . 3 油深/ 空距测量 对

33、油舱内石油油深或空距进行测量应先于测温。 8 . 3 . 1 人工测量 83 . 1 - 1 油深或空距应在油舱容量表规定的计量口测量。如油舱有一个以上计量口时, 应在各计量口 逐一测量, 取其算术平均值。 8 . 3 - 1 - 2 测量应做到下尺稳、 触底轻、 读数准, 当尺锤触及舱底的瞬间即提尺。检尺应连续测量 3 至 5 次, 差值不超过2 0 mm时. 取其算术平均值; 如超过2 0 mm, 则应适当增加测量次数; 当超过 4 0 m m时, 应暂停测量。 8 . 3 . 1 - 3 测量易挥发的轻质油之深度或空距时, 如尺带上油迹不清晰, 应涂试油膏检尺。 8 . 3 . 1 -

34、4 在测油 深或空 距时, 应测量底 水高度。 测量应在相应的计量口 进行, 如 底水分布不均匀, 应设 法在几个测量口 测量, 取其 各测量点数值加以算术平均。测量 底水应在尺锤、 尺带或 尺棒上 均匀涂以 试 8 s N / T 0 1 8 5 一9 3 水膏或采用底部测水器进行测试。 8 . 3 . 1 . 5 测量深度时应根据下尺高度和参照高度的差异的具体情况, 确定差异高度为凝结油或冰冻 等 。 8 . 3 . 2 自动测量 8 . 3 . 2 . 1 测量油深或空距用器具应符合计量用量油尺之规定。 使用前应查阅有关检定证书, 使用说明, 并以人工检尺进行核对。 8 . 3 - 2

35、. 2 对自动测量数据如有争议, 应以人工检尺数据为准。 8 . 4 油温测f 油温测量应逐舱进行, 加温油应在加温停止后进行测量。 8 . 4 . 1 人工测温 测量油舱内 石油的温 度, 其技术 要求 按 7 . 3 . 1 人工测温之规定执行。 8 . 4 . 1 . 1 如油舱内石油输入时间或地点不同而油温分布严重不均, 应适当增加测温点。 8 . 4 . 2 自 动测温 8 . 4 . 2 . 1 自动测温系以油轮装置的固定测温仪表测得、 显示油舱内的石油温度。其技术要求应参照 7 . 3 . 1 人工测温有关规定。 8 . 4 . 2 . 2 使用前应以检定有效的温度计进行现场核对

36、。如有差异, 应以人工测得油温为准。 8 . 5 观测船舶水尺和倾斜度 测量油深/ 空距及油温后, 应立即观测船舶躺, 娓水尺值。 在驾驶室或机舱内查看倾斜仪所指示的船 舶倾斜度数值。 8 . 6 样品的采取 采取油舱 计量用 试样, 应在油舱或输油管线内 采取。 采取方法按G B 4 7 5 6 规定执行。 8 - 了 密度测定 按7 . 5 的规定执 行。 8 . 8 含水且测定 按7 . 6 的 规定执 行。_ 8 . 9 测JR. 测定教据的判断和确定 同 7 . 7. 8 . 1 0 油A计算 8 . 1 0 . 1 密度的换算按7 . 8 . 1 的规定执行。 8 . 相. 2 油

37、舱的纵、 横倾修正计算 当油轮处于纵倾或横倾状态下, 而油舱测量管又未 设在油舱纵向 和横向 的中部, 须对舱内 石油体积 或油深/ 空距进行修正计算。 8 . 1 0 . 2 . 1 如船方具备油舱容积或油深/ 空距的纵、 横倾修正表, 可据以 修正. 8 . 1 0 . 2 . 2 如船方不具备纵、 横倾修正表, 则应根据不同 情况进行修正或处理: e . 无纵 倾修正表, 当油舱内 油面已覆盖舱 底, 且油面又未 接触舱顶, 可按下列公式修正 计算。 T( 1一 2 d ) 2 L 式中: C 油深或空距修正值; T船舶吃水差; L 油舱长; d -测量点距后舱壁距离; L -船长( 两

38、垂线间距离) 。 b . 无横倾修正表, 应建议船方将船调平, 不予修正。 S x / T 0 1 8 5 一9 3 油深修正, 如测量点在舱中后部, 仰时减 俯时加; 测量点在 舱中 前部, 仰则加, 俯则减。 对空距的修 正, 符号与油深修正相反。 8 . 1 0 . 3 标准体积的计算 8 . 1 0 . 3 . 1 总观测容积( 表载体积) 的计算按已经纵倾、 横倾修正后的油深/ 空距, 查相应舱位的容量表, 求得总观测容 积( 表载 体积V . ) , 8 . 1 0 - 3 . 2 底水体积的计算 根据所测 舱内的 底水高度, 查相 应舱位的 容量表, 求得表载底水体积( V ,.

39、 ) ; 8 . 1 0 - 3 . 3 在测定温度( c 0c ) 条件下, 舱内石油体积( V , ) 的计算。可用下式求出: V: = V。一 Vr “ ” ” ” (1 5) 式中: V在测定温度( t 0c) 下, 舱内石油体积; V o 表载石油的体积, m ; V 表载底水的体积, m , 注: 如经测量舱内无水, 此时v , =v , . 8 . 1 0 - 3 . 4 在 2 0 0c温度下, 石油标准体积( V z . ) 的计算。同 7 . 8 . 2 . 6 , 8 . 1 0 - 3 . 5 重量计算 石油重 量的计算是将石油的质 量以空 气浮力修正值或空气 俘力修正

40、系 数进行修正, 把真空中的 质 量( M) 换算到空气中的重量( m) , a . 以 空气浮力修正系 数进行修正的 计算: 同( 1 0 ) 式。 b . 以空气浮力修正值进行修正的计算: 同( 1 1 ) 式。 c . 出口计量时, 如系同种同牌号石油加载, 则应以装后重量扣除装前舱内石油重量; 进口计量时, 如舱内有剩油, 则应从卸前重量中扣除卸后舱内剩油重量。 8 . 1 0 . 3 . 6 纯油量的计算。 同( 1 2 ) 式。 8 . 1 0 . 3 - 7应 详 细 记 录 测 量 、 计 算 等 项 目 、 内 容 和 情 况 。 如 船 名 、 油 品 名 称 、 装 /

41、卸 货 时 间 、鉴 定 时 间 、 装 / 卸货舱位、 输油管线编号、 输出/ 输人罐号、 测量数据和计算步骤及结果等。 8 . 1 1 证书签发 计量结束后, 根据检验和计算结果, 及时签发有关单证。 9 具体问题的处理及安全注意事项 9 . 1 具体问题的处理 9 . 1 . 1 测量计量容器内油深/ 空距, 必须待油面稳定, 泡沫基本消失后进行。对油罐内石油测量应在接 近开始输油时进行; 测量后超过 8h尚未输油, 则应重新复测, 并以复测结果为准。 9 . 1 . 2 输油管线内的存油 应保持在输油前、 后的 相同 状态下。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 应将管线内 存油泵入 计量罐内进行计量

42、。 9 门. 3 管线内存油未经计量罐而直接上船, 又无法测算时, 视具体情况, 亦可按船舱计量出证。 9 . 1 . 4 测量高凝点油( 如原油) 的 底水时, 应核查测得的水 是底水, 还是油面的表层水。如果 是表层 水, 应驱除后再行测量。 9 - 1 - 5 空罐内剩油深度如低于输油管口高度时, 应从其他油罐计量的油液补足输油管系内的存油, 然 后再检尺, 并将补入数量加入 输油数量内。 9 . 1 - 6对 于 汽 油 、 石 脑 油 等 油 罐内 的 垫 水, 应 严 格 控 制其 高 度( 一 般 不 得 高 于1 5 c m ) , 以 免 影 响 计 量 准 确和增加石油的含

43、水量。 9 . 1 . 7 浮顶罐内剩油深度如低于浮顶( 浮船) 最低点时, 其浮顶重量不再扣除。 9 . 1 . 8 浮顶 罐之浮顶( 浮船) 如处于不能计量位置 时, 应以其他油 罐计量的石油 补足使浮 顶达 到完全起 S N / T 0 1 8 5 一9 3 浮状态或将该罐石油泵人其 他油罐直至 浮船落底, 然后 再检尺。 并将补入 数量与该罐输油量相加或从该 罐输油数量中扣除。 9 . 1 . 9 在使用一种计量容器为主的计重的同时, 还应进行其他计量容器的计重校核工作, 以防失误。 9 . 1 . 1 0 对C 一- x 共二 P z o 1 V V V 式中: V , - 2 0

44、浮顶排油体 积, 单位m ; m f 浮顶重量, 如油罐检定证书说明一项内 所示, 单位k g . 注: V, 求出后, 从石油2 0 标准容积中扣除, 再计算重量. 91 门7 油 舱计量时, 应分舱 计算 重量。 亦可根据油温状况合并计算。即在各 舱平均油温相差不大( 一 般可掌握在5 以内) 的情况下, 以 各舱石油体积之和计 算整批石油重量。 如对根据油温状况合并计 算 结果与 分舱 计算结果有争议时, 以 分舱计算结果为准。 9 . 1 . 1 8 为保证进出口石油计量准确, 对于贸易关系人的监视装载或卸载申请, 应予以受理。亦可根据 实际情况, 由 商检机构建议贸易 关系 人申 请

45、监装或监卸。 9 . 1 . 1 9 监 装或监卸时, 应 对可 影响石油计量的 各个环节, 如油罐、 船舱、 管线、 阀门 等进行检视, 如有 必 要, 应对有关管线阀门等 进行封识。 9 . 1 . 2 0 在装/ 卸和计量过程中, 应对有关计量容器、 器具、 管线、 计量时间、 装/ 卸时间及发生问题等作 详细记录, 并据此按要求签 发监视装/ 卸单 证等口 9 . 2 安全注意事项 9 . 2 . 1 如遇七级以上大风、 雷电、 大雨等, 应暂 停测量 工作。 9 . 2 . 2 进入油库或登轮, 应严格遵守油库及船方有关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9 . 2 . 3 在油罐区 或油船上执 行

46、计量检验工作时, 应穿 着防 静电 工作服和防滑、 防静电 鞋, 并使用防 爆手 电 筒 或 防 爆 手 灯 等 。 测 量 、 采 样 时 , 工 作 人 员 应 站 在 罐 、 舱 开 口 处 的 上 风 头 。 9 . 2 . 4 测量用器具 和工作记录应装包和妥善携带, 使计量人员能空手攀扶 梯子, 以免发生危险。 9 . 2 . 5 在户外执行计量 检验任务遇天气寒冷时, 不宜穿着大衣, 应配备轻便防 寒服( 如皮夹克等) , 以 避 免发生意外事故。 S N / T 0 1 8 5 一9 3 附录A 油 量 计 算 实 例 ( 参考件) 例1 . 浮顶油罐原油输送, 以 岸罐测量为

47、基础, 在 输送前后密度相同的情况下, 重量计算。 ( a ) 测量数据装 前装 后 总测量深度, m”. 8 0 5 6 . 6 4 5 底水, m 0 0 平均油温, 3 5 . 0 3 4 . 0 ( b ) 化验数据 2 0 平均密度, g / c m 0 . 8 2 8 0 0 . 8 2 8 0 溶解水及悬浮水。 ( c ) 计算过程 总观测容积V 1 1 m 4 6 1 8 8 1 5 3 3 7 ( 即V . i , V . , ) 底水容积, m 0。 ( 即V, 、 V, ) 净容积, m a 4 6 1 8 8 1 5 3 3 7 容积修正系数( K值)0 . 9 8 7

48、 4 0 . 9 8 8 2 ( 查GB 1 8 8 5中的表) 2 0 0C净标准容积, ms 4 5 6 0 6 - 0 3 1 1 1 5 6 . 0 2 3 2 0 0C净装载容积, ms 3 0 4 5 0 - 0 0 8 ( d ) 重量 计算 大 气 中 重 量, t 3 0 4 5 0 . 0 0 8 X ( 0 . 8 2 8 0 - 0 . 0 0 1 1 ) = 2 5 1 7 9 - 1 1 6 注:输送前后, 浮顶处于完全起浮状态时, 可不做浮顶排油量修正, 例2 . 浮顶油罐柴油输入, 以 岸罐测量为基础, 密度不同, 末次测 量时, 底水与首次不同的情况下, 重 量计算。 ( a )测量数据输入前输入后 总测量深度, m 5 . 4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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