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及应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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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9/25,1,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 法律服务中心 2007年7月27日,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及应对,2019/9/25,2,劳动合同法立法情况介绍及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 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 互动答疑,2019/9/25,3,劳动合同法整体情况介绍,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项措施: 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

2、付二倍的工资。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9/25,4,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019/9/25,5,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1

3、)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 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 (2)工作地点条款;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 (4)社会保险条款; (5)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2019/9/25,6,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 (1)劳动纪律条款; (2)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 (3)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2019/9/25,7,试用期规定 合同期限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满三个月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 不得

4、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8,试用期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 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 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9,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5、(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新)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019/9/25,10,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种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19/9/25,11,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 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 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6、2019/9/25,12,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019/9/25,13,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情形 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调整为劳动者可以 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019/9/25,14,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可以随时

7、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新) (4)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019/9/25,15,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的其他情形: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8、2)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2019/9/25,16,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劳动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既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9、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019/9/25,17,劳动合同的解除 裁员的规定(一)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新)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18,劳动合同的解除 裁员的规定(二)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

10、人员方案经过劳 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19,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新)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 执行)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

11、/9/25,20,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增加一种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终止劳动合同要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 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转档案和社保手续的时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新

12、规定解读,2019/9/25,2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不同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22,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 有

13、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2年。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 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23,培训协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14、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 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 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24,劳务派遣 跨地区派遣时,劳动条件和报酬的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析,2019/9/25,25,劳务派遣 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义务: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

15、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析,2019/9/25,26,非全日制用工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 日。,劳动合同法

16、新规定解读,2019/9/25,27,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未将劳动合 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 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 间向劳动者支

17、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28,法律责任 5、违法扣押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给予处罚。 违法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收取财物的,除责令退还,还将处以每人500元 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 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 动者支付赔偿金; 7、未及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招用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18、,给原用 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29,法律责任 劳动者: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 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30,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日益突出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工会组织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

19、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31,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日益突出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 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2019/9/25,32,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 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

20、 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4、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 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2019/9/25,33,企业今后应调整和注意的问题 :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保险福利; 劳动纪律;职工培训;奖金支付; 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 岗位调整和工作地点变化; 辞职与辞退的管理及处理; 加班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规章制度订立的要点和应避免的事项;,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2019/9/25,34,互动答疑,2019/9/25,35,联系我们: 地 址: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西区25层 联 系 人:周虎 张桦 电 话:656139208331/8333 65610192 传 真:65610193 电子邮件:,2019/9/25,36,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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