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教学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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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企业法,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合伙企业的财产和事务执行,明确对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解散与清算的有关规定。,开篇案例 案情再现: 2006年8月,甲、乙各出资5万元,设立一个合伙企业。后因资金短缺,合伙人甲、乙一致同意吸收丙加入合伙企业,并向丙介绍了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人于2007年10月15日签订了接纳丙加入合伙企业的书面协议:丙投入资金4万元,盈亏按投入资金占合伙企业全部资金的比例分配。随后三人到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后来因经营不善,2008年3月该合伙企业资不抵债。此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要求甲、乙、丙偿还合,

2、伙企业于2007年6月之前所欠的货款。丙认为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自己无关;甲、乙则认为该债务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担债务的比例承担债务责任。甲、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担债务的比例履行了各自认为应当承担的债务之后,债权人仍以甲、乙和丙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清偿其全部债务。 想一想: 债权人以甲、乙和丙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清偿其全部债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

3、业法中所讲到的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一个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叫做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3)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采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时要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也要与企

4、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要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说明书上予以注明。,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包括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合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

5、立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之分。 (2)合伙企业依合伙协议而成立。 (3)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变更、活动和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二、 普通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第一,全体合伙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

6、础上,经过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 第二,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实际缴付出资。,第三,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第四,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企业独立所有,而是为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具有共有财产的性质。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是指合伙人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与他人的行为。 (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原则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每一个合伙人都有参与合伙

8、事务全部决策和执行活动的权利,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范围,合伙人在其权利范围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在其权利范围内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三)合伙企业事务的监督 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进行监督是每个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5、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

9、业事务的执行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属于合伙企业的内部事务,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6、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二)退伙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关系,从而丧失合伙人资

10、格的行为。 A. 自愿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又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声明退伙。 (1)协议退伙。 (2)声明退伙。,B.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法定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1)当然退伙。 (2)除名退伙。,C退伙后的财产处理 (1)退伙财产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2)对合伙财产进行结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

11、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对合伙企业责任的分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对退伙人的损益分配 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分配应当以合伙企业财产减去合伙企业债务之后的剩余为限,即首先应当偿还合伙企业到期债务。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按平均比例承担债务责任。,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有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 (二)有特定的企业名称 (三)有书面合伙协议 (四)有实际缴付的出资,二

12、、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 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 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 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 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 人以外的人转

13、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 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 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 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 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 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四、入伙、退伙和转伙 (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二)退伙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

14、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合伙人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转伙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四节、企业破产法概述,一、企业破产的概念 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请求,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并按法定程序偿还债权人债权的过程。,二、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

15、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一)破产申请人 我国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扩大了破产申请人的范围,其破产申请人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还包括:(1)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是其法定义务);(2)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3)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只针对金融机构破产)。,二、破产案件的受理 (一)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 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二)破产案件受理的程序 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

16、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上述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受理的效果 1.对债务人的约束。 2.对债权人的约束。 3.对其它民事程序的影响。,开篇案例解析,债权人以甲、乙和丙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清偿其全部债务的做法是正确的。 本案主要涉及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及合伙人对入伙

17、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债务分担的比例,合伙人之间债务分担的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开篇案例解析,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所有合伙人当中的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清偿其全部债务。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

18、.什么是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3.合伙企业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议的事项包括哪些? 4.合伙企业法对于入伙与退伙有哪些规定?,案例分析,案情再现: 张某、李某、王某、马某四人商议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张某、李某、王某每人出资10万元或相当于10万元价值的实物,经其他三人同意,马某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合伙协议还约定了由张某和马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签订买卖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李某和王某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设立后,张某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案例分析,由于超过了合同规定期限合伙企业还没

19、有交货,甲公司派人交涉,方知合同的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此为由拒绝了甲公司赔偿损失的要求。王某个人在与刘某进行经济往来时,发生了债务。刘某便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执行王某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时,张某、李某、马某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王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刘某。,案例分析,议一议: (1)张某、李某、王某和马某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2)合伙企业可否接受甲公司的索赔要求,为什么? (3)法院强制执行王某的财产后,王某是否应退伙? (4)当法院将王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刘某后,刘某是否当然成为新的合伙

20、人?,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张某、李某、王某和马某的出资方式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案例分析参考答案,(2)合伙企业不能拒绝甲公司的索赔要求。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王某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情形下,当然退伙。因此,法院强制执行王某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王某当然退伙。,案例分析参考答案,(4)刘某不能立即成为新合伙人。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只有在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之后,刘某方能成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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