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ord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某某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某某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财务部门: 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根本原如此和政策举措,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法。各地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决定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法,对组织领导
3、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视检查等做出周密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本省市、区政策要规X统一,防止政策多样。各地区原来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政策要按照决定进展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制定本部门贯彻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各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实施方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连同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见附表,在2015年5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参保X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4、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展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X围。 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X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X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展清理规X,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
5、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根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辛遥远地区津贴、某某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规X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根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辛遥远地区津贴、某某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部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三关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国家每年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等因数
6、确定并公布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方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比照,保底限高。即:新方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方法待遇标准的,按老方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方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局部,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局部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局部的100%。过渡期完
7、毕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方法。N老方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N=2015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根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方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方法待遇计发标准=根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
8、根本养老金=根底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根底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1 + Xn-1/-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
9、N实缴;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法有关
10、规定执行。 五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数计发根本养老金。 六关于规X统一政策标准。 各地区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确实难以一步到位实现省级统筹的,基金可暂不归集到省级,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市、区要制定和
11、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根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根本养老金计发方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与根本养老金调整方法,统一编制和实施根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统一根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四、调整局部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根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
12、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如此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五、规X各地区试点政策。各地区要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决定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X。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 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局部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方法标准比照X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各地区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
13、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六、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七、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气氛,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八、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举办机关事业单
14、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进展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提高贯彻决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阔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要加强工作指导,与时掌握实施情况,认真分析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展。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应对
15、预案,把工作做实做细,保持社会稳定。 重大情况和问题要与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2015年3月17日表一公务员视同缴费指数样表级别档次1234567891011121314职务对应级别 注:职务分别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正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在上述表样的根底上,各地可对同一职务和级别档次的工作人员,再考虑不同的工作年限,经测算进一步细化视同缴费指数表。下同。表二机关技术工人视同缴费指数样表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表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缴费指数样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表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视同缴费指数样表一级二级三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表五事业单位工人视同缴费指数样表技术工一级技术工二级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普通工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