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3838025 上传时间:2019-09-28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1.2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课件 .ppt(6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派出所消防监督 业务培训,提 纲,消防基础常识 公安派出所需要履行哪些消防监督职责? 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重点有哪些? 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一.消防基础知识,1. 燃烧基本常识 2. 火灾分类 3. 常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及使用,燃烧的基本常识,一、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一)燃烧的本质 燃烧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 (二)燃烧的基本条件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1、燃烧的必要条件 (1)可燃物:凡是能与

2、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炭、纸张、硫等。可燃物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按其所处的状态,又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三大类。 (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3)温度(引火源):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一般分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直接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等,间接火源包括高温、自燃起火等。 2、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

3、2)一定的氧气含量:各种不同的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含氧量要求。 (3)一定的点火能量:各种不同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达到这一能量才能引起燃烧反应,否则燃烧便不会发生。,二、燃烧的类型 燃烧的类型主要是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 (一)闪燃 闪点 (二)着火 燃点 (三)自燃 自燃点 (四)爆炸 爆炸极限 爆炸按爆炸过程的性质,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最为常见。,三、燃烧产物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烧烧产物通常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可见烟等。燃烧产物一般具有很强的毒性。如火灾产生的烟气就

4、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成分,这些气体均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进而导致人员死亡。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80是由于吸入毒性气体而致死的。,火灾的分类,一、火灾的分类 1、火灾定义 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火灾的分类 (1)按照燃烧物质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4968),火灾可以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即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引起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即可燃液体及可熔化固体可燃物燃烧引起的火灾。 C类火灾指气

5、体火灾,即可燃气体燃烧引起的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即可燃金属燃烧引起的火灾。 此外还有带电设备发生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2)按照火灾的危害分类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依据公安部、劳动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可以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类。,常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及使用,一、灭火器 灭火器是指由人力移动的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的器具。灭火器外表涂以红色油漆。铭牌上标有灭火器名称、型号、商标、灭火级别、使用方法、温度范围、毒性、检查周期、出厂年月、驱动气体的名称及重量。,(一)灭火器的分类 灭火器的分

6、类有三种,即按充装灭火剂的类型、灭火器的加压方式、灭火器的重量和移动方式来划分。 1、按充装的灭火剂的类型划分 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按灭火器的加压方式划分 有化学反应式、贮气瓶式、贮压式三种。 3、按灭火器的重量和移动方式划分 (1)手提式灭火器。这类灭火器一般是手提移动的,重量较轻。灭火器的总重量不大于2千克,其中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总重量允许增至28千克。 (2)推车式灭火器。这类灭火器装有车驾、车轮等行驶机构,是由人力推拉移动的。灭火器的总重量在40千克以上,所充装的灭火剂量在20-100千克(或升)。,(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

7、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包括不受阻挡和碰撞)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某些场所应设置灭火器指示标志。 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 6、设置的灭火器铭牌必须朝外。 7、手提式灭火器的设置位置。 8、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 9、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二、室内外消火栓 (一)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与城镇自来水管网相连接,供消防车取水用。 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要求: 1、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时要放尽管道内锈水,吸干余水或疏通放水阀,排除积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积的灰尘和污渍,在消火栓轴心上加上润滑油,大小出口

8、上加上牛油,并根据外表保护需要进行油漆。 3、消火栓周围30米内严禁堆物,15米内严禁停车,严禁设栏、设广告围堵消火栓,不能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 4、消火栓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消火栓大出口必须朝向马路,因基础设施改造需要搬迁、拆除的,应报请有关消防管理部门审批。 5、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须保持良好,平时应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三、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 (一)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 1、高层建筑、民防工程、仓库; 2、医院、学校、宾馆、饭店; 3、古建筑、近代保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4、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展销活动场所; 5、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体育场

9、馆; 6、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建筑。,(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应急照明灯的最低照度0.5勒克斯; 2、性质特别重要或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应保证正常照度; 3、应急照明灯宜设于墙面或顶棚上;出口标志宜设于出口顶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于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 4、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5、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6、应急照明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少于30分钟。,二、公安派出所需要履行哪些消防监督职责?,公安派出所需要履行哪些消防监督职责?,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沿革和法

10、律依据 开展防火工作历来是派出所“四防”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1963年公安部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规定 1987年公安部关于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 1998年公安部令第3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4年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5年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107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现行的法律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章 考虑到派出所工作实际情况,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程序规定都

11、有别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单列一章。,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根据现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包括: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1)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对群众性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指导 消防情报信息工作:(1)报告辖区重大消防违法行为(2)报告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3)及时报告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处置初期火灾和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

12、现场),哪些是“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规定: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注:在新的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出台之前,仍然将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作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即根据每年年初厦门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全市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要求,凡未列入市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场所)均由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 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派出所和民警不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发生火灾首先要追查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派出所和民警只有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才应当承担责任。,三、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需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6、107、108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88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14、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 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1、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对群众举报、投诉进行监督检查 只要接到举报、投诉并属派出所监督检查职责范围的,就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

15、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消防监督抽查的实施方法: (1)抽查时机的选择: 一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二是依据辖区火灾规律、特点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三是根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保卫的需要,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2)抽查单位的确定:为了提高抽查的效能,可以采取分行业或者分区域进行,具体抽查单位的确定应当采取抽样的方式随机确定,但必须保证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3)监督检查的方法: 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查阅有关消防资料(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火检查记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资料、消防设施检测记录等) 现场提问 实地查看、测试,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对居民委员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17、、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区别: 前者是行政许可,后者是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

18、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9、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

20、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的含义: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旧)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 对场所的规模没有特别要求,理论上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都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各类典型单

21、位(场所)消防监督检查,1. 城市社区及农村村落消防监督检查 2. 宾馆和饭店消防监督检查 3. 集贸市场消防监督检查 4. 商场(超市)消防监督检查 5. 其它类单位或者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城市社区及农村村落消防监督检查,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责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二、城市社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1、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 2、城市社区消防组织和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3、城市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4、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实施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预防和初起

22、火灾的扑救工作情况。,宾馆和饭店消防监督检查,一、宾馆、饭店的火灾危险性 二、宾馆、饭店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宾馆、饭店重点部位的管理 (二)安全疏散 (三)消防设施器材 (四)消防安全管理特定要求,集贸市场消防监督检查,一、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 二、集贸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集贸市场的设置 (二)用火用电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特定要求,商场(超市)消防监督检查,一、商场(超市)的火灾危险性 二、商场(超市)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建筑耐火等级 (二)商场(超市)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三)安全疏散 (四)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安全管理特定要求,其它类单位或者

23、场所消防监督检查,一、商业服务网点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商业服务网点的设置 (二)火源管理 (三)电源管理 (四)消防设施、器材 (五)人员留宿 (六)日常管理,对居民委员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对居民委员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村(居)民防火公约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村(居)

24、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公约,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本村(居)消防组织的管理,坚决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做斗争。 二、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积极参与消防活动。 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四、禁止在住宅区内、通道上、楼梯下堆放杂物,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出口,确保通道畅通。 五、不违章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掌握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严禁倒灌液化气和乱倒液化气残液。 六、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线路老化或破损要及时更换,不超负荷用电,电器设备不用应及时切断电源

25、。 七、家家户户应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 八、自觉做到“外出或睡觉前一分钟安全检查”,包括关门窗、关电器、关液化气,检查用火用电等。 九、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 十、发现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依法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处理方式: 责令依法改正 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依法改正,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

26、三十一条,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

27、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报告制度,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四、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初起火灾的处置与事故调查,1. 初起火灾的现场处置 2. 火灾事故

28、调查,初起火灾的现场处置,一、初起火灾的现场处置原则 1、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 2、积极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3、迅速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4、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火灾事故调查,一、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和目的 二、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 三、公安派出所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范围 (二)火灾现场保护 1、火灾现场保护的范围 2、火灾现场保护的基本要求 3、火灾现场的保护方法 4、火灾现场保护中有关问题的处置 (三)火灾事故调查询(讯)问 1、调查询(讯)问对象 2、调查的主要内容 (四)火灾现场绘图、照相 1、火灾现场绘图 2、火灾现场照相 (五)火灾统计 (六

29、)火灾事故处理,五、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重点有哪些?,消防监督工作重点,A类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以生产、储存可燃、易燃物品的场所 B类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 C类场所:“九小”场所和出租房屋 重中之重是上述场所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消防监督工作重点,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乙、丙、丁、戊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

30、场所等。 “九小”场所:是指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

31、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符合前款规定标准的场所,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者场所内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

32、防监督。,消防监督工作重点,对A类场所的主要检查内容: 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运行情况 场所内危险部位的设置及管理情况 严禁住宿与生产、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消防监督工作重点,对B类场所的主要检查内容: 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 场所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运行情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监督工作重点,对C类场所的主要检查内容: 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 场所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

33、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运行情况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应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五、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领导重视,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机制,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加强学习,提高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理顺关系,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分局定期组织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及考核 消防大队每月至少一次到派出所指导业务工作(填写消防执法业务指导记录表 ) 派出所的专(兼)职消防民警应

34、相对固定 派出所或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建立健全消防监督业务台帐及档案 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应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各派出所每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台帐上报消防大队) 附:消防大队通讯录 派出所应对辖区内负责监督的单位及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六. 消防宣传教育,1.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2. 消防宣传教育要求 3. 消防宣传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内容,一、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宣传教育要求,一、消防宣传教育的时间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的消防宣传日,各级政府、公安机关都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安全,普及消防知识。此外,每年的下列时间也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1、3月份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2、6月份安全生产月; 3、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周年宣传日; 4、元旦、春节、元宵、国庆等重大节假日; 5、国内或当地产生严重影响的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二、消防宣传教育的对象 1、城市居民 2、农村村民 3、学校学生 4、单位员工 5、工商经营户主,消防宣传形式,一、新闻媒体宣传 二、大型活动宣传 三、消防文艺宣传 四、固定阵地宣传,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