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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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宣传讲座,主 讲:纪 晓 峰 山东肥矿技师学院 高级讲师、学科带头人、矿区名师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特聘教授 中国石油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客座教授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3”工程首席教师 国家注册安全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采矿高级工程师 电话:13153878942 E-mail:,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煤矿安全许可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煤安监监察201138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许可工作,按照8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8月15日至9

2、月3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组织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开展了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并组织13个省局开展了异地检查。,各省局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全面自查和异地检查,认真查处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效果较好。这次共现场检查矿井106个,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799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1054个,查出问题和隐患442项。其中,13个省局在异地检查中,现场抽查矿井31处,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345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250个,查出问题和隐患104

3、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来看,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规范认真细致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准入的相关规章制度。,各省局重视和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职责部门,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及办法。大部分省局成立了安全许可办公室,加快办证工作进度。山西、吉林、重庆、宁

4、夏等省局设立了政务大厅,专门受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湖南局制定了湖南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暂行规定,加快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工作,坚持做到煤矿持证依法生产。黑龙江局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准入标准、延期条件和颁证程序等内容。部分省局还将近年来国家及本省(区、市)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定要求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加强宣传贯彻。,(二)严把煤矿安全准入关,依法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各省局在安全许可工作中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细化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和现场验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新规定、新要求,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及时补充和完善许可条件,提高审批项目安全生产水平。陕西局严把准入关口,坚持建设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联合试运转,不准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综合验收;未通过矿井综合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个不准”。内蒙古、江苏、江西、河南、广西、青海等多数省局都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防治、煤矿防治水等有关新规定和新要求纳入了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6、,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察执法。,各省局坚持按计划实施监察执法,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监察执法计划。严格建设矿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从严处理。严把安全设计和施工队伍准入关口,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施工队伍必须达到防突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省局针对辖区内小煤矿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特点,加强对小煤矿建设项目的检查指导,变事后监察为事前预防,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加强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福建局实行了“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制度,加强了跟踪监察工作。湖北局每年召

7、开一次煤矿设计单位座谈会,总结安全专篇编制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安全专篇编制质量。,(四)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各省局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总局、国家局近几年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各省局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加强部门联动,认真组织现场核查。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执法关口下移,加强动态监管,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与“三项监察”工作相结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辽宁局实施煤矿企业、设计部

8、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四方会审”的模式,确保矿井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山东局规定所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煤矿都必须进行现场审查,不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四川局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根据矿井的规模大小、灾害严重程度,对煤矿矿长资格证实施A、B、C证制度,矿长必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贵州局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煤矿证照相关事宜联席会议制度,省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才能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时,坚持企业、县级及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甘肃局“四级”审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兵团分局规定30万

9、吨/年以上建设矿井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不达标不受理、不发证。,(五)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档案管理。,各省局在严格颁证、加强监察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许可档案管理,细化审查文书和记录,并根据日常监察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许可项目资料,做到行政许可有据可查、管理规范。北京分局对辖区内煤矿实施“一户式”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档案。河北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意见,制定了企业定期自查及汇报制度和跟踪监察制度。安徽局建立完善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专人维护、定期更新,做到动态监督管理。云南局基本实现了煤矿建设项目的文档保存电子化,建立了煤矿安全生

10、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资料。新疆局通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实现了生产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煤矿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然严重。 部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复、未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擅自施工,或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一些煤矿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及时补充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项设计,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不及时修改设计并按规定报批;个别大型煤矿项目存在先建设后审批问题;部分地区整合技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有待加强。,个别国有重点煤矿存在主要负责人“先

11、任命后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现象,有的煤矿企业调整主要负责人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及时变更,造成动态管理及监察执法不到位;有的煤矿企业(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滑坡,不能持续保持颁证条件;有的煤矿企业在整合兼并过程中,没有按规定重新办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企业存在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问题。,(三)煤矿安全许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等工作程序上还需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等新规定需要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个别省局和分局未能严格按照

12、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资料和“三同时”审查验收资料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矿井资料不全。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三、下步工作建议,(一)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 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许可工作的相关要求,严肃认真整改省局自查和异地互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许可工作程序合法、标准严格、执法到位;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提高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水平。,(二)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大

13、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严格处罚;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通报煤矿证照管理情况,对查处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打非”工作合力,切实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监察执法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批工作;

14、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安全专篇未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口,发现不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纳入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的煤矿,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合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严禁非法违法组织建设和生产。,(四)严格安全许可标准,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要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总局、国家局提出的有关煤矿

15、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不予颁证;要继续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监察执法计划并认真执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对专项监察发现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处罚。,(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规范资料档案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局、国家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许可程序,规范安全许可行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煤矿安全许可相关工

16、作制度,细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存档、公告、注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做到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有据可查;要强化煤矿安全许可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局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一矿一档、一井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能和水平。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3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

17、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2013年在全国煤矿开展以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向所有煤矿深入宣传七条规定,督促煤矿对照七条规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遵守七条规定,组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以七条规定为抓手严厉打击煤矿非

18、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矿长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下降,推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二、步骤和内容,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2月下旬开始,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2月下旬5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领导带队赴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集煤矿矿长,面对面发放、宣讲七条规定,当场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矿长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七条规定和致矿长的一封信,给矿工宣讲七条规定,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签订承诺书。 地方各级

19、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地方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动员广大煤矿工人共同努力,依靠广大矿工共同监督落实。,(二)自查整改阶段(69月)。 煤矿企业要对照七条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选树正面典型,查处并剖析反面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褒扬积极整改、效果显著的煤矿,鞭策问题严重、进展缓慢的煤矿。,(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 煤矿企业对照七条规定完成重

20、大隐患整改后,要报请当地政府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检查审核。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权限及时组织检查,层层签字,落实监管责任。省(区、市)所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检查、局长审批,市(地、州)所属煤矿由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检查、市(地)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检查、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并派专人盯守,拒不停产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组织对煤矿贯彻执行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符合七条规定仍然组织生产和建

21、设的煤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罚。对组织主题实践活动不认真、工作推动不力、整体效果差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并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四)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 各省级安委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推荐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分析问题和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底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评选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并通报表彰。,三、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 宣传贯彻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是煤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实现“三

22、下降”的重大举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各省(区、市)政府要成立由分管煤矿安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办公室,统一部署本地区主题实践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国务院安委办报告活动进展情况。,(二)明确责任 各级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指导和帮助。煤矿自查整改期间,要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协调解决煤矿在证照办理、人员培训、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技术改造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日常监管和检查抽查阶段,要严格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对整

23、改无望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监督检查各地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煤矿开展抽查和重点监察,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对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不积极、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有严厉推动措施,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管监察执法中发现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要书面移送同级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分别按期上报“打非治违”重大案例和相关统计数据。,(三)注重结合 各地区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组织联合执法;要把落实七条规定与煤矿整顿关闭、瓦

24、斯防治等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改造、安全技能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对实际资源枯竭、顶风违法或整改无望的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和退出;对资源充足但技术、管理水平难以提升的煤矿,要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并开展机械化改造。要把落实七条规定与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不符合七条规定的煤矿,一律不准复产。 请各产煤省(区、市)安委会立即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所有煤矿企业。主题实践活动中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

25、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保证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保证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26、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加盖公章)职务: 年 月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明电20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期,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3起事故,分别是:,2013年3月12日,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格目底矿业公司格目底一号矿井(马场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80人作业,其中55人安全升井,22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该矿为国有控股的建设矿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13302

27、底板岩石瓦斯抽采巷掘进过程中,揭穿煤层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指令。事故发生前,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分局、水城县安全监管局对该矿先后进行安全检查,并下达了“立即停止井下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13301底板瓦斯抽放巷施工建设”等指令,但该矿拒不执行监察、监管指令,违规继续施工。二是违章冒险作业。3月7日,13302底板瓦斯抽采巷在掘进过程中出现了打钻喷孔现象,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作业。三是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2013年3月11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发生溃水溃泥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698人作业,其中673人安全升井,25人

28、被困。经全力抢救,目前7名矿工获救升井,仍有18人被困。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事故采区已探查发现煤层上方采空区有积水,2011年开始探放水,至2013年3月初已放水2.7万立方米。3月1日该采煤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发生溃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之后该矿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有效探明上方采空区积水积泥情况,在淋水仍然严重的情况下,贸然在采煤工作面调整支架、整修采场,于3月11日再次发生泥水溃入,导致25人被困。初步分析是采空区冒落沟通断层破碎带和上部采空区,造成溃水溃泥事故。,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

29、,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井下压风机着火,引燃附近木支护,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导致井下人员中毒遇难。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严重违反规定,仍然使用明令淘汰的滑片式压风机。二是违规在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材料支护(架棚木支护,且使用荆条刹顶背帮),埋下了事故隐患。三是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明文要求全部被整合或技改矿井在3月31日前除通风、排水外,一律停止其他作业,但该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进行维修作业。,上述事故发生在全国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30、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期间,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特别是部分国有重点煤矿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意识不强,没有严格落实七条规定。 二是目前部分煤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盲目追求产量、进度而超能力生产,防突、防水、防火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蛮干。 三是部分煤矿技术管理粗放,对采空区积水积泥探查、岩巷掘进预测地质变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等措施重视不够,技术研究不够。,这3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性质较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教训十分深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一是对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黑龙江省龙煤集团、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

31、向所在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二是责成水城矿业集团格目底矿业公司、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所属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其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三是责成马场煤矿、振兴煤矿、艾家沟煤矿的矿长立即停职检查,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四是贵州省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立即停产整顿。停产后,有关煤矿企业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和贵州省政府制定的有关细则标准,逐项进行整改;贵州省、市、县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权限,逐项进行验收。

32、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中央企业煤矿和省属国有煤矿由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审批;市(地、州)所属煤矿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矿落实停产监管责任人,并采取限供火工品等有效措施,确保煤矿停产整顿到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一是统筹规划、实施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关闭退出等

33、工作,落实政策、资金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关闭退出的目标任务。二是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瓦斯抽采有关规定,做到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三是对水害威胁的矿井,要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认真开展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和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及时治理井田内废弃井筒及采空区积水等隐患。 所有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安全培训等所需资金,不得因为经济效益下滑减少安全投入。煤矿企业的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各煤矿企业集团不得对所属矿井

34、下达超能力的生产指标,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从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严格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不符合七条规定的煤矿,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36号),在全覆盖宣传的基础上,及时督促所有煤矿自查整改,并组织检查抽查。对不符合七条规定的煤矿,节后尚未复工复产的,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已经通过复工复产验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或施工。拒不停工停产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予以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煤矿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安委办20136

3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三、严肃查处事故 贵州、黑龙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要依法、严肃、严谨组织事故调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3起事故调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注重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从技术原因延伸到管理原因,从直接原因延伸到间接原因,并分清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将这3起事故案例纳入七条规定的宣讲工作中,加强警示教育。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产煤市(地)、县级政府和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3年3月16日,网民反映:

36、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矿长必须守规尽责,“煤矿、矿长、矿工”三者浑然一体。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是重中之重;矿工是煤炭生产的主体,长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以肉体之躯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矿长作为一矿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者,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和家庭安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条律千条,要害几处。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 规定有了,落实了才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规定”之前散见于相关法

37、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但一些煤矿和矿长往往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做、做而不实,引发恶性事故。七条规定,概括为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火灾、设备、人员,要素集中,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令行禁止”,着力之处是以此为纲,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都要严抓落实。攻坚首要,是发轫于现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之所以责任之重,在于岗位之重、生命之重。规定于矿长,也寄重托于矿长。希望全国千万名矿长不负党和政府、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待、望眼相盼。 (李豪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2013年工作

38、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3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2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

39、更大功夫,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一、继续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一)深入研究安全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深入研究安全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各项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准。利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机会,对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

40、快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程进度。,(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开辟“省委书记、省长、部长谈安全抓安全”专栏,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

41、府扎实推动安全发展。向党委、政府通报2012年安全生产状况和2013年控制目标,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持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

42、部署,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 (七)注重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健全完善目前已经建立的各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八)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 (九)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异地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

43、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今年上半年将组织召开一次“打非治违”交流推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一个组负责两、三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利用网络、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将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 (十一)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认真执行

44、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四、继续推进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十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抓好煤矿瓦斯防治,搞好致灾因素普查,为深化治理打下基础。加强基建矿井、深部开采矿井的安全管理,深化水害治理。继续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做到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落实”。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一致的煤矿开发准入制度。加快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

45、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制定出台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将其作为煤矿安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的具体抓手,以省(区、市)为单位,分批分期集中培训,当面颁发,矿长签订承诺书,做到依法治矿、从严管矿。,(十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组织实施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攻坚战,2013年力争再关闭5000处小矿。启动新一轮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以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尾矿库防泄漏溃坝、石油天然气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海上石油防台风风暴潮等专项整治。,(十四)

46、集中研究矿山安全生产难题。研究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机械化、技术水平、回采率等方面的安全标准;选择灾害比较严重、地质比较复杂的矿区进行地质灾害普查试点;从体制、机制、资产和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研究矿山资源重组和技术改造问题;改革矿山用工制度,着力改变现在中小矿山企业用工太随便、太混乱,不培训、不会干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矿井内安全设施如何配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如何建立和完善等问题。,五、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十五)加强道路等交通安全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加强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深入开展长途卧铺

47、客车和超限超载超速集中整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监管。深化渡口渡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所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必须进行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专项整治。,(十七)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目前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倾覆、断裂

48、、坠落等事故发生。 (十八)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冶金、机械、建材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十九)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六、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二十)加强安全科技攻关。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抓好

49、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尽快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二十一)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二十二)继续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继续发布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 (二十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运用高新技术,建立能够实时反映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管理网络。,七、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二十四)继续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及基地建设。按照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在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挂牌运行的基础上,抓紧区域矿山和中央企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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