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现状的调查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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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调查报告作 者*学籍批次201003学习中心扬州学习中心层 次专升本专 业会计学指导教师* 内 容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地方财政一项重要的收入。但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面仍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税基和征收比例不合理,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等弊端客观存在。这些问题

2、都有待立法机关、征税机关和所有纳税人去逐步解决。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 问题 对策 目 录一、基本情况综述1(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1(二)调查过程及采用的调查方法1二、调查情况分析1(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的原因1三、调查的最终结论2四、相关的意见2(一)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1(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1(三)适当降低薪资所得税率,逐步提高资本利得税率,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1参考文献4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综述(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我国从1980年起开征个人所得税,近30年

3、来我国经济结构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变革,居民收入无论是绝对数值还是相对差距都发生了迅猛的变化。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自1994年起施行以来,收入逐年增长,到2001年已经发展为我国工商税制中第四大税种。据统计, 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亿元,在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状况下,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日益突出。2005年10月,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改革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门的论证,参与的人员来自全国不同的省份、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收入群体。我国最近一次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是2007年12月23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4、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尽管该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便在其适用性上受到了质疑,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许多人士认为中国尚不具备实行的条件,但还是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仅仅调高工资薪金的免征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缺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费用扣除方式,调整费用扣除范围,从而加强个人所得税在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功能。所以我国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必然会再次调整改变直到完善。(二)调查过程及采用的调查方法本文将通过数据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种种现状来找出相应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二、调查情况分析(一)我国

5、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增加了近百万倍,1980年只征收了18万元,现在超过3000亿元,且占了全部税收的7%。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起来这个比例还很小,比如美国近年来联邦总收入,包括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流转税以及社会保险和退休金中,个人所得税约占50%,其中企业所得税仅为个人所得税的大约五分之一。北欧的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还更高。而在我国,企业所得税超过个人所得税的一倍还多。这些数据说明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了很大增长,但是还远远没有征够。反过来讲,其他各种税收则大大征过了头,或者说,政府在其他方面多征了许多税,导致个人收入的减少,

6、因此个人所得税也相应地减少了。2.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障。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

7、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对个人所得税流失规模测算分析显示,2001年到2008年期间,一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率仍持续偏高,维持在50%以上。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人均年纳税额逐年增加。这反映出了两个方

8、面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较短,纳税人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纳税意识淡薄,再加之征管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且个税征管本就人多面广难以顾全,从而成为这一税种流失情况严重的重要原因;二是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年人均收入普遍增长,相应的,我国在个税征收力度上也下了功夫,因此在个税收入的绝对值上有了显著提高。但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个税流失量仍旧巨大,征管工作仍待完善。3.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并不能起到多少控制贫富差距的作用。按理说,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当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

9、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虽然有累进制所得税,但是对真正高收入的人群,征税征不到他们。目前的所得税累进制,主要适用于工资,而高收入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工资,而是其他所得,特别是资本所得。按照现行的征收办法,只征收20的利得税,起不到调节他们收入的作用,尤其是这种收入即使他们逃了税,也很难被查出。另外,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是按“人”征收的,如同样是夫妇两人,在收入总额相等的情况下

10、,但一人工作和俩人工作的扣除额不同,税负完全不一样,从而造成不合理征税。4.偷税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公民纳税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2%的受访居民宣称自己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有将近24%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完全缴纳者的两倍。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在我国是征收管理难度最大、偷逃税面最宽的税种。5.公民没有养

11、成自觉纳税的习惯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没有设立个人所得税这个税项。那时的公民根本没有个人所得需要纳税的意识。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征收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势在必行的举措。这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习惯了“自己的钱入自己口袋”的公民来说是一件不太容易接受的现实。特别是以调节贫富差距为重要作用的个人所得税却未能真正对贫富起到平衡作用时,低收入人群丧失了自觉纳税的积极性,高收入者利用征管制度的漏洞大肆偷逃税。使整个纳税征收环节陷入恶性循环,公民很难养成自觉纳税的习惯。(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的原因1.征管方法存在漏洞从征管方法看,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采用两种方法,即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首先

12、,代扣代缴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此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得到严格地执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不明确,难以对员工的各种所得项目实行源泉控制,导致大量税款流失。其次,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由于国家尚无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银行现金管理控制不严,社会上大量的收付行为通过现金形式实现,以至于人们的收入除了工资、薪金可以监控外,其他收入基本上都处于失控状态。所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法存在漏洞。2.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分类计征模式下的超额累进与比例税率并存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所得的性质类别不同而异,大体有三种:一是超额累进税率,即对

13、工薪所得实行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制,对个体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则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制;二是对其他8项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稿酬所得在使用20%的比例税率后减征30%;三是对一次收入畸高者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加成征税税率。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环境分析,累进税率带来了以下问题:一是过高的边际税率不利于我国民间投资资本的形成,不适合我国当前的经济成长阶段。二是税率设计过于繁杂,操作难度大,不适应我国现有的征管水平。三是级次过多的边际税率,使相当多的纳税人不能接受,在实际执行中形同虚设,反而由此使许多纳税人为了降低边际税率档次而想方设法隐瞒各项所得,从某种意义上讲,强化了纳税人的偷

14、逃税意识。四是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水平下,真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这从某种意义上更加剧了纵向不公平。五是累进税率在时间跨度上有违横向公平原则。在纳税人的所得比较集中于一个时期(以月份为标准)的情况下,相同的所得就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款。在费用扣除制度方面,导致了收入来源多的个人,反而扣除数额大,扣除次数多,违背了量能纳税的原则;扣除标准过低,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像自费教育、自费医疗、房屋购置等这类支出在纳税人支出结构中比重日益增加,但在扣除制度里并未得到充分考虑。另外,如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未考虑纳税人是否已婚、家庭人口状况

15、、家庭合计收入多少,一律对个人定额扣除,这样虽然简单易行,但是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很显然单身纳税人和有抚养义务的纳税人在取得同等收入的情况下,其负担能力是不同的,这就容易造成税负不公。3.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法制的公平合理能激发人们对法的尊崇,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积极性。而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设置上的某些方面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和合理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要求。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一般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来讲还比较低,税收征管手段较落后。三、调查的最终

16、结论随着国民经济持续良好地发展,个人所得税将成为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税种。个税改革产生的良好效果,对国民经济发展必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还处在发展时期,尚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还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所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个税制度应是未来几年我们应继续讨论的首要问题。四、相关的建议(一)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在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个人收入分配多元化、隐蔽化且支付方式现金化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税收征管,首先要加强税源控制。具体措施为:1.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税源控制。采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

17、为每个有正常收入的公民设立专用的税务号码,建立收入纳税档案,使个人的一切收入支出都在税务专号下进行。使公民的每项收入都处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之下,使每个公民的收入纳税情况都一目了然,进而弥补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2.充分发挥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的要求。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为此,针对前些年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作用未能很好发挥的现实,我国急需建立扣缴义务人档案,规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和申报的程序,督导纳税

18、人正确使用扣税凭证,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明白其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税款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使代扣代缴税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税率结构有悖公平,容易使纳税人产生偷逃税款的动机,因此应将档次设计为五级为宜。其次,考虑通货膨胀、经济水平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增加扣除项目。尽管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几次修正,纳税起征点也一再变化到现在的2000元,但实在是治标不治本。这种看似“一碗水端平”的措施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欠平衡的现实极不适应。我们应该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应确定减除费用标

19、准,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样做既可以更好地符合实际状况,也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缓解地区间经济水平差距。同时,我们应效仿发达国家的方法,对需要承担不同家庭负担的个人进行分别征税。如日本, 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25万日元,有一个孩子的家庭起征点是220万日元,夫妻二人的家庭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156.6万日元,单身者的免征额为114.4万日元。我国可以采取分步实施,即目前条件下,宜先实行“夫妻联合申报”的征税方式,按照合并夫妻共同收入和扣除额进行征税,待今后征管技术手段完备和社会个人征信系统完全建立时,再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所需赡养的直系亲属)征税(根据经济发展

20、的客观需要,适当地增加一些扣除项目,综合考虑纳税人和家庭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因素,设立相应的扣除项目,这样将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合理征税,应征不漏之目的)。(三)适当降低薪资所得税率,逐步提高资本利得税率,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9级累进,最高征税45,而股息红利等采用比例税率一律征税20。客观上造成以薪资所得为主体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而拥有庞大资本的富人阶层却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大头”。建议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适当降低薪资所得税率(以最高不超过35为宜),而逐步提高资本利得所得税(以30为宜)。参考文献1. 孙同行,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问题研究,2008年5月。2. 王涛,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社会意义,2002年11月。3. 陈亚楠、吴莉莉、付锦泉,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现状及完善分析, 2008年7月。4. 蔡勇、林宏斌,完善和改革个人所得税征管浅谈,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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