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分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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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分化 学生:,政法学院2007级法学专业指导老师:,政法学院摘要本文集中探讨了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问题,将把重点放在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即对需要对未成年人成长负责的群体和个人的责任进行分化。最终希望社会、学校以及家长都可以明确自己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中所应尽的责任。刑事责任本身具有法律上的实体意义,要实现刑事责任处罚已然之罪以及预防未然之罪的目标,就要使抽象的刑事责任转化为具体的活动,也就是说必须使刑事责任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和制度。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制度来明确学校和家长以及社会在预防阻止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他们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后果,也就是分析

2、其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没有履行哪些义务,从而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责任承担;责任分化Abstract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problems about minor crime,we suggest that all of us should help the people who under-aged and we should help them further. Well pay more attention on the differentiation of responsibility society, schools and parent

3、s,we can define their responsibility more clear about minor crime.Well analyse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class in minor crime problems.We need to take measures to prevent this problems. We used to focus on the punishment to control and prevent minor crime, but this is not the helpful way to solve

4、 the essence of the problem. We need to create a system to exact the obligations of schools, parents and society in the prevention of stopping minor crime problem.We will assume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if they dont do your obligation, theyll be required to bear the corresponding consequences.Nowa

5、days, we should put the causes of minors crime to a very serious position to discuss.We should observe the whole social environment, seeking the rigorous scientific feasible methods and perfect system to face this problem, solve the problem.So how do we prevent minor crime, how to deal with minor cr

6、ime,that is what we need to focus on, this problem is going to be a essential part of contribution the harmonious society . This paper will also referring foreign in dealing with these issues some measures are taken and system, and put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thods. We hope that we can find or built

7、 a perfect social system and perfect way to cl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minor crime. Other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other departments should also think and explore this problem, strive for mobilizing all social forces for minors to built a good environment, and can have a unified and complete system

8、 to regulate it.Key wordsminor crime;liability;differentiation绪论随着当今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许我们忽视的严重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全社会广泛深刻关注探讨的热点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块,虽然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现今的社会环境下,依然没有得到很大的缓解。现如今,我们应该把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后果所涉及到的责任承担问题,摆到一个非常严肃的位置上探讨,应该从各个方面观察全局,以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为着眼点,寻求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方法和良好而完善的制度来面对这一问题,

9、解决这一问题。那么,我们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责任,都是本文将集中讨论的。这个问题的研究,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本文也将借鉴外国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和制度,提出一些具体的方法,希望通过完善的社会制度以及完善的责任承担方式来明确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乃至学校的责任。因此,作者的观点是,不仅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方面需要社会的力量,未成年人犯罪,其父母如果没有尽到教育教导,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也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在未成年人

10、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这是由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决定的。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规定并且明确学校的责任。我们认为,社会其他机构以及其他部门也应该思考并探索这一问题,争取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且能有一个统一而完善的制度来规范这一切。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好奇心和模仿心理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育不完全的阶段,因此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不够成熟,并且由于这一时期是学习阶段,因此他们的好奇心很容易驱使自己去模仿一些消极的事情,例如暴力犯罪等等。他们的经验不足,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可能不能辨明是非,一旦没有良好的环境和

11、正确的教育,很容易使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好奇心是人类知识的源头,而未成年人可能会因为对不良事物产生好奇心而寻求刺激导致犯罪,例如危害巨大的毒品犯罪。这一方面的原因多半是家长以及学校的教育不足,以及管教不当没有及时正确的引导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给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因此,要克服这种心理,社会、学校、家庭都应该给未成年人营造出一个健康积极的氛围,才可以杜绝犯罪的发生。盲目从众心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天生会有聚群性,在群体压力较大时,个人如果不能承受这个压力,就会采取行动适应这个群体,未成年人可能会因为这个原因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可能会随波逐流,与自己所在的群体进行一致的行为,例如犯

12、罪。而在犯罪中产生这样的心理,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日后成为共同犯罪团伙中的一员。这个时候,未成年人可能没有犯罪动机也没有犯罪意图,但是由于处在一个集体中,很容易在没有判断能力的情况下盲目从众,如果有居心不良的人想要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往往很容易得逞。未成年人的盲目从众,是基于相信自己所处团体的成员,相信团体的正义,因为自身无法正确的分辨是非所以随众,加上没有及时有效的教导和纠正,往往这类事件的发生会带有经常性,因此后果也很恶劣。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为我们在刑法上定义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个时期的他们,情感具有极端性和不稳定性、因此容易偏激并且冲动,所以这一时期又是所谓的“危

13、险年龄”段。因为他们自身处于成长阶段,他们的不成熟致使他们非常容易因为各种原因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格外需要我们的警惕。人类在未成年时期,没有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处于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容易使他们对一些事物产生报复,而由于青春期的成长,虚荣心的发展可能会导致逞强心理,在不良去年高分子的怂恿和挑衅以及激将下,会做出危害自身或者是危害他们甚至是危害社会的事情。同时,由于他们开始独立思考,如果他们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不良现象,对社会不满、仇恨等负面心理,也会因为强烈的对立情绪而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进行反抗,如果他们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不仅不能消除他们心中的负面情绪,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阻碍他们的成长。青春期

14、的未成年人,喜欢炫耀、逞强,他们会因为自己的义气用事,进而发展成为打架斗殴,这样就很容易发展成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类型的暴力犯罪。同时他们受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等错误观点的影响,会变得贪慕虚荣、好逸恶劳,如果他们这样的心理得不到纠正,很容易导致盗窃、抢劫等类型的财产型犯罪。(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 犯罪主体年龄低龄化这几年来的数据统计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而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数据统计呈现的结果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有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根据上海青少年犯罪统计,14-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是14岁的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

15、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总的说来,由于我国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未成年人的成熟期已经开始提前,这样就促使未成年人身体素质增强,智力也开始提高。这一系列新变化导致了新的矛盾,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并会进一步导致犯罪主体年龄向低龄化发展。 犯罪类型多元化在以往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们的犯罪类型比较单一,财产性犯罪较多,而盗窃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犯罪类型,而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犯罪类型多元化的趋势,并且他们的犯罪类型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抢劫、强奸、杀人、贩毒、

16、绑架勒索等等严重刑事犯罪迅速增加。其中,虽然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比例依旧为最高,但是我们还是要重视其他严重的暴力犯罪,近年来的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也使很多未成年人开始利用自己娴熟高超的计算机能力进行犯罪。 犯罪手段智能化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出现了反侦察能力不断加强的特点。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大都会有提前准备,也就是开展预谋犯罪,他们会在作案前精心策划犯罪程序和充分准备犯罪工具,并且在作案后懂得及时销毁证据、破坏现场、干扰破案等。未成年人犯罪在过去,一般多是临时起意的犯罪,突发性的特点比较强,而且手段也没有十分复杂。但是由于过多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智能化的特点。 犯罪成员

17、团伙化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开始由单独作案向共同作案转化。这是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特点而形成的一个特点,由于他们自身的条件限制,或是因为生理心理还未完全成熟,犯罪时需要借助其他人的帮忙,因此容易形成团伙做案。或者是因为成年罪犯的教唆怂恿而成为实施犯罪的主体或者是成为胁从犯。统计数据表明,有近40%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团伙作案,这种犯罪团伙与一般的犯罪集团不同,他们的成员主要是由于邻居、同学、朋友等关系而形成一个群体,在这个群体中,只要其中某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煽动其他人进行共同作案,而其他人会因为这层关系加上本身的不成熟而参与,最终形成共同犯罪。他们会随机的因为某个原因而一同作案,事

18、后自行解散,不构成犯罪集团,成为犯罪团伙。 (三)我国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我们国家对未成人犯罪采取的措施是以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我们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原则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教育保护,是指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是立足于教育以及保护,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采取措施的出发点,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从而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教育和保护,相辅相成,我们将两者有机地结合,从而可以事半功倍地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及时预防,是指对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要及时预防即使矫正。是指在错误还未铸成的时候,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提早

19、发现,提早预防,才能达到阻止犯罪的发生。综合治理,是指在政府组织领导下,各单位、各方面通过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一起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通过社会各个阶层的努力一起给未成年人的发展创造健康和谐的环境。科学预防,是指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教育、矫治和预防等对策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庭、学校要充分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采取针对性地的教育,不能采取粗暴的教育方法,也不能一味溺爱孩子。还体现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惩治措施上,要求和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程序必须与成年人的程序区别开来,法律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体现教育

20、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采取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关押、管理、教育应当有不同的模式。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致力于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培养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调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一起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定了各部门各阶层的职责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同时规定了父母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所需要作出的努力,同时要求在精神上行为上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1 中华

21、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要偶那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正开始,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提高他们的警惕,遇到不懂的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交流。消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探讨我国被司法矫治的未成年人档案中都会有一笔终生抹不去的污点,这会使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遭受无数冷遇和歧视,这关系到他们能否良好地融入社会。因此,我们应该探讨一下消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问题,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事十分有必要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还包括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进行预防。在提到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未成年人犯罪,其犯罪记录的处理问题。未成年人处在人生的初始阶段,因为一时的冲动犯罪

22、,其影响可能会是一生的,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一向是“教育为主、感化为辅”,为了帮助未成年人不再犯罪,我们要教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消除,让他们在自己今后的成长中不再有负担,可以在改过自新后重新面对生活。二、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分析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责任未成年人自身处于一个学习的时期,而由于自身的惰性或是不良的行为未得到及时的矫正或是由于他人唆使而进行犯罪,都不能摆脱未成年人自己所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绝对禁止的犯罪行为这一个事实。由于犯罪的直接责任人是未成年人自身,因此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承担责任。未成年人自身没有加强对于正确的世

23、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导致自己善恶不分,是非不辨,从而犯罪,主要原因还是对自己的行为思考不够,没有及时同老师或者家长交流来矫正自己的心理和行为。虽然我们认为,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但是14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学习能力,应该懂得遇到事情要多思考,而不能盲目进行,如果未成年人一直循规蹈矩,聆听父母和老师正确的教诲,是不会那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的。 (二)家长的责任 父母角色认知偏差、定位错误认知偏差主要表现在:认为爱孩子就是给予孩子,服从孩子,所以父母对其有求必应,而没有把自己摆在一个教育者的位子上;认为孩子是属于父母的,进而过于权威化,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容易走上极

24、端的道路;认为孩子年幼无知,为其处理所有问题,不让孩子独立,因此孩子会想摆脱其束缚或者是产生依赖心理,无法形成判断能力。1 关颖城市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第100页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季军的父亲是某市司法局的领导干部,母亲在省计算机厂工作,文化程度都比较高,他们对孩子很关心,期望很高,管得也很严格。从小学到高中,季军在学校都堪称表率。他所在的中学是省重点中学,他还当过校学生会副主席。季军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但到高中后随着学业负担的加重,成绩开始下降,渐渐地他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他认为即使继续学下去也没什么希望,而父母对他的期望又很高,这让他感到了很大的压力。当压力无法排遣时,他选择了逃避。高二

25、时他逃学了,带着偷来的父亲的配枪,只身一人南下广东。当时他没有学历证明,也没有社会经历,又身无长技,所以离家出走时自己也不知道能去做些什么,只是对外面的世界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相信,天下之大,不会没有他的立足之处。逃学的第三天,在路上,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听他说了情况以后,坚持把他送回家。季军死活不肯回去,他们争了起来。情急之下,季军拔枪把司机打死了,被判处无期徒刑。作为司法干部的父亲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对孩子的严格要求竟然得到这样的结果!家长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本身就有没有改正的错误习惯,未成年人由于自己没有很好的判断能力就随意模仿,该行为最终可能会导致犯罪。有的家长本身缺乏素质,好逸恶劳

26、、游手好闲、一味的追求享受,并且这样的态度明显地传达给了未成年人子女,由于他们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这样来自与家长的恶习就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另外,在我国,留守儿童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父母由于工作原因没有能够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抚养,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孩子产生了孤单冷漠的心理,并且可能会因为自己交往的朋友中有不良分子,而导致被欺骗甚至是引诱走上犯罪的道路。恶劣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的紧张恶化和家庭教育的缺乏或者是不当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因素。如果父母没有及时处理好家庭关系,未成年人会因为自己的成长环境的不良最终形成不良心理,而父母没有及时纠正,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父母是需要在道

27、德上负责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首先是未成年人自身承担责任,其次则是其父母。我们从结果找原因,父母对子女的管教过于放任或者是管教趋于严厉都会是未成年人性格缺陷的导火索,例如家庭困难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生存而参与犯罪;家庭关系紧张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的心理影响,其性格可能会因此变得偏执而孤僻,这些全部可能成为其犯罪的激发因素。不幸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溺爱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要求一律满足,养成了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

28、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走上了邪路。 (三)学校的责任 学校忽视学生的德治教育成为学校在未成年人犯罪所应承担的责任中最主要的一条。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来说,其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学校对于未成年人是一种集中进行教育和管理的结合,学校不仅肩负着帮助未成年人获得科学文化知识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肩负着未成年人的德育和人格培养。有些学校只注重分数,推卸学生的德治教育责任,或者排斥学业成绩不好和行为有缺陷的学生,极易造成学生的厌学心理,忽视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心理伤

29、害,助长了未成年犯罪的动机。虽然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要求学校对于教育学生要绝对公平,要激励每一个学生努力学习,监督他们健康成长,这不仅是学校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则,也是学校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规定具体的预防措施时,都强调了学校的责任,强调了家庭与学校的配合。我们不强调教育的绝对公平,但是学校要尽全力维护自己的每一个学生受到良好教育的权利。 (四)社会的责

30、任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体现在没有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积极良好的环境。例如未成年人观看淫秽制品后,就可能会采取行动犯下强奸罪,这就是对出版物的管制不够完善,以及公安部门没打击淫秽物品的传播不够及时有效。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网吧在这一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擅自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不合法的,却因为监管的缺失每年让很多未成年人因为网瘾而浪费自己的青春,甚至是为了网络游戏而抢劫、斗殴。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监管,可以进行游戏网站实名制等手段,通过监管减少未成年人浏览不健康网站,减少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几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近年来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类型,而没有及时的扫黑除恶,给了

31、不良分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时机。社会各个部门,各个阶层,也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用自己的力量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使他们可以健康成长,远离犯罪。因此,笔者建议对未成年人采取宵禁制度,关于宵禁,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由于夜不归宿而到处游荡,进而产生临时起意的犯罪。美国对于宵禁制度的采用,值得我们借鉴,不允许未成年人晚上流浪街头,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或家长监管。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一)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负责,他们就应该承担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而16周岁就需要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未成年人

32、在少管所等机构接受处罚时,由于其毕竟是并未成年,所以也很有必要承担一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识,避免在以后的人生中再犯错误。 (二)监护人如何承担责任鉴于未成年人拥有监护人这一特性,建议一旦未成年人犯罪,也要给予其监护人一定的处罚。由于我国没有相应的制度,笔者建议采取让监护人履行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的方式,使其意识到没有教育监管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事情,有具体的处罚可以督促家长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这一处罚监护人的制度,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程度以及类型,重点是要了解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责任状态,是已经尽到的监护义务还是平时对未成年子女疏

33、于管教,不闻不问,根据其表现采取不同时间段的社会服务令。 (三)学校如何承担责任 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也应该调查学校的教育以及监管是否到位,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的义务,一味的追求学生的分数而忽略学生的品行教育,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的承担责任方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去实行,教育监管机关在其中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由于未成年人要在学校度过的时间比较长,其身心的发展需要通过学校的辅导的得到培养,学校的责任就需要社会各个部门以及各个阶层进行具体的探讨。例如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逃课,出去游荡进而发展成为了打架斗殴或者是因为行为过激而演化成犯罪,学校对于自己的安保检查应该

34、进行检讨,这个时候可以对学校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再例如老师在自己平时的教导中体罚学生,使学生产生的暴力可以解决问题的错误想法,所以遇到问题与同学争执时可能就会以暴力解决问题,这个时候老师的错误教育是有一定责任的,除了老师的责任之外,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学校如果未及时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例如在校携带管制刀具、向他人所要财物、传播、阅读淫秽物品、吸毒贩毒等等行为,如果学校在自己应尽的范围内失职,需要对犯罪后果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学校而言,惩罚方式可以是警告处分、敕令整顿、通报批评等等,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剥夺学校参与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要求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开展。结语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责任

35、承担问题,不仅需要从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犯罪动机犯罪后果而仅仅只要求未成年人承担责任,还需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而检查其家长和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是否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如果家长和学校没有及时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鉴于他们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的重要性,责令家长和学校承担责任也是合理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力将其合法化,使该制度尽早形成,约束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所在的学校。这样,就不会有人怠于履行自己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在家庭关系中,家长给孩子和谐的家庭生活,并且正确积极的引导孩子积极向善;在校园生活中,学校及时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给未成年学生良好的科学教育和德育教育,致力于培养孩子的人格。对未成年人

36、的成长环境进行规范和约束,分化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使学校和监护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于积极教育未成年人有一定的作用,一定可以缓解未成年人犯罪。使未成年人自身、监护人、学校三方分化承担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制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探讨和尝试。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分化问题,还有很多方面值得关注,需要我们更进一步地去规范和完善,需要全社会一起给这个制度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方法。致谢在此论文撰写过程中,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叶志友的指导与督促,同时感谢他的谅解与包容。没有叶老师的帮助也就没有今天的这篇论文。求学历程是艰苦的,但又是快乐的,在这四年的学习中结识的各位生活和学习上的挚友让我得到了人生最

37、大的一笔财富。在此,也对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还要感谢班上的同学给我的建议和指导以及帮助我查找资料,谢谢打家的帮忙。还要感谢开题时李卫东老师的指导,谢谢老师肯定了我的论文研究方向给我继续下去的动力,这是对于我最大的肯定,也是这篇论文得以完成的最大动因。谢谢我的父母,没有他们辛勤的付出也就没有我的今天,在这一刻,将最崇高的敬意献给你们!本文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此,向各学术界的前辈们致敬!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和同学,是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使我最终完成了论文。我知道,自己的知识十分地有限,更加因为时间的紧迫及掌握资料的有限,使论文留下了不少遗憾,文中的纰漏在所难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最后,感谢

38、各位老师抽空进行答辩指正,谢谢大家对我的评议,我会在各位老师的指正下进步,感谢老师们这珍贵的最后一课,这将是我大学期间非常宝贵而美好的回忆。参考文献1杨晓梅.青少年研究.1999年第7期.2康惠农、王汉林.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年第1112期.3康树华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4张利兆.未成年人形势政策和研究.D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5冯云翔、娄鸿雁,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D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6达尔戈娃.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问题B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7康树华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案例评析.中国画报出版社

39、.1999年.8龚贤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兵团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02期.9杨克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学分析.中国教育报2000年.10殷桢宇.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社会转型期.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报.2001年1月第1期.11龚贤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兵团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12金荣秀、金昌龄.青少年犯罪问题.关注青少年犯罪主观原因,加强素质教育.2003年第3期.13王学成.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材料汇编.2006年.14张建功.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陕西教育.2003年第12期.15康树华.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和防范探析.青少年犯罪问题.2003年第3期16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出版社.1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李泽民.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及其预防.2003年第1期20李序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年.21Jeffrey Ferro.Juvenile Crime.New York, N.Y. : Facts on File.2003.22Andrew Sandon.Juvenile Delinquency Theories.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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