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浅议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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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系统论文:浅议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是以农村信用社贷款客户(包括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为基本单位,与农村信用社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贷款客户提供和信用社内部形成的各项贷款业务原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基础资料。它是保全信用社信贷资产的重要资料。信贷档案管理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资料历史真实面貌、保障农信社债权的基础性工作。然而,目前在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中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要素不齐全、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着农村信用社的债权保障

2、。因此,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已迫在眉睫。一、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原则。二是档案管理要原始资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归档管理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原则。三是要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的原则。四是坚持方便实用、安全保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 二、信贷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1、管理部门。联社信贷部门是全辖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机构; 基层信用社、营业部信贷部门是信贷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责任机构,负责辖区内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信用社柜面信贷档案由社会计负责搜集交分片信贷员和档案管理

3、员管理;分社信贷档案在主社管理;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档案管理员),负责接受和管理信贷员须移交归档的贷款客户档案资料,分社须归档的信贷档案交由主社档案管理人员管理。2、管理程序及人员职责。基层信用社、分社的信贷员对贷款客户的档案资料,依客户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收回等操作程序运行后,按资料形成时间归类建档、保管;在规定交接内容和时间内,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 (一)联社信贷部门基本职责:对辖内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负有领导、检查、督导的责任,并负责县联社信贷档案的管理。(二)信用社(部)主任基本职责:对本单位信贷档案管理负有领导、检查、监督的责任。(三)信贷员基本职责:按

4、信贷档案管理规定内容,及时搜集、整理归类所管理贷款客户从借款申请到贷款使用、回收全程档案资料,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和归类要求整理立卷、建档、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制页码(页码必须连续)、设立专夹(卷)或专户保管,并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未还清贷款本息的信贷档案由各分片信贷员保管;按时向档案管理员移交已结清贷款归档资料;采用电脑管理的信贷档案,及时将贷款有关数据及信贷档案等有关资料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在信贷档案未移交档案管理员之前,信贷员要对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四)档案管理员职责:审核和接受信贷员移交管理的信贷档案资料;对装订成册的信贷档案资料按户分类、编号、登记、归档;负责对信

5、贷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要对贷款客户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三、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和要求从客户与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申请贷款至贷款收回全程形成与该笔贷款有关资料均为信贷档案资料管理内容。1、信贷档案资料的取得。信贷档案资料按其取得来源分为从贷款客户获取的资料和信用社内部形成的资料。(一) 从贷款客户获取的资料指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资料,是用于反映和记录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资金、财务和经营情况的档案资料。信用社、分社责任信贷员,无论贷款金额大小,均应建立信贷档案。一份完整的信贷档案内容具体应按照行业管理和内部规章规定要素进行收集和整理,做到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凡是借款

6、客户所提供的复印件,信贷员应要求提供人签名盖章,以示借款客户本人自愿提供,经办信贷员经与原件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以示对复印件真实性负责。(二) 信用社内部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有关记录和反映客户贷款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保全、收回等全过程运行情况的资料、围绕贷款使用、监督、检查贷款本息收回及贷款保全所发生的行为资料,是用于界定内部管理责任的基础档案资料,也是贷款重要法律文件及贷款行为记录资料。 2、信贷档案的建立。信贷员按规定内容,及时搜集、建立、整理归类所管理客户从和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申请贷款到贷款使用、回收全程的有关档案资料。所有信贷档案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和归类要求整理立卷、建

7、档、装订成册(装订成册后信贷员应加封、盖印)并按顺序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专夹(卷)、专户保管。 档案管理员按省、市行业管理部门和县联社有关规定及时建立信贷管理专卷、相关登记簿和会议记录、管理台账等综合信贷档案。(一)农户贷款。信贷档案以村以组以户立卷建档,一户一卷,一村一档一案卷。(二)企业贷款。信贷档案按户立卷建档,对某一客户的单笔贷款档案资料按贷款运作程序及取得时间归类建档,单笔单卷单档;对同一客户的多笔贷款资料按贷款发放日先后顺序整理保管立卷,即一笔一卷,一户一档一案卷。(三)已核销呆帐贷款和已置换贷款的信贷档案资料管理。信贷员以户以类建档后,专档移交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3、 信贷档

8、案分类管理及要求。信贷档案按管理责任不同分为由信贷员管理的信贷档案和由档案管理员管理的信贷档案。信贷员管理的信贷档案有:正在使用的农户家庭经济档案卡、新增和从量贷款信贷档案、贷款登记簿、贷款管理相关台账等。由责任信贷员分户按村专柜保管;档案管理员管理的信贷档案有:综合信贷档案各专卷、相关管理登记簿、管理台账和会议记录、已核销和已置换贷款资料、历史农户家庭经济档案、已归还贷款资料等。由档案管理员按类依时间顺序和归档要求整理建档,专卷专柜保管。 四、信贷档案登记、移交、归档管理1、信贷档案的登记。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均应设立信贷档案保管登记簿。信贷员对各自保管的未归档的信贷档案,及时记录贷款客户入档

9、明细情况,便于保管、查找、利用。档案管理员对移交档案和自身管理的档案资料及时归类、整理、登记,按年度装订成册(装订成册后应加封、盖印)归档入柜;2、信贷档案的移交。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均应设立信贷档案移交登记簿。需移交档案管理员归档的信贷档案资料,移交时间为每年年底。 (一) 信贷员需移交信贷档案给档案管理员时,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应同时核对信贷档案资料并由双方共同在移交的信贷档案目录清单上签字确认。档案管理员应当场核对资料收妥存档、专卷、专档保管。(二)信贷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对其所管档案资料抄列清单并在信用社信贷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三)档案管理员因工作变动离岗时,应对信贷档案所有资

10、料抄列清单,移交指定人员后方可办理有关变动离岗等手续。档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要由有关本单位负责人监交。3、信贷档案的调阅。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均应设立信贷档案调阅登记簿。(一)内部人员调阅信贷档案。凡已归档保管的信贷档案和由信贷员负责保管的信贷档案,一律不准借出。因工作需要调阅的,应由调阅人出具借条,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调阅。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应负责登记调阅人员名单、时间和调阅内容;调阅的信贷档案不得涂改、圈划、复制、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二)外部人员调阅信贷档案。信贷档案原则上不对外调阅借出。当发生借款纠纷或依法起诉、处理案件等情况需要调阅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法院、检察院等司

11、法部门需查阅、复印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介绍信,经信用社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己方律师如有需要可以查阅;对方律师原则上不能查阅,若其通过法院来查阅,法院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介绍信,经信用社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查阅人需要索取复印有关证据和资料时,须经信用社主任同意后,方可抄录和复印,严禁将原件抽出借出。(三)信贷员或档案管理员对调阅归还的信贷档案,要检查其完整性和原始性。对发现档案不完整或有改动的,可以拒绝接受,并立即报告信用社主任,必要时要向联社主管领导报告。4、信贷档案的存放。信贷员和档案管理员应将各自管理的信贷档案资料放置在

12、坚固的专用箱、柜内,并加强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虫蛀、防腐蚀等方面的管理。5、信贷档案保管期限。信贷档案保管期限可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期。保管期限从贷款本息结清的次年起计算。(一)短期信贷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短期贷款本息已收回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可为5年。(二)中长期信贷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中长期贷款本息已收回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可为10年;综合信贷档案保管期限可为10年。(三)永久保存的信贷档案:短期和中长期贷款到、逾期至今仍未收回和呆帐核销贷款的信贷档案要持续永久保存。6、 信贷档案的销毁。对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贷款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并经过档案管理员提出慎重销毁意见,本单位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上级社负责任人审查批准后,送专门文件销毁单位或指定造纸厂进行销毁,并由监销人员监督销毁。档案管理员和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在留存销毁清册上签字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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