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轨道线路维修 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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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前 言 线路养护维修技术是高速铁路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我国高速铁路 有砟轨道线路养护维修,满足线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特制定 本规则。 本规则在总结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相关研究成果和国内外养护维修技术基础上编 制而成。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南昌、武汉铁路局的大力支持。 本规则共分九章和十二个附录,阐述了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主要设备技术标 准和维修要求,规定了线路设备检查内容和周期、维修标准、维修作业要求、线路 质量评定及精测网应用与维护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有需要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铁道部

2、运输局工务部(北 京市复兴路 10 号,邮政编码:100844)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 本规则编制单位: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负责解释。 I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1 第二章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计划3 第一节工 作 分 类.3 第二节工 作 内 容.3 第三节管 理 组 织.5 第四节工 作 计 划.5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6 第一节线路平面6 第二节线路纵断面7 第三节道 床 8 第四节轨 枕 9 第五节钢 轨 10 第六节扣 件 14 第七节道岔及调节器17 第八节无缝线路20 第九节标志标识24 第四章线路设备检查25 第一节一般要

3、求25 第二节线路动态检查25 第三节线路静态检查26 第四节钢轨检查28 第五节量具检查31 第五章线路设备维修主要作业要求32 第一节一般要求32 第二节钢轨修理32 第三节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38 第四节轨枕修理作业40 第五节道岔及调节器作业40 第六节大型养路机械作业42 第七节无缝线路作业43 第六章线路设备维修标准47 第一节线路设备维修周期47 第二节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标准47 II 第三节轨道动态不平顺管理值51 第四节车辆动力学指标管理值53 第五节作业验收办法54 第七章线路质量评定62 第一节线路设备状态评定62 第二节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62 第八

4、章精密测量控制网69 第一节一般要求69 第二节精测网构成及主要技术标准69 第三节精测网维护和应用72 第九章维修工机具、常备材料与作业车辆停留线75 附录一 道岔检查方法和工具76 附录二 可动心轨单开道岔检查记录80 附录三 钢轨伸缩调节器检查记录81 附录四 无缝线路、道岔及调节器钢轨位移观测记录82 附录五 钢轨外观及表面伤损检查记录85 附录六 伤损钢轨月报86 附录七 轨距调整配置表87 附录八 无缝线路胀轨跑道情况登记表89 附录九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统计报告90 附录十 有砟轨道线路维修工机具91 附录十一 有砟轨道常备材料94 附录十二 本规则用词说明96 1 第一章总 则

5、第第 1.0.1 条条 为适应高速铁路运营要求,做好有砟轨道线路设备维修管理,提 高维修技术水平,满足线路高平顺性、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要求,特制定本 规则。 第第 1.0.2 条条 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状态完好,保证列车以 规定速度安全、平稳、舒适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第 1.0.3 条条 线路维修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检慎修”的原则,根 据线路状态的变化规律,合理安排养护与维修,做到精确检测、全面分析、精 细修理,以有效预防和整治病害。 第第 1.0.4 条条 线路维修应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业化和属地化管 理。应本着“资源综合、专业

6、强化、集中管理”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 高速铁路线路维修管理机构。 第第 1.0.5 条条 应严格实行天窗修制度。天窗时间应固定,一般不得少于 240min。 第第 1.0.6 条条 应做好精密测量控制网(以下简称精测网)的管理,保证运营维 护测量有稳定可靠的测量基准,并利用精测资料指导线路维修。 第第 1.0.7 条条 应加强曲线(含竖曲线) 、道岔(含调节器) 、焊缝、过渡段的检 查和养护维修,加强轨道长波不平顺的检查和管理,保证线路质量均衡、稳定。 第第 1.0.8 条条 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 方法,优化作业组织,提高线路检修质量。 第第 1.0.

7、9 条条 线路上使用的工务产品应符合产品准入的相关规定。为解决线路 维修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铁路局可组织科研攻关,对工务零配件进行改进, 但应制定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经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后方可上道试用。 2 第第 1.0.10 条条积极推行信息化技术,建立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 息化管理。 第第 1.0.11 条条 应按规定为线路维修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第第 1.0.12 条条 应设置作业车辆停留线,以满足线路修理作业要求。 第第 1.0.13 条条 按新建时速 200250 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铁建设2005140 号)和新建时速 300350 公里客运专线

8、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铁建设200747 号)建成的有砟轨道线路,其相关技术参数可按原设计标准保 留。 第 1.0.14 条 本规则适用于允许速度 200300km/h 有砟轨道线路维修 (既有线提速线路除外) 。胶济客运专线比照本规则执行。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 其维修办法应经铁道部批准。本规则未涉及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3 第二章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计划 第一节工 作 分 类 第第 2.1.1 条条 线路维修工作分为周期检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一、周期检修指根据线路及其各部件的变化规律和特点,对钢轨、道岔、扣 件、道床、无缝线路及轨道几何形位等按相应周期进行的全面检查和修理,以 恢复线

9、路完好技术状态。铁路局可根据线路设备状态、线路条件、运输条件和 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调整维修周期,并报铁道部核备。 二、经常保养指根据动、静态检测结果及线路状态变化情况,对线路设备进 行的经常性修理,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三、临时补修指对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或轨道设备伤 损状态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处所进行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安全和舒适。 第二节工 作 内 容 第第 2.2.1 条条 周期检修基本内容。 一、 线路设备质量动态检查。 二、 轨道几何尺寸静态检查 三、 扣件、轨枕、道床状态检查。 四、 钢轨探伤。 五、 无缝线路钢轨位移、钢轨伸缩调节器(以下简称调节器)伸

10、缩量的周 期观测和分析。 六、 沉降地段轨道状态观测和分析。 七、 精测网检查、复测。 八、 根据线路、道岔、调节器状态,对线路平面、纵断面进行测设和优化, 全面起道、拨道、改道、捣固、稳定,调整几何形位,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 4 坡,改善轨道弹性。 九、 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进行预打磨、预防性打磨和修理性打磨。 十、 联结零件成段涂油、复拧。 十一、其他周期性检修的工作。 第第 2.2.2 条条 经常保养基本内容。 一、 对轨道质量指数(TQI)超过管理值的区段或成段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 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进行整修。 二、 无缝线路应力调整或放散。 三、 根据钢轨表面伤损、光带及线路动态

11、检测情况,对钢轨进行修理。 四、 整修焊缝。 五、 整修伤损的扣件、道岔及调节器等轨道部件。 六、 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七、 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砟,整理道床。 八、 疏通排水,清除道床杂草。 九、 整治冻害。 十、 精测网维护。 十一、 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标识。 十二、 根据季节特点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 十三、 其他需要经常保养的工作。 第第 2.2.3 条条 临时补修主要内容。 一、及时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二、处理伤损钢轨(含焊缝)和失效胶接绝缘接头。 三、更换伤损失效的扣件、道岔及调节器等轨道部件。 四、更换伤损的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咽喉

12、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 与短心轨联结螺栓等。 5 五、处理线路故障。 六、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第三节管 理 组 织 第第 2.3.1 条条 依据铁道部相关规定和铁路公司与铁路局签订的委托运输管理 协议,铁路局负责受委托范围内高速铁路线路设备的安全、维护和管理,保持 线路设备状态良好,使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第 2.3.2 条条 线路车间管辖线路长度以营业里程 100km 左右为宜,线路车间 下设线路工区,工区应在车站设置,线路工区管辖线路长度以营业里程 30km 左 右为宜。站间距较小的城际铁路、山区、高原和严寒地区车间和工区管辖线路 长度可适当缩短。动车段(所)应单独设置线路车间或

13、工区。 第第 2.3.3 条条 铁道部基础设施检测中心、铁路局工务检测所和大型养路机械 运用检修段受委托承担利用综合检测列车(含轨道检查车,下同) 、钢轨探伤车 对线路进行周期性检测和钢轨周期性探伤。 第第 2.3.4 条条 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或工务机械段等受委托承担利用大型 养路机械对线路的修理。 第第 2.3.5 条条 工务段(含桥工段,下同)应建立考核机制,确保线路设备质 量均衡、稳定。 第四节工 作 计 划 第第 2.4.1 条条 铁道部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应编制线路年度分月动态检 查计划,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第 2.4.2 条条 铁路局应编制年度周期检修计划。 第第 2.4.3 条条

14、 工务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 修计划。 6 第第 2.4.4 条条 线路车间应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和各 项技术指标,编制月度维修计划。检查监控车间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月 度检查计划。 7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 第一节线路平面 第第 3.1.1 条条 曲线超高应满足旅客舒适度要求,按线路允许速度进 行计算并设置。 一、超高最大值不得超过 150mm。 二、未被平衡超高的一般要求: 1欠超高一般不应大于 40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60mm。 2过超高不应大于 70mm。初期兼顾货运的客运专线,货物列车按 80km/h 速度检算时,最大过超高不得大于 9

15、0mm。 三、车站两端曲线超高设置应满足以下检算要求(v 为旅客列车进出站通过 曲线时的速度): 1当 v160km/h 时,过超高一般不大于 90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110mm。 2当 160km/hv200km/h 时,过超高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90mm。 3当 200km/hv250km/h 时,过超高困难条件下不大于 80mm。 4线路起终点车站或以进出站旅客列车为主的车站两端曲线,超高设置应 满足本条第二款要求。 5在使用困难条件时,原则上应先用足进出站列车的过超高困难条件,再 使用通过列车的欠超高困难条件;若仍不满足要求,应适当降低线路允许速度, 直至超高设置符合规定。 未被平衡

16、欠超高和未被平衡过超高分别按下列公式检算: H R v Hc 2 max 8 .11 R v HH h g 2 8 . 11 式中 H实设超高(mm) ; 8 Hc未被平衡欠超高(mm) ; Hg未被平衡过超高(mm) ; vmax线路允许(预留)速度(km/h) ; vh兼顾货运的线路为货物列车最高行车速度(km/h) ,只运行客车的 线路为低速客车行车速度(km/h) 。 第第 3.1.2 条条 曲线超高顺坡率一般条件下不应大于 1/(10vmax),困难 条件下不得大于 1/(9 vmax)。 第第 3.1.3 条条 正线不应设置复曲线。 第第 3.1.4 条条 区间及站内正线线间距不应

17、小于表 3.1.4 的规定,曲线 地段可不加宽。正线与既有铁路或客货共线铁路并行地段线间距不应小于 5.3m。 区间及站内正线线间距 表 3.1.4 设计行车速度 (km/h) 300250200 最小线间距(m)4.84.64.4 第第 3.1.5 条条 直线与圆曲线间应采用缓和曲线连接。缓和曲线采用 三次抛物线线形。 第第 3.1.6 条条 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 下不应小于 0.8 vmax,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0.6 vmax。 第第 3.1.7 条条 正线曲线与道岔间夹直线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 0.6 vmax,困 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0.5 vmax

18、。 第第 3.1.8 条条 正线道岔对向设置,有列车同时通过两侧线时,道岔间直线段 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 5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33m;无列车同时通过两 侧线或道岔顺向布置时,道岔间直线段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 25m。 第第 3.1.9 条条 欠超高和超高顺坡率不得同时采用困难条件下的限值。欠超高 或超高顺坡率需采用困难条件时,应优先采用欠超高困难条件。 第第 3.1.10 条条 曲线直缓(缓直)点、缓圆(圆缓)点处应设标识,现场 9 曲线始终点、缓和曲线长度、曲线全长、曲线半径均应与设计文件保持一致。 第二节线路纵断面 第第 3.2.1 条条 设计行车速度 200250km/h(不

19、含)区间正线最大坡度 不应大于 20。设计行车速度 250300km/h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 20, 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 30。 第第 3.2.2 条条 正线最小坡段长度应符合表 3.2.2 规定。一般条件的最 小坡段长度不宜连续采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坡段长度不得连续采用。 最小坡段长度 表 3.2.2 设计行车速度(km/h)300250200 一般条件(m)12001200800 困难条件(m)900900600 第第 3.2.3 条条 坡段间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正线相邻坡段坡度差大于或等于 1时,应设置圆曲线型竖曲线连接, 最小竖曲线半径按表 3.2.31 选用,最大竖曲线半

20、径不应大于 30000m,最小竖 曲线长度不得小于 25m。 最小竖曲线半径 表 3.2.31 设计行车速度(km/h)300250200 最小竖曲线半径(m)250002000015000 二、竖曲线(或变坡点)与缓和曲线、道岔及调节器均不得重叠设置。 三、竖曲线与平面圆曲线不宜重叠设置,困难条件下应符合表 3.2.32 规 定。 竖曲线与平面圆曲线重叠设置的曲线半径最小值 表 3.2.32 设计行车速度(km/h)300250200 平面最小圆曲线半径(m)50003500 最小竖曲线半径(m)2500020000 四、正线两线并行时,两线轨面高程宜按等高(曲线地段为内轨面等高) 10 设

21、置。 第三节道 床 第第 3.3.1 条条 有砟道床应采用特级碎石道砟,其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并应经水洗。 第第 3.3.2 条条 正线有砟道床尺寸应符合表 3.3.2 要求。 道床断面尺寸 表 3.3.2 速度等级道床顶面位置(mm) Km/h 砟肩宽度 (m) 厚度 (mm) 边坡 砟肩堆 高 (mm) 轨枕中 部 轨底处道岔区 200250( 不含)km/h 轨枕承轨面 以下 3040 岔枕顶面以 下 3040 250300km /h 不小于 0.53501:1.75150 与轨枕 顶面 平齐 轨枕承轨面 以下 4050 岔枕顶面以 下 4050 第第 3.3.3 条条 碎石道砟粒

22、径级配应符合表 3.3.3 的要求。 道砟粒径级配要求 表 3.3.3 粒径筛分机底筛孔边长(mm) 31.550 方孔筛孔边长 (mm) 22.431.5405063 级配 过筛质量百分率 (%) 0312530657099100 方孔筛*孔边长(mm)31.550 颗粒分布 颗粒质量百分率(%)50 注:*指金属丝编织的标准方孔筛。 第第 3.3.4 条条 道床应保持饱满、密实,道床阻力等状态参数应符合表 3.3.4 的要求。 道床主要状态参数指标 表 3.3.4 速度(km/h)纵向阻力横向阻力支承刚度道床密实度 11 (kN/枕)(kN/枕)(kN/mm)(g/cm3) 2002501

23、2101101.75 250(不含) 300 14121201.75 第第 3.3.5 条条 应根据道床脏污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 良好,防止轨枕空吊和道床翻浆。 第第 3.3.6 条条 应采取措施防止道砟飞溅。 第四节轨 枕 第第 3.4.1 条条 应根据设计采用相应 型混凝土枕,轨枕配置标准为每公里 1667 根,均匀布置。 第第 3.4.2 条条 应及时更换失效、修理伤损的混凝土枕。混凝土枕失效及严重 伤损判定标准见表 3.4.2。 混凝土枕失效及严重伤损判定标准 表 3.4.2 伤损等级伤损判定 失 效 (1)明显折断。 (2)轨枕纵向通裂:挡肩顶角处裂缝宽大于 1.

24、5mm;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 通(缝宽大于 0.5mm) 。 (3)轨枕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缝(残余裂缝宽度超过 0.5 mm 或长度超过 2/3 枕高) 。 (4)挡肩缺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缺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 1/2) 。 (5)严重掉块。 (6)预埋铁座损坏。 (7)预埋件周围的混凝土裂纹宽度大于 1.5mm。 严重伤损 (1)轨枕横裂或斜裂的裂缝长度为枕高 1/22/3。 (2)轨枕纵裂: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裂缝宽不大于 1.5 mm;纵向 水平裂缝基本贯通(裂缝宽不大于 0.5 mm) 。 (3)挡肩缺损长度为总长度的 1/31/2。 (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 12 (5)

2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 2 mm。 (6)钢筋(或钢丝)外露(长度超过 100 mm) 。 第五节钢 轨 第第 3.5.1 条条 正线应采用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 60kg/m、100m 定尺、强度等级 为 880MPa 热轧钢轨,兼顾货运的应采用强度等级为 980MPa 热轧钢轨。 第第 3.5.2 条条 钢轨应符合高速铁路用钢轨 (TB/T3276)规定。钢轨几何尺 寸、平直度和扭曲、表面质量缺陷深度允许偏差分别见表 3.5.21、表 3.5.22 和表 3.5.23。 钢轨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表 3.5.21 项 目允 许 偏 差(mm) 钢轨高度0.6 轨头宽度0.5 轨冠饱满度+0.6,0.

26、3 轨底宽度1.0 轨腰厚度+1.0,0.5 轨底边缘厚度+0.75,0.5 接头夹板安装面斜度0.50 接头夹板安装面高度+0.6,0.5 轨底凹陷0.3 端面斜度(垂直、水平方向)0.6 断面不对称1.2 长度(环境温度 20C 时)100m 30 螺栓孔直径0.7 螺栓孔位置0.7 钢轨平直度和扭曲允许偏差 表 3.5.22 部 位项 目允 许 偏 差 13 垂直(向上) 01m:0.3 mm /1m 02m:0.4 mm /2m 垂直(向下)0.2 mm /2m轨端 02m 部位 水平(左右) 01m:0.4 mm /1m 02m:0.6 mm /2m 垂 直0.3 mm /2m 距轨

27、端 13m 部位 水 平0.6 mm /2m 垂 直0.3 mm /3m 和 0.2 mm /1m 轨 身 水 平0.5 mm /2m 上弯曲和下弯曲10 mm 侧弯曲弯曲半径 R1500m钢轨全长 扭 曲轨端 1m 内0.45 mm 钢轨表面缺陷深度允许偏差 表 3.5.23 表面缺陷类别允 许 偏 差 热轧状态下刮伤、轧痕、纵向线纹、折叠、氧化 皮压入轧痕深度(mm) 轨头踏面0.35mm; 其它部位0.50mm。 冷态下形成的纵、横向划痕、碰伤深度(mm) 轨头踏面和轨底下表面0.30mm; 其它部位0.50mm。 表面缺陷修磨(最大允许修磨深度和修磨处数) 踏面 0.35mm;其它部位

28、 0.5mm。 每 10m 可修磨一处。 第第 3.5.3 条条 道岔、调节器和胶接绝缘接头用轨技术标准。 一、 道岔、调节器和胶接绝缘接头用 60kg/m 钢轨应符合高速铁路用钢 轨 (TB/T3276)规定。 二、 60D40、60AT 钢轨应符合客运专线 60AT 钢轨暂行技术条件规定。 三、 轧制特种断面翼轨应符合轧制特种断面翼轨暂行技术条件规定。 四、 道岔护轨应符合33kg/m 护轨用槽型钢 (TB/T 3110)规定。 五、 道岔、调节器用钢轨应采用与区间钢轨同材质的热轧钢轨或符合相应 14 技术条件要求的热处理钢轨。 六、 胶接绝缘接头用钢轨的轨型、钢种应与相邻钢轨相同。 第第

29、 3.5.4 条条 钢轨(含道岔、调节器和胶接绝缘接头用轨)伤损形式、分类与 评判标准。 一、 钢轨伤损形式主要有轨头磨耗、轨头剥离裂纹及掉块、轨顶面擦伤、 波形磨耗、表面裂纹、内部裂纹和锈蚀等。 二、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1.钢轨轻伤和重伤评判标准见表 3.5.41、表 3.5.42 和表 3.5.43。 钢轨轻伤和重伤评判标准 表 3.5.41 伤 损 程 度 伤 损 项 目 轻 伤重 伤 备 注 钢轨头部磨耗 磨耗量超过表 3.5.42 所列限 度之一者 磨耗量超过表 3.5.43 所列限度 之一者 200250km/h:深度大于 0.5mm 200250km/h:

30、深度大于 1mm 轨顶面擦伤 250(不含)300km/h:深度 大于 0.35mm 250(不含)300km/h:深度大 于 0.5mm 剥离掉块有 波形磨耗谷深 0.2mm 焊接接头低塌0.2mm 1mm0.8mm 轨顶面擦伤深度大于 0.5mm深度大于 0.35mm 直尺、深度 尺测量 硬 弯0.3mm0.2mm 焊缝(接头)轨顶面低塌或 马鞍型磨耗 0.3mm0.2mm 1m 直尺测 量矢度 波形磨耗 钢轨表面有周期性波磨 且平均谷深超过 0.04mm(车载检测)或最 大谷深达到 0.08mm(手工检测) , 波长不大于 300mm 钢轨表面有周期性波磨 且平均谷深超过 0.04mm(

31、车载检测)或最 大谷深达到 0.08mm(手工检测) , 波长不大于 300mm 测试精度 0.01mm 及 以上,且测 试长度不小 于采样窗长 度 表面局部微细疲劳裂纹(鱼 鳞纹) 肉眼可见肉眼可见目 视 尖轨扭转、硬弯、尖轨磨耗、 心轨磨耗造成光带异常并影响 行车稳定性时 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 值偏差超过 1mm 且车 体横向、垂向加速度三 级偏差 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 值偏差超过 1mm 且车 体横向、垂向加速度三 级偏差 人工及综合 检测列车 二、 钢轨重伤处理 发现钢轨重伤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1 对钢轨核伤和焊缝重伤可加固处理,并在适宜温度及时进行永久处理; 在实施永久处理前应加强

32、检查,发现伤损发展时,应按照钢轨折断及时进行紧 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2 对裂纹和可能引起轨头揭盖的重伤,应按照钢轨折断进行紧急处理、临 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3 对其他重伤可采取修理或焊复方法处理,处理前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 取限速措施。 三、 钢轨折断处理 发现钢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处理、临时处 37 理或永久处理。 1.紧急处理 当断缝不大于 30mm 时,可在断缝处上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加固, 拧紧断缝前后各 50m 范围内的扣件,并派专人看守,按不超过 45km/h 速度放行 列车,且邻线限速不超过 160km/h。 紧急处理后,应在断缝两侧轨头非

33、工作边做出标记(标记间距一般为 26 m),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断缝值,作好记录。 2.临时处理 当钢轨折损严重、断缝超过 30mm 或紧急处理后不能及时进行永久处理时, 应切除伤损部分,在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 6 m 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安 装接头夹板,用 10.9 级螺栓拧紧,拧紧短轨前后各 50 m 范围内的扣件,按不大 于 160km/h 速度放行列车。 临时处理前,应在断缝两侧轨头非工作边做出标记(标记间距一般为 26 m),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断缝值,作好记录。 3.永久处理 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处所,宜于当日天窗内采用原位焊复或插入短轨

34、焊复 处理。进行焊复处理时,应保持无缝线路锁定轨温不变。作业轨温宜低于实际 锁定轨温 020。当采用插入短轨焊复时,短轨长度不得小于 20m。 钢轨焊接应按照钢轨焊接 (TB/T1632)执行,并满足下列要求: (1) 焊接宜采用具有拉伸、保压功能的焊接设备。 (2) 焊接作业轨温应不低于 5,且应避免大风和雨雪等不良天气。必须 在不良天气进行焊轨作业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使环境温度高于 5;推凸后 应采用石棉或其他材料覆盖直至轨温降至 300以下。 (3) 钢轨焊接后应对焊缝进行探伤检查。 (4) 焊接作业结束后,应测量原标记间距离,计算焊接作业范围内锁定轨 38 温。 四、 发现道岔尖轨、

35、基本轨、可动心轨、翼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进 行处理。 五、 胶接绝缘接头拉开时,应立即复紧两端各 50m 线路的扣件,限速不超 过 160km/h,并及时进行永久处理。绝缘失效时,应立即于当日天窗时间更换, 进行永久处理。 第第 5.2.2 条条 钢轨打磨作业。 一、 钢轨(包括正线、道岔和调节器)打磨分预打磨、预防性打磨和修理 性打磨。钢轨预打磨应在轨道精调完成后进行;预防性打磨周期按第 6.1.1 条执 行;当钢轨出现波磨、鱼鳞裂纹等伤损时,应及时进行修理性打磨。 二、 可采用钢轨打磨列车、道岔打磨车或钢轨铣磨车打磨或铣磨钢轨。钢 轨焊接接头可采用小型钢轨打磨机进行打磨,严禁使用手砂轮

36、打磨。 三、 钢轨预防性打磨廓形宜根据钢轨表面状态、轮轨接触情况综合设计。 未进行打磨廓形设计时,可根据线路运行动车组类型,参考钢轨预打磨廓形对 钢轨进行打磨。 四、 钢轨修理性打磨方案应根据波磨、鱼鳞裂纹等表面伤损程度,比照本 条第三款规定确定,打磨后应保证伤损得到消除。 五、 钢轨打磨质量技术要求: 1.打磨廓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用模板或钢轨轮廓(磨耗)测量仪进行 打磨廓形检查和验收。钢轨打磨作业后应满足表 5.2.2-1 和表 5.2.2-2 的要求。 钢轨打磨作业验收标准钢轨打磨作业验收标准 表表5.2.2-1 项目验收标准(mm)测量方法说明 钢轨母材轨头内侧工作面 +0.2 0

37、“+”表示凹进 钢轨母材轨顶面或马鞍型磨 耗 +0.2 0 “+”表示凸出 焊缝顶面 +0.2 1 m 直尺测量矢 度 “+”表示凸出 39 0 焊缝内侧工作面 +0.2 0 “+”表示凹进 钢轨波磨打磨作业验收标准钢轨波磨打磨作业验收标准 表表5.2.2-2 项目验收标准测量方法说明 波长波长 (mm)(mm) 103030100 100 300 3001000 采样窗 长度 (mm) 60060010005000 谷深平 均值 (mm)(mm) 0.020.020.020.020.030.030.150.15 测试精度0.01mm及以上, 且测试长度不小于采样 窗长度 打磨作业完成后8 天

38、内或在打磨后 通过总重30万t之 前测量 允许超允许超 限百分限百分 率率(%)(%) 5 5 % %5 5 % %5 5 % %5 5 % % 连续测量打磨波磨钢轨 长度100m(车载检测)或 30m(手工检测) 2.应使用便携式粗糙度检测仪检测粗糙度,在 10mm 范围内同一个钢轨打 磨面上,沿与钢轨打磨痕迹垂直方向进行表面粗糙度测量,至少连续测量 6 个 点,打磨面粗糙度不大于 10m。 3.打磨面最大宽度(见图 5.2.2):R13 区域 5mm;R80 区域 7mm;R300 区域 10mm。 40 图 5.2.2 打磨面最大宽度示意图 4.沿钢轨 100mm 长度范围内,打磨面宽度

39、最大变化量不应大于打磨面最 大宽度的 25%。 5.打磨后接触光带应居中,且宽度为 2030mm。钢轨打磨面应无连续发 蓝带。 六、 钢轨打磨作业技术要求: 1.打磨前应调查待打磨地段钢轨状况,每 100m 采用钢轨轮廓(磨耗)测 量仪测试钢轨廓形,根据钢轨表面状态、钢轨伤损和轮轨接触情况,由线路维 修和打磨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确定打磨方案。 2.打磨前应对影响正常打磨操作地段,尤其是影响轨距角打磨的因素进行 调查,并预先采取措施,以保证钢轨打磨正常进行。 3.打磨前应对焊接接头轨面平直度进行检查。当超过标准时,应采用小型 钢轨打磨机对焊接接头进行局部打磨。 4.打磨前应在站线进行打磨参数调整试验

40、,确认打磨廓形达到要求后,方 可进行正式打磨。 5.打磨车作业速度应根据打磨列车特性和打磨目的确定。 41 6.最后一遍打磨应降低打磨功率或提高打磨速度,以保证钢轨打磨后表面 粗糙度达标。 7.应及时清理打磨碎屑。 七、 正线道岔打磨应充分考虑结构特点,打磨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与区间 钢轨相同。 第三节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第第 5.3.1 条条 弹条 IV 型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一、 零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更换时采用同种相同规格的零部件。夹板处 应安装接头弹条以及接头绝缘轨距块。 二、 安装弹条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弹条中肢入孔位置要放平、放正,不得 歪斜。安装时切忌硬扳,用

41、力要适中,支点与加力点要正确。弹条就位困难时, 使用安装工具的同时可用小锤轻敲弹条尾部,使其就位。弹条就位以其小圆弧 内侧与预埋铁座端部相距 810 mm 为准,不得顶紧或距离过大。 三、 安设绝缘轨距块不得用锤或其他工具猛烈敲击使其入位。 四、 绝缘轨距块与钢轨和预埋铁座间缝隙较大时,通过更换不同号码绝缘 轨距块的方式进行调整,轨距调整配置见附录七。 五、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将弹条卸下。应力放散结束后, 应检查橡胶垫板和绝缘轨距块位置是否正确,如有错位,应在调整后再安装弹 条。 六、 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1.轨距和轨向调整:在预埋铁座与钢轨间设有绝缘轨距块,通过更换不同 号

42、码绝缘轨距块实现轨距和轨向调整。 2.高低调整:通过起道或落道作业进行调整。不得通过扣件系统进行高低 调整作业。 42 第第 5.3.2 条条 弹条 V 型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一、 零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采用相同规格的零部件。 二、预埋套管中缺油或无油时,应在预埋套管中注入或在螺旋道钉螺纹部 分涂专用防护油脂。 三、紧固弹条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检查,确保扭矩满足要求。 四、钢轨与轨距挡板、轨距挡板与承轨槽挡肩间缝隙较大时,应更换不同 号码轨距挡板进行调整,轨距调整配置见附录七。 五、在进行大型养路机械起道捣固作业前,应将调高垫板全部撤除。 六、 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1.轨距和

43、轨向调整:通过更换不同号码的轨距挡板实现轨距和轨向调整。 2.高低调整:高低和水平出现较小不平顺时,应提升钢轨,在轨下垫板和 轨枕之间安放调高垫板,调高垫板不得安放于轨下垫板上,调高垫板的总厚度 不得大于 10 mm,数量不得超过 2 块。 第第 5.3.3 条条 FC 型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一、 零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更换时采用同种相同规格的零部件。夹板处 应安装接头弹条。 二、 应采用专用工具安装弹条。安装时,将安装工具前爪钩抓住预埋底座 上前方位置,用力拉动手柄,直到将弹条彻底顶进。完全安装到位的弹条,两 侧的底脚应顶住轨底侧面的绝缘轨距块。 三、 安设绝缘轨距块不得用锤或其

44、他工具猛烈敲击使其入位。 四、 绝缘轨距块与钢轨和预埋铁座间缝隙较大时,通过更换不同号码绝缘 轨距块的方式进行调整,轨距调整配置见附录七。 五、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将弹条卸下。应力放散结束后, 应检查橡胶垫板和绝缘轨距块位置是否正确,如有错位,应在调整后再安装弹 条。 43 六、 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1. 轨距和轨向调整:通过更换不同号码的绝缘轨距块实现轨距和轨向的调 整。 2. 高低调整:通过起道或落道作业进行调整。不得通过扣件系统进行高低 调整作业。 第第 5.3.4 条条 扣件预埋套管失效修理作业 扣件预埋套管失效时应及时采用相同型号套管进行修复,修复时应满足以 下要

45、求: 一、 取出失效套管时,不得伤及套管周围钢筋,且油渍或油脂不得污染孔 壁。 二、 失效套管取出后,应清除混凝土枕孔内残渣,并用高压风吹净。 三、 应在孔内注入或在新套管外壁涂敷适量的锚固胶。 四、 植入的新套管定位应准确。 五、 新套管锚固强度应达到抗拔力要求后方可安装扣件。 六、 采用的修复方案及锚固胶应提前进行试验,确定修复工艺参数。 第四节轨枕修理作业 第第 5.4.1 条条 应及时更换失效、修理伤损混凝土枕。 第第 5.4.2 条条轨枕修理。 一、 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 二、 及时修理松动或失效的预埋套管、预埋铁座等预埋件。 第第 5.4.3 条条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及

46、时回收,分类堆码,集中存放, 合理使用。 第五节道岔及调节器作业 44 第第 5.5.1 条条 道岔及调节器维修作业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道岔和调节器尖轨或基本轨伤损时,宜同时更换尖轨和基本轨。如待换 上的尖轨与原基本轨或原尖轨与待换上的基本轨降低值满足要求,可单独更换 尖轨或基本轨,否则应同时更换尖轨和基本轨。 二、道岔可动心轨辙叉伤损时,应整体更换。 三、道岔基本轨、尖轨、辙叉及导轨伤损更换后但未焊接时,应限速不超过 160km/h,并应尽快恢复原结构。 四、可动心轨辙叉道岔起道作业时,直、曲股应同时起平,保证可动心轨辙 叉在一个水平面上,并做好道岔前后及道岔曲股顺坡,同时加强接头、辙

47、叉、 尖轨弹性可弯段等部位的道床捣固。 五、作业时严禁撞击轨下基础,保持轨下基础完好。 六、作业时按规定扭矩紧固螺栓。 第第 5.5.2 条条 道岔(调节器)区水平、高低应通过起道或更换不同规格调高 垫板进行调整,调高垫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铺设图要求。 第第 5.5.3 条条 道岔区轨距、支距应通过更换不同规格调整备件进行调整。轨 向通过拨道及更换不同规格调整备件进行调整。道岔直股方向不良时,可用弦 线测量并调整;曲股方向不良时,应在直股方向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控制 支距的方法进行调整。 第第 5.5.4 条条 道岔区间隙、间隔、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值、心轨相对于翼 轨降低值调整作业。 一、

48、 通过增减顶铁调整片,调整尖轨、心轨顶铁间隙,并同时考虑轨距、 支距状态。通过调整转换设备状态和整修轨件确保尖轨与基本轨密贴,可动心 轨在轨头切削范围内应分别与两翼轨密贴。 二、 尖轨或可动心轨轨底与台板间隙超标时,可采取以下作业方法: 1 调整滑床板高低位置,使之处于同一平面上。 45 2 调整转辙器滑床板上辊轮,使其状态符合要求。 3 整修尖轨或心轨,消除其拱腰。 三、 通过调整扣件,更换调整片使护轨轮缘槽宽度、咽喉宽度、查照间隔 满足要求。 四、 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值偏差超过 1mm 且影响行车平稳性时,可通过 更换不同厚度基本轨轨下橡胶垫板或滑床台,调整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值。 降低

49、值调整量在 12mm 时,应设置两级过渡;降低值调整量大于 2mm 时,应 更换尖轨与基本轨组件。 第第 5.5.5 条条 调节器经常保养和维修作业。 一、 应加强调节器经常保养,使其保持尖轨锁定、基本轨可伸缩状态,防 止尖轨爬行或基本轨异常伸缩。 二、 调节器所有螺栓扭矩应达到设计要求。 三、 不得对调节器基本轨、尖轨及其所焊联的钢轨进行张拉或顶推作业。 四、 定期观测并分析基本轨伸缩量、焊缝位置与气温关系,发现伸缩故障 应及时消除。 五、 尖轨或基本轨顶面出现肥边现象应及时打磨。 六、 尖轨或基本轨轨头出现擦伤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七、 尖轨轨顶相对于基本轨轨顶无降低段的尖轨顶面低于基本轨顶面时, 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八、 尖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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