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区轨道运输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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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节 绞车的安设与使用管理规定2第二节 倾斜井巷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5第三节 钢丝绳的使用、管理规定10第四节 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11第五节 花车使用、运输管理规定12第六节设置天、地、立滚等辅助设施的规定13第七节 声光信号的设置、使用管理规定14第八节 车场的管理规定14第九节 躲避硐的管理规定16第十节 其它安全管理规定17第十一节采区轨道管理规定18煤矿采区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提升运输工作贯串我矿生产的全过程,担负着全矿生产材料、设备工具和煤矸等资料运输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轨道运输工作的安全管理,提高我矿轨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采区轨道运输系统操作程序,充分发挥

2、提升运输系统的运输能力,保证安全生产,使之更加规范、科学,建立轨道运输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轨道运输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节 绞车的安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一、在斜巷的设计或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绞车屋的位置、规格、支护方式等。斜巷上部车场、中间闭合车场的绞车屋前,必须根据每次提升的矿车数量,留有足够长度的平台。提升一个矿车的绞车屋,必须设置在距上变坡点不小于5m处。二、绞车屋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保证通风良好;无绞车屋的地方,绞车电机边缘与巷道支护体的间隙不得小于200mm。三、绞车安装方向要轨道中心线一致,防止绞车钢丝绳跑偏。四、绞车安装

3、位置必须留有足够的司机工作空间(高度1. 6m以上,宽度0.8m以上),以便于司机操作;另外,绞车开关必须设置于绞车屋内或绞车后方巷道宽敞处。五、绞车基础的固定:1、使用期不足半年的11.4KW绞车基础,可以打设四组固定锚杆(一组两根,锚杆采用16*1850mm的金属速凝麻花锚杆,每根锚杆不少于2块树脂药卷,锚固力不低于6吨)固定,并使用不低于200#混凝土抹底,厚度不小于200mm。2、25KW及以上绞车和使用期超过半年的11.4KW永久性绞车都必须打设不低于200#的混凝土基础,其基础的规格、要求等参数见附图、附表;无极绳绞车及其张紧装置基础的固定,严格按照施工措施中的基础布置图进行砼浇注

4、。3、混凝土基础的养护时间:掺入占水泥重量35%速凝剂的养护时间不少于24小时;无掺入速凝剂的养护时间不少于72小时。4、特殊用途的绞车安装与使用必须在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六、 采用回头轮提升的绞车,其回头轮与底梁的规格、安装等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回头轮必须用钢丝绳固定在专用底梁上,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2.5mm,缠绕在底梁上不小于三圈,钢丝绳搭接处用不少于两个与钢丝绳配套的卡子卡紧。2、回头轮直径不小于250mm,且必须有防脱钩装置。3、专用底梁必须用15Kg/m及其以上的钢轨或11#工字钢制成,其规格应与巷道宽度相适应,底梁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见下图)4、专用底梁铰

5、接轴要用不小于M18的螺栓连接,且紧固。5、专用底梁两端插入巷道两帮的垂直深度不得小于250mm,用砼封严。6、专用底梁安设与上山方向成5060度夹角,底梁前端压在扒装机底盘(或轨道)下,并用地锚(16*1850mm的圆钢树脂锚杆,每根锚杆使用2块树脂药卷,锚固力不低于6吨)固定牢固。安装后,底梁后端要比前端高200400mm。七、在掘进期间,同一条上山或下山多台绞车作业时,严禁相邻的两台绞车同时作业。八 绞车安装时,绞车最突出部分距轨道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500mm。九、绞车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运行状态良好。十、绞车抱闸要灵活可靠,抱闸拉杆有背帽,抱闸手柄位置要调整适当,闸皮保证无断裂现象,闸

6、带厚不小于3mm;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十一、所有绞车必须装有闸把固定闭锁装置。十二、所有绞车都不准断电运行,严禁放飞车。十三、绞车附近必须设有标明绞车型号、编号、实际缠绳量、拉放车个数、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斜巷最大坡度等参数的牌板。十四、根据绞车提升能力、巷道坡度及提升物重量等,认真验算,确定绞车提升矿车个数(见附表)。并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十五、严禁在弯道位置连车或摘钩。十六、绞车对拉时,拉放车的速度以速度慢的一部为准,两部绞车绳速控制在1.0m/s为合适,两部绞车司机要和谐统一。第二节 倾斜井巷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一、各种安全设施必须保持齐全、灵活、可靠,按要求正确使用,严禁甩掉不用。二、挡

7、车装置(阻车器)的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加工制造,投入使用的阻车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三、插管子安设要求:在巷道中两轨之间底板内埋设4铁管,窝深400mm以上(垂直于巷道底板),必须用200#混凝土做基础固定,并用铁板固定在轨道上,插管要用3铁管或旧单体柱内筒加工,全长不小于1.0m,露出轨面不小于0.5m,插管上端用7.79.3mm钢丝绳栓在插座上,防止插管乱扔乱放。四、阻车器安设位置及要求:1、阻车器的基础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尺寸(见附图:阻车器基础尺寸图),用200#混凝土抹好。2、倾斜井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0.22m(平巷内),安设一道阻车器(三);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

8、地点,安设一道阻车器(四),此两道阻车器必须实行联锁。变坡点以下阻车器(四)的位置根据绞车最多提升车数确定,计算公式如下:L=(L1+L2)n+2.5m式中,L:阻车器至变坡点距离(m)L1:一个车的长度(m)L2:一个连接环的长度(m)n:允许提升车数(m)3、在倾斜井巷各车场起坡点以上0.22m内,安设一道常闭阻车器(二)。4、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一)。5、斜巷中间车场,如长度只能存放一列矿车时,可省略该车场的阻车器(一)。6、有高低道可自动滑行的车场,可只在车场能自动滑行到摘挂钩地点的轨道上安设阻车器(一)。7、使用串车提升的倾斜井巷挡车设施的设置示意

9、图如下:a为剖面图 b为平面图其中:A:(一)、(三)两道阻车器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略大于一列车长度。B:阻车器(三)到变坡点之间的距离。C:变坡点到阻车器(四)之间的距离。D:下车场起坡点到阻车器(二)之间的距离。E:下车场阻车器(一)到起坡点之间的距离。五、阻车器的操纵部分必须使用脚踏板,设于绞车附近或人行道侧的其它宽敞处,与阻车器之间的连接要用7.79.3mm的钢丝绳,各联动部分操作灵活。阻车器上端高出轨面160200mm。六、多台绞车提升的倾斜井巷,在每部绞车(包括斜巷下方的绞车)上方5m处,必须设一组护身柱,护身柱采用11#矿用工字钢或18cm及其以上的圆木,上下两端各插入顶板、底板内

10、不少于100mm。七、特殊地点安全设施的设置及使用必须在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八、各种挡车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矿车通过后立即恢复常闭状态。九、跑车防护装置可以采用自动吊梁或其它自动方式的防护装置。十、自动吊梁安设要求:1、倾斜井巷长度超过80m时必须在距上变坡点(或下变坡点)4060m处设置一组自动吊梁,以后每隔100150m增设一组。2、斜巷长度小于80m时,可以不设自动吊梁,但其它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3、各种吊梁的尾端固定在巷道顶板或棚梁上(架棚巷道用钢丝绳拴在钢棚顶梁上;锚喷和砌碹巷道拴在两根锚杆联结的连板上)采用三道12.5mm钢丝绳至少2个钢丝绳卡子或截面积不少于1

11、4mm的钢制连接环固定。另一端用7.79.3mm的钢丝绳挂在摆杆架挂钩上,连接吊梁一端的钢丝绳用小滑轮或圆钢吊环吊在巷道顶板上,使吊梁悬起来。4、固定吊梁的钢棚必须牢固可靠(与喷浆砼联成整体或与临近钢棚用拉杆等材料联结5架以上的)。5、固定吊梁的锚杆要横向布置在轨道的中央。锚杆采用18*2250mm的树脂反麻花锚杆,每块锚杆使用2块树脂药卷,锚固力不少于6吨;两根锚杆间用废旧U型钢割制制成的联板连接,每根锚杆在联板以外使用2个螺丝帽固定。6、各种吊梁采用11#矿用工字钢加工,长度必须大于巷道高度,并保证吊梁落下时与巷道底板的夹角为4560,即吊梁长度为巷道高度的1.41.73倍。7、摆杆下端距

12、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1.15m,不小于0.9m。8、摆杆架与吊梁之间的距离通常情况下取2030m,同时应满足下式要求:t1t2t1:吊梁下落到底板所需的时间。t2:下跑矿车自碰撞摆杆至到达吊梁时所需的时间。十一、挡车门安设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采用55KW及以下型号的调度绞车运行的斜巷提升;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设置挡车门:(1)、机(皮带机、刮板运输机)轨(轨道)合一布置的斜巷;(2)、采用对拉绞车运输的斜巷;(3)、长度小于40米的斜巷;(4)、现在用斜巷因客观条件所限,巷道高度小于1.8米,且宽度小于2米,服务时间短或运输量少、无法进行改造的斜巷,经技术科、安监处现场查看后,可

13、不设挡车门,但其他安全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3、其他采用串车提升的斜巷要按如下规定设置挡车门:(1)、坡度在6以下的斜巷只在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1道挡车门;(2)、坡度在6以上、长度少于100米的斜巷只在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1道挡车门;(3)、坡度在6以上、长度超过100米的斜巷必须在上变坡点下方和距下变坡点以上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各设置1道挡车门;4、挡车门采用11#工字钢加工,操作系统采用风动装置;两侧工字钢与轨道外侧间隙不少于300mm;上变坡点处的挡车门必须与绞车实现闭锁联动;下变坡点处的挡车门由下把钩工按章操作。5、各挡车门必须常闭,拉、放车时

14、才准打开。上变坡点把钩人员在联好车后,通知绞车司机开动绞车,将车缓慢推倒变坡点处,在打开变坡点上第一道阻车器的同时,启动变坡点以下的挡车门,此时车辆要慢速下放,在挡车棍升到安全高度后,车辆方可通过。在车辆通过后,必须及时关闭挡车门。十二、采用其它方式的跑车防护装置时,必须经分管的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产品设计及使用要求安设、使用。十三、斜长不超过40m的提升斜巷,可以只在斜巷上头距变坡点0.22m内设一阻车器,在下变坡点(或中间甩车场变坡点)以上0.22m内设一阻车器,斜长不超过15m的提升斜巷,可只在斜巷上头距变坡点0.22m内设一阻车器。十四、凡正在施工的上、下山,迎头后方除按规定设置安全

15、设施外,在装车点后10m内设一道手搬挡梁。手搬挡梁要用11#矿用工字钢制成,其固定方法及要求同自动吊梁。十五、各种安全设施必须设有标志牌,标明设施的名称、类别、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等内容。 第三节 钢丝绳的使用、管理规定一、钢丝绳的直径应符合绞车的技术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二、在斜巷上头开始放车时,上把钩工与绞车司机要密切配合,禁止出现余绳。三、行驶中的矿车掉道时,严禁用绞车强拉复轨。四、钢丝绳不准剁股固定在滚筒上。五、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靠,不打结,压绳螺栓必须齐全、紧固、可靠。六、绞车排绳要求:1)必须整齐;2)母绳不小于三圈;3)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应为钢丝绳直径的

16、2.5倍;七、钢丝绳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并有纪录。绞车司机和把钩工要随时进行检查,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2)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绳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3)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或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伸长度达到0.5%以上时,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第四节 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一、绞车的主绳、保险绳钩头必须使用绳皮(套绳环),绳皮(套绳环)必须固定牢固。主绳钩头的固定

17、采用以下形式:直径22.5mm及以下的钢丝绳必须采用插接方式,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具体要求见下表。主绳、保险绳钩头插接长度表钢丝绳直径(mm)最小插长度(mm)12.531515.539018.547021.554022.5565二斜巷绞车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与主绳之间的连接,采用3个与之配套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100mm。误差20mm;出绳点应尽量靠近主绳插接尾部或主绳的最后一个卡子,绳头露出长度50mm,误差20mm,主绳、保险绳的卡子应在一个平面上, 保险绳另一端采用插接,其要求与主钩头相同, 保险绳管理与主绳管理相同。三、保险绳的出绳方向应朝向矿车方向。四、所有

18、钩头绳卡,应按顺序均匀扭紧,以压扁钢丝绳直径的1/41/3为度。五、保险绳长度以便于连接为准,其余量不得超过2/3个车长。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矿车插销防脱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七、要经常检查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发现三环有裂纹,绳皮变形或脱落、插销不合格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理。八、凡提升超长材料或大型设备用的花车、平板车,必须使用其他连接装置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九、各连接装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具体由技术科、机电科、运搬区、安监处等单位按各自管辖的责任范围负责。第五节花车使用、运输管理规定一、一般花车使用、运输管理规定:1、装车时,严格按花

19、车核定标准装车,钢棚长度不超过3.0米,装车后高度不超过1.6米,严禁超长、超宽、超高。2、物料装车后要封牢固、可靠,充分考虑到车辆运输过程中因撞击、震动等因素引起物料松动的影响。3、拉放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连车要稳固、可靠,使用好保险绳。4、车辆运行平稳,非特殊情况,严禁急开、急停。5、钢棚装车,严禁超过下表中的数量:钢棚装车数量表:钢棚类型装车数量钢棚类型装车数量7U棚15架8.31U29棚12架9.93U29棚12架12.97U29棚10架3.7mU36棚12架4mU36棚10架4.5mU36棚10架槽钢碹骨(3.7、4.3m) 10架2.4-2.8米工字钢16架二、专用花车使用、运输

20、管理规定:1、专用花车(指宽度大于1.05米的花车)使用、运输严格遵循一般花车的使用、运输管理规定。2、专用花车只准装运1米宽的胶带、液压支架组件、采煤机部件、掘进机部件、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等特殊物料,不能装钢棚。3、运行过程中跟车工加强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运行。4、安全间隙不足的车场要执行好错开存车,并留足错开间隙。5、斜巷车场存车道尽头处要设置封闭的挡车设施。6、大件及超长、超宽、超高材料装车、封车、运输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三、加强花车的日常检查,坏花车必须及时上井进行维修,严禁出现花车带故障运输现象。第六节 设置天、地、立滚等辅助设施的规定一、钢丝绳道必须

21、装置托绳轮,托绳轮安设必须平整、稳固,不得被煤、矸埋住,保证运转灵活,地滚直径不得小于150mm,宽度不得小于250mm;每组托绳轮间距:主提升道不得大于10米,辅助提升道在2030米之间,特殊地点加密,斜巷上变坡点处必须设一个直径大于300mm的托绳轮,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二、若巷道起伏,钢丝绳磨巷道顶板时,要安设天滚,其安设以钢丝绳不磨巷道顶板为准。三、在中间车场和下车场甩车道侧要设立滚,其安设以钢丝绳不磨巷帮为准。四、绞车安设时应尽量保证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一致,如做不到时应设立滚,以减轻提升钢丝绳跑偏。第七节 声光信号的设置、使用管理规定一、斜巷运输绞车必须配有齐全、灵活、可

22、靠的声光信号,主提升道还应配备行车语言报警装置。二、在用绞车提升的斜巷中,每部绞车的钢丝绳道上、下头必须设置声光信号和红绿灯箱(迎头绞车可不按灯箱),中间岔口处必须设有红灯。三、在用绞车提升的斜巷中,斜巷上、下头和中间岔口处都必须设置“行车不行人”牌板。四、电铃等信号装置要上板固定,吊在躲避峒(或绞车屋)适当位置,使把钩工(信号工)在发送信号时,能方便的看到车辆的运行情况。五、斜巷施工期间,每个躲避硐口应安装红灯,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峒内,红灯熄灭后,方可行人。六、特殊地点的信号设置,应根据现场情况,在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中做出明确规定。七、信号规定:一停二拉三放,一长二短慢拉,一长

23、三短慢放。第八节 车场的管理规定一、在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车场的位置、坡度、长度、宽度、支护型式等。二、斜巷上部平车场严禁有负坡度。三、对使用中的车场,如果因变形等原因导致安全间隙不够,要及时返修处理。在未处理前,其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1、所有车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车场牌板必须内容齐全,标明车场长度、宽度、存车方式、存车个数、存车位置,两股道矿车错开距离及负责人等,牌板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2、所有车场必须在车场有效长度段(L)内存放车。3、车场的轨道有效段长度L必须与实际掘凿车场有效段长度相适应,轨道铺设应符合图2、3的要求。4、在斜巷或车场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4、,矿车未停稳前,把钩工严禁摘挂钩,严禁有人进入车场;车场内有人,严禁打点开车。5、下把钩工连钩后,必须进入车场附近的躲避硐中,方可打点拉车。6、巷道净宽不小于3400mm(巷道净宽系指轨面上1.2m处宽度;下同)的闭合式车场,人行道的宽度和其各部位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拨路调整,使之车场参数符合规程规定。7、巷道净宽不小于2900mm,但小于3400mm并且有效长度L不小于6000mm的现有闭合式车场,必须实行分段存车,如图2。8、巷道净宽不小于2900mm的尽头式车场,必须实行分段存车,如图3。9、闭合式车场轨道坡度不得大于7。10、净宽小于2900mm的

25、巷道,均不得做车场使用。11、对现有车场必须纳入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四、新施工的车场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求执行,使用前,必须按本规定要求建好车场牌板,并将其纳入日常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第九节 躲避硐的管理规定一、斜巷施工期间必须每隔40m在行人道侧设置一个躲避硐,在机轨道合一巷,尽量按要求布置,但现场地压大或打设后对支护有较大不利影响因素时,制定专项运输管理措施后可不打设;在海域采场,地压比较大,打设躲避硐对巷道的支护有很大不利影响,躲避峒可不打设。躲避硐的规格、支护型式等必须在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二、提升斜巷的甩车场、下

26、车场必须在下变坡点附近设置一个躲避硐(信号硐室):开拓、准备巷道设在下变坡点以下2m左右处,回采巷道设在距下变坡点5m范围内。三、躲避硐规格不小于以下要求:长*宽*高=2*2*2米,特殊要求在措施或联系书中标明。躲避硐的底板要与巷道的底板水平一致,并用砼抹底100mm,躲避硐迎脸按间排距800*800mm打设锚杆、挂网,并喷浆100mm封闭。四、躲避硐内不得有杂物,不得存放物料,不得有管路堵口,保证人员进出畅通。第十节 其它安全管理规定一、严禁用矿车运送超长物料,超长物料应用专用车辆运送。二、运送超长、超重、超宽、超高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运送时,必须捆绑稳固,并通知绞车司

27、机减速运行。三、严禁空重车混提。四、在斜巷提升运输期间,尽量避免拖空钩,必须拖空钩时,应有专人手持钩头跟钩。五、在斜巷提升时,严禁在提升巷道内作业或休息,必须在提升巷道作业时,应停止提升。六、在提升斜巷装卸物料时,必须与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装卸地点及行车速度,待矿车停稳后采取打设木马等可靠的安全措施,然后方可装卸物料,在提升期间,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或其它安全地点。七、发现车辆掉道后,必须先与绞车司机联系好,将绳缠紧,然后把矿车掩好,方可进行处理,严禁摘钩复轨或强拉复轨。八、绞车道两侧,严禁堆放物料,保证人行道畅通。九、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十、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按

28、本工种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绞车司机班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否则按“三违”论处。第十一节 采区轨道管理规定1、采区轨道铺设质量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要有明确要求,并将其纳入月度质量验收中。2、采区运输线路的轨道质量要按要求铺设,轨道无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轨道水平、轨距、接头平整度、轨枕间距、轨缝等参数符合要求;轨枕要达到两头齐、成一条线要求,且垂直于轨道,无空板、吊板;道钉及扣件要齐全、密切、紧固有效。(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采区一般轨道的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采区临时轨道的接头的间隙不得大

29、于10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5mm。(2)采区一般轨道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8mm;采区临时轨道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10mm。(3)采区一般轨道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临时轨道为+10mm),下偏差为-2mm(临时轨道为-5mm)。(4)轨枕的规格为:长*宽*高=1200*140*120mm。(5)轨枕间距为:不大于1000mm。(6)运输液压支架的线路轨枕间距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措施确定。3、鱼尾道岔铺设要求如下:采区非标准道岔要符合要求,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岔尖密贴,尖轨前端下面要安设滑条,岔心固定牢固。我矿采区采用15kg/m轨道,其岔子要求如下:(1)15kg/m轨道岔子使用7根岔子木均匀铺设,岔子木长度分别为1.3m、1.4m、1.5m、1.6m、1.72m、1.83m、2.0m,正规岔子的敷设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2)道岔尖子前端必须安设滑条。(3)在岔尖子位置安设防止岔尖子打设位置不到位而造成车辆掉道的装置。(4)铁路接头两侧的枕木距接头距离不大于200mm。4、轨道道床整洁,无淤泥、杂物,积水,道木不应埋没上平面。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和矿有关规定执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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