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工会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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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及定义14 职权25 管理内容及方法35.1 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组建35.2 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原则45.4 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和换届45.5 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替补、增补75.6公司工会委员会与会员代表大会85.7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85.8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行政95.9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党组95.10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06 附则10附录: 工会委员会选举流程图11电网公司工会委员会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充分发挥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的参与、维护、监督、

2、教育职能,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条例。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的管理。各级工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制定本级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2001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企业工会工作条例(2006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2 年 4 月 14

3、日全国总工会第 121 次书记处会议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管理办法(Q/CSG220001-2013)3 术语及定义3.1 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公司工会)公司工会委员会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以公司党组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行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领导,是代表全公司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职工群众组织。3.2 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会员代表大会)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会员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同期举行,职工代表即为会员代表,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任期同步。公司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3 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

4、委会)全委会是工会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会议。3.4 公司工会委员会常委会(简称常委会)公司工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领导基层工会工作,研究决定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组成。公司工会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请公司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批准。4 职权4.1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4.1.1 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1.2 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1.3选举公司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4.1.4 撤销或者罢免其所选举

5、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4.1.2 讨论并决定公司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4.2 工会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4.2.1 贯彻落实公司党组和上级工会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决议,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服务。4.2.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公司涉及员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4.2.3 探索公司民主管理的各种实现形式,指导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等民主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

6、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4.2.4 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和推动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网络,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4.2.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办法,切实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4.2.6 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素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4.2.7 协助党组织做好员工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级工会组织文化宣传阵地的优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4.2.8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4.2.9 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4.2.10

7、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4.2.11 负责工会工作调查研究、工运理论研讨和工作交流。4.2.12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4.3 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主要职责 4.3.1 审议和批准常委会提出的工作报告。4.3.2 审议和批准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情况报告。4.3.3 讨论并决定公司工会的重大事项。4.3.4 选举常委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4.3.5 确认增补、替补的公司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5 管理内容及方法5.1 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组建5.1.1 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组建严格遵循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

8、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5.1.2 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组建。每届任期3年或5年。5.1.3 公司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5.1.4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全委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党组和上级工会批准。5.1.5 公司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下设办公室、劳动保护、组织宣传、女工文体等岗位

9、或部门,定期召开委员会研究讨论工会工作。5.1.6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时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与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5.2 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原则5.2.1 公司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体会议必须有过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决议案要有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2.2 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重要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或其他表决方式。5.2.3 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

10、委会负责召集。会议议程由常委会提出建议,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5.2.4 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委会行使全委会的职权。5.4 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和换届5.4.1 选举和换届的筹备5.4.1.1 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织秘书小组、宣传会务小组等,负责选举的具体事务。5.4.1.2 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会员代表的产生和比例、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办法和会议经费等。换届选举方案需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5.4.1.3 报送请示以书面形式(或走正式

11、发文流程)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内容需包括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待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批复同意后,具体布置选举工作。5.4.2 候选人的产生5.4.2.1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由公司党组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确定。名额分配,由公司工会从有利于开展工作出发、兼顾公司本部和各分子公司工会实际情况提出并进行分配。5.4.2.2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名,征得本单位党委(党组织)同意,报公司工会,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5.4.2.

12、3 工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经充分协商,在工会委员会委员中提名;主席、副主席侯选人由公司党组提名,商请自治区总工会同意。5.4.2.4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在任职期间应按照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凡没有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培训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5.4.3 选出会员代表5.4.3.1会员代表比例 会员代表在公司各部门、基层各单位的会员中分别推选产生,产生的代表数占会员的比例,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5至20,人数少的单位比例可大些,人数多的单位比例可少些。5.4.3.2 会员代表的代表性 会员代表应具有广泛的

13、群众性和代表性,一线员工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女代表、青年代表、科技人员代表和先进代表应占一定比例。5.4.3.3 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会员代表如在任期内调离原工作单位或退休等原因,会员代表资格自然免除,缺额由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另行选举会员代表,并报经同级工会审批。5.4.4 选举的实施5.4.4.1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5.4.4.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

14、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5.4.4.3召开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或同级党组织书记主持。5.4.4.4 选举的主要程序5.4.4.4.1 选举前,将候选人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5.4.4.4.2 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5.4.4.4.3 表决通过选举办法;5.4.4.4.4 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5.4.4.4.5 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会员代表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代表中推选;5.4.4.4.6 清点核实出

15、席会议的选举人数;5.4.4.4.7 检查票箱、贴封;5.4.4.4.8 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5.4.4.4.9 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5.4.4.4.10 划写选票;5.4.4.4.11宣布投票顺序、要求;5.4.4.4.12投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5.4.4.4.13 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5.4.4

16、.4.14 计票;5.4.4.4.15 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5.4.4.5 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可以在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内投票。5.4.4.6 工会主席、副主席采用由全委会选举产生的方式时,大会后应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经

17、费审查委员会主任。5.4.4.7 选出的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包括经费审查委员会)、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审批。5.5 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替补、增补5.5.1 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实行替补、增补。5.5.2 担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均在替补、增补范围。5.5.3 已当选的两委委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时,其委员资格则自行解除。5.5.4 替补委员的人选应是接替原委员工会职务的新人选,其替补手续为:需替补委员的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工会请示并填写替补候

18、选人登记表,经公司工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由公司工会发文予以确认。5.5.5 替补委员候选人所任的职务,原则上不低于前任委员的职务。5.5.6 因工作需要增补委员时,由公司工会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工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通过。5.6公司工会委员会与会员代表大会5.6.1 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会。5.6.2 在公司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公司工会委员会执行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领导公司系统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5.6.3 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召开工会全委会或委员会,讨论拟向党组和上级工会作的请示报告,按照要求开好主席团会议和会员代

19、表预备会等。5.6.4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预备会表决产生。5.6.5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5.6.5.1 审议决定大会议程,组织领导大会的召开工作;5.6.5.2 讨论审议大会的有关报告和大会决议草案;5.6.5.3 检查督促大会各办事组织的工作;5.6.5.4 审理大会期间代表提案和其他有关事宜。5.7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5.7.1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工作任务是:5.7.1.1 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职责和任务;5.7.1.2 组织职工选举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管理知识;5.7.1.3 筹备职工代表大会,

20、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及议题;5.7.1.4 征集、整理提案,提交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5.7.1.5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宣传和会务工作;5.7.1.6 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5.7.1.7 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落实和回复;5.7.1.8 承办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具体事宜,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5.7.2 工会积极协助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处理其共性的问题。5.7.3 工会自觉维护职工代表的权利,加强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维护权益的水平,对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的行为及时调查,责成有关方面严肃处理。5.8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行政5.8

21、.1 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是行政和工会的共同任务,发展企业壮大实力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愿望。公司工会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教育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动员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5.8.2 工会代表职工群众,监督企业正确地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行政在决定生产经营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要吸纳工会代表参加研究讨论;工会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要维护好职工的正当权益。5.8.3 工会积极主动参与公司的改革,积极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公司制订改革方案,发动职

22、工群众贯彻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支出,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和职工群众的愿望,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5.9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党组5.9.1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党的领导的同时,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同公司党组持一致。下列事项须经党组究讨论决定:5.9.1.1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5.9.1.2 公司工会换届方案及工会干部配备;5.9.1.3 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5.9.2 党组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经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全委会)选举产生。5.9.3 公司工会在党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对职工群众的正当呼声,应及时向党组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工会报告。5.10 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6 附则6.1 本办法由电网公司工会负责解释。6.2 本颁发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10附录: 工会委员会选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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