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理事长办公会制度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根据联社章程和理事会授权理事长的权力,及时监督、指导、综理、协调联社业务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联社建立理事长办公会制度。二、理事长办公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三、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可以是与会议内容有关的理事、监事、高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信用社主任等。 四、理事长办公会是根据理事会日常工作需要,对某些具体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决策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工作会议。五、理事长办公会对章程所规定的关于理事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对职权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有决定权。六、理事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听取理事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综理、协调意见; 听取主任业务经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监督、指导意见; 研究、决定、部署联社阶段性的工作;根据需要,对理事和高管人员的分工及联社组织机构的设置作部分调整; 筹备下一届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联社与监事会、党委、工会协商相关工作; 根据联社实际情况,需要决定的其他事项。七、建立理事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制度。理事长办公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和保管,根据实际需要,经理事长同意形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