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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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化工企业新能源化工企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目录 一、总则2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3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0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5 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30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4 九、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6 十、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42 十一、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52 十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59 十三、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61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63 十五、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65 十六、消防管理制度69 十七、特种作业

2、人员管理制度71 十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88 十九、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95 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95 二十、风险评价管理制度97 二十一、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03 二十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05 二十三、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108 二十四、变更管理制度110 二十五、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14 二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16 二十七、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118 二十八、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0 二十九、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132 三十、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

3、度138 三十一、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41 三十二、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143 三十三、开停车管理制度145 三十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49 三十五、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2 三十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56 1 安全生安全生产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一、总则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保护国家财产, 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各 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

4、文明生产。 (三)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 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公司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安监部门制 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并及时根据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如无特殊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安全培二、安全培训训教育制度教育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 家各项法规,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使公司员工安全意识 不断增强、安全素质逐步提高,转变员工“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我懂安全” “我会安全”观念,确保安全教育

5、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公司安全文明生产, 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科室)的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和安 全活动等工作。 2、 本规定适用于新入公司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 人员,在职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人员、 2 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岗六个月以上者,工伤复工人员, “四新”有关人员 等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2、安全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各部门、车间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公司安全

6、管理部适时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的出台进行相应的获取及宣 传. (四)引用法规、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 省安全生产条例 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3 号令 (五)工作程序 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 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 2、转岗人员、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人员需办理 变更手续,接受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

7、受班 组级安全教育,在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3、员工的安全教育过程实行“安全教育卡”监控制度,被教育人根据公司 有关要求接受教育,各级安全教育人应在“安全教育卡”上进行认真填写(用 碳素黑墨水仿宋字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对教育效果负责。 “安全教育卡”由 3 公司安全管理部、车间(科室)存档。 4、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管理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 在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全管理部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经考核合格,由保卫科发放出入公司证。 (六)规定内容 1、 “三级”安全教育 1.1 各级安全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

8、三级教育时间保证在 72 学时 以上.公司级 24 学时以上,车间级 24 学时以上,班组级 24 学时以上。每天 教育时间为 8 学时。 1.2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安全教育 教材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经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有效。 1.3 一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和办公室负责培训并建立档 案.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3.1 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3.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3.4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1.3.5 有关事故案例等。 1.

9、4 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级安全员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安全教育内容为: 1.4.1 本单位范围内的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1.4.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1.4.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1.4.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1.4.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 1.4.6 本车间(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1.4.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4.8 有关事故案例; 1.4.9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5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级安全员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安全教育内容为:

10、1.5.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 1.5.3 有关事故案例; 1.5.4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外来人员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 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后,然后到安全管理部接受安全培训, 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业时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危化 品车辆充装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特 殊作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学徒人员未取得

1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 需在老师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转岗人员、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由所在 单位组织二、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单位在每年负责对所在单位的所有员工组织至少两次安全培训, 每次培训课时不低于 12 学时。培训要有计划、教材、试卷、台帐。 5.2 每年的安全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变更的安 5 全制度、变更的工艺(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事故案例等,内容要符合公司 生产要求,所编写的教材由安全管理部审批备案。 5.3 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年对在职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织一次

12、以上培训,培训课时不低于 20 学时,考核合格方能任职。培训内容如下: 5.3.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3.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5.3.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 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5.3.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3.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3.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3.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4 安全管理部对各单位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6、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四新”项目投运前,由相关单位编 制新的安全操作

13、规程,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操作人员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7、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7.1 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二次班组安全活动,活动要有记录。所有班组 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活动的时间为交接班后的 30 分钟。 7.2 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级安全员亲自主持,班组长必须参加。 7.3 每月的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必须有如下内容: 7.3.1 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在活 动记录本上必须有本班组成员对本次事故表态发言(可从原因分析、预防措 施等方面),班组安全员把发言较为全面的内容进行记录。 7.3.2 其他单位的安全管理经验的学习,要求学习

14、完后班组各成员有心 6 得,有讨论,班组安全员把好的心得、讨论进行记录。 7.3.3 安排公司安全文件的传达、各级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安全操作 规程的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 7.4 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相关规定: 7.4.1 安全活动的组织人员在活动组织前要进行详细的构思、备课,以 免在学习主导方向上有失标准,偏离学习主题,起不到应有的学习效果。 7.4.2 安全活动学习内容要详实无应付现象.在学习过程中,参加学习人 员要积极主动,准时入座,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学习,有事请假, 请假后应对活 动内容进行补课学习。 7.4.3 各单位、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活动台帐,要 求每月各单

15、位、车间负责人、各级安全员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 安全活动台帐上签字。 8、安全资料、安全文件的领取、传达落实 8.1 各单位安全员对安全管理部下发的安全相关资料和安全文件,要及 时进行传达落实。 8.2 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相关安全资料和安全文件。 9、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区域的黑板报作为安全教育宣传的前沿阵地, 每月至少举办一期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黑板报,内容可以根据各单位特点 进行填充。 (七)相关考核 1、各部门无培训记录、无培训计划每少一项扣 1 分,各单位组织安全会 议(活动)没有会议记录的每项扣 1 分。 2、参加安全管理部组织的活动、考试等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 1

16、分,无故 不参加的每人次扣 2 分,考试作弊的扣 3 分,考试不及格的每人次扣 1 分。 7 3、 安全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经核实后每发现 1 次扣 1 分。 4、 “三级安全教育卡”不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认真填写以及安全教育 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次扣 1 分。 5、 各单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弄虚作假、内容应付的每次扣 1 分;未按 计划组织的,扣 1 分;学习时间不足 30 分钟的扣 1 分;部门负责人未参加的 扣 2 分。 6、提供不出安全活动台帐的扣安全管理 1 分;活动台帐不按规定进行记 录的,扣安全管理 1 分/项.次。 7、安全管理部在随机抽查和验证效果过程中,班组成员不熟悉近期活

17、动 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8、转岗等人员未经过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每人次扣 1 分。 9、对外来施工单位未办理安全管理协议手续的,扣相关业务部门2-5 分。 10、对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 1-5 分。 (八)记录文件 1.员工安全教育卡 2.三级安全教育台帐 3.安全活动台帐 三、安全三、安全检查检查和和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制度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各系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事故隐患的 整改,明确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频次和安全隐患整改的有关要求和责任, 减少或避免事故的

18、发生,确保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制定本规 定。 (二)适用范围 8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2、安全管理部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 督管理。 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四)引用法规、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 省安全生产条例 6、 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7、 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

19、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五)工作程序 1、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问题以安全综合检查通报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考核根据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 大小进行分解考核。安全管理部对各单位的考核每年进行奖惩。各单位的考 核由本单位在内部进行奖惩落实。 2、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部向相关单位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 知单,相关单位根据时间要求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安全管理部反馈。 各级单位自行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行整改,整改不了的逐级上报。 (六)规定内容 1、日常安全检查 9 1.1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天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重 点检

20、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的思想状况、员工“三违”现象等内容, 对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2各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不定时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巡检,对检 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3各单位的值班人员要在夜间四点班和零点班各巡检一次,对检查的 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4各单位的班组安全员每班对本班人员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二次, 对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5岗位操作人员每小时要对本岗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工艺指标、安全设 施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对于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要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 了的要及时上报。 2、综合安全检查 2.1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单

21、位相关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每季度 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现场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等情况进行至少 一次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安全管理部 把检查内容考核和整改措施进行通报,并保存通报记录。 2.2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每月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至少一次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把 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2.3各班组每月组织至少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查出的 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考核。 3、季节性安全检查 3.1安全管理部和各单位每年要针对冬季和夏季的生产特点组织两次季 节性

22、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检查方式采取安全检查表的方式进行检 10 查。 3.2夏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洪、防雷电、防霉变、防暑降温。 3.3冬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寒、防冻、防滑。 4、专业性检查 4.1专业检查分为工艺、电气、机械设备仪表、安全设施设备、锅炉、压力 容器和气瓶、危险化学品、厂内机动车辆、厂房和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和防 尘防毒等专业检查。 4.2安全管理部组织维修车间、生产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各专 项检查不少于2次。 4.3安全隐患整改 4.3.1各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高度 重视,一把手亲自安排,要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

23、期限,并 且要签字确认。对于没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隐患,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 部门负责人和整改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4.3.2安全隐患整改费用不计入日常维修费用,从公司提取的安全专项资 金中列支,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辞。由此发生事故,相关人员承 担直接责任。 4.3.3对于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由于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整改完的, 必须在期限前1天内将原因书面报安全管理部。 4.3.4各级部门、车间依据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查出的重大安 全隐患和重特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

24、行协调落实整改,对于无力解决的应采取有效的防 范措施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4安全检查落实 11 4.4.1对安全管理部下发的所有安全检查通报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要保存完整。 4.4.2对于安全管理部检查的所有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拿出落实措施,在 接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安全检查通报或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 间内将落实措施填写安全检查整改反馈单报安全管理部。 4.4.3对于安全管理部检查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认真、如实落实整改,严禁 弄虚作假。 (七)相关考核 1、各单位没按规定次数和规定内容组织检查的,每少一次1分。 2、各单位对检查的内容不按规定给予考核的,每项次1分。 3、对

25、检查的内容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0.5分。 4、以上规定的各类安全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各类检查 设专用检查记录台帐,检查人员在记录上进行亲自签字。无检查记录和代签 字的每出现一次分别扣1分。 5、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5分。 6、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1分。 7、在工作落实中有弄虚作假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 8、以上考核未涉及到的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每处(次)扣2-10分。 (八)记录文件 1、 安全综合检查通报 2、 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3、 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 4、 安全检查台帐 12 四、安全四、安全检维检维修管理制度修管理

26、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 设备的长周期、经济运行。提高检修质量和检修管理水平,确保检维修过程中 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所有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及安 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维修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并负责解释,总经理审批。 2、安全管理部负责设备检维修期间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厂区九 大安全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在本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 理。 3、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和区域内协 助安全管理部监督检查。 4、生产部

27、负责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的 票证安全措施的编制;维修车间负责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 业的票证安全措施的编制;基建部负责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的安全措施的编 制。 5、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由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施 工人员的资格审查;并负责到安全管理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四)引用法规、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3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 省安全生产条例 6、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五)工作程序 1、外来施工单

28、位进入公司作业先办理签订施工合同,并签定安全管理协 议,然后到相关单位作业由相关单位办理相关票证。 2、各单位在检维修时,依据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票证,方可作业。 (六)规定内容 1、检维修前的要求 1.1 设备年度大修前,参检单位必须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 检修动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 1.2 设备大、中检维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参检人员学习各级安全检维修 管理规定和安全检维修规程,学习要有记录。 1.3 停、开车前,应制定安全停、开车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 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停、开车前 两天报安全管理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29、1.4 根据检维修项目安全要求,凡是 6 人以上并且检维修项目中涉及到有 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之一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设备检维修安全方 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大修前两天报安全管理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2、检维修前的准备 2.1 检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票,执行检修作业票证制度。如需 高处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 14 业票。检修期间所有的设备检修票和安全作业票证均由本单位安全员审批 安全措施,同意后方可签发,票证中各类签字均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凡 参检人数 6 人以上并且检

30、修项目中涉及到有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 之一的检修项目“检修票”中的安全措施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审批签发。 2.2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 到检修现场,口头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 并在检修时负责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2.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 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2.4 对于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质的设备设施检维修时, 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吹除。设备清洗、置换 后要进行分析并合格。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 检查并

31、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5 检修项目监护人必须明确其工作范围、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存在的 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要求 3.1 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 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 器具不得使用。 3.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 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安全警示牌。 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装 置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4

32、 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 对检维修用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5 3.6 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 板,也可设围栏和警告标志标识,并在夜间设警示红灯。 3.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3.8 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 等影响检维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3.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10 夜间检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的照明。 4、检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 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佩戴

33、好安全帽,穿戴 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检维修现场。 4.2 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检修技术操作规程。 4.3 各检维修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指令下,按时间要求开车、停车、降压、 降温、吹除、置换、分析和检测。 4.3.1 停车:在执行停车时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强调要与 上下工序取得联系,方可停、开车。 4.3.2 泄压: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并且不得降压至零(表压),更不能造成负 压,一般要求系统内保持微正压,以免进入空气,未泄压前不得拆动设备。 4.3.3 降温: 降温速度要适宜,以防设备变形、损坏。高温设备不能用冷水 直接降温,而应在切断电源后,

34、以适量通风或自然降温为宜。 4.3.4 置换分析和检测:为保证检维修动火和罐内作业安全,检维修系统的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进行通风置换,并经分析合格。酸碱等腐蚀性液体 应予以中和。 4.4 电气设备的检修 4.4.1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 “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16 4.4.2 移动式电动工具要在箱匣内安装触电保安器,否则不准使用。 4.4.3 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的工作,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经 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带电作业。 4.4.4 如有必须裸露的带电导体应放在碰不着的地方,

35、并要有明显的警告 标志,电源相接的地方,要设有开关。 4.5 动火作业 4.5.1 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 5m,两瓶 距离明火均不少于 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焊割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 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5.2 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 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5.3 各项动火均经检测分析合格,规范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 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4.6 登高作业 4.6.1 登高作业前应先规范办理登高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6.2 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6.3

36、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 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6.4 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 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6.5 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6.6 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 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7 吊装作业 17 4.7.1 在吊装 10 吨(含)以上的物体时,必须规范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7.2 在吊起大件和复杂的起重物时,应制定包括

37、安全措施在内的起吊施 工方案,并有专人指挥。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 4.7.3 起吊前要现场察看,凡起重物在上升、移动、落位,拖运安装的过程 中所通过的空间、场地、道路是否会遇到电线、地沟、盖板等障碍物。 4.7.4 确定起吊方法,并根据起重的体积、形状和重量选定工具,禁止在运 行中的支架、管道上起吊。 4.7.5 起重大型设备,首先要试吊,在重物离地面 0.3m 左右停止上升,检 查一切,确无问题后,才能正式吊装。 4.8 受限空间内作业 4.8.1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8.2 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

38、板 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3 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8.4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不大于 36V,在潮湿、狭小容器 内作业应小于等于 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8.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4.9 一单位在进入另一单位内作业时必须经另一单位的负责人或安全员同 意,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10 外来单位进入生产系统检维修单位进行检维修执行外来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各单位

39、安全员均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的违章、违纪行为按规定 进行处理,开具公司统一制作的罚款单交安全管理部。 5、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8 5.1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 根据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3 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5.4 检维修所用完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 应及时拆除。 5.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 地清”。 5.6 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等装置。 5.7 对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时,要和现场有关人员联系好,

40、非本岗位 负责人员不得启动设备。 5.8 检维修结束后,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项目认真进行验 收。参加验收人员要对所验收项目负责。 (七)相关考核 1、设备年度大修前未召开大修动员会、安全维检修培训和制定方案的, 分别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5 分。对于动员会没有会议记录的,分别扣所 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2 分。各类“方案”“计划”不按规定上报或制订不规范 的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 分。 2、检维修前不认真检查和准备的、无检查记录或记录无签字的每一处不 符合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 分。因检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取消直接 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调离其所在岗位。 3、检维修时不按规定穿

41、戴劳保用品的(包括把安全帽当座位用的),相关 票证的各类签字不规范的,对所在单位每人次(项次)扣当月安全管理 1 分。 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的,对所在单位每项扣当月安全管理 5 分,并责令其 停止作业。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调离其所在岗 19 位。 4、检维修时不按规定挂牌的,每处对所在单位扣当月安全管理 1 分,并 责令其停止作业。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调离所 在岗位。 5、检维修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 分。 监护人不明确其工作范围、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应急处理的,每 人次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 分,并责

42、令其停止作业。因此造成安全事故 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调离其所在岗位。 6、 检维修时违反劳动纪律的,每人次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 分。因 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调离其所在岗位。 7、 检维修时违章指挥的,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0 分,罚违章指挥 者每次 100 元。并责令其停止作业。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 月奖金,并给予降职或者上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8、检维修后,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每项次扣当月安全管理 1 分。对于检查和验收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验收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每 项扣所在单位 1 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直接责

43、任人当月奖金,调离 其所在岗位。 9、 对于以上处罚没有涉及到的不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分别扣 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 1-10 分。 (八)记录文件 1、 大修方案 2、 安全作业票证 五、安全作五、安全作业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安全作业行为,减少或杜绝作业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 20 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和日 常

44、生产操作等各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负责各作业环节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厂区九大安 全作业的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 2、维修车间负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 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 3、生产部负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 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 4、基建部负责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的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引用法规、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 省安全生产条例

45、6、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五)工作程序 1、各作业环节由作业单位到相关负责部门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措施。 2、风险评价完后,由相关负责部门办理相关票证,按程序进行审批,各项 21 安全措施落实好后,方可作业。 (六)规定内容 1、所有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安全帽(系下颌带), 穿工作服或厂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2、各工种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原 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3、在设备检修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

46、作业等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 遵守公司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作业票证管理 4.1 对于设备检修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应该按照安全管 理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票证。 4.2 对于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吊装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应该按照维修车间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票证。 4.3 对于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时 用电、盲板抽堵作业应该按照生产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票证。 4.4 对于破土作业、断路作业应该按照基建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票证。 4

47、.5 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办理票 证施行属地管理原则,属于哪个单位的区域,由哪个单位办理相关票证 4.6 在作业时,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必须放在作业现场。 5、动火作业管理 5.1 凡是在生产区内的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申请办证,安全管理部审核,由总工程 师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备案。 22 5.3 在我公司储运、烷基化车间,醚后碳四储存、液化气储存、异辛烷储 存、异丁烷储存罐区动火属于一级动火,必须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办理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5.4 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

48、安全员或车间负责人审批并办证,由车间安全 员备案。 5.5 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不需办理动火作业票,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5.6 公司生产区固定动火区的划分: 5.6.1 公司维修车间维修区为固定动火区域。 5.7 如遇生产系统放空、气体大量泄漏时,取消放空、泄漏点附近的 固定动火区设置。 6、登高作业管理 6.1 登高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3 一(2-5 米)高处作业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负责人审批,由车间备案。 6.4 二(5-15 米)、三级(15-30 米)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由安全管 理部备案。 6.5 特级(30 米以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

49、,总工程师或公司总 经理审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7.1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由公司作业单位申请办理,安全管理部审批受限 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并备案。 7.2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 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7.4 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 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并经分析合格。 23 7.5 对于进入有毒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 30 分钟之内由安全管理部分析合格,经安全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在 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 2h 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 迅速撤出人员。 7.5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工 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7.6 受限空间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受限 空间内安全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7.7 受限空间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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