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

上传人:少林足球 文档编号:4038363 上传时间:2019-10-15 格式:DOC 页数:382 大小:1.7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82页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82页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82页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82页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游局单位规章制度汇编.doc(38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党党务务及廉政管理及廉政管理 上游局党委工作职责1 上游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 上游局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5 上游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7 上游局党委会议制度10 上游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13 上游局机关干部及大学生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办法(修订稿).15 上游局挂职锻炼干部考察暂行办法16 上游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办法18 上游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23 上游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26 上游局党委关于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暂行规定28 上游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31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 上游局部

2、门主要职责37 上游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53 上游局领导干部公务出差及因私请(休)假报告制度(暂行).69 上游局行政办公例会制度70 上游局会议规定及会议纪律71 上游局机关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73 上游局职工管理有关问题暂行规定75 上游局职代会工作实施细则83 上游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88 上游局车辆管理办法91 上游局机关调用分局车辆规定102 上游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3 上游局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管理办法(试行).111 上游局野外作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19 上游局处置非正常上访预案127 长江水文水政重庆支队工作制度130 上游局水文船舶管理办法13

3、2 上游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43 上游局设施设备管理办法146 上游局机关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管理制度.148 上游局测绘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及借用规定150 上游局行政类来文处理、办文制度.153 上游局用印管理制度155 上游局档案管理制度157 上游局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实施方案细则159 上游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161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经济经济管理管理 上游局项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163 上游局市场项目经营管理办法177 上游局交通补贴暂行办法182 上游局治理“小金库”暂行办法185 关于调整野外津贴标准的通知188 上游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91 上游局财经制度195 第

4、一章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95 第二章 财务管理办法.201 第三章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211 第四章上游局水利建设基金、防汛费(含特大防汛费)使用管理办法218 第五章 上游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23 职工乘坐高速铁路列车报销规定.236 第六章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实施管理办法.237 第七章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241 第八章 基本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制度247 第九章 上游局会议费管理办法250 第十章 上游局培训费管理办法253 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规定259 上游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61 上游局公务卡强制结算实施细则264 上游局公务租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67 上游

5、局医疗费管理办法(试行).278 上游局房屋、门面、场地等出租管理办法 284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技技术术管理管理 上游局汛前检查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85 长江委上游水文局防汛抗旱应急响应预案300 上游局局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306 上游局科研专项管理办法307 上游局洪水预警发布实施办法(试行).309 上游局注册师、注册员管理规定.3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报告编制质量管理的通知315 上游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运行奖惩办法318 上游局水文测验产品质量管理办法319 上游局报汛管理实施细则325 上游局报汛设备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333 三峡梯调水情遥测系统管理办法337 上游局测绘成

6、果资料使用管理规定341 上游局相应流量报汛管理实施细则(暂行).344 上游局技术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办法348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上游局上上游局上墙墙制度制度 (一) 学习制度.351 (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52 (三) 安全生产制度.353 (四)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354 (五)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55 (六) 水文测报制度.356 (七) 资料校审管理制度.357 (八) 泥沙室管理制度.358 (九) 测船管理制度.359 (十) 缆道操作规程.360 (十一)柴油机发电操作规程.361 (十二) 值班制度.362 (十三) 水情分中心网络管理制度.363 (十四) 水情分中心

7、工作职责.364 (十五) 质量管理方针.365 (十六)质量管理总体质量目标.365 (十七)水文测验产品实现过程控制流程图.366 (十八)测绘产品实现过程控制流程图.367 (十九)水文预报产品实现过程控制流程图.368 1 上游局党委工作职责上游局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 及长江委水文局、重庆市市政委等上级领导机关指示、命令及工作部署在 上游局的贯彻执行。 2.参与上游局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局长依法行使职权。 3.抓好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察和 监督,建立健全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 4.领导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 一支“作风踏实、技术过硬、纪律严明”的职工队伍。 5.坚持科学、民主、和谐的发展观,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 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负责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为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 环境。 7.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的 工作。 8.围绕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防汛测报、科研及各项任务的完 成,促进事业发展和经济发展。 9.做好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为局改革和发展提供良 好的内外部环境。 2 上游局党

9、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上游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按照长江委直属单位党委关于加强直属单 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指导的若干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 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定期 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 生活会。 第三条第三条 上游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根 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10、。遇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四条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 情况;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单位实际,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观贯 彻落实的情况; (六)其它重要问题。 第五条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 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实事求是的态

11、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 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第六条 做好准备工作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准备 工作主要是组织准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准备。 (一)组织准备包括 3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上游局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除上级党组织有明确要求外,民主生活会的 主题可自行确定。 2.认真组织学习。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内容,以及中央、水利部、长 江委、水文局的有关文件。具体内容由党组织根据实际确定。学习时间一 般安排1天左右。 3.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意

12、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 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在会前转告 出席人员或在会上予以通报。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7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 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议。 5.召开会议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准备包括: 1.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群众所提意见及上级党组织 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会前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以沟 通情况,交换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 3.每个成员都要听取所分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第七

13、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上级党组织负责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 检查、督促。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 育。 第八条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集 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一)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召集和 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 4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 (二)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 会议

14、记录。 (三)会议结束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民主生活会情况做出评价和 总结,提出不足和要求。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 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 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 建议。 第九条第九条 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 (一)要在认真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民主 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问题,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措 施,并明确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

15、措施,以书面形式提交 党组织。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 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须具体,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并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 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本单位通报的情况,应予通 报。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用适当方式公布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以 便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条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 于会后15日内向上级纪检组和党组组织部门报送。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会 议准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同 时附征求群众意见的综合情况和领导班子成

16、员个人发言提纲。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上游局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上游局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提高局党委班子成 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促进“两 个发展,一个建设”,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现结合我局实 际,特规定如下: 一、一、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 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的制度。因此,局党委在议事和决策时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

17、 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2.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体领导就是重 大问题都要由党委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分工负责就是在局党委作出决定 后,每个党委成员必须在各自的分工范围内,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不得 违背。 3.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 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以确保党内生活的程序,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权 威,做到政令畅通。 二、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二、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上级指 示。 2.讨论制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的

18、学习、宣传教育规划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计划。 3.审查本单位生产、科研、职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年终总结;各项 改革措施、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以及创收和项目承包方案;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和大额经费 的调拨。 4.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重大事项。 6 5.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任免考核和奖惩。 6.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以及对所属基层 党组织的规划、指示。 7.制定党的组织发展计划。 8.研究决定职工调进(出)本单位,局内各单位之间职工的调动(分局所 属各站之间的人员调动原则上由分局决定

19、)。 9.听取纪委有关党风党纪的工作报告;分析研究我局党风状况;讨论 对违纪案件的处理决定;制定反腐倡廉的措施。 10.讨论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 计划。 11.未列事项的其他重大问题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随时召开会议 议定。 三、拓三、拓宽宽党委党委实实施民主集中制的渠道施民主集中制的渠道 1.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凡属重大的事情,均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使 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决策民主。凡属重大的决策,均应按有关制度规定,征求广大党员 或干部群众的意见,广泛吸取群众的集体智慧,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问题必须局党委集

20、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决定。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 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4.加强和健全党内及群众监督。党内和群众监督是保证民主集中制顺 利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我们应通过监督,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 止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民主 集中制落到实处。 四、本制度自四、本制度自发发布之日布之日起起执执行。行。 7 上游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上游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长负责 制,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断促进“两个发

21、 展、一个建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一、会议议的召开的召开 1.局党政联席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局长和党委书 记商定。会议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时,由局长主持;主要研究党群工作时,由 党委书记主持。 2.局党政联席会参加人员为:局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局长、纪委 书记、总工、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 人员列席会议。 3.局党政联席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因故不能 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4.局党政联席会的与会人员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应在会前提 出,除紧急情况外,会议一般不变更议题。 5.按照会议内

22、容,确定由行政办公室或党群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材 料备案及纪要草拟。 二、二、议议事范事范围围 l.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水文行业管理有关政策, 以及上级指示、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 2.讨论研究局工作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预算与生产目 标,以及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 3.讨论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改革方案,以及防汛测报、科研、经营、 单位文化建设、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调整方案及生产布局调整等实施方案。 5.讨论研究资产运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和 重大基本建设、经营投资方案等。 8 6.讨论研究人才培养、专

23、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等规划与实施方 案。 7.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职工教育培训、生活福利、劳动 保障等方面重要管理制度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需要提请职代会和职 代会联席会审议的重要问题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稳定等重大问 题。 8.涉及全局性的阶段重点工作部署、大型活动安排等问题。 9.应当提请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三、议题议题的提出的提出 1、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局长、党委书记分别提出。经党政主要领 导认真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行政办公室或党群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四、会议议的准的准备备 1、已确定的党政联席会议议题

24、,有关部门会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 工作。 2、凡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决策前 局党政主要领导应责成分管局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 研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会前应准备好议案和论证材料。 五、会五、会议议的的进进行行 1、党政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搞临时动议。 2、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每一项重大问题、重要改 革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局党 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先作带有表态性的 发言。 3、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表决。 决定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

25、和大额资金使用要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除无记名投票表决外,每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必须明确记录在案。 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职代会通过的重大 9 问题,必须召开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通过;应予以公示的重大问题,需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4、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表决时,其成员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 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 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 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和表决 方式应如实记录在案。 六、会六、会议议的落的落实实 1、对于

26、会议协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形成的意见、决定,应明确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科室反馈。 党政正职要检查决策的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要增强整体意识和配合 意识,通力合作,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 2、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 报或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3、在决策实施中,对已决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 况,可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或提出复议意见,但不得有任何与集体决定相 悖的言论和行为。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由党政联席会决定。 4、会议由行政办公室或党群办公室派员做好记录,并按独立序列实 行年度编号。形成会议

27、纪要的,要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发。会议决策的有关 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调研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等 均须归档保存。 10 上游局党委会议制度上游局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制度,规 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更好地推进我局“两 个发展,一个建设”,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 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会一、会议议的召开的召开 1、局党委会一般每 1 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28、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 持。 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 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4、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 应提前 1 至 2 日由党群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讨论通过的重要文件 应事先传阅或分发。 5、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局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二、二、议议事范事范围围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 重要措施。 2、研究决定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 设的重要措施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3、讨论决定局

29、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 报和召开局党代会的重要事项。 4、制定支持局长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和局党委保证局重大决策实施的 重要措施。 5、局党委对局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1 6、对经选举产生的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审批及组 织发展工作。 7、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制度改革、干部 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 决定干部的任免与奖惩。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8、局纪委、工会、团委、局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其它需要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三、议题议题的提出的提

30、出 l、党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书记、局长、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会 议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 2、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办公室汇总后报党委书记审定或由党委书 记委托副书记审定。 四、会四、会议议的准的准备备 1、已确定的党委会议的议题,有关同志或部门会前要认真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凡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上级指示的意见或重要工 作的情况汇报等,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同意。重要问题在会议讨论前,应 经党委书记或局长同意。 2、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或名单,由党群 办公室印发给与会人员。 3、与会同志应提前准备好讨论意见,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 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

31、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会五、会议议的的进进行行 l、党委会议应按预先确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会上临时提出的议题 除紧急情况经党委书记批准外,一般不予讨论。有关干部任免问题不准临 时动议。 2、会议发言应紧密围绕议题,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3、党委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充分地讨论,对重大问题需按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果对重要问题产生重大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 12 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决定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 研究、交流意见后再表决。 4、局党委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

32、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 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 应逐项表决。 六、会六、会议议的的纪纪律律 1、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经党委书记批准。 2、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处理其它公务。 3、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正式对外宣布前,与会人员须严守机密, 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 七、会七、会议议的落的落实实 1、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 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 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2、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由分管领导或会议指定的 同

33、志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3、干部任免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分别由局党委、 局行政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 4、需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党委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由有关职能部 门起草,经党群办公室登记、修改后,交党委书记签发。 5、党委会议由党群办公室负责记录、归档、保存,并负责督办落实。 13 上游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上游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长江委和水文局党组关于建设学习型 党组织的有关精神,促进上游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 思想理论水平,现制定上游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人员组成 局党委中心组由局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34、、副总工、机关副处级干部、 党群办公室有关人员等组成。根据上级要求和学习内容,还可扩大至外业 分局负责人和机关科级干部。 第三条第三条 学习职责分工 局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 题和讨论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 学习,抓好学习任务的落实。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 持和协助组长抓好学习。 党群办公室协助局党委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并管理学习档案,做 好学习服务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习情况和信息。组织宣传科科长 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通知学习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做好学习 资料、发言稿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和学习记

35、录,草拟集中学习心得体会。 每月初在书记、副书记的指导下,组织宣传科制定出当月的中心组学习计 划。 行政办公室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 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 学习内容和形式 (一)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文件、重要社 论和文章以及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2.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长江委、水文局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 策及重大决策,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 14 3.结合上游水文实际问题,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水文科技、现代

36、 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二)学习形式 局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联 系实际讨论相结合,通过专题报告、专题讨论、交流发言、系统培训、领导 班子成员上党课、观看视频、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第五条 学习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个人挤时 间自学,全年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第六条第六条 学习要求 (一)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集体 学习的要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进行补学; (二)围绕水文发展,谈认识、提建议、理思路,有的放矢,切实

37、有效地 指导实际工作; (三)在自学基础上认真做好准备,重点发言人必须有发言提纲,并于 会后交学习秘书保存归档; (四)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并结合自己的工作 和思想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体会。 (五)建立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习制度、学 习计划、成员名单、学习文件和材料、学习记录、考勤记录等。学习档案由 党群办负责归存。 (六)建立学习监督机制。对安排的学习任务进行过程监督,党委书记 或副书记通过抽查学习笔记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检查,非领导班子成员 副处级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检查,每半年抽查并通报一次学习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 本制度由上游局党群办负责解

38、释。 第八条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4年3月19日起执行,原上游局党委中心组(扩 大)学习制度同时废止。 15 上游局机关干部及大学生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办法上游局机关干部及大学生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办法(修订稿修订稿) 按照水文局党组关于干部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的意见(水文发2009 100 号)精神,上游局一部分副科级以上干部近年将陆续退出领导岗位,外 业分局、水文站干部岗位青黄不接的现象尤为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年轻干 部的选拔、培养、锻炼,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的交流,激 发干部队伍的活力,缓解基层单位干部短缺的矛盾,上游局决定采取选派机 关干部及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的措施。

39、具体办法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局机关三十五岁左右在职干部及大学生,政治素质好, 思想作风硬,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水文工作,勇挑重担,开拓进取,有吃 苦耐劳的创业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选派方式: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党群办公室进行考察并报局党 委审定。审定通过后,任命为分局局长助理。 三、挂职时间:一至两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挂职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在挂职期间组织关系转 入所在单位党支部。 五、挂职期间待遇: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岗位系数等享受机关正科或 副科待遇,由挂职前所在部门造册发放;不参加原部门对外创收分配,由挂 职单位发放。 六、休假办法

40、:根据工作情况,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分别休或集 中补休。回渝休假报销交通费。 七、组织考察:局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挂职干部进行综 合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写出挂职干部考察材料。挂职期满,挂职干部向所挂职单位的干部职工作述 职述廉总结;挂职单位的干部职工对挂职干部进行民意测评,给予实事求是 评价。挂职干部经考察为优秀,按干部任免程序,回机关享受局中层干部待 遇,并视局机关干部配置情况确定任职部门。否则,回原部门岗位,不再享 受挂职期间待遇。 八、本办法由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16 上游局挂职锻炼干部考察暂行办法上游局

41、挂职锻炼干部考察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局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的干部及大学生的管理和培养, 推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挂职锻炼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 格要求,增长才干,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条例及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一、挂职锻炼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干部的管理 挂职锻炼干部在挂职期间的管理,实行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党群办 公室会同所挂职单位及选派单位实施管理。党群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 挂职锻炼干部的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检查,保持与挂职锻 炼干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挂职锻炼干部在分局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情况。 二、挂二、挂职锻炼职锻炼干部的考察考核干部的考察考核

42、(一)采取平时考核、年中考核与挂职期满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察考核内容:以其义务、职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 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三)平时考核:由挂职单位负责,根据挂职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做好平时考核记录。 (四)年中考核:局党委组织考核小组,年中对挂职锻炼干部进行考核。 考核基本程序: (1)准备材料。考核小组提前 10 天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对照工 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认真准备个人总结和业绩材料。 (2)查看材料。考核小组查看挂职单位平时考核记录及考核对象准备 的业绩材料。 (3)征求意见。考核小组采取

43、个别谈话的形式,向挂职单位干部职工代 表了解考核对象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 (4)反馈意见。考核小组结合查看资料、征求意见的情况,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向考核对象挂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考核对象反馈意见。并在 17 长江委上游水文局挂职干部考察表上登记考核意见。 (五)挂职期满综合考察:局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对挂职锻炼干部挂职 期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基本程序: (1)准备材料。考察小组提前 15 天通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对照工 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认真准备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 告和业绩材料。 (2)述职。在挂职锻炼干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考察对象向参 加述职会的人员作述职述

44、廉汇报。 (3)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由参加述职会的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按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征求意见。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向挂职单位干部职工了 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情况。 (5)撰写考察意见。挂职单位对挂职锻炼干部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 映挂职锻炼干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个人收获和存在不足等 情况;考察组综合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情况及各方面意见,形成综合评议 意见,提出考察等次建议。上述内容均填记于长江委上游水文局挂职干 部考察表。 (6)组织审定。局党委听取考察小组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综合考察情况 汇报,审阅长江委上游

45、水文局挂职干部考察表,对考察小组提出的考察 等次建议进行审定。 三、挂三、挂职锻炼职锻炼干部的任用干部的任用 挂职锻炼干部经考察为优秀,按干部任免程序,回机关享受中层干部 待遇,并视局机关干部配置情况确定任职部门,任职前按照干部推荐、选 拔、公示、呈报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为称职,列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锻炼、 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继续享受挂职期间待遇;经考察为基本称职或 不称职,则回原部门岗位,不再享受挂职期间待遇。 四、四、本办法由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18 上游局上游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办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

46、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 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我局广泛深入开展,加强对我 局创建文明单位的管理,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党中央部署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 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效,由各级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 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条第二条 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市)级标兵、省(市)级,区县(市、州、 局)级,分别由同

47、级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 第三条第三条 局机关各部门、各分局都应通过自建或各类共建活动,争创 文明单位。 第四条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水文发展,服务工作大局,以培育“四有”公民为核 心,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 一步发扬“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和“忠于职守、团结拼搏、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水文行业精神,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 科学文化素质,弘扬民族精神,倡导社会新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

48、 进我局水文事业和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管理办办法法 第五条第五条 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 管理。上游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局文明单位有直接进行调查指 导、检查督促、表扬批评、建议命名、给予奖励或处分的权力,并将文明单 位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由党群办公室具 19 体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 局属各部门、各分局应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本单位的 基本任务,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并安排布置。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常抓不懈,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并制定有效措施, 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开支,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

49、建立机构,制定计划,落实任务。 各单位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和文明 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并作出阶段性安排,任务 落实到人,真正做到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确立专人具体抓, 使整个创建工作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 (二)充分发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讲透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文明单 位标准,张贴文明警示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竞赛。通过各种形式, 营造创建文明单位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广泛而自觉地参与文明单位创 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先锋模范 作用,同时纳入各自的年终考核内。 (三)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以各种活动为载体。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普法教育、职工小家建设、 文明家庭、合格水文职工、技术能手、青年文明号、测站建设、安全无事故、 送温暖等活动有机结合,从而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夯实基础,狠抓基础资料的建设。 1.创建活动中的计划、实施情况、各种图片、荣誉证书、奖状、奖牌等 分门别类整理,建立专档。 2.制定各类制度及开展各类活动的资料、实施成果装订成册。 3.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装订成册。 (五)抓好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向前发展。有条 件的单位要建立文化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