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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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概 述11.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3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3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4第二章 总 则72.1 编制依据72.2 评价目的11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1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182.5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区242.6 建设方案的环境可行性32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33.1依托工程概况533.2建设项目概况723.3协同处置危废工程分析833.4 污染源及治理措施分析1283.5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估算1363.6 清洁生产分析160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1674.1环境

2、现状调查方法1674.2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1674.3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81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82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195.1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219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223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865.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2875.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9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3465.7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347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515.9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354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3806.1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380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3806.3 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3946.4 环保措施及

3、环保投资汇总410第七章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4137.1 污染物排放清单4137.2 环境管理4137.3 环境监测计划421第八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258.1 本项目的不利影响4258.2 本项目的有利影响和环境效益425第九章结 论4279.1 建设项目概况4279.2 环境影响评价4279.3 总量控制4309.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4309.5 环境保护措施4319.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31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329.8 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4329.9 建议434II 1 概述第一章 概 述1.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1.1.1 建设单位概况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前身为山西辽州水泥

4、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投资合作协议,更名为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依托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厂内现有的1条25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2万吨/年。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工程前身为经山西省经信委以晋经资源字【2006】46号文批准的“山西辽州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工程”,公司水泥生产线位于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东400米,石灰石矿山位于厂区东南0.8km处。公司目前拥有1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装机容量为6.0MW

5、低温余热发电站,熟料年生产能力为77.56万吨、水泥年生产能力为107.72万吨。公司主要产品为P.O42.5、P.O32.5硅酸盐水泥,余热电站年发电量4032104kWh。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12月以晋环函【2006】538号文下发了“关于山西辽州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11年9 月开工,2012年12 月建成,总投资29621万元。建设单位于2013年9月委托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省站环监验字(2013)第128号出具了山西辽州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2500吨

6、/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8月以晋环函【2014】972号文下发了“关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3年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的要求,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在实施分级燃烧技术的基础上,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了SNCR法脱硝装置,于2014年4月建成。晋中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9月出具了晋中站环监验字(2014)039号关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SNCR烟气脱硝设施改造工程废气”监测报告

7、,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2月以晋环函【2014】1424号文下发了“关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验收意见的函”。1.1.2 项目建设的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的处置问题日益成为一件困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如何高效、合理地处置日益增多的固体废弃物,是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为适应当前环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拟依托公司现有的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水泥窑年协同处置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本项目厂址位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现有厂地,建设进厂

8、危险废物取样、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库房管理系统、运输监管系统、废物预处理系统、废物终端处置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不新增水泥产能,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处置危险废物20000吨能力。项目总投资2192.4万元。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见图1-1。2016年10月,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利用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年协同处置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成项目评价组,投入评价工作。评价期间项目组多次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了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

9、司现有工程的现状,对项目选址进行了全面地了解,收集了相关的工程技术、环境资料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2018年4月,根据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说明书及现有的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完成了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正在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图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1.3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本项目位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位于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东400米处,厂区北距刘家窑村470m,西南距东寨村1250m,厂区北

10、距清漳河约1.8km;项目厂址东距山西省孟信垴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约6.5km,建设项目不在孟信垴自然保护区内;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不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在左权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范围内;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本项目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176-200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

11、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1 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评价期间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除刘家窑、左权县城、蛤蟆滩三个点位的PM10日均浓度超标外,其余各项大气污染物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均未超标。评价区NO2本底环境较好;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各潜水监测因子中除总大肠菌群、总硬度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土壤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一个以大气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的工业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后窑尾排放的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类和二噁

12、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报告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价,初步得到了以下的评价结论: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东400米处,本项目是在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由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需将左权金隅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外扩90m,达到390m,厂址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选址与左权县城市总体规划不冲突。环境质量底线:评价期间监测结果,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除刘家窑、左权县城、蛤蟆

13、滩三个点位的PM10日均浓度超标外,其余各项大气污染物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均未超标,本项目不增加水泥厂的颗粒物排放量,环境空气PM10超标不构成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土壤和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地下水部分井位总大肠菌群、总硬度略微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对本项目建设不产生制约。因此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项目可以实现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固废实现内部利用和消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较低、污染控制措施有效,同时注重了废物的回收利用,降低了能耗、物耗,减少了污

14、染排放,整个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理念,建成后预期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能源和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的建设并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利用回转窑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中鼓励发展的危废处置技术(“7.3 危险废物的焚烧宜采用以旋转窑炉为基础的焚烧技术,可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特征选用其他不同炉型,鼓励改造并采用生产水泥的旋转窑炉附烧或专烧危险废物。”)。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本项目利用现有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不但可以有效固化重金属、降低二噁英排放

15、,避免采用纯粹的焚烧工艺的高能耗,降低焚烧危废飞灰的处理费用,同时可替代部分水泥工业原材料,减少危废堆存的环境风险和土地占用,因此从区域环境角度看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具有正效益。大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评价区内关心点和网格点的浓度贡献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噪声预测表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单位对周边村庄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6、90%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单位和个人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异议。环境风险评价表明,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状态。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成熟可靠,可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固废实现全部内部利用和消纳;项目对环境的贡献增加幅度较小,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将处于可控状态。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行的。64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 2 总则第二章

17、总 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2016.10.25。2、左权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左经字【2018】72号“关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调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备案”的批复,2018.07.02。2.1.2 法律及法规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18、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1号);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10)“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5年 第17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134号);12)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

19、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13)关于印发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的通知,环办【2014】3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2014.4.3;1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12.17;1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1999年第5号,1999.6.22;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39号,2016.6.14;1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9)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

20、计划(2018年5月25日)、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2018年5月24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2018年5月25日);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21)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10年11月26日);22)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2014年1月20日)23)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5】25号);2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

21、2】98号文);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26)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5月;27)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等,环发【2013】104 号,2013年9月17日;2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文,2013年11月14日);29)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30)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2、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2013年6月8日);3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2号,2016年12月6日;3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22号,2017年5月31日;33)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发【2018】30号)。2.1.3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3、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9)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10)“关于执行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问题的复函”,环函【2012】114 号,环境保护部,2012 年5 月;1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

24、84-2001);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14)固定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5086.1-2-1997);1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 -1995);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9)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2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2

25、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2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2014);23)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50757-2012);2.1.4 技术资料1)左权县社会、经济与环境状况调查与统计资料;2)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吨/年危险废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3)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渣5000t/d(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材太原地质工程勘察院,2011年9月;4)北京水泥 厂有限责任 公司水泥窑废 气

26、检测报告 ,北京奥达清环境质量检有限公司,2014 年3 月;5)北京水泥 厂有限责任 公司水泥窑烟 道气二噁英 检测报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二噁英实验室,2014 年 11 月;6)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 42.5 普通硅酸盐水泥检验报告,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5 年 1 月;7)北京水泥 厂有限责任 公司熟料块浸 出毒性检测 结果,北京 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2015 年2 月;8)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8000吨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 年1 月;9)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

2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山大学,2015 年1 月;10)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02年12月;11)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2年10月;1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2 年10 月。2.2 评价目的(1)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产业政策,结合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敏感目标,分析项目选址的可行性。(2)通过分析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工艺及产排污特点,明确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部位、排放方式、排放规律等特征。(3)通过对已有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状调

28、查结合项目的排污情况,充分论证本项目生产工艺的可靠性。(4)对目前已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评价,必要时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明确对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5)结合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就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范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评价。(6)从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境影响、厂址选择、环境风险等方面出发,全面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1 评价因子识别及筛选(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项目生产规模、工艺特点以及建设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判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本次环评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见

29、表2-1。表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要素工程内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声环境固废处置环境安全土地利用水泥产品施工期占地及场地清理1E1E1E物料运输1E1E地表开挖1E1E1E运行期固废暂存1E1E1E+1E投料系统1E入窑焚烧2E1E+3E+3E1E注:“E”代表“影响”;“”表示负效应;“+”表示正效应;“1、2、3”表示影响程度考虑到项目施工量较小,且施工厂址位于水泥厂区内部,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确定项目运营期为本次评价重点关注时段。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运行期排放污染物增加,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固体废物储存及预处理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臭气等

30、,以及焚烧危险废物排放的重金属、酸性气体、二噁英等对周边环境空气、土壤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提升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安全和减少土地占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正常情况下对水泥产品不产生影响。(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上述各环境要素识别分析,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及水泥厂排污现状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详见表2-2。2.3.2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定:“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区为农村地区,环境空

31、气质量功能区应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区地表水属海河流域,为清漳西源 石匣水库与清漳东源汇合河段。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水环境功能为保留区水源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的分类要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III类标准。(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32、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由此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应划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5)土壤环境:厂区周边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关标准。2.3.3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中TSP、PM10、PM2.5、SO2、NO2、CO、氟化物、Pb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2-3;HCl、NH3、H2S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

33、、锰、铬等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见表2-3。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7月环境省告示第46号)中大气中年平均浓度值不超过0.6pgTEQ/m3的标准,日平均浓度值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规定,日平均值与年平均值按0.33:0.12的比例关系进行换算,按日本环境质量标准,大气中二噁英日平均浓度值为不超过1.65 pgTEQ/m3。2)地表水本项目评价区地表水体为清漳西源 石匣水库与清漳东源汇合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各标准值见表2-4。3)地下

34、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见表2-5。4)声环境左权金隅水泥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详见表2-6。5)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相关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7。2.3.4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规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时,水泥窑窑尾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 的排放限值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窑尾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执

35、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6月15日的联合公告2018年第1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于新建企业,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个市按照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自2018年3月1日起;其他区域自2018年7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现有企业,水泥行业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3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水泥厂技改项目,考虑到本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的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属于水泥窑本身的污染物。现有水泥回转窑作为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依托工程,共用同一排气筒排放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依托工程未进行监测、验收的污染物应一并纳入到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之中。本项目运营期回转窑烟气中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危险废物预处理厂房及贮存库的恶臭污染物NH3、H2S 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

37、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限值标准。2)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NH3的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详见表2-10。3)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道路清扫、消防用水标准。具体值见表2-11。4)厂界噪声评价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施工噪声评价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见表2-12。5)其余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危险废

38、物暂存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公告(2013)第36 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贮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 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等相关要求。水泥产品质量执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质量标准要求。厂区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制限值。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2.4

39、.1 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的规定,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 Ci / Coi 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评价工作等级按表2-13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参数见表2-

40、14。本次评价选取的各污染源参数见表2-15。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判断表见表2-16。根据评价等级判断标准,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有组织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 422.816%(回转窑窑尾烟气NOx),D10%超过25km,考虑到本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NOx的排放属于水泥窑本身排放的污染物,同时本项目会产生二噁英、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高空排放,结合厂址周围村庄分布,确定本次大气评价范围为7km7km矩形区域,共49km2。(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93)的规定,对地表水评价等级划分是依据建设项目

41、的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的排放量及收纳水体的实际环境功能特征而划分的。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0;污废水水质属复杂(主要污染物包括非持久性污染物、持久性污染物、酸和碱);本项目评价区地表水体为清漳西源 石匣水库与清漳东源汇合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2-17。表2-17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因素项目参数判别参数综合判定结果污水排放量0污水量200m3/d低于三级水质复杂程度复杂复杂地面水域规模小小地表水水质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等级划分规定,本项目

42、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只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类型为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项目区下游约3km处分布有滨河水源地集中供水水源井;项目区周边分布有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无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由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公式计算法:L=a x K x I x T/ne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a

43、 变化系数,a1,一般取2;本次取建议值2;K渗透系数,m/d,见附录B表B.1;本次选取粉砂25;I水力坡度,山间沟谷区水力坡度40;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本次取值5000d;ne有效孔隙度,本次本次取值0.28;经过计算,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为项目区边界外扩2800m。滨河水源地采河道第四系松散孔隙水,与项目分属不同的补给来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评价的分级依据,该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具体等级确定见表2-18。表2-18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判定指标表划分依据项目情况分级情况项目类别本项目属U151危险废物集中处

44、置项目,为报告书,属类项目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项目区下游约3km处分布有滨河水源地集中供水水源井;项目区周边分布有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地较敏感(4)噪声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设前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5)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45、本项目占地利用左权金隅水泥厂厂界范围内的工业用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以及环境敏感程度因素等情况。本项目涉及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理及焚烧处置。考虑到水泥生产线原有的环境风险已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分析讨论和评价,本次评价重点考虑协同处理带来的新的环境风险环节,因此本次环境风险源项只考虑危险废物的厂内贮存及预处理工序发生泄露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的影响。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拟收集处置的废物种类,单一危险物质最大贮存量不超过其相应的临界量,确定本项目贮存设施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区域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2.4.2 评价重点本项目排污特点为:(1)在危险废物焚烧过程中,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多,除有颗粒物、SO2、NOx外,还有各种重金属及其化合物、HF、HCl、二噁英类等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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