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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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一、指导思想本着主动预防,超前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治理到位,保证八连城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良好局面,加大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工程质量,强化岗位标准,细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生产水平。三、领导机构(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组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负全

2、面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矿长徐传军兼任。安质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督办、验收、公示及向上级部门汇报等工作。是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二)成立专业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专业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本专业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1)一通三防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成 员:通风科成员(2)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组: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成 员:地测科(3)采煤组: 组 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采煤副总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采煤队(4)掘进组:组 长:掘进副

3、矿长 副组长:地测副总成 员:生产技术科、掘进队(5)机运组:组 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成 员:机运队所有成员(6)职业卫生组: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工会副主席 成 员:生活保卫科、矿工会(8)安全培训与应急救援组: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安质部科长成 员:安监员(9)地面设施组: 组 长:经营副矿长 副组长:企管科科长成 员:企管科 (三)隐患排查治理各岗位和部门责任制矿 长:是我矿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覆盖全矿井各生产系统和岗位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活动并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

4、察部门书面报告,并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党委书记:是我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参加每月由矿长组织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总工程师:主要负责矿井技术管理,是本矿“一通三防” 、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等专业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一通三防”、 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 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专业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对“一通三防”、 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专业内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活

5、动,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专业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矿长做好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履行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生产副矿长:是采煤、生产调度系统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采煤、生产调度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制定采煤系统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对分管专业内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采

6、煤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专业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掘进副矿长:是开拓、掘进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开拓、掘进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制定掘进系统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对分管专业内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开拓、掘进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专业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机电副矿长:是机电、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机电、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

7、作,并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对本系统内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运输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专业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通风副矿长:协助总工程师落实“一通三防”措施,协助矿长开展“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总工程师每旬组织相关科室、区队进行一次“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隐患全面排查,对分管专业内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专业的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

8、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经营副矿长:是本矿经营和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协调和分配工作,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工会主席: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后勤保障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和生活保卫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制定分管专业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对分管专业内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总会计师: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各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

9、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协助分管矿长做好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参与分管专业每旬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和分析会议,每月参加由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各业务科室:1、安质部:对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全矿各部门科室、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跟踪督查部门、区队隐患治理整改情况和业务科室分管范围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整改方案制定情况。安质部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负责事故隐患管理、分类、汇总及上报工作,实行安全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安全隐患整改台帐。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班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2、

10、技术部:对全矿采、掘、巷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3、通风科:对全矿“一通三防”、监测监控、压风自救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4、机运队:对全矿范围内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通信联络、供水施救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5、地测科:对全矿地测防

11、治水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6、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排查、指导、复查工作,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安检人员下井对作业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对分管专业内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参与分管专业每旬和矿长组织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并参加各种事故隐患治理分析会议。各基层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对本单位管辖的区域进行日常性和班中随时进行的隐患排查,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参加各种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和事故隐患分析会议。各基层单位

12、班组长:是本班组开工前和生产过程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对本班组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及时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相关情况。岗位人员:施工过程中每天随时对本岗位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四、检查项目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抽采系统、供电系统、安全监控及调度通讯系统、防灭火体系建设、综合防尘系统、排水系统、安全保障六大系统建设等;地面:供电、排水、防洪、以及基本建设和生活各系统)。五、排查方式、周期、范围及重点(一)、排查方式、周期、范围每次排查指派专业人员交叉分组,每组配备不同专业的检查人员。1、矿长每月初日组织分管矿长

13、及各业务科室和各区队负责人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2、矿各分管矿长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对各岗位排查出的隐患分级进行上报,C级隐患上报到区队,由区队带班干部指挥进行处理,B级隐患必须上报到分管科室,由分管科室进行整理上报到分管副矿长和矿长,A级隐患必须上报到矿长,由矿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专项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到集团公司及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14、煤监科。(隐患分级详见隐患分级制度)。5、隐患排查做到分组进行,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本着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排查谁复查的原则,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二)、排查重点1、“一通三防”方面(1)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要求矿井总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主、备扇是否同等能力且能正常使用;井下是否存在违反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微风现象;采掘工作面和主要用风地点的风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是否安装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且是否灵敏可靠。(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能否正常运行。要求所有传感器数量必须按要求配足,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所有

15、传感器是否能准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上传到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站。(3)有完善的防尘系统,是否配备专职的防尘队伍,且是否满足需要,是否存在煤尘堆积和飞扬现象。要求各个转载点要有灵敏可靠的降尘设施,井下不能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4)瓦捡员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做到持证上岗。要求采煤工作面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其他有人作业地点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进行巡回井下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后是否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要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并立即向调度汇报,调度接通知后必须汇报到通风副总工程师和通风矿长,并做好处理记录。(5)瓦检员是否按规定检

16、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和假检现象。要求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且必须加强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高顶瓦斯检查,及时填写记录和作业地点的牌板。(6)是否建立完善的消防火系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燃发火。要求采煤作业规程必须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并建立监测系统和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按规定采取黄泥注浆和注惰气措施;要求有自燃发火征兆必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否则不许生产。 2、机电、运输方面(1)井下是否使用已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2)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人车是否有安全标志,是否定期进行检验,有无记录。(3)井下是否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是否使用无

17、安全标志的电器设备。(4)井下是否存在供电系统不合理或超负荷用电现象。(5)井下是否存在电缆、开关等电器设备失爆现象。(6)采煤工作面和煤巷工作面是否风水打眼,岩巷掘进必须湿式凿岩,井下照明是否使用综保。(7)斜巷运输是否使用“一坡三挡”,挡车装置是否安装牢固,可靠,适用。(8)矿车连接装置是否经常检查、维修,完好率是否达到要求。 (9)是否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检修,并有记录可查。3、采掘、地测、防治水方面(1)采掘、巷修工作是否制定作业规程并向工人贯彻。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规程并在规程上签字。(2)采掘工作面在遇断层等地质构造或压力显现时,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

18、技术措施。(3)掘进工作面尤其岩巷掘进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4)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要求矿井开采必须遵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层位和坐标控制范围。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5)有严重水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矿井开采必须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情况,有明显透水征兆必须撤出作业人员。4、安全管理和其他方面(1)是否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殊岗位工种是否100%持证上岗。(2)是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对入井工人进行班前教育,并有记录可查。(3)矿井月产量是否超过月计划的10。(4)入井实际人数是否超过规定人数。必须制定各个班次核定

19、的入井人数并公示。(5)是否按规定给工人发放劳动保护。(6)矿级领导是否按规定进行入井带班。5、井下安全避险系统(1)是否按设计建设完善安全避险系统。(2)安全避险系统是否有效合理。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1、对排查提出的隐患,各区队长必须亲自落实整改并签字。2、对现场能解决的C级隐患,区(队)长或值班区长负责在现场落实解决,并登记签字。3、对现场解决不了的B级隐患,区(队)必须上报到其主管科室、主管矿长和矿长,区(队)长负责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完签字销号。4、对A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经集团公司和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监科同意后,由矿长组织落实实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

20、集团公司和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监科验收通过后销号。5、各级人员对排查出的隐患内容、整改情况必须向其主管单位进行汇报,再由主管单位进行汇总上报到安全信息站。九、其它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不得久拖不办。2、加强岗位值守。必须做到24小时有矿长带班、区长跟班。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员工不安全行为和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排除,有效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和升级。3、强化岗位责任。充分发挥现场安全员、瓦检员、班队长作用,严禁带隐患组织生产。

21、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软件健全并真实有效。5、及时制定和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6、对未按期按整改措施落实的单位,对责任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处罚力度,按事故升级处理。事故隐患分级、验收、销号制度1.矿井事故隐患分类根据矿井的工作实际,我矿的事故隐患主要为:顶板、通风、煤尘、火灾、机电、运输、水灾等。2.矿井安全事故隐患分级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矿月、旬、日、特殊情况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分类统计工作。2)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按照安全隐患性质、整改难易程度等原则划分,分为A、B、C三级,即:A级隐患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

22、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由矿长负责下令矿井全部或局部立即停止生产、施工,报告集团公司和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监科,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负责单位、人员、资金、时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治理方案经集团公司和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监科同意后,由矿长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负责督办,以珲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监科(即上级行业监管部门)验收为准。B级隐患为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的一般安全隐患,须由矿内限期解决的隐患。由矿长负责指定整改区队或责任人负责治理,分管专业科室负责督办,安质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安质部给予销号备案。C

23、级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科室、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负责解决的隐患。由隐患责任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当班班组长负责督办并验收;由隐患责任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分管业务科室负责督办并验收;由隐患分管科室负责治理的隐患,安质部负责督办并验收。安质部有权对所有C级隐患进行督办和验收。3、验收与销号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隐患整改完成后,本着谁检查、谁验收、谁复查、谁签字的原则,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隐患销号闭合管理。事故隐患登记上报制度1.安质部和各区队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汇总、统计、系统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区队应建立本区队的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区队技术、管理人员隐患排查

24、治理记录簿、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簿。专业科室应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专业系统)范围内安全隐患的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建立本专业隐患排查记录。2.安质部负责隐患综合统计分析,对查出的重大、高风险、高频次和由于人为造成的隐患,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制定落实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减少或杜绝类似隐患的重复产生。3.安质部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要包含各责任单位上报的隐患原因分析和追究问责及纠正与预防。并于每月末报送给集团公司安管部或上级安全监察部门。4.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经矿认定后,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新确定的和完成治理申请销号的重

25、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报送珲春市安监局。5.安质部负责建立矿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包括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督办人员、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等。6.对事故隐患从报告、排查治理、督办、定措施、复查验收等过程必须形成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及时录入管理台账,隐患治理达到标准及时销号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督办制度事故隐患分级治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部门、科室、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负责按治理措施对事故隐患实施治理。2、分级治理原则;(1)对于有条件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C级),在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责任单位即科

26、室、区队、班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治理。(2)对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B级),事故责任单位即科室、区队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A级),应当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事故隐患督办:1、根据标准化隐患排查部分周期范围的要求,对岗位作业人员查出的隐患由班组长进行督办;对区队管理、技术人员查出的隐患由本人督办或者行政区长进行督办;对科室人员查出的隐患由本人或者科长进行督办;对安检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管科科长进行督办;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矿长或分管矿长进行督办。2.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1)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队,由矿安管科决定挂牌督办,下达安全监督督办指令;(2)督办指令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和责任人员;(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队要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矿督办责任人。(4)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的重大隐患向市安监局及州煤监局申请挂牌督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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