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共12篇)目录篇一、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二、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6篇三、学习遵循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篇四、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10篇五、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12篇六、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研讨发言心得体会14篇七、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研讨发目19篇八、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党课讲稿宣讲报告22篇九、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30篇十、党课讲稿:落
2、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32篇十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40篇十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42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其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夯实理想信念的基础;还要一以贯之、一如既往地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三力”,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做经得起风雨、耐得住考验的共产党员。校准“宝剑锋从磨砺出”的“奋斗坐标”,务实求进、砥砺前行,做“工作上合格”的共产党员。温室养不出万年松,庭院跑不出千里马。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面临
3、机遇和挑战,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成效显著的工作来完成,党员的战斗力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执政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工作上合格”,清晰认识到党的事业发展没有休止符,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保持开拓进取的思想状态和精神风貌,一仗接着一仗打,一关接着一关过;还要立足岗位实际,做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这个最基本要求,砥砺“敢作为”的信心、锻造“善作为”的本领、修炼“能作为”的底气,成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做“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的共产党员。校准“不辞辛苦出山林”的“为民坐标”,念兹在兹、枝叶关情,做初心上合格”的共
4、产党员。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回首百年党史,就是一部广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唯有坚定不移地维系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深切倾听并汇聚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焕发勃勃生机。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初心上合格”,站稳人民立场,时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将民之所盼、民之所忧、民之所需“置顶”,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创造更多人民
5、满意的实绩实效,做一名甘当公仆、无私奉献的共产党员。篇三、学习遵循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安排,明确了组织处置的一系列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四抓四促”方式,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广度、精度、力度、深度。抓舆论引导,促宣传学习,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广度”。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存在畏难情绪,
6、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操作难度大、容易得罪人,甚至会成为不稳定因素。究其原因,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认识不准确、不全面,对办法学习不深入。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工作细节,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不合格党员处置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党员思想有触动、内心有震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记在心、学到手。要搭建党性教育载体,发挥革命旧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用,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在亲眼看、亲耳听、亲身悟中弘扬光荣传统、践行初心使命。要注重业务教育培训,围绕基层治理、乡村全面振兴、项目建设等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党
7、员特点,依托党员集中轮训I、固定学习日等载体平台,因人制宜组织党员“充电赋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处要精准。办法涉及的具体表现多,容易在认定标准、程序步骤、具体处置上出现问题,要防止执行办法具体规定时悬空、缩水、跑偏、走形、变样,就需要科学、精准、有效把控。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支部管到人头”优势,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健全组织生活纪实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旁听列席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要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新兴领域等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提升管
8、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严格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对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落实专人帮教措施,督促按期改正。(三)注重作用发挥,推动督促落实。督促检查是推动办法落实的重要手段,既要督任务、督进度,又要督成效、督反馈,只有督促检查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办法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根据“就近、就熟、就便”原则,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参与小区治理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
9、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健全党员应急动员、平战结合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成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先锋队“,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迅速集结下派、彰显先锋本色。大力培树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
10、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加强对身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篇九、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了规定,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贯沏执行办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
11、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准确领会精神。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学习班,设计差异化的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党务工作者深入解读办法的背景、意义、核心条款及其实践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视频教学等多样化形式,使学习内容更加生动具体,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以举办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方式,鼓励党员干部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就办法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建立学习社群,分享学习体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办法精神入脑入心。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结合办法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细则和标准
12、确保对不合格党员的识别、处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在查核问题、作出处置决定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始终坚持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思想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不合格党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力求实现教育转化和纪律约束的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办法与相关党纪法规的衔接,确保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与其他制度相互补充、相互支持。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执行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推动建立执行效果评估机制
13、定期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积极挖掘和推广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确保办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篇十、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各位党员、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
14、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迸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
15、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
16、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宓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己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二)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
17、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
18、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明确规定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
19、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一方面是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重认定不合格党员。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过程严格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五个程序进行。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个人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处置措施。(三)注重教育转化。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规
20、定。办法依据党章,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鉴于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为厘清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的区别,发挥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自的功能作用,办法明确规定,违犯党纪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对于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改正错误机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以及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各党支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季度作一次分析,针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
21、改进措施。办法注重对党员权利的保障,专门对申诉和纠正作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需要纠正的处置决议,应当重新作出决定,由重新作出决定的党组织报其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书面通知本人不再受理申诉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三、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培训I,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
22、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搞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一)强化教育培训,推动执行规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突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要抓好理论教育学习,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23、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突出抓好党员入党培训、集中培训,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记在心、学到手。要搭建党性教育载体,发挥革命旧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用,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在亲眼看、亲耳听、亲身悟中弘扬光荣传统、践行初心使命。要注重业务教育培训,围绕基层治理、乡村全面振兴、项目建设等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特点,依托党员集中轮训、固定学习日等载体平台,因人制宜组织党员“充电赋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处要精准。办法涉及的具体表现多,容易在认定标准、程序步躲、具体处置上出现问题,要防止执行办法具体规定时悬空、缩水、跑偏、走
24、形、变样,就需要科学、精准、有效把控。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支部管到人头”优势,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健全组织生活纪实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旁听列席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要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新兴领域等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坚持惩前宓后、治病救人,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严格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对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落实专人帮教措施,督促按期改正。(三)注重作用发挥,推动督促落实。督促检查是推动办法落实的重要手段,既
25、要督任务、督进度,又要督成效、督反馈,只有督促检查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办法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根据“就近、就熟、就便“原则,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参与小区治理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健全党员应急动员、平战结合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成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先锋队”,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迅速集结下派、彰显先锋本色。大力培树先锋典
26、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加强对身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共
27、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篇十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而不合格党员,不仅会严重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突出“法理性”,在“规范制定”中坚持“严的标准”,核查“党员问题”。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活动的主体、活力的源泉,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
28、程。而不合格党员其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难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为了加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我们要切实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而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则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评定过程中要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原则,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统一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并且通过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全覆盖排查党员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客观准确。突出“教育性”,在“治病救
29、人”中强化“党性原则”,增强“党员意识惩前慰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管党治党一贯的方针。对待核查出问题、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我们不要搞“一刀切”,要明白“惩”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各地要懂得区分“因公”和“为私、失误和失职”、“无心”和“故意”等,对那些影响不是很恶劣的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贝1.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确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又有整改决心和行动的,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限。同时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并与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模
30、范人物结成“思想交流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突出“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中完善“退出机制”,纯洁“党员队伍”。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114.4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我们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不合格党员的清退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为加强组织纯洁建设,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实现正本清源的目标指明了方向。但是我们要明白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处置过程中,除了认真排查摸
31、底,健全工作机制,更要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靠退出机制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琉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渠道和清理“出口”,保证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篇十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
32、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把准处置的“刻度”,提高处置的“透度”,保持处置的“温度”,真正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突出实事求是,明辨表现情形,把准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刻度”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共27条,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4个方面作了规定。各级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应注意区分界限,找准表现情形。要注意把已丧失信仰立场、抵制党的方针政策,同政治学习不认真、消极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党员本人主观不愿履行义务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
33、年老体弱多病等客观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的情形区别开来,做到既不“矫枉过正”,又不“失之于软”。突出客观公正,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透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对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精准写实“画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讨论,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
34、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等程序进行,充分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党员本人的意见,严格按照政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突出宽严相济,注重教育转化,保持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温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要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走向“深渊”。对存在问题、认定不合格的党员,不能“一棒子打死”,要通过教育和转化,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对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可按照政策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给党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已经过会议同意、上级批复进行处置的党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耐心做好思想上的疏导、行为上的引导,防止发生“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