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少林足球 文档编号:4069656 上传时间:2019-10-16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90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秘密管理制度.doc(4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第二章 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 本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和修改该分支机构、该部门商业秘密的事项和范围,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

2、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作用,增强全员的保密意识。第五条 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密员,负责对涉密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对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相关负责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八条 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一)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

3、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二)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 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四) 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第三章 商业秘密的内容第九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条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

4、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

5、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第四章 密级管理第十一条 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

6、、“秘密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根本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和产品的编码方法、工程设计;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和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的全部资料、兼职和聘用人员的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机密级”: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的质量记录;经营战略、

7、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秘密级”: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主要包括:一般的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第十二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的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及标识,由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

8、明保密级别。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管理部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 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和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第十六条 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相同。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通知保密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第十

9、七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的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做好记录。第五章 商业秘密的确定和申报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年6月、12月初确认、修改本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单位报送备案的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报送公司高管人员,而将各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以部门商业秘密一览表的形式单独发放。第十九条各部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员工因工作需

10、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保密员做好登记。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产生保密信息、职务成果的,应立即向本部门保密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企业的保密信息,应在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保密员报告。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各部门保密员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的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员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

11、体,保密员注销登记。员工离开公司时,个人保管的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公司,并须在本单位保密员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出示有关证明。第六章 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有权了解全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级:有权了解分管工作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级: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和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

12、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办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它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和其它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章 保密条款的约定第二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其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

13、职期间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八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第八章 外来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安保部门应加强人员进出的控制,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回执卡”管理。“回执卡”上应注明来访人员的出入时间,如到下班时间尚有未离公司的来访人员,接待部门须主动向安保部门说明。一般情况下,未经预约说明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下班时间严禁外人进入公司。对来访者一律实行统一集中接待。有业务关系的来访人员,由门卫通知对口接待部门或个人接待,进入生产区须办理“进入生产区许可证”手续,并有专人陪同。进入涉密区域,须征得部门

14、保密员或负责人同意。无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接待人员在传达室会客。第三十条物资运出公司,实行物资出门证制度。凡运出物资,门卫需严格检查,任何物资出厂均需出具有权人员批准的出门证。第九章 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处罚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办法的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给予以下处罚:秘密级:责任人罚款 元;机密级:责任人罚款 元,保密员罚款 元;绝密级:责任人罚款 元,保密员罚款 元,部门负责人罚款 元。第三十二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三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造成经济损失

15、的,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根据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章 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检查本规定的实施。第三十六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该规定实施情况的考核。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44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奖励形式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情事奖励相结合。第三条

16、奖励类别:创新成果奖、技术改进奖、技术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设计方案奖、计算机程序奖、科研论文奖、成果转化奖、知识产权信息奖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成就奖等。第四条奖励对象: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以及成果权归属本单位的其他临时受聘人员和合作研究与开发人员。第五条 创新成果奖1、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主持开展省级以上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人员,给予政府拨款的项目经费的_%的奖金。2、年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成绩较突出,为企业取得多项知识产权的人员,给予_元的奖金。第六条技术改进奖1、在工作中就现有产品的设计改进、生产工艺的改进(未申请专利的),为企业产生了一定效益,节能降耗,降低成本达_万/年以上,给予_元的奖金。2

17、、企业就每年在技术改进方面评选出_名成绩突出人员,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七条技术发明奖1、积极进行发明创造,在工作中取得了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属于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根据取得知识产权的类别及数量,分别给予如下奖励:发明专利_元/项实用新型_元/项外观设计_元/项2、企业根据每年在技术发明方面取得多项知识产权,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_元的奖金。第八条合理化建议奖1、工作中针对企业现状,提出改进性建议,并被采纳者,根据建议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大小,分别给予_元/人、_元/人、_元/人三种奖励。2、企业针对每年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人员,评选前_名分别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九条 设计方案奖1、在工作中,

18、对企业现有的研究方法、管理方法、设备布局、生产流程等,提出完整有效的设计方案,并被采纳者,根据建议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大小,分别给予_元/人、_元/人、_元/人三种奖励。2、企业针对每年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人员,评选前_名分别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十条 计算机程序奖1、积极努力工作,取得了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属于企业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给予_元/项的奖励。2、企业根据每年在计算机程序方面取得较多知识产权,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_元的奖金。第十一条 科研论文奖1、积极努力工作,根据企业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直接或间接帮助的科研论文,经企业知识产

19、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允许投稿,并被录用的,给予_元/篇(字)的奖励。2、企业根据每年发表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给予成绩突出的人员_元的奖金。第十二条 成果转化奖1、将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效益,或将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视其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显在经济效益状况,给予_元/人的奖金。2.、企业针对每年实施成果转化较多的人员,评选前_名分别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信息奖1、对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及时提供有影响的信息的,比如及时提供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被他人侵权的信息的,予以_元/人的奖金。2.、企业对每年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较多的人员,评选前_名分别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十四

20、条 知识产权管理成就奖对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员工,如及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效避免了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忠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_年未出问题等,给予_元/人的奖金。第十五条奖励的颁布1、每年12月知识产权管理部制定奖励名单,并组织落实奖金的发放。2、奖金采取现金发放,同时对于获奖人员在工资待遇、住房、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710天的公休假。3、奖金的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第十六条对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严重浪费、剽窃他人成果、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的员工,视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和罚款等惩罚。第十七条

21、 奖惩决定的做出和实施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并形成相应的记录。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某年某月开始执行,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知识产权应急方案一、公司发现专利侵权(一)准备工作1、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聘请对本行业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2、由专利律师、知识产权主管领导、知识产权管理部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二)确认公司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成立1、应急小组认真比对分析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2、专利律师对公司专利的专利性进行分析:a) 对于发明专利,检查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b) 对于发明新型,分析其新颖

22、性、创造性、实用性。在应急小组确认公司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后,着手下一步工作:(三)收集证据1、知识产权管理部提交公司享有专利权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等。2、知识产权管理部收集侵权者情况,包括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目、经营范围等情况。3、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市场部等相关部门收集侵权事实的证据。包括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4、专利律师、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财务部、投资部等收集损害赔偿的证据。赔偿金额由知识产权主管在咨询专利律师后确定。一般包括以下三种:a) 要求赔偿的金额可以是本公司所受的损失,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

23、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b) 或者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证据主要是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c) 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实施许可中的专利许可费。由知识产权管理部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合同。 (四)向对方发出警告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警告函的寄送方式应以能够获得寄送凭证的目的为准。警告函中包括以下内容:a) 明确专利权人的身份,包括权利来源:是申请获得授权,还是转让获得授权,或者是经专利权人许可等情况。 b) 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获得权利的时间,专

24、利的效力,专利权利的内容,公告授权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c) 如果是实用新型,还包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以及公司自行检索后的结论。d) 被警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如制造,或销售,或许诺销售、或使用),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等。e) 将被指控的产品的技术特征予以简要归纳,并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以明确被控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f) 告知被警告人必须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阐明被警告人所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所依据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等。 (五)对法院申请“临时禁止令”经咨询专利律师,如有证据证明侵权人正

25、在实施侵犯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并且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则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临时禁止令”责令停止有关施害行为。申请“临时禁止令”需要准备的材料除了公司享有专利权和侵权事实的证明,还需要提供一份详细、专业的技术分析报告或者由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专家意见书以及财产担保的证明材料。此外,应急小组需要对侵权人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向法院作出说明,以便法院确信如不采取有关措施将给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六)应急小组出面与侵权人沟通协商,看能否和解:如要求侵权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转让合同。如和解不成,将采用行政处理或诉讼来解决纠纷。(七)选择解决方式1、由应急小组会

26、同财务部,商讨选择交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必要时可向司法部门报案。2、权衡应诉包括:诉讼金额、诉讼成功率、赔偿金额是否能挽回公司损失等。3、如果选择民事诉讼,知识产权管理部应积极配合专利律师的工作。4、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应急小组都要积极准备所需的材料。二、公司遇到专利侵权指控由知识产权管理部核实警告信或起诉状的内容,确认所谓的侵权行为是否发生、是否为公司所为。如果是本公司所为,则做好以下工作:(一)准备工作1、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聘请本业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2、由专利律师、公司知识产权主管领导、知识产权管理部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二)分析该专利侵权是否成立1、公司知识产权主管

27、领导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调查对方证据能否证明本公司确已生产了专利产品或使用了专利方法。2、技术中心调阅侵权涉及的专利文件,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3、技术中心核实公司的产品或方法,是否具备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或在某些特征不同的情况下,它们之间是否构成等同;如产品或方法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或尽管不缺少,但其中一个或以上特征不构成等同,则侵权不成立;4、如果公司的行为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停止侵权行为即可。如本公司的产品或方法确已构成侵权,则还可

28、进一步对该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分析。(三)分析该专利是否有效1、知识产权管理部调查涉案的专利权是否仍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是否交纳了年费。2、由专利律师调查专利是否缺乏新颖性、创造性。3、如果根据以上检索结果分析,认为有可能宣告该专利无效,则公司应抓紧时间,在答辩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请求。同时,将宣告专利无效请求书复印件提交法院,请求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程序。(四)积极采取和解措施如果该专利权无法宣告无效,公司应及时停止侵权,并由应急小组积极争取与专利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损失。(五)据理力争,应对诉讼。如果我公司与对方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时,就应作好应诉的准备。公司

29、需尽量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三、公司发现商标侵权1、公司办组织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商标律师。2、知识产权主管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商标律师商议应对策略。3、为实现保护利益的最大化,策略可以是要求行政机关查处,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或者两条路并用。4、商标律师提出咨询意见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公司知识产权主管领导审批应对策略。5、如果选择向工商机关投诉侵权行为,可以向工商机关请求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公司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6、由财务部组织对商标和对方侵权损失进行评估,作为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依据。四、公司遭到商标侵权指控 1、知识

30、产权管理部调查对方的商标注册情况,如是否为注册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是否是正在申请注册中的商标。2、市场部认真核对本公司使用商标以及销售商品使用商标的情况,包括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3、知识产权管理部及时委托有专业经验的律师或商标代理人处理或向市、区工商部门咨询有关问题,获得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作出具体的处理措施。由公司知识产权主管领导审阅,总经理批准。4、如果不构成侵权,应当充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做到正确应对对方可能采取的行动。5、如果构成侵权可能性较大,先停止使用该涉嫌商标侵权的商标或撤下涉嫌侵权的商品,并作好相关的记录,努力通过合理的方式与对方友好协

31、商解决问题。6、如协商不成,立即聘请商标律师或商标代理人准备应对对方的下一步措施。五、公司发现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则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寻求救济。(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如果公司预计损失不会太大,对公司商誉不会有影响,公司可以与侵害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做适当赔偿,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三)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2、,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的损失非常大,公司应组织聘请专业律师,确定赔偿金额,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推动生产技术进步,使本公司的技术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维护,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许可权、技术秘密和其他非专利技术)、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开发)、技术服务、

33、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引进、技术消化、技术创新及技术产品销售等技术合同(或契约或协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务(一)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三) 技术服务合同; (四) 技术咨询合同;(五) 技术服务合同等等。上述各类技术合同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管理第四条 本公司技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技术合同一经

34、生效,应严格履行合同。第六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相对应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第七条 合同项目负责人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领取统一合同表格,提出技术合同文本。我方合同项目负责人与对方共同协商,写出合同书初稿,经对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合同审批单),并同时提供转让的可行性、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实施的可能性等进行相应的可行性论证材料,由知识产权管理部和主管领导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第八条 技术合同经当事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公章后生效;对方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方可生效。在合

35、同书中,由合同项目负责人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使用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处加盖法人名章。无本公司书面授权,本公司其它盖章一律无效。第九条 所签订合同应根据有关规定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备案。第十条 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合同项目负责人若遇出国、培训、病休等特殊情况而可能影响合同进度的,合同项目负责人应安排合适人选负责继续履行合同,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 技术合同条款第十一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明确下列主要条款:(一) 项目名称;(二) 合同主体:一方必须是本公司;(三) 项目内容、范围、技术要求;(四) 技术信息和资料,要求提交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五

36、) 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六)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 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八) 技术成果所有权的界定、归属和分享比例:(九) 承担风险责任的界定;(十) 项目验收的技术标准、方式;(十一) 技术使用费或报酬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十二)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三) 后续技术改进的提供、技术所有权归属的份额、(十四) 争议的解决办法、方式;(十五) 名词和术语等的界定、解释;(十六) 合同的有效期。第四章 技术合同的价款及支付方式第十二条 技术费用的计价,取决于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也取决于技术本身的复杂程度、投资额度的大小的经济效益,由合同双方

37、当事人及法人代表协商礁定。经费来源;经济性、社会性、,更取决于该技术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的价款应包含以下费用:(一) 原材料、仪器设备、外协加工、测试、资料出的费用;(二) 人工费(三) 水、电、气等能源消耗费;(四) 设备折旧费;(五) 公共条件费;(六) 管理费;(七) 技术使用费;(八) 税费:(九) 其他。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价款可参考下列方式之一支付:(一) 一次总算、一次总付;(二) 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三) 提成支付;(四) 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我方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第五章 技术入股第十五条 凡我公司职务技术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与合作公司成

38、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管理。相关负责人就技术入股事项写出书面报告,经知识产权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六条 技术入股的操作,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第十七条 我方在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由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共同协商拟定人选,并报领导批准。第十八条 在成立公司的协议中可以约定归属我方的技术股份分为公司法人股,有杰出贡献的技术发明人也可占个人股。个人股占我方技术总股份的比例。参照我公司现行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中提成的比例确定。个人股直接参与公司的分红。公司法人股的收益,不再奖励给个人。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在执

39、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知识产权申请控制程序1目的对企业知识产权申请进行控制,保证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符合法律和保密性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过程的控制。3.程序概要3.1 知识产权申请流程3.1.1 研发部门根据研发成果向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知识产权申请;3.1.2 知识产权主管组织对提出的知识产权申请进行论证,并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并给出检索结果;3.1.3 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提交主管领导审批;3.1.4 知识产权管理部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40、3.1.5 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代理机构撰写的申请文件转交发明人进行确认;3.1.6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3.1.7 跟踪专利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4 相关文件4.1 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4.2 原始记录文件知识产权检索控制程序1目的对企业知识产权检索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能取得该领域的最新知识产权信息。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知识产权检索过程的控制。3.程序概要3.1 知识产权检索流程3.1.1研发部门根据需要向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知识产权检索申请;3.1.2 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申请的内容决定自行检索和委外检索;3.1.3 自行检索: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自行检索的结果,出具知识产权检索报

41、告;3.1.4 委外检索:知识产权管理部与检索机构出具带有保密协议的委托检索合同,并将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作为最终检索报告。4 相关文件4.1 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4.2 知识产权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知识产权变更、放弃控制程序1目的对企业知识产权变更和放弃的进行控制,保证企业放弃和变更知识产权时,满足保密性和利益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知识产权变更和放弃过程的控制。3.程序概要3.1 知识产权变更和放弃流程3.1.1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知识产权变更和放弃申请,组织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评估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技术价值;3.1.2 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评估结果,出具知识产权

42、变更、放弃意见;3.1.3 知识产权主管根据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意见,对知识产权的变更和放弃进行审批;3.1.4 董事长知识产权变更和放弃进行最后的确认审批;3.1.5 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审批的情况,改变知识产权管理台账的状态,并停止对该知识产权的维护。4 相关文件4.1 知识产权变更、放弃审批表知识产权信息发布控制程序1目的对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信息发布进行控制,保证企业发布的信息符合企业保密性的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发布过程的控制。3.程序概要3.1信息发布控制流程3.1.1相关业务部门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宣传方案,并提交到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审查;3.1.2知识产权管理

43、部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发布信息是否侵权、是否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是否设计虚假宣传等,并填写审查意见;3.1.3知识产权主管根据审查意见对审查申请进行批准或驳回;3.1.4 业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4 相关文件4.1 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审查报告保密合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及国家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以甲方确定的商业秘密范围为依据,具体包括: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主要设备的配制和性能、工程设计、电

44、脑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应的传真、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与网络、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质量控制资料及生产操作指南。保密内容及范围见附件。 第二条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乙方离开甲方以后3年内。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1、制订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确定保密期限;2、定期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期限,若有变更,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义务:1、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不得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信息,不得泄露(包括口头与书

45、面)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在合同期内,不得在外兼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4、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5、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三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也不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四条 保密费的约定乙方履行第三条第五项义务的,甲方给予乙方保密费,每年按甲方对乙方所定的基本工资的60%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第三

46、条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乙方年工资的60%计算;如果乙方不履行第三条第五项的义务,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保密费20倍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取消乙方本年度奖金及要求乙方支付年保密费20倍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聘用合同。 第六条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双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况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第一条规定的商业秘密已经公开的。 第八条 双方同意在乙方离开甲方时,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确认。乙方不确认,自行离开甲方,乙方应承担第三条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约定。1、乙方执行甲方任务时,认为有必要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应当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及时申报,但国家依法公告公开或授权前,乙方必须按本协议商业秘密的保密约定进行保密。2、甲方拥有的专利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