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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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73、评标程序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9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30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34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一、投标函3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0三、授权委托书41四、投标保证金42五、监理组织机构43六、监理方案44七、资格审查资料45八、其他材料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市公园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市公园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次

2、)已由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发改行审【2018】4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顺庆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市顺庆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发改行审【2018】4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顺庆区公园片区。2.2建设规模:监理标段一:投

3、资估算金额约3.8亿元,包含公园红线范围内的园林景观改造建设、音乐喷泉安装、景观照明、水环境治理及智慧公园系统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监理标段二:投资估算金额约2.3亿元,包含片区街道建筑风貌整治及2栋高层建筑亮化安装、公园相邻街道道路及管网改造(高压下地、供排水管网等)等内容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5标段划分:监理2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5年

4、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月 22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 1 月 26 日23时59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 2019年 2 月 15日 10 时00 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

5、)和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市顺庆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 2019年1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1.4项目名称市公园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次)1.1.5项目地点顺庆区公园片区1.2.1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1.3.2监理

6、服务周期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以来)已完成或在建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为本单位人员。其他要求:四川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未造成重新招标的1年内不接受其投标,造成重新招标的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

8、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9、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书、通知等(若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2月 15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承诺函;(2)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订单,并将投标

10、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以网上支付订单的方式从基本帐户网上银行进行在线支付交纳。转帐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2月 14 日15: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监理一标段 12 万元 ;监理二标段 8万元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人民花园分理处账号:5100 1736 1380 5966 6888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记录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帐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不能准确到达以上任一帐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达到退

11、还条件后,招标人填写投标保证金处理通知,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3.4.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 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也不退还。(3)南府发(2013)3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范围。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5年以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5年至今)3.6是否允

12、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封

13、套内。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

14、.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政务中心五楼)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相互检查,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随机6.1

15、.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7.3.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

16、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10.4报价说明参照建设工程监理

17、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出监理服务费,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下浮报价。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0.7监理费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10.8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总监及项目

18、班子的主要人员。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项目班子的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总监压证施工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10.10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1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

19、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须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3投标文件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组织监督部门对中标单位进行业绩等审查。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按国家相关规

20、定进行处罚。10.1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的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5其他1、 根据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要求,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息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2、 总则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21、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

22、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施工方;(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23、(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

24、9.4 招标人在招标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

25、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规范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四

26、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27、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组织机构;5、监理方案;6、企业资格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规定的其它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3.2.2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市场条件,以及自身承受能力自主确定报价费率。3.2.3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人员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单位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单位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

28、中,业主不单独支付。3.2.4业主方不向监理方提供任何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由监理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3.2.5监理单位已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监理单位承担(已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3.2.6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报价中含安全监理费用,业主不单独支付。3.2.7本次投标拒绝以调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调整。3.2.8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单位应配合业主进行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审计等相关工作,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应摊入监理服务费报价之中,业主不另行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

29、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

30、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和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若各投标人近三年内因违约、不恰当履约而发生过诉讼及仲裁的,各投标人应说明相关情况,

31、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而引起的诉讼及仲裁记录,各投标人以各投标人的承诺书作为评审依据。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

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33、”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

34、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

35、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一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

3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7、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

38、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定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推荐的唯一中标候选人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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