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油试油作业大队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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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2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6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9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制11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办法16稠油试油作业大队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跟班劳动制度20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24稠油试油作业大队职工处分规定33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民主管理制度44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共青团工作制度46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内部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49稠油试油作业大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51稠油试油作业大队电脑、网络及耗材管理制度55稠油试油作业大队HSE管理制度汇编56稠油试油

2、作业大队质量管理制度114稠油试油作业大队设备管理制度116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油料管理制度125稠油试油作业大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27稠油试油作业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129稠油试油作业大队生活卫生管理制度130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基建工程管理制度131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加强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体制。按照中央关于实行严格的抓党风和廉政建设体制,明确领导集体和领导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负的责任的要求,依据井下作业公司党政领导班

3、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是确保党委决策和党内各项条规、制度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三条 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确保公司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必须坚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区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做到在抓生产建设的同时,抓好责

4、任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第六条 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勤政廉政,模范遵守党内各项条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第二章 责任范围与内容第七条 (一) 责任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对大队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 责任内容 1、按照上级党政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做到在部署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的同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定期听取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大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适时提出工作要求。3、及时组织查处大队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纠正大队内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

5、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4、组织大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评工作,并将检查、考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本规定的处罚措施做出处理。5、在调整、配备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的“四化”要求,特别是要把好廉政勤政关,使群众威信高,政治坚定,政绩突出的同志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第八条 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责任范围 对班子成员和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 1、根据上级党政组织和大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大队的党风廉政

6、建设,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讲评,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3、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亲自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排除办案的阻力,解决办案中的困难。4、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大队生产经营总体目标,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加强协调指导,使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进行。5、领导和参与大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工作,按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

7、廉政建设情况,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6、对班子成员和基层队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严重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九条 党政副职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 1、根据党委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制定工作规划、措施,布置反腐倡廉任务。2、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给予具体指导。3、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向党

8、委提出表彰奖励和惩戒的建议。4、按时参加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讲评。年终向党委报告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5、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6、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章 责任的实施第十条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每

9、年检查考评一次,考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视情况给予表彰或批评。第十二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实绩、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并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干部提拔、奖励的重要依据。第四章 处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党内条规、制度和行政法规的处罚措施,追究党政领导班子或个人的责任:1、违反政策规定或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2、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不认真解决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3、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腐败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的违纪问

10、题不及时查纠致使滋生蔓延、酿成严重后果的。4、对发生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及阻挠、干扰、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5、因用人不当而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因放松要求、疏于管理而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6、不接受职能部门或群众监督,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7、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分为:诫勉、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纪律处分。第五章 奖励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奖励。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2、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腐败行为,得到职工

11、好评的。3、坚持原则,勇于监督,检举揭发违法违纪问题有功的。4、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收到明显效果的。5、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被处级以上机关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奖励分为:嘉奖、通报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4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

12、和工作运行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第三条 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主体的划分:1、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对全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2、党政正职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副职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四条 根据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划分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管到哪里,责任就延伸到哪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使每一位班子成员做到在抓好自身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从大队分解到四级单位,做到责任到人,建

13、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大队的责任网络。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结合公司党委对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一起进行:(一)考评工作按照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考评采取民主评议、干部测评、座谈走访和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与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参加考核测评的人员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有以下人员参加:科级以上的全体领导干部、基层单位正职、机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代表。(四)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和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的通报和

14、反馈。1、对年度考核优秀率达到95%以上,并经考察分析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2、对年度考核综合信任率达不到70%,并经考察分析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单位,给予党政一把手诫勉;3、对年度考核综合信任率达不到70%,并经考察分析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达不到60%的给予免职。第七条 责任追究要坚持事实求实、上追一级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对平时认真抓好教育,大胆管理,敢于揭露矛盾,认真纠正问题的一般不追究责任。对确属领导干部有责任的问题,要坚决追究其领导责任。第八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发生重大经济

15、损失的;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九条 责任追究的对象是直接领导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因没有履行或很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的干部违反责任范围内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组织追究和纪律追究两种形式,分别追究直接领导者的责任:(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组织函询、诫勉或通报批评处理;(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行政降级处分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诫勉

16、、通报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处理;(三)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或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或责令辞职处理;(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厂籍处分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各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六)对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条 责任追究的程序:凡涉及责任追究的案件,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第十一条 大队党委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年向大队党委报告一次

17、。报告的内容:个人或单位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打算和措施。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委、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第一条 为保证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风廉政责任制、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大队及各小队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问责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其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胜利石油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井下作业公司党风廉

18、政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问责的对象是:机关各组室及各小队在职领导干部。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岗位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问责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必须进行问责:(一)党员干部发生重大经济案件的;(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三)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留用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四)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五)党员干部思想堕落、作风败坏,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第六条 各小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小队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必须进行问责:(一)发生大案

19、要案的;(二)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三)发生干部职工违规举办婚宴的;(四)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五)对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有群众反映的违法乱纪问题不报告、不查纠,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账目不清、公款私用、财物管理混乱,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七)违反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需要问责的。第七条 廉政建设问责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司党委和公司处理。第八条 本制度由大队党委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政治意

20、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建设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决策民主、工作高效、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大队持续和谐发展,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管辖或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 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基层干部管理问责的对象是:基层主要管理干部、政工干部、带班干部、技术干部。第二章 问

21、责问题及责任追究第五条 问责对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免职,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1)主要管理干部:1、违反中石化、胜利油田生产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2、队伍管理混乱,经营不善,未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3、班子不团结,发生严重纠纷或打架斗殴事件的;4、党性原则不强,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5、发生安全环保、井控、火灾和设备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2)政工干部:1、违反中石化、胜利油田生产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2、职工群众工作不细致、思想松懈,发生群体上访、到油田或去省进京上访事件2次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的;3、党性原则不强,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4、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在职工

22、群众中散布不负责任言论,影响稳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3)带班干部:1、违反中石化、胜利油田生产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2、无故不住井施工或无故私自离井,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3、带班时不履行职责,擅离岗位,延误施工或造成严重事故的;4、不认真履行公司干部跟班劳动纪律,多次睡岗、脱岗或消极怠工,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影响队伍稳定的。(4)技术干部:1、违反中石化、胜利油田生产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按设计、标准、操作规程施工,造成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责任性返工的;3、不认真履行职责,错、漏取资料,造假资料,上报资料不及时等3次及以上,产生严重后果的;4、对设备、设施管理保养不到位,致使设备、设

23、施严重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井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严重井喷事故的。第六条 问责对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降级降职使用、两年内不得提拔,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1)主要管理干部:1、管理能力不强,不胜任工作岗位,整个班子涣散、松懈,职工群众满意率连续2年达不到80%的;2、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3、私自处理公共物品、倒买倒卖油田物资或知情不报的;4、发生安全环保、井控、火灾和设备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的。(2)政工干部:1、思想政治工作不细致、不落实、不作为,班子成员思想不统一、存在严重分歧的;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单位职工出现多人次不稳定事件,或发生其它重

24、大不稳定事件的。(3)带班干部:1、带班期间施工人员违反中石化、胜利油田生产禁令,造成严重事故的;2、不认真发挥带班作用,组织现场施工不力,生产进度缓慢或停滞,严重影响工作的;3、未经请示和允许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措施和私自更改设计,管柱结构与资料不符,记录不清,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运行,甲方不予结算的(追溯到当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按大队文明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4)技术干部:1、不按设计、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数据计算错误,造成工序失败3次及以上的;2、对上级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2次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的;3、发生井控和设备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的;4、未经请示和允许擅自

25、更改施工工艺措施和私自更改设计,管柱结构与资料不符,记录不清,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运行,甲方不予结算的(追溯到当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按大队文明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七条 问责对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会议公开作检讨,并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1)主要管理干部:1、管理不到位,公司查出本单位人为因素造成QHSE管理体系A类问题的;2、当年工作中,班子成员有被大队问责免职情况的;3、管理混乱,职工多次酒后闹事、打架斗殴事件的。(2)政工干部:1、公司查出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人为因素造成QHSE管理体系A类问题的;2、管理不到位,本单位发生综合治理案件的;3、思想教育不细致

26、,职工思想不稳定,有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不良言论等行为的。(3)带班干部:1、公司查出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人为因素造成QHSE管理体系A类问题的;2、大队查出现场施工中存在安全环保等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3、不坚持带班制度,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4、私自更改设计,管柱结构与资料不符,记录不清,甲方提出质疑或影响下步施工的(追溯到当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按大队文明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4)技术干部:1、公司查出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人为因素造成QHSE管理体系A类问题的;2、不按设计、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数据计算错误,造成工序失败的;3、资料整理上交不及时、重复性错误的;4、井控、设备管理存在重大隐患

27、,不及时进行整改的;5、私自更改设计,管柱结构与资料不符,记录不清,甲方提出质疑或影响下步施工的(追溯到当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按大队文明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三章 问责程序第八条 问责问题发生后,大队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干部发放问责通知书,提出问责。第九条 问责对象接到问责通知书后,必须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就自己在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责任大小等,实事求是地向大队党委作出书面说明。第十条 大队党委责成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问责对象进行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制度汇编中涉及的相关制度。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稠油试油

28、作业大队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附件: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韩同方 曾春华副组长:张培亮周卫东程凯王伟吕成杰张永山成 员:郭雪飞黄显周秀华杨长江王立江张俊吉胡庶祥周华张维霞王志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党政办公室,负责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基层干部管理问责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上报和保管等工作。132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考核目的及范围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大队机关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大队持续和谐发展,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

29、,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二条 机关人员绩效考核的对象是:大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业务组(室)人员。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三条 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每人每月1000分,按考核项目及标准落实责任并相应处罚,考核所得分数为兑现奖系数,按照该系数进行兑现奖浮动分配。第四条 大队主要领导对全大队范围内发生的所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大队分管领导对承包小队和分管业务及分管组(室)发生的问题负分管领导责任;机关业务组(室)对分管业务和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负部门责任。第五条 机关人员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发生问题的,除按公司规定进行罚款外,同时按此规定进行扣分处理。第六条 机关人员负责管理的物

30、品非正常损坏的按物品折算价值的20%进行赔偿,并扣20分。第三章领导及业务部门考核项目及标准第七条 按照发生问题的程度,划分为A、B、C和通报批评四类。A类问题包括:油田及以上部门处罚的安全环保重大事件、油田及以上部门处理的综治及职工群众上访事件、甲方投诉的严重质量事故、公司QHSE体系考核的A类问题、上报公司处理的严重管理问题、上报公司处理的严重设备事故、上报公司处理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B类问题包括:公司处罚的安全环保事件、公司处理的综治及职工群众上访事件、公司QHSE体系考核的B类问题、大队处理的较重管理问题、上报公司处理的较重质量事故、上报公司处理的较重设备事故、上报公司处理的较重违法

31、违纪案件等。C类问题包括:公司QHSE体系考核的C类问题、大队处理的一般管理问题、一般安全环保事件、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大队处理的职工群众上访事件、一般违法违纪案件等。通报批评问题为公司通报批评的问题。第八条 大队党政正职领导对发生的各类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相应进行如下处罚:A类问题扣100分;B类问题扣80分;C类问题扣50分;通报批评问题扣20分。第九条 大队分管领导对承包小队和分管业务及分管组(室)发生的各类问题负分管领导责任,并相应进行如下处罚:A类问题扣100分;B类问题扣80分;C类问题扣50分;通报批评问题扣20分。第十条 机关业务组(室)对分管业务和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各

32、类问题负监督管理责任,并对岗位责任人相应进行如下处罚:A类问题扣100分;B类问题扣80分;C类问题扣50分;通报批评问题扣20分。第十一条 问题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并相应进行如下处罚:A类问题扣100分;B类问题扣80分;C类问题扣50分;通报批评问题扣20分。机关各组室人员到基层队及平台现场帮助解决问题或督导时,听取基层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帮助给予解决,要求每月帮助解决的问题及督导的问题不少于10项,对解决或查出的问题经小队签字认可,少提出或解决一项问题扣5分,多提出或解决一项问题加10分。第四章岗位职责考核项目及标准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方面考核项目及标准:不能与公司和大队党委在政治上保持高度

33、一致,在职工群众中散布不负责任言论,影响稳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不正确传达贯彻落实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的扣50分。第十三条 岗位职责方面考核项目及标准: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对上级查出的本部门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分;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推诿、拖拉或作风简单粗暴,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迟报、漏报或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事故及其他影响稳定的重要信息,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严格按大队夜间值班制度值班,值班不认真、查夜不细致等失职行为造成事故的扣50分;值班期间饮酒的扣80

34、分,酒后闹事的扣100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调离岗位。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考核项目及标准:大队党政正职领导住井指挥生产施工每月不少于5天,副职不少于10天,少1天扣10分,增加1天加10分;机关业务组室人员上井检查以及住井跟班劳动的,每人每天加15分。机关业务组(室)人员按大队领导要求上井检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扣100分;因责任心不强,未按设计、标准、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责任性返工及设备、设施损坏的扣100分;对材料把关不严,虚开材料,不按标准结算的1次扣100分。第十五条 承包单位或部门方面考核项目及标准:承包单位或部门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或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依据

35、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并扣100分;承包单位或部门生产运行、安全环保、施工质量等方面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承包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上访事件的扣100分。第十六条 劳动纪律及其它方面考核项目及标准:严格考勤,旷工1天扣80分,事假1天扣10分,迟到早退1次扣5分,延误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分,加班1天加10分;办公室5S及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每人扣50分。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制度管理汇编中涉及的相关制度。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机关干部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6、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附件: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韩同方 曾春华副组长:张培亮周卫东程凯王伟吕成杰张永山成 员:郭雪飞黄显周秀华杨长江王立江张俊吉胡庶祥周华张维霞王志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党政办公室,负责稠油试油作业大队机关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监督执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上报和保管等工作。稠油试油作业大队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跟班劳动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根据井下作业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跟班劳动制度(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带班”是指特

37、殊作业和特殊时间(重大活动、节假日、夜间)情况下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干部跟班劳动”是指大队领导、机关干部和基层队干部跟班劳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情况: 1、大队领导、机关干部到安全承包单位或其他单位跟班劳动; 2、基层队干部到班组跟班劳动。第二章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领导干部带班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两特”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危害识别、风险分析,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安全风险有效受控; 3、对现场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薄弱环节进行巡查,及时制止“三违”,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4、对重点工程施工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影

38、响现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5、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第五条领导干部带班要求: 1、领导带班安排应在明显部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带班职责,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带班记录应存档备查; 3、带班领导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生产现场安全交接。 第六条 干部跟班劳动职责:干部跟班劳动的主要职责是帮助、指导基层队开展正常的生产运行活动,提高基层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1、掌握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2、监督和指导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运行,检查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及时

39、发现、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 3、检查督促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4、指导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帮助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和标准化现场;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6、向职工宣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7、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干部跟班劳动要求: 1、大队领导、机关干部跟班劳动时间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周累计不少于8

40、小时;基层队正职跟班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班次,副职和技术干部跟班劳动时间每周不少于4个班次; 2、建立健全干部跟班劳动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干部跟班劳动情况;干部跟班劳动考勤情况要在明显部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干部跟班劳动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事与跟班劳动职责无关的事务; 4、认真填写跟班劳动记录,跟班劳动记录应存档备查;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生产现场安全责任交接工作; 5、建立和完善干部跟班劳动情况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干部跟班劳动质量; 6、跟班劳动的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相关工作,保证跟班劳动与其他工作均正常进行; 7、因特殊原因当月(周)无法达到跟班劳动时间或班次要

41、求的,可以在下月(周)补齐。不得连续2个月不参加跟班劳动;确因正当理由2个月不能参加跟班劳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第三章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领导干部带班情况和干部跟班劳动情况分别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文明建设考核,大队对领导带班和干部跟班劳动考核情况定期公布。 第九条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跟班劳动存在下列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 1、违反禁令,酒后上岗的; 2、擅离岗位,不履行职责的; 3、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因“三违”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 4、不填写带班(跟班劳动)记录或不按规定填写带班(跟班劳动)记录、交接班记录的。 第十条 对因管理失误、违章指挥或玩忽职守发生事故的,要进行严厉

42、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带班(跟班劳动)相关记录、跟班劳动考勤失实、弄虚作假,或指令、暗示他人修改、伪造相关记录、考勤,无正当理由2个月以上没有达到跟班劳动时间或班次要求的,大队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跟班劳动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的条件。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稠油试油作业大队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纪律,依法规范职工行为,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大队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障大队长期稳定发展,依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

43、,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大队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具体实施。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队下属各单位及各类用工。第二章 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时间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一)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公休日。属全民的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l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为: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如果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休。(四)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管理局关于

44、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通知(胜油局发2008185号)文件精神,与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在岗职工,连续工作l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l0天;己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哺乳假,不计入职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 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都是法定工作时间,即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0.83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以及工作、休息办法按照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陆

45、上石油企业部分专业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等两个文件的通知(胜油局发199655号)规定执行。第三章 各种假期的规定第六条 事假 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小队主管领导审批,2-3天的由大队主管领导审批,职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必须按管理权限到公司党委组织科或劳资培训科办理有关手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第七条 病假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管理局规定的医疗部门检查后批准进行治疗或休息的,持相应的病假证明,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休假,无病假证明或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而私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2、病假职工上班时需持管理局规定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疗证明,连续病假已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者,其上班后的试工期为两个月,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者,其上班后的施工期为三个月,在试工期内旧病复发,需要继续停工治疗的,其病假时间和试工前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第八条 探亲假1、凡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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