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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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管道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通信管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投集团实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网公司建设的通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工程。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第二章 通信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与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中明

2、确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市建设行政部门制发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等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五条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需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带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

3、,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惯例,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第七条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第八条 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第九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形成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材料的操作规程。设置消

4、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同时,起重机械驾驶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十三条 开挖管道沟槽时,如遇其它地下管线(如燃气、水、电、供热等)时,应使用人工开挖,禁止使用机械进行野蛮施工,防止发生触电、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第十四条 进行井下作业时,严格注意防止硫化氢中毒,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作业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未经通风和检

5、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人员与外界要有可靠地通讯联络。第三章 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第十七条 施工区永久围墙、临时围挡要按照市管理部门天津市建设工程围挡(墙)标准图集进

6、行圈围。及时更换破损部位,定期冲洗,保持清洁。施工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理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图牌栏采用不锈钢平直板材,不锈钢框架支撑,顶部建设阳光板蓬。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进出车辆需要冲洗,在施工区大门入口处应当设置冲车设备,车辆冲洗设施要包含自动冲洗台、安装的基槽、污水排放沟、沉淀池等。自动冲洗台的设置要求要按生产厂家的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凳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第二十条 材料码放区地面需要硬化,各种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整齐放置,并进行相应的保护。堆放材料要有标识牌,标识牌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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