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图文解析专题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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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关注安全影响力的朋友们: 感谢你们的关注与支持! “安全影响力”,是我去年就开始酝酿的一个安全梦。 起初想做一个安全视频网站,招一批牛人,做最酷的安全动漫、拍最动人的安全微电影。可是后来发现需要上百万的费用,找了几个中介的老板谈,他们似乎都不感兴趣- 2014年3月份的时候,决定先做一个安全视频脱口秀,利用视频网站 与微信的平台,这样投入相对较少,在自己可以承担的范围之内,于是 开始构思节目方式与内容、租场地、找专业的拍摄公司-,安全影响力到今天已录制了12期节目。 特别感谢那些提建议和转发安全影响力微信文章的朋友。 用了十天时间,终于完成了新安全生产法的图文PPT,就 当作是给关注安全影响

2、力的朋友们一个小小的福利。以后 会更加多做一点这些有意思的事情以奉献大家! 这十天里,讲了6天课,跑了四个城市。 原本计划是一周完成的,非常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如果您喜欢安全影响力,请告知给身边的安全朋友! “用感知与行动,让身边更安全”!,新安全生产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D,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本法,1,第一章 总 则,2,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生产 经营

3、 单位 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4,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5,从业人员,6,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合法权益,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7,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衔接,8.1,加强对 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重大问题,8.2,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4、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8.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消防部门,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执行,应急按照 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10,制定,修订,1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协会组织,

5、12,安全生产责任仍有 本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提供)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13,委托,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The,14,国家鼓励和支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5,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 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16,安全生产条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17,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

6、教育 培训计划,安全制度、SOP,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18,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19,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财企【2012】16号,20,21,安全管理 人员,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 SOP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SOP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

7、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作涉及安全的 经营决策,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解除劳动合同,高危行业 安全管理人员任免,主管的安全监督部门,听取,不得,告知,23,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配备,24,具备,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注册 安全工程师,其他行业,鼓励,不得上岗作业,25.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SOP,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8、产知识,安全培训,未经 培训合格,派遣劳动者 实习生,安全培训,建立档案,如实记录 时间、内容、考核结果,实习生,学校协助,PPE,25.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掌握 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培训,从业人员,26,特种作业人员 取得资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27,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使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新建,改建,扩建,28,29,安全评价,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30,按国家有关规定 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负责 审查人

9、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 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31,并对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生产、贮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竣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投入生产 和使用,不得投入生产 和使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32,较大危险因素 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检测,安装,使用,维修,报废,改造,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维护、保养。(记录、签字),33,34,并经专业资质 检测、检验机构,涉

10、及人身安全、危险较大的 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投入生产 和使用,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安全标志,合 格,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危险工艺,危险设备,淘汰,国监总局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淘汰目录,具体淘汰目录,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公布,不得使用,3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处置废弃,审批 接受监督,危险化学品,36,法规、标准,建立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措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

11、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37,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如实记录 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8,及时通报 从业人员,危险物品 车间,危险物品 商店,危险物品 仓库,员工宿舍,安全距离,生产经营 场所,出口畅通 标志明显 禁止封堵 禁止锁闭,39,国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 其他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40,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应急措施,作业场所、 工作岗位,如实告知,41,遵守安全制度 和SOP,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

12、位,符合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42,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报有关 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 如实记录在案,立即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 主管安监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及时 处理,4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4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甲方:,乙方:,工程名称:,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 管理人员,乙方安全 管理人员,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4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经营项目 场所 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 或相

13、应资质的 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安全管理协议 约定各自职责,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46,承包 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 立即组织挽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处理 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47,生产经营单位 为从业人员 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投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8,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49,从业人员的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50条),1、知情权,对本单位的安

14、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50条 ),2、建议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第51条 ),3、 批评、控告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51条 ),4、拒绝违章权,50,51,5、停止作业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2,53,严格遵守安全 制度和SOP,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 使用PPE,从业人员的义务,54,55,56,57,有权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权对违章指挥等提出解决建议,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有权对“三同时”进行监督,派遣工,安全

15、权利、 义务,从业 人员,=,58,县级以上 各级政府,容易发生重大 事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检查,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安监部门,59,按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区域 安全生产状况,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需要审查批准或验收,安监部门,严格依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不得批准 或验收,未依法取得或验收 合格擅自从事有关活动,予以取缔 依法处理,已取得,后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撤销原批准,60,负有安监职责部门,涉及安全生产 的事项,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设备、器材、

16、产品,审查、验收,NO,6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 检查时 可行使的职权,6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63,安全监督 检查人员,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秉公执法,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保守技术、业务秘密,64,安全监督 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65,拒绝 签字,记录在案 向部门报告,负有安全监督 职责部门,负有安全监督 职责部门,安全检查 互相配合 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 应当互通情况,发现的问题应属于其他部门 处理的,应移交其他部门,66

17、,安全监督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或者设备的决定,停止供电、 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拒不 执行,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 部门负责人批准 24小时书面通知,67,监察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实施监察,68,安全评价、 认证、检测、 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 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作出的安全 评价、认证、检测、 检验的结果负责,69,安全监督部门 建立举报制度,受理,调查 核实,书面材料,有关负责人签字 督促落实,70,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举报权,71,事故隐患或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居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 或有

18、关部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2,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县级以上各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违法行为有功,73,给予奖励,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权利与义务,7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74,向社会公告 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国家加强 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基地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鼓励企业和 社会力量,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 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 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相

19、关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信息系统。,76,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县级以上政府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体系,77,单位应急预案,所在地政府应急预案,78,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器材、 设备、物资,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79,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8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事故,按规定进行 上报事故情况,和有关地方政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8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有关政府负责人,按预案要求,事故现场 组织

20、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 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82,83,生产经营单位 发生责任事故,依法予以追究,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依照本法第87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85,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 本区域内发生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86,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降职或撤职,87,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予以批准 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 或者

21、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前款规的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行为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违 法 行 为,违 法 后 果,责 任 主 体,第六章 法律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 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 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 费用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责令改正,

22、 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88,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89,并处违法所得2倍 以上5倍以下,违法所得10万以下,没收违法收得并吊销资质,处罚款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机构的处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处罚,违法所得10万以下,单处或并处罚款 10万以上20万以下,构成犯罪,给他人造成伤害,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23、 给予撤职处分,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处2万-10万 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提供必须资金 逾期未改正责令 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0,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 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10万 以下的罚款,责令责令 停业整顿,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1,追究刑事责任,责

24、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追究刑事责任,93,生产经营单位,1.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 经考核合格的 3. 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

25、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 未按照规

26、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追究刑事责任,处二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

27、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的。,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生产经营单位,96,生产经营单位,未经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7,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对重大危险源

28、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8,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防,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9,拒不执行,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2万至5万以下的罚款,停产停业

29、整顿,并处 10万至50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万至2万以下的罚款,企业,100 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单处或并处10万- 20万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2-5倍 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 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或者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

30、理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0 下,逾期未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 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 以下的罚款,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甲,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逾期未改正,可以 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 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乙,生产经营单位。,10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 在同一建筑内、或者与员工

31、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 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2,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未改正,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 以下的罚款,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3,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主体,处罚后

32、果,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构成犯罪,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分,追究刑事责任,104,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的 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5,责令限期改正,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1万-2万以下的罚款,对企业 处2万-20万以下的罚款,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 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1.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2.并处上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6,追究刑事责任,处15日以下挽留,

33、责任主体,违法主体,处罚后果,地方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 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追究刑事责任,107,地方 人民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8,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予以关闭;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09,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

34、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给予挽留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分类,决定部门,11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负责人逃匿,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11,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由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企业,责任者,危险 物品,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 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 危险源,第七章 附则,112,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 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 判定标准。,113,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 起施行!,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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