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4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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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4篇范文【篇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4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黄瑞琼带领下,开展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区、xx、xx、xx等县(区)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并委托其他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有关部门、律师代表和当事人座谈会,参阅委托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情况汇报,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xx年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及时公正审理

2、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积极探索以行政审判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新思路、新途径,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554件,审结1358件,审结率87%;受理二审行政案件407件,审结231件,审结率56%;受理再审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执行行政诉讼案件268件,执结259件。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0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101件,不准予执行9件。主要措施如下:(一)突出司法为民,依法保护行政参与人合法权益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案件受

3、理审查机制,清理限制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拓展行政诉讼调整领域,完善诉讼服务措施,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加强立案前的诉讼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诉讼服务窗口建设,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维护行政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xx-xx两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69件,比前两年上升166.91%。(二)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依法行政一是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化解历史积案,指导和监督政府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管理。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敦促行政机关改

4、变或者撤销,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坚持裁定不予执行;三是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互相联动纠纷调处机制,提前介入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四是加强日常司法建议和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工作。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6件,为行政机关纠正错误执法提供法律帮助。(三)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全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行政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

5、立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价指标及考评机制,严把证据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审判程序关和裁判文书制作关,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案件的审判流程公开和庭审公开。xx年-xx年,共上网公开1063份行政裁判文书。对有影响的行政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单位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座谈和评议,向社会视频直播行政案件开庭情况,有效促进了审判程序的公开和实体裁判的公正。(四)开展协调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坚持将矛盾和争议解决在基层的原则,积极推进交叉管辖试行工作,平衡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排除地方政府干扰,提高审判质效。针对行政案件存在上诉率高

6、、申诉率高,行政相对人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深入开展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深入耐心细致的协调和解工作,使一些行政诉讼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官民关系得到恢复,裁判的社会效果得到最大值的实现。(五)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途径,妥善处理高速公路非诉执行案件针对我市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行为逐年增多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快速有效的高速路政案件审执速立速裁机制,在区内首创广西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案件速立速裁巡回法庭,并以点带面,先后指导xx区、xx县、平果县、xx县等县(区)相继建立高速公路速立速裁法庭。速裁法庭实行繁简分流、简案速立、速调、速结、速执的工作机制,为非诉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及强制执行工作提

7、供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了高速路行政执法效率和非诉执行工作效率,为营造xx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的从商环境,带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我市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作了许多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行政审判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不是很完善,导致我市的行政诉讼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维权需要。(一)行政诉讼“受案难”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对受案范围的标准并不明确,实践中难予把握,认识还不够统一,有的法院对法条的理解不同,导致受案范围界定不同,对一些较为复杂行政案件的受理难以把握。

8、如广西凌云县岑王老山白毫茶专业合作社等与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行政侵权赔偿纠纷、凌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龙烈思不服行政处罚等这些起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是否受理难以确定,加之立案条件比较严格,立案审查与讨论的时间会超过法定期间,容易引起行政相对人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二)行政诉讼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新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度使立案难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但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加强了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等,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

9、度。二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难。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个别涉诉的行政机关因为未能转变观念,法治意识不强,不认真对待、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得不到有效地执行,打赢了官司也解决不了问题,严重影响司法权威。(三)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率低,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重视不够,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够高,“消极应诉”、“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至今仍是空白。另外,负责出庭的人员对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应诉答辩不积极主动,涉诉的行政机关法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或提交答辩状,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效率。(四)对司法建议的认识和使用不够充

10、分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基层法院忽视司法建议的作用,不少审判执行人员对司法建议的潜在价值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有些行政个案是否要作出司法建议把握不准。而有些行政部门对法院的司法建议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没有进行讨论研究,没有反馈,导致执法中的同一问题一错再错。(五)行政审判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随着行政案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许多过去不能或者不必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都要进入诉讼程序,行政案件数量迅速增加;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除了审理正常的行政诉讼案件外,还承担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使本来就严重的“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尖锐,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此外,行政审判业务骨干调动频繁

11、,队伍不够稳定,新手多、行政审判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对行政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研究不深,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建议针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审理方式、举证规则等都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领会法律条文精神,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规范和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行政诉讼法以及审判工作职能、作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知度,以司

12、法审判的公正取信于民,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其依法理性行使诉权。(二)妥善解决基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难问题。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起诉时限、级别管辖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调整。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施行,部分基层法院对受案范围界定,存在理解模糊、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要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统一受案标准,为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三)加大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在我市行政审判工作中,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社会影响

13、较大,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建议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制约考评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判决的自觉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异地行政案件,在行政辖区内进行通报,提高异地法院判决裁定的司法权威。(四)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是解决行政诉讼过程中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而确立的一项制度。我市各级法院要加强宣传沟通,促进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出庭应诉是法律的

14、规定,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是带头实践法治的体现。要借鉴学习外地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绩效考评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应诉自觉性,提升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五)强化审判工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不仅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还客观反映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政策不断深化,各种矛盾冲突也在增加,必然反映到行政审判工作中来。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一是建立完善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通报行政审判中发现具

15、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二是加大司法建议运用力度。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对行政机关不规范、不合法行为,包括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完善互助联动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工作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前介入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六)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能力建设。要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要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对行政诉讼案件少的县(市、区)要做好人员储备,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稳定性。【篇

16、二】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面掌握全省各市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自查情况的基础上,10月中下旬,由委员会领导分别带队到xx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xx州中级法院和南明区、凤冈县、西秀区、镇宁县、碧江区、思南县、印江县、沿河县、兴义市、安龙县10个基层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法院、与当地人大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流等方式,对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

17、到公平正义”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xx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xx年和xx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2958件、4730件;xx年1至10月,受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8600多件,案件数量呈迅猛增长态势。案件性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的案件也不断增加。面对行政诉讼案件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挑战,全省各级法院通过落实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调整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加强依法协调结案与依法判决相结合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对协调无果的案件进

18、行了依法判决。全省xx年、xx年行政一审案件的平均结案率为96.1%,xx年截止10月一审结案率为62.29%。近三年来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我省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为19.12 %,高于全国行政机关平均9.1%的败诉率,有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我省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按照xx年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省高院在全省88个基层人民法院中,选定24个行政审判基础较好、审判力量较强的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

19、时,原由各集中管辖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也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针对集中管辖可能给诉讼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各集中管辖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审理、上门送达、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相对集中管辖有效地排除了行政干预,改善了司法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赖和认可。(二)积极创新多元化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法院普遍重视在行政案件中依法协调,化解行政争议。xx年至xx年10月,全省平均协调撤诉率为16.7%。xx年1月至xx年9月,xx市两级法院审结的2421件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后撤诉或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为464件,协调撤诉率达19.16%。今年5月以来,在集中管辖的

20、碧江区法院和镇宁县法院,协调撤诉率分别达到了42.3%和35%。调研中,各级法院均反映,如果不进行协调,只是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会远比现在的高。而实践证明,在行政案件中加大协调力度,能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三)协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在依法进行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全省各级法院通过与行政机关、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诉前协调、编发行政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将行政案件情况、审理结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反馈给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意见建议。xx州政府根据

21、州中院的意见研究制定了xx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规程,规范全州征地拆迁工作。铜仁市中院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3年来共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30余条。xx中院、xx州中院等中级法院和镇宁县、南明区、碧江区等基层法院普遍开展了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安顺市中院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取得良好效果。(四)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省各级法院都及时将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加强沟通,争取支持,排除干扰,努力依法妥善地把案件处理好。xx年7月到9月中旬,安顺市中院受理诉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

22、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紫云县人民政府、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涉及征收土地和房屋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5件,市中院以党组名义向市委书面报告,取得党委支持,最后,市中院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1件,判决驳回原告起诉4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xx年,xx州中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全州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并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在全省顺利实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省高级法院就新法实施将给全省行政机关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各级政府尽快顺应法律的新要求和形势的新挑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行政审判力量亟待加强。随着国家立案登记制和我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全面推行,全省法院案件数量特别是行政案件数量飙升。一方面,省高院、各中级法院和负责相对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的行政案件出现“井喷”。xx市两级法院今年1至9月,已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085件,同比增长近5倍。南明区法院自今年5月1日承担集中管辖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376件,同比增长652%。另一方面,目前,全省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248人,其中,高院8人、中级法院42人、基层法院198人,在人员配备上普遍没有达到最高法院相关要求,特别是在

24、集中管辖法院,大多数都是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承担爆发增长的案件数量,工作处于超负荷运转。(二)行政审判能力需要提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审判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对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对法院公正司法的监督不断加强。另一方面,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速,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许可、规划许可以及环境污染等案件显著增多,这类案件往往复杂程度高、矛盾尖锐、牵涉面广,极易形成密集群体诉讼,社会关注度很

25、高,行政案件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同时,一些地方在开展经济工作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中,仍然习惯依靠基层政府采取“运动式”方式推进,在层层指标任务的压力之下,相关职能部门难以顾及程序公正,往往以程序违法“换取”推进效率,这些情况引起的行政诉讼往往协调难度很大,法院也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保障服务工作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都对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行政机关普遍应诉不积极。行政机关负责人普遍不愿意出庭应诉是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直存在的“顽疾”。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不好,出庭率普遍不高。甚至个别地方,在行政案件审理时,不仅负责人不

26、出庭,连一般工作人员也不委派出庭应诉,只委托律师出庭,“告官不见官”现象严重,难以体现法治平等。三、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强化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不仅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还客观反映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各种矛盾冲突也在增加,必然会反映到行政审判工作中来,全省行政案件数量还会出现更大增长。目前我省行政审判运行呈现“三升”态势,即收案、结案、未结案件指标大幅上升。为此,要充

27、分认识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及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和能力建设。随着全省行政案件的快速增长,行政诉讼调整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已涉及7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对行政审判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和能力建设。一方面,对承担集中管辖行政诉讼的法院,要进一步科学调配整合,配足配强行政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相对稳定,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情况;要研究解决因集中管辖带来的办案成本增加、如何方便群

28、众诉讼等问题。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行政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行政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沟通协调、制作裁判文书等多方面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上级法院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下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能力素质。(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如微博、微信等,加大对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知度,以行政审判的公正取信于民,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信心。各级行政机关

29、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坚守法律底线,强化法治意识。同时,要通过宣传增强公民的行政法律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在遭受行政行为侵害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改进完善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法院除以司法白皮书等形式定期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外,应当与行政机关建立长期、经常性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各自领域重要工作部署、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以及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涉及重大、敏感、社会稳定或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及时沟通协调,尽早化解矛盾,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

30、法的良性互动。(五)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是为解决行政诉讼过程中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而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各级法院要加强宣传沟通,促使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出庭应诉是法律的规定,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是带头实践法治的体现。借鉴学习xx、xx等省的做法,推动我省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拒绝出庭应诉的,可以考虑由人民法院向人大、党委报告,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通报。【篇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

31、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于2月2日深入县法院,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公正受理审判行政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积极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xx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8件,审结300

32、件,结案率97.4%;非诉审查案件349件,审结349件,结案率100%。行政审判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二、存在问题(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一是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学习理解法律不深、不透的问题。二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走捷径”、不严格执行程序的问题。(二)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相对人存在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认为行政诉讼风险大、成本高,面对行政机关,很多行政相对人宁可信访也不愿意选择法律渠道来维权;少数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与法律素养的提高未能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曲解法律,导致

33、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诉求。(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运用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还不够,办案总量和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几点建议(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大造宣传舆论,向社会宣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布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断提升老百姓的信心和满意度,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与涉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做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不断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增强行政机关自觉参与行政诉讼的意识和应对能力。(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一是

34、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要加强行政审判制度的宣传,公开行政诉讼条件、流程和行政审判案例,引导群众理性诉讼。要做好审判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把握舆论导向,促使当事人合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不合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合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支持,行政相对人败诉的,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乱用诉权行为依法进行处置。(三)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充实行政审判一线队伍,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35、,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篇四】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xx副主任率省人大内司委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赴南通、无锡两地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两市法院及部分县(区)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由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和探讨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xx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

36、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公正受理审判行政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调研情况看,全省法院把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行政审判作为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有效方式,逐渐渗透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

37、途径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南通市两级法院xx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02件,xx年受理755件,同比增长50%;江阴市法院xx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件,xx年受理52件,同比增长58%。同时,涉案领域不断扩展,已涉及三十多个行政执法领域,主要集中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公安四大领域。据统计,无锡市这四类案件占全部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80.7%,南通市这四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74.9%。面对行政诉讼案件矛盾集中、易激化的特点,全省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重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权,依法审查行政机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

38、于行政机关违法或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为例,xx年,该院共判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件,占判决总件数的25%,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自愿撤诉的12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还积极推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文书上网公开等便民诉讼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告状难、胜诉难、看不懂裁判文书等问题,对于弱化矛盾、减轻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确保司法公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近年来,全省法院不但通过履行审判职能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还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规范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

39、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司法建议制度。各地法院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问题,主动发送纠纷预防型建议;对被诉行政行为不合理或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积极发送裁判补充型建议;对于行政机关举证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发送裁判引导型建议。同时通过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检查司法建议的反馈情况,使司法建议由“柔性”向“刚性”转变。二是完善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各地法院认真总结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介绍行政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涉诉案件成因、研究被告败诉案件等方式,将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和行政执法中的潜在隐患及时提交党委、人大和政府,取得了良

40、好的成效。三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全省法院与行政机关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在涉及群体性案件、全局性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各地法院还根据业务特点对行政机关进行针对性培训,研究探讨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南通市法院xx年来,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56次,组织旁听庭审62次,培训人员1500余名,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省法院强化服务大局意识,通过诉前、诉中、判后和延伸服务等环节的全面协调、多元联动,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特别是加大了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

41、员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城市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伤认定等类型案件的协调力度,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机制。积极了解涉及民生重大项目信息,预判行政领域发展态势,针对可能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项报告、提供司法服务,有效预防行政争议。二是诉讼和解与依法审判并举。坚持正确的行政诉讼协调理念,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将和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同时注重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依法审判。如无锡市法院在全

42、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南通市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各地法院通过公开促公正,如江阴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旁听庭审,评议庭审效果和行政机关执法的合法、合理性;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旁听、座谈,力促裁判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化解纠纷。(四)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方法全省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新机制和新举措。一是坚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43、自2004年初海安法院向县委、县政府发出首份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开始,到xx年,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62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有14个县(市、区)出庭应诉率超过9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有10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0%。南通、无锡两市通过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提升能力等方式,努力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由开始的“不出庭”向“敢出庭”、“愿出庭”转变,并以此推动行政争议矛盾的化解。二是稳步推进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制度。根据xx年最高法院的通知,省法院将南通市法院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南通市法院综合考虑地区司法环境、行政

44、案件数量、行政审判力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港闸、海门和如东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从试点情况看,较好消除了地方对司法的干扰,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随着资源环境案件日益增多,涉及资源环境的案件又分散于行政、刑事、民事审判中,法律适用难以统一。为解决这一矛盾,xx年底,省法院在全省全面推行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各地法院迅速根据要求设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或环境保护审判庭,集中审理资源环境案件,提升了资源环境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强化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二、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从整体层面上看,我省法院行政

45、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随着司法公开、公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对司法的需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一些困难与问题亟待克服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是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但我省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是行政诉讼还没有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渠道和调解“官民”矛盾的有效机制。近年来,我省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相比庞大的行政执法总量和较大的信访数量,行政诉讼案件所占比例仍处于低位,有的法院不敢受理敏感性、群体性、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因拆迁、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和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案件中,“立案难”、“审理难”、“

46、执行难”的现象较为明显。如近年来无锡市两级法院对拆迁行政案件依法应立案而未立案的就超过200件,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进京赴省上访,激化了社会矛盾,损害了群众利益,削弱了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二是有些行政审判法官未能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以牺牲中立性、公正性与合法性为代价,片面强调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放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要求,对一些存在实体处理不当和程序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迁就,为避免行政机关败诉而生硬要求当事人接受和解,或是协调撤诉,使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得到完全尊重,导致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二)行政机关依

47、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有的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权的边界把握不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现象并存;二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部门专业法等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素质跟不上现代行政管理需要;三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依程序办事,工作随意性较大;四是有的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司法审查还有消极抵触情绪,一旦涉诉,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积极应诉,而是以涉及中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为由,

48、要求法院支持其违法行政,个别地方还存在上级领导直接干预法院审判的现象,既削弱了行政机关威信,又损害了司法权威。(三)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不够良好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不佳也制约了行政审判的质效。一是行政审判法制宣传不到位,群众不敢告、不会告、不愿告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与法律素养的提高未能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曲解法律,导致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诉求,有的甚至采用寄发不实控告信、发布不实网络信息、哄闹法庭等极端手段,扰乱法院审判和工作秩序。三是对于行政相对人被判败诉的案件,大多数都上诉或申请再审,反映出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任度不高,习惯性地认为法院与行政机关之

49、间“官官相护”,特别是一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敏感性事件、群体性诉讼,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或结案后继续上访,给行政审判工作增加了处理难度,造成案结事难了。(四)行政审判队伍的能力与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法规总量和行政执法行为大幅增加,公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会相应大幅增加。同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稳定的行政争议将不断进入诉讼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也将更多的出现,对行政审判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行政审判人员配备不足,法官工作压力大、审判顾虑多,部分年轻法官社会阅历少,对案件的宏观把握能力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行政诉讼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官民”矛盾的有效化解机制。为了更好地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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