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主体制度.ppt

上传人:少林足球 文档编号:4184669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8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主体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商主体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商主体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商主体制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商主体制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商主体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主体制度.ppt(2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商主体制度,商主体制度,开业大吉!,我国商主体,一.商主体的概述: 1.定义: 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2.特征:(1)依法成立(2)以营利为目的。 二.商主体的类型: 1.商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独资企业 2.商合伙: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商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商个人,商个人,商个人概念和特征,1.定义:是指依商事法规定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2.特征: (1)投资者对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2)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投资者财产与该经

2、营实体的财产混同。 3.我国商个人的表现形式;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 (3)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1.定义: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的,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以个人经营的,以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以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相关法律: (1)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 (2)民法通则,个人独资企业,1.定义: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相关法律: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通过,2000年1月1日施行 3.特点:(1)在法律上不具法人资格,不是法人企

3、业,属自然人企业。(2)业主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相同点:在出资形式上以及债务承担方面类似:自然人出资,无限责任。 区别: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而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商个人的优点,办理手续简单, 法令限制少,无最低资本要求,容易成立 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决策迅速 利润独享 保密性强,商个人的缺点,企业财力有限,取得贷款的能力差,规模较小 业主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生命力依赖于业主的情况 企业的管理依赖于业主个人的素

4、质,商合伙,商合伙,普通合伙企业,注意: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重大修改,2007年6月1日实施) 1.定义: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点: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1.定义: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点: (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 (2)“过错定风险”。(3)过错的程度须达到“故意或重大过失”,有限合伙企业,1.定义: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特点: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共同特点,1.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无论哪种合伙形式,至少有一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以相互信任为纽带,具有典型的

6、人合性。,合伙企业的优点,企业筹资能力提高 ,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金(尤其是有限合伙)。 企业信誉提高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 较好的管理 比个人独资企业更大的规模,合伙企业的缺点,1.无限责任无论哪种合伙形式,至少有一个合伙人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具有很强的人合性:“遇人不淑”可能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巨大破坏,其他合伙人可能须承担连带责任。 3.融资以及吸引投资能力相对有限责任公司较弱(有限合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问题),商法人,商法人,公司概述,1.公司的定义: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以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2.公司分类:(我国只有两种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7、 (2)股份有限公司 注:国外还存在无限公司(类似我国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类似有限合伙),在我国均不存在。,3.我国的公司特点 (1)均为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均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人格与股东的人格相互独立,而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均不具有以上特征)。,有限责任公司,1.定义:是指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1)人数有限制

8、,我国控制在50人以下。 (2)股东负有限责任。 (3)是封闭性的公司 (4)人合兼资合特点 (5)不公开发行股票,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的出资不能自由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一)一人公司 1.定义: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区别个人独资企业: (1)出资人不同:一人公司可以由自然人出资,也可以由法人出资。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 (2)主体资格不同: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没有。 (3)责任承担不同:一人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二)国有独资公司 1.定义: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

9、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专门针对中国国情而规定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优点: (1)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集资,决定了其财务、会计无需向社会公开。 (2)股东有限责任 缺点: (1)规模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较小,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 (2)股东不能任意转让出资,股份有限公司,1.定义: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点: (1)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2)股东负有限责任 (3)开放性 (4)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优点: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减少了股东投资风险 有较强的筹资能力可能获准在交易所上市,能迅速扩大企业规模。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管理更有效率,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公司设立程序复杂 公司营业情况和财务情况向社会公开,保密性不强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会产生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 股东缺少对企业长远的关心。购买股票是为了取得股利和从股票升值中取利。,上市公司,1.定义: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