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解读与应用操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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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贯解读与应用实务 马 楠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特聘专家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委员 华北科技学院房地产与造价教研室主任 教授 2013 北京 2 1985年以前 政府 定价 第一阶段 计划经济阶段 统一定额消耗量 统一预算单价 统一费率 第二阶段 市场经济初期阶段 统一定额消耗量 政府指导单价 竞争费率 1985-2002年 第三阶段 市场经济改革阶段 企业定额消耗量 自主报价单价 竞争费率 政府 指导价 市场 调节价 2003-2008年第三阶段 市场经济改革阶段 企业定额消耗量 自主报价单价 竞争费率 2008-2012年 2013

2、-?年 第三阶段 市场经济改革阶段 企业定额消耗量 自主报价单价 竞争费率 市场 调节价 市场 调节价 03清单规范 08清单规范 2013清单规范 定额计价 定 额 计 价 中国工程造价改革与发展历程回顾 3 中国建筑业的持续繁荣有力地促进了工程造价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快速 发展呼唤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参与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业 主方、承包方、工程咨询方等各方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2013年7月1日强制实 施的国家最新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势而生,标志着中国工 程造价改革步入深水区,新清单计价规范不但从宏观上规范了政府造价管理 行为,更重要的是从微观上规范了

3、发、承包双方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使中国工 程造价进入了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 好的政策需要我们工程造价人员及时领会其实质精髓和操作要领,将其应用 到实际造价管理工作中才会产生巨大的效益!为了帮助广大工程项目管理、工程 造价管理人员掌握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实质精髓,全面掌握工程造价全过程 精细化控制的根本之道,解决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领会 工程造价控制关键环节的操作要领,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水平,我们 第一时间就新规范的操作应用,与大家作深度讲解。 开头语开头语 4 讲座内容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第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

4、与操作解读 第四部分 新规范下我们面对的挑战 5 第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2008年1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08),为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 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三年多来 的使用过程中业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工 程项目参与各方对清单规范的关键问题理解不统一、 对规范条文操作的差异等原因,使广大工程造价人员在实 际造价管理工作中非常迷惘,伴随而来的操作失误和由此 导致的纠纷,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这些问题已经严重 地影响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已经到 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

5、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6 配套条件包含的内容 配套环境 造价信息管理 新行业专业出现 新的政策法规 监管政策 清单计价机制的实现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配套制度 招投标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 担保建立制度 发、承包制度 7 1.2008规范与最新颁布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不能完全对接,缺乏 与清单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与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不相适应。现 行的招投标法规定的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由于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 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 ”。这样一方面使施工企

6、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 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低价中标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 本价恶意竞标后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进行施工 ,最终导致“豆腐碴”工程,严重损害发包人利益。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2.缺乏与08规范以及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实行清单计价,必 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权力 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特别是对清单计价后的工程计量、工程变 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价款调整、价款支付、竣工结算、造价纠纷等关节 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使合同在履行时

7、有据可依,减少纠纷发生。可是我国 十多年来一直采用过去计划经济下的定额计价的合同文本,没有对于以上关键 问题进行约定,最终导致纠纷不断。 1 2 8 3.缺乏与08规范配套的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制度及监理制度。建筑市场 除了依靠法律、规范约束外,还应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如完善的工程保险、 担保、监理制度等。而我国目前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工程保险、担保等市场 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工程监理缺位,导致违约不断。 4.2008规范与当前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适应。()不利于推行更具创 新的EPC (设计-采购-建造) 等集成承发包模式。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程管理 为目标的,由于现行规范是针对C (建造

8、)而非兼及E (设计)和P (采购),现 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现 行规范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运作。现行规范对总包/指定分包, 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不利于分包体制在合同约定下的运作 。 5.缺乏与08规范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报价是 以投标企业自身企业定额为基础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少有施工单位拥有 自己的企业定额,清单组价缺少依据。这给各企业报价造成很大的不便。投标企 业为了被迫执行清单规范只能将地区预算定额作为自己企业定额,从而形成了外 表象清单计价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怪现状。 一.从宏观角度,清

9、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5 4 3 9 6.适宜与08规范的政府造价信息发布严重滞后。推行清单计价使得工 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当前造价管理机构在信息服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 作,但的价格信息往往滞后,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价格失真,价值规律 “失灵”,而这而恰恰是清单计价所急需的。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7.现行08规范不能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建筑业的需要。随着国家对基 础建设的投入的加大,大批轨道工程遍地开花,仿古园林等文化工程纷纷上马 ,钢结构工程普遍采用,而这些工程却缺乏清单计价依据;另一方面随着科学 技术进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应用

10、,这些都急需规范跟上时 代发展的步伐。 8.2008规范与近几年建设领域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标准脱节。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国家发展改改委等九部委 联合颁布的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 标准(GB/T50531200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等与现行规范脱节。 8 7 6 10 9.2008规范实施中,部门责任缺失、 监管惩罚不力。由于当前各级建设行政部门有 法不依、执法不严、职

11、责不清、惩罚不力,致 使某一方违反规范、对方投诉无门,执行 力大打折扣,进而影响了国家规范的权威性。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10.2008规范不适应当前最新工程造 价管理形势的变化。比如:工程定额测定费是 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 额测定费,当前此项费用各地方、行业已经全 部取消,原清单规范还在规费项目中列支 ,严重与实际行驶脱节。 10 9 11 现行规范本身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原规范规定存在过于笼统、门类不 全、操作性不强等以下许多缺陷,阻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 二.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1.08规范使用范围局

12、限,缺少对后期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可操作性规定 。现行规范主要侧重于招投标阶段计价环节计价的相关规定,但对于招 投标后工程实施阶段阶段的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价 款调整、价款支付等环节的的规定操作性不强,特别是竣工阶段的工程结算 、合同解除与造价纠纷解决等关节环节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后期执行非常 困难。由此出现某些地方招标阶段用清单方法计价,施工及竣工阶段用定额 方法结算的怪现象。 2.现行08规范不能完全适应各地方、各行业的计价要求。现行规范 的出台没能考虑我国各个省市的地域特性和各个行业惯例,于是各地方为了 “贯彻实施”规范,纷纷发布了与此规范“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办 法,出

13、现各地区、各行业自己版本的土政策,使原规范的统一性和强制 性与地区、行业的特殊性严重脱节,影响了国家规范的权威性。 1 2 12 二.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3.现行08规范强制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现行规范强制适用范 围和相关强制性条款规定不是特别具体,缺乏监督、惩罚条款,给一些地方 和单位留下一定的豁口和寻租博弈余地,违反规范的行为常常发生。另 一方面现行规范中很多条文操作性不强,摸棱两可,使工程项目参与各 方特别是甲乙双方对规范中关键问题理解差异等原因,使广大造价人员在实 际造价管理工作中非常迷惘,伴随而来的操作失误和由此导致的纠纷,使各 方蒙受巨大的损失。 4 3

14、 4.现行08规范对于建设项目的风险内容、责任划分不清楚,使承发 包双方风险责任不明确。现行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 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实际操 作中,对于甲乙方风险分担责任、价格风险调整幅度等没有明确的界定,这 最终导致造价纠纷扯皮不断,市场秩序乱上添乱的混乱局面。 13 二.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5.现行08规范对于甲供材料设备、乙供材料设备的责任规定缺失, 导致 甲乙双方争议不断。现行规范对于甲供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提供方 式、投标方法、消耗数量、

15、结算抵扣;对于乙供材料设备的采购程序、质量 标准、责任承担等规定缺少具体规定,最终导致甲乙双方争议不断。 6.现行08规范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规定不清,监管部门不明 确、使投标人投诉无门。现行规范虽然规定了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时间、 备案单位、投诉部门,可对于受理投诉的部门职责规定不清(招投标监督机 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惩罚措施不力,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致使投标人投诉无门,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条文就形同虚设。 5 7 6 7.现行08规范对于施工阶段工程计量缺少相应规定,致使进度付款 支付受阻。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和依据。而现行 规范对于计量原则、计

16、量程序、计量责任等没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导 致支付不及时引起工程款拖欠进而而引起纠纷。 14 二.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8.现行08规范对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不全面,操作性不强。现行 规范仅仅只对政策性调整等有限的几类调整做了规定,并且操作性不强 ;但是对于由于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赶工补 偿、误工赔偿等因素引起的价款调整没有具体规定。 9.现行08规范对于合同价款支付的规定不全面,特别是对于安全文 明施工费支付的规定缺失。现行规范虽然只对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做 了规定,但对于支付额度、支付程序、支付担保、违约责任等,特别是对于 安全文明施工

17、费支付、结算支付、质量保证金支付、结清支付、合同解除支 付等规定缺失,导致甲、乙双方由于支付纠纷而已引发工期延误。 8 10 9 10.现行08规范对于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造价司法鉴定没 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实行清单计价常常会发生合同价款纠纷,有时需 要做造价司法鉴定,可是现行规范没有此方面的条文规定,致使 矛盾不断激化而升级而不可收拾。 15 1 2 3 4 5 原规范 存在的问题 原规范 存在的问题 原规范 存在的问题 原规范 存在的问题 原规范 存在的问题 新事件 新政策 新事件 新政策 新事件 新政策 新事件 新政策 新计价规范的产生 16 讲座内容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第

18、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第五部分 新规范下面临挑战与对策 第三部分 新规范下十大造价控制实务 第四部分 新规范下造价争议的解决 17 分目录 新规范起草的架构体系 二 新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主体 三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新 新规范起草的的基本内容一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18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5 招标控制价 6 投标报价 7 合同价款约定 8 工程计量 2013版计价规范的内容由原08规范的5章17节137条增加到现在的16章54 节329条,在原08规范基础上,新增240条,修改52条,保留36条。其中强制性条 款15个,附带专业

19、计量规范(附录)9个。新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 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 制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 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 争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归档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9 合同价款调整 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4 工程造价鉴定 15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6 工程计价表格 新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

20、一 19 分目录 新规范起草的架构体系 二 新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主体 三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新 新规范起草的的基本内容一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20 本次2013计价规范贯彻落实了近几年各项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深化和完善工程 量清单计价制度,形成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九大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 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将08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计量规范。 其中:(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

21、,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一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编号为GB50500-2013 九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号为GB50854-2013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5-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8-201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9-2013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60-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

22、号为GB50861-2013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62-2013 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计量规范组成内容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4.分部分项工程 5.措施项目 6. 附录 新规范的架构体系 二 21 分目录 新规范起草的架构体系 二 新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主体 三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新 新规范起草的的基本内容一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22 (一)新规范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2013规范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新思路,设置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 起从建设项目招投标

23、到施工再到竣工结算阶段的工造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形成 了“全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重心前移”的新理念。 (二)新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主体的责任 1.宏观主体(政策制定者):政府部门 按照“谁制定政策,谁负责管理”原则,通过建立将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竣 工结算书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的管理体制,实现政府部门对工程造价的直 接或间接宏观管理。 2.微观主体(政策执行者):具体为: (1)单位主体: 招标人(发包人) 投标人(中标人、承包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个人主体: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

24、付 、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合格的当事人或 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其中竣工结算:编制当事人是 承包人,核对当事人是发包人。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新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主体 三 23 分目录 新规范起草的架构体系 二 新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主体 三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新 新规范起草的的基本内容一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24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2008清 单规范 2013清 单规范 相比08规范,2013清单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 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

25、计价环节 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 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 一体的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 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25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涵盖阶段得到拓展、使用范围更加扩大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新规范在08规范的基础上,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的规 定实际分开,新规范先是对计价内容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共329条规定,然后 单独给出了9个专业(分别是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 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

26、化工程、构筑物工程、矿山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爆破工程)的工程计量规范。 涵盖阶段的拓展:新增内容贯穿整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前期(招标控制 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工程计量、价款调整、价款 支付);后期(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工程计价资料集档案整理)。 使用范围的宽泛:新规范不仅适用于所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同 时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也适用,不采用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要执行本规 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亮点1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26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明确提出“四价”,完善了建设过程中工程造价的价格形式亮点2 估算概算

27、预算 竣工结 算价 决算 招标控 制价 投标价 签约合 同价 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 ,在2012规 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 、签约合同价 、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 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 程造价的控制过程。 若把整个建设期分为建设前期、工程交易期、工程实施期,则原有的“估算 、概算、预算”侧重于建设前期,而2013规范中提出的“四价”侧重于工程 交易期和工程实施期。这与工程量清单主要应用于招投标阶段及工程实施期合同 价款管理相一致。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27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201

28、3规范提高了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使工程造价全过程 合同管理意识更强,尤其细化了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的规定。新 规范中的合同价款调整部分划分了14个子项,并分3章对工程 计量与5种工程价款支付进行了详细规定。2013规范执行后要 求造价管理人员在进行造价管理时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以及合同 管理的特点,将二者高度统一,才能切实才能切实提高工程造价 管理水平。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增强了造价与合同的契合度,将造价与合同管理高度统一起来 。 亮点3 28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贯彻了工程造价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新理念。 亮点4 建筑业的发展要求建设项目参与方要对工程价款进行精 细化、科学

29、化的管理,保证参与方的利益。2013版规范在08 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 约定,并对重大的现实问题,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这些特 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 、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29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新规范,对原08 规范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清晰地责任 划分和补充,例如: (1)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术语定义较为模糊,新规范增加对招标工程 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 术语的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将“招标工程量清单

30、” 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划分开,避免发、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扯皮,明确了各 自的责任。 (2)新规范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承包人提供的乙供材料等处理方 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 责任承担,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减少争议。 (4)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量变导致价变”的价款调整,明确给 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责任划分更加清晰,避免扯皮,可操作性更强。亮点5 30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不可抗力风险: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对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做了彻底清晰地界定,明确了各方责任亮点6 技术、管理向风险:由

31、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 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完全由承 包商承担 完全由业 主承担 法规、政策性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 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 各自损失 各自承担 新规范起草的十大亮点 五 双方分担 市场物价波动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如建筑材料、机械 燃料等价格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 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

32、整。 31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将措施清单项目明确划分为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便于分别计价亮点7 措施项目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 ,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 )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 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 计算的项目。 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 ,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 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 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32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对工程实施阶段可能发生的14种价款调整,做了可操作性的规定亮点8 法律、政 策变化 工程

33、变更 特征清单不 符 清单漏项 缺项 工程量计 算偏差 计日工 物价变化 暂估价 不可抗力 提前竣工 误工补偿 施工索赔 暂列金额 价款调整 33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对赶工补偿、误期赔偿具体计算做出明确的规定亮点9 1.招标人应依据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 ,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 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 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 包人同意后与其商定加快工程进度的措 施,并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 包人由此增加的赶工补偿费。 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 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 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

34、与 结算款一并支付。 赶工补偿 1. 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进度延误,承 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 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 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误期赔偿 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 除。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工程项目内部 分单项(位)工程产生工期延误,则误 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项目接收证 书的单项(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 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误期赔偿 34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使用及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亮点10 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应以国家

35、现行计量规范以及工程所在 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 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其支付;发包人在 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 4.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 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 (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新规范重大变化和十大亮点四 35 讲座内容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 第

36、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与操作解读 第四部分 新规范下我们面对的挑战 36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与操作解读 规范 开头 招投 标阶 段 施工 阶段 竣工 结算 阶段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5 招标控制价 6 投标报价 7 合同价款约定 8工程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 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4 工程造价鉴定 15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6 工程计价表格 37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总则 规范

37、的第一章“总则”,主要是从整体上叙述了有关 本项规范起草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起 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 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在2008规范的基础上取消了2 条,新增加了1条。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与操作解读 38 条目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 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本 规范。【保留和修改条文】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其本质解读要点是: (1)

38、目的 (2)指导思想 (3)法律依据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 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保留修改条文】 本条所指的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 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 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合 同价款支付、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和合同 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活动。 与08规范相比,新规范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工程 的计价活动,而不仅仅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 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 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组成。【新增条 文】 本条规定了不管是发承包阶段还是实施

39、阶段、不管 是甲方还是乙方计价,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工程造 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 、税金五部分组成。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9 条目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1 总 则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 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 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 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 人员承担。【保留修改条文】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个 人主体。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150号 令)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

40、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 价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06】013号)的规定, 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并加 盖专用章,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 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 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新 增条文】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 动的责任单位主体。个人与单位同时承担连带 带责任 。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 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 的原则。【保留修改条文】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 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 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

41、活动的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 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更 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的公正、公平性。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 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保留修改条文】 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 性条款,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除应遵守专业性条 款外,还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相关规定。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0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与操作解读 规范 开头 招投 标阶 段 施工 阶段 竣工 结算

42、阶段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5 招标控制价 6 投标报价 7 合同价款约定 8工程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 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4 工程造价鉴定 15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6 工程计价表格 41 2 术语 本部分术语是对本规范特有术语给予的定义,尽 可能避免本规范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理解造成的 争议。 本规范术语共计52条,在“08规范”的基础上 ,新增30条,修改16条,保留不变的6条。本章变化较 大。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应用与操作解读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43、国家标准 42 条目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2 术 语 共 52 个 2.0.1 保留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 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 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等 内容的明细清单。【保留修改条文】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 它表示的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中拟建工程 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 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将拟建工程改为建设工程, 适应面更广。 2.0.2 新增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 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 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 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

44、说明 和表格。 “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在工 程发承包的不同阶段,对工程量清单的进一步具体化。 从“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招标 工程量清单”强调随招标文件发布的供投标报价所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更加强调该清单为承包人所确定 的投标后的清单文件。 以上与56号令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法一 致。 2.0.3 新增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 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 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 2.0.4 新增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 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 及施工特点或施

45、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 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 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 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 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单位,不管是 清单计价还是清单计价都是以此为计价对象的。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3 条目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2 术 语 共 52 个 2.0.5 保留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 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 、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保留修改条文】 与08规范相比意思一致。“措施项目”是实行工 程量清单计价时相对

46、于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 言,对实际施工中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 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 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 2.0.6 修改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清单项目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修改 条文】 2013版规范将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 一起纳入编码的对象。 2.0.7 保留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定义该术语主要是为了准确组价。同样2013版规 范将分部分项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一起纳入特征描述 的对象。 2.0.8 修改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

47、备费、施 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 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修改条文】 操作注意: 1.此处清单项目包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和以单价项目 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 2. “综合单价” 此次修改加了工程设备费。 2.0.9 新增 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 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 波动风险的费用。 操作注意: 1.费用计算的地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 2.作用: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 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GB GB 5050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4 条目规范原条文

48、 操作与应用解读 2 术 语 共 52 个 2.0.10 新增 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 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 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操作注意:1.只对承包人而言; 2.含工程设备费; 3.不含利润。 2.0.11 新增 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 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操作注意: 1.三类合同的计价依据不同 2.定义的目的是方便不同合同类型的计价 活动; 2.0.12 新增 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 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0.13 新增 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 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 2.0.14 新增 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 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 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操作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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