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

上传人:花红百日终凋零 文档编号:4238936 上传时间:2019-10-2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细则近日,中共xx省委印发了xx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xx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布如下: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

2、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执行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3、“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xx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

4、当互称同志,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紧扣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就以下基本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情况。(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三)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担当负责、直面困难,不回避矛盾,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反对特权、秉公用权的情况。(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

6、,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五)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情况。(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七)根据中央及省委要求,其他需要对照检查的情况。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没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

7、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要逐项作出说明。受到问责和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的,要作出深刻检查。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第八条 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第九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当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主要议程、参加人员、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经纪律检查、巡视巡

8、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还应当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和发现问题的工作组报告。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二)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书面或网络征询等方式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重视倾听服务对象、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

9、涉及领导班子的,如实向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就反映本人的有关问题,向组织作出说明。(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四)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

10、纲还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阅。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二)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三)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被批评同志作表态发言。(四)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紧密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

11、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防止以上级指出的问题代替自身查找的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下级或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以曾经查找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代替新发现的问题。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触及问题实质,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具体意见,不得随意散布。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同级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12、,可以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切实解决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问题整改要坚持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

13、问题档案,实行销号管理,督促下级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第十五条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第十六条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等报上级党组织,并报送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会前学习的情况、征求意见的情况、谈心谈话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委。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当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向下级党组织或

14、者本单位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第十七条 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二)带头并督促落实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以及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等会前准备工作,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其他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三)主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四)带头自我批评,诚恳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带动引导其

15、他同志开展互相批评。(五)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落实要求。(六)主持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推动问题整改。第十八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对同级直属机关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

16、前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第十九条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包括:(一)会前听取所督导单位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情况,审核把关会议材料,与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意见。(二)会上严格把关,对存在偏离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未对组织约谈函询作出说明等问题的,及时提醒、促其纠正,必要时可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三)会议结束前,点评会议召开情况,明确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四)会后督促所督导单位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通报,按规定及时上报会议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五)向派出党组织汇报会议情况。第二十条 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高等学校党组织、乡镇党委等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承担。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2月26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