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端午节香囊”评选活动通知与端午节期间划龙船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两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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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端午节香囊”评选活动通知与端午节期间划龙船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两篇2019年“端午节香囊”评选活动通知 为了弘杨中医药传统文化,多年来本协会每年举办端午节中药香囊评比活动,受到本市中药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肯定,也促进了规范经营和中药经济的发展。今年6月7日又逢端午佳节,经研究,我们决定今年继续举办“2019年端午节中药香囊评选活动”。一、活动目的:弘扬中药传统文化,繁荣中药行业端午假日经济, 积极推进中药行业商务诚信建设。二、 活动时间:2019年4月15日-6月15日1、 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30日2、 香囊收集阶段:2019年5月10日-2019年

2、5月17日3、总结评比阶段: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15日三、活动安排:1、宣传发动:利用协会的各种宣传平台(会刊、网站等)公布活动方案以及协会的“中药香囊推荐配方”,组织专题报道文章,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发动。2、香囊收集:各参评企业将参与评选的香囊样品(品种量不限,每种5个样品)于2019年5月17日前交至协会秘书处(如获得各级非遗证书、被评为市级相关活动“伴手礼”的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报来)。3、参评香囊内囊所用的中药粉必须为企业自行调配制作。4、举办相关活动及总结评比:(1)秘书处将与本行业“中华老字号”企业联手举办“手工做中药香囊”、“中药香囊传统文化知识讲座”等

3、活动。(2)秘书处整理所收集的香囊,进行编号,拍照,并在网站上展示。(3)在协会设置展示栏,邀请业内外人士和非参展单位营业员参加评选。(4)根据业内外人士评议情况,议定获奖作品名单。(5)在评选期间,在协会会刊、网站报道香囊销售盛况展示具有特色的中药香囊照片。(6)制作奖牌,总结表彰。四、 奖项设置:特等奖 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另设“馨香奖”、“创意奖”、“制作奖”等。五、 要求: 1协会再次重申:本行业制作出售的香囊一律不得使用毒性饮片,一律不得使用人工香精。 2. 各参加评比的企业应遵循诚信的原则,发扬本行业的优秀文化传统,把真正适销对路、受到消费者欢迎的香囊送来参加

4、评审。端午节期间划龙船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为实现端午节划龙船活动期间不发生挤伤踩伤事故,不发生沉船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宗族性纠纷、群体性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目标,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现就做好端午节划龙船活动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总体目标,破除传统观念,树立社会风尚,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非法购置龙船行为,严禁集资摊派、强拉赞助扰民活动,销毁存有安全隐患的龙船,控制下水龙船数量,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规范管理,深入排除隐患,全力以赴确保不发生挤伤踩伤事故,确保不发

5、生沉船事故,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确保不发生宗族性纠纷、群体性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和其他水上事件,以保证划龙船活动顺利进行。二、组织领导为确保端午节划龙船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规范端午节划龙船活动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xx常务副组长:xx副 组 长:xx成 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xx。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督促划龙船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实行包村负责制,由各包村领导负责所包划龙船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安全、文明划船。三、工作措施1、控

6、制下水龙船数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各包村领导与村干部一道要切实作好摸底排查工作,加大排查力度,掌握所包村、组龙船数量、质量以及每条龙船的进出路线、竞划区域、划龙船人员(尤其是龙船“鼓手、旗手、舵手”)结构、是否存在纠纷、划龙船经费来源等情况,报由综治办建档。严格控制村、组下水龙船数量,严禁突破规定数量。所有下水龙船以镇为单位编号登记造册,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批,凡不符合“九不准”“二必须”要求的龙船一律不予审批。“九不准”:即矛盾纠纷没有化解的龙船不准下水;未签订治安责任状的龙船不准下水;未配备救生器材的龙船不准下水;质量不合格的龙船不准下水;没有下水船路的龙船不准下水;携

7、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人员不准上船;不熟悉水性、身体虚弱和饮酒人员不准上船;未满18周岁的青年不准上船;不准租、借龙船下水。“二必须”:即每名船员都必须穿戴救生衣;每条船上必须有一名镇或村干部、理事长负责安全工作,并与划船人员同出、同划、同回。对未经批准强行下水的龙船要坚决予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派出所依法追究“三手”(鼓手、旗手、舵手)等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经批准所有挂牌下水龙船必须与镇综治办签订治安责任状,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并交纳壹万元治安保证金。对因划龙船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纠纷苗头逐一排查,凡历年来因划龙船发生纠纷和因划龙船出路、放船位置等有争执,以及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村组,必须全力做

8、好工作,把问题和矛盾处置在萌芽状态。2、减少现有龙船总量,大力整治非法购置龙船行为。各村要严密排查,一旦发现有购置龙船苗头,及时阻止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杜绝因排查疏漏而导致购置龙船行为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整治从事非法制造龙船的人员及工匠铺。凡要求购置龙船的村、组,必须向政府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购置龙船。对制造龙船需买木材的,各村委会及有关人一律不得出售。历史上未划过龙船的村组一律不得购置龙船,原有龙船未销毁的,一律不得购置龙船,原与镇综治办签订销毁协议的,一律不得购置龙船。凡有安全隐患或矛盾纠纷的龙船,要坚决禁划,并予以销毁。3、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厉查处强行拉赞助行为。端午节划龙船期

9、间,严禁各有龙船村小组向个人、个体工商户收钱,向驻镇单位、企业拉取赞助,借机非法集资、敛财。对非法集资、强拉赞助的村组或个人,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从严打击;严禁村、组、驻镇单位、企业给划龙船活动赞助,违反规定的由镇纪检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个人提供赞助,导致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未经批准非法购置龙船的,在组织、集资、购买期间,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对所在村书记、主任、包片干部是党员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是党员的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村小组参与非购置龙船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未经批准在端午节期间有龙船强行下水的村,所在村书记、主任、包片干部是党员

10、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是党员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村小组上船下水人员是党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所在村综治工作黄牌警告,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公安机关对非法购置龙船,未经批准强行下水的牵头组织人员给予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并作为扫黑除恶重要线索进行上报深挖。对已经批准但不按市政府“九不准、二必须”规定下水的龙船一律取消今后三年内划船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对王湾、东洪、泗沥、珠岭等划龙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在政府指标内每少划一只船,年终村级目标考核总分加0.1分。本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镇纪委要强化日常监管,跟踪问责。四、工作要求1、各相关村委会、单位要认真对待、周密安排,进一步提

11、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确保处置工作到位并妥善解决。2、大力宣传,严密排查。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等途径宣传,倡导和谐平安划船,杜绝非法集资、赞助行为,镇纪委将予以督查。同时,要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为积极发动公众举报,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和查处违规划龙船行为,并对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告,形成强有力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镇划龙船活动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3、各单位及相关村委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的安排,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工作制,认

12、真遵守有关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在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信息准确、及时,保证通讯畅通;中心学校和泗沥中学应加强端午节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学生因看划龙船而发生水上事件及道路交通事故,对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斗殴和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端午节期间,根据市政府要求高考期间(2018年6月6日-8日,农历五月初四至初六)禁止在贵溪所有水域划龙船。其他时间凡有龙船下水时,原则上按包村负责制,镇包村领导、干部、各相关村委会要及时到岗到位,对划龙船活动现场进行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对无龙船下水的村,镇包村领导、干部统一集中待命。全镇统一到岗到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农历五月初一)、6月5日(农历五月初三)、6月6日(农历五月初四)、6月7日(农历五月初五)、6月8日(农历五月初六)、6月15日(农历五月十三)均于中午12:30前到岗到位,其中2018年6月3日(农历五月初一)、6月15日(农历五月十三)离岗时间以最后一只龙船上岸并安全返回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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