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2T342024FDIS厚皮甜瓜大棚免耕连作栽培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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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30.50CCS H62DB4202市 地 方 标 准DB4202/T 342024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24 -7- 1发布2024 -8-1 实施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25铜冶炼白烟尘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要求26入厂分析要求37综合利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37.1 一般要求37.2 湿法工艺污染控制要求37.3 火法工艺污染控制要求48 再生产物污染控制要求48.1 总体要求48.2 神化铁58.3 水淬渣58.4 其他产物 59环境监测要求610环境管理要求6附录A(资料性)铜冶炼白

2、烟尘主要原料成分7附录B (资料性)铜冶炼白烟尘工艺流程图8附录C (资料性)碑化铁质量指标9附录D (资料性)水淬渣质量指标.!9参考文献10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和调剂处置 中心、黄石泓义城市矿产资源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黄石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育、王细军、邓红飞、黄杰、靳学利、陈荣升、江湖侠、秦庆伟、汪领锋、 汤海波、孙文坚、魏巍、陈国良、柯靖、张

3、琪。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14-6373171,邮箱: hsswfb。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8772363250,邮箱:290797524qq. como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铜冶炼白烟尘在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铜冶炼白 烟尘综合利用产物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铜冶炼白烟尘在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铜冶炼白 烟尘综合利用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

4、管理、 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2007.6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水分测定方法热干燥法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T 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5、制标准GB/T 27611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GB 3157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HJ/T 299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 109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25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1259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订技术导则HJ 127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42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YS/T 990冰铜化学分析方

6、法YS/T 1512铜冶炼烟尘化学分析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4202T32024铜冶炼白烟尘 copper smelting white dust熔炼、吹炼、火法精炼等铜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烟气经收尘系统收集后得到的烟尘,通常含 有铜、铅、锌、钿、锡、金、银等有价金属。3.2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采用湿法、火法或湿法+火法等工艺。3.3再生产物 reclaimed products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可利用价值的产物。3.4珅化铁 iron arsenide铜冶炼白烟尘在火法冶炼过积造铳容炼)中生产的中间广物,

7、属铁、铜、碑的互熔体化合物,俗 称白冰铜。3.5水淬渣 water-qyenched slag铜冶炼白烟尘火沫冶炼过程中脉石或分和铁互相化合形成的高温熔炼产物,丝高压水急速冷却后形 成的玻璃体形态的料状治炼渣。4总体要求Z)4. 1铜冶炼白烟李治染不境防治应坚持减量化、咨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应当来取措施减少铜冶炼白烟 尘产生量,尽可能付和冶炼白烟尘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铜冶炼白烟尘中处置量,控制环境风险。4.2铜冶炼白烟尘结合利用企业应根据铜治炼自烟生的区域产生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 规划、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确定建设规莫和工艺技术,应采用环境风险低、自动化程度高、成熟可靠的 技术工艺

8、及设备,新建企业的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能力不应低于36000 t/年。4. 3铜冶炼白烟尘综个利用企业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环境保护专业规剥和当地的大气污染 防治、水资源保护、然性态保护要求,还应综合考虑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 及公众意见等因素,最终选定的厂址还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圆险评价确定。不应在GB 3095中的环境 空气质量功能区对应的十类因成和GB 38中的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类功能区建设铜冶炼白烟尘 综合利用设施和场所。4.4铜冶炼白烟尘收集、贮存、示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各种污染物的#F放应符合国家发 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限值要求,国家安全生广、耶业

9、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综合利用、质量监督等 法律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5铜冶炼白烟尘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要求5.1 铜冶炼白烟尘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封闭包装或使用封闭槽罐车散装运输,避免粉尘散逸。5.2 运输铜冶炼白烟尘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5.3 铜冶炼白烟尘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应符合GB 18597和HJ2025的有关规定,并在贮存场所内采 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抑尘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5.4 铜冶炼白烟尘贮存设施、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照HJ 1276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识别标志。5.5 铜冶炼白烟尘的收集和贮存过程

10、产生的污染物应符合GB 3157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5.6 铜冶炼白烟尘的贮存量不应超出许可贮存设施的最大贮存量,且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1年。6入厂分析要求 6. 1应结合铜冶炼白烟尘的铜、铅、秘、锌、金、银、碑、硫等组分,结合企业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 水平以及综合利用后的产物,合理制定铜冶炼白烟尘的入场接收规范,铜冶炼白烟尘主要原料成分见附 录A。6.2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宜具备铜、铅、钿、锌、金、银、碑、硫等元素的检测能力,并依据 企业入厂接收规范要求进行分析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YS/T 1512的规定。6.3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入厂检验检测制度,按“一厂一档”方

11、式建立铜冶炼白 烟尘入场特性分析数据库,数据应保存10年以上。6.4 入厂前应核对铜冶炼白烟尘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信息,确保与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信息一致后方可办结接收。7综合利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7.1 一般要求7.1.1 应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不应采用产业结构指导目 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和设备。7.1.2 宜采用湿法+火法阶梯回收工艺回收有价金属,以提高铜、锌、铅等重金属的回收率。7.1.3 1.3铜冶炼白烟尘混合、配料、投料等过程中,对产生的粉尘采取收集措施,集中处理,减少无组 织排放。7.1.4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过程中应防止废气

12、逸出,废气排放应满足GB 31574、GB 31573和GB 16297 等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7.1.5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应满足GB 31574、GB 31573、GB 8978等国家或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7.1.6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袋、废收尘布袋和残渣等固体废物,应按GB 18597的 要求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7.1.7 1.7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对破碎机、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 施,防止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符合GB 12348规定的要求7.1.8 铜冶炼白烟尘工艺流程图

13、见附录B。7.2 湿法工艺污染控制要求7.2.1 湿法工艺主要适用于回收熔炼、吹炼、火法精炼等铜冶炼生产过程的铜冶炼白烟尘。7.2.2 应按照合理配比将铜冶炼白烟尘进行浆化,灰浆槽中的灰浆比重应控制在1.41.6之间。7.2.3 湿法工艺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宜满足如下要求:a) 氧压温度120。b) 氧压压力保持在0.8 MPa0.9 MPa之间;c)除铜后溶液中的CUWO.2 g/L;d) 硫酸锌中不溶物WO. 05%o7.2.4 浆化后的铜冶炼白烟尘应通过浸出工序处理,回收得到铜、锌、镉等物质,浸出工序产生的浸 出废气应满足如下条件:a)浸出废气包括常温浸出废气和氧压浸出废气,常温浸出废气应采

14、取碱液喷淋处理措施,氧压浸 出废气应采取碱液喷淋+脱白处理措施。b)浸出废气应由风机负压引入碱液喷淋塔内,喷淋塔应设置雾化器将碱液雾化,确保与浸出废气 中的酸雾充分接触、中和,经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GB 31573排放限值标准要求。7.2.5 湿法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应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去除其中的颗粒物,经负压尾气收集系统 收集,满足GB 31573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7.2.6 2.6湿法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等废水, 分质分类处理回用。7.2.7 铜冶炼白烟尘经湿法工艺处理后产生的浸出渣,应送往火法工序,避免抛洒。7.3

15、火法工艺污染控制要求7.3.1 火法工艺主要适用于回收经浸出后的铜冶炼白烟尘浸出渣7.3.2 进入火法工序中的浸出渣应按照一定配比压团造块,压团造块后的浸出渣通过粗炼、精炼工艺, 回收得到铅、钿、锡、碑、金、等有价金属。7.3.3 3.3粗炼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宜满足如下要求:a)炉压控制在3kpa人8ka之间;b)加料均匀性确保高差WI(X) mmc) 焦比W12 %7.3.4 精炼过程中除钢温度应控制在350C40C之间,提锡温度应控制在75 C780C之间。7. 3.5火法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炼废气,环境集烟废气应来用重力沉降+活性表+布袋除尘+脱硫+ 湿电除尘+消羽处理,C齿是GB315

16、74限值后排放。7.3.6火法工艺过程产生的地面冲废水、循环系统废水等废水,应经絮凝沉淀去除SS、铜、铅、 锡、碑等污染物后, 入循环水池回用,或经处理满足GB 31574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8再生产物污染控制要求8.1 总体要求8. 1.1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再生产物的生产台业已录制度,内容包舌再生产物名称、生 产时间、生产数量、沈尚、用途等,并进行年度和月度汇总。8.1.2再生产物中有害成分应满足G y4330中有大利用回体废物生产的产物中有害成分控制的相关 要求;若没有相应类别的产品应量标准尸或者含有其相应类别尸品质量标准中未包含的特征污染物,应 以利用产物中的特征污染物为评价

17、对象,综合考虑其在利用过程中的迁移转化行为以及利用产物的用 途,按HJlO91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走性及定量评价,依据评价结果识别利用产物中的有害成分并 确定特征污染物限值,在环境风险可接受前提下开展利用活动。8. 1.3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定期对再生产物中的特征污染物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频次应满足 HJ 1091的相关要求。8.1.4再生产物进入市场流通前,应由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或委托第三 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8.1.5再生产物出厂时应进行防水包装,不应散装,包装物上应按照GB/T 276的要求标注再生利用 品标

18、识,并注明再生产物名称、制造厂名称、制造厂地址、净重、批号、出厂日期、产品执行标准以及 用途、有害成分含量控制要求等信息。标识应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8.2 神化铁1.1.1 2.1再生产物碑化铁应满足国家、地方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污染控制 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碑化铁产品质量及特征污染物含量见附录C,检测方法按照GB/T 6750和YS/T 990 的要求进行。1.1.2 再生产物碑化铁宜采取定向方式销售给下游企业,可用于重型设备、工程车辆配重,不应用于 制造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制品或材料。1.1.3 碑化铁除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外,还应按照HJ/T 299规定的方法

19、测定可浸出物质含量,其 含量应符合GB 5085. 3中规定的限值。8.3水淬渣8. 3.1水淬渣应满足国家、行业或地方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或技术规范,水淬渣产品质量及特征污染物含量见附录D,检测方法按YS/T 990、GB 2007.6的要求执 行。8. 3.2产物水淬渣宜采取定方式销售给水泥生产或建筑企业,用作水泥生产的辅料和船舶清洗用磨 料,不应用于制造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制品或材料8. 3.3应按照HJ/个 规定的方法测定水淬查中可浸出物质含量,其含量应符合GB 5085. 3中规定的 限值。8.4其他产物S8. 4.1铜冶炼白烟宗合利用产物应符合GB

20、34330中的相关要求。8.2.2 铜 冶炼 白综合利用其他产物若有相应类别的产品质量标准,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质 量标准的规定。8.2.3 应按照JJOPI中的监测要求及频次,定期对铜冶东白烟尘综合利用产物中的特征污染物进行采样监测。9环境监测要求9.1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和H 250、H819等相关标准规定,建立企业 监测制度,可进行自行监测、也可委其它有资质的监测机构代为监测。铜台炼白烟尘综合利用过程的 监测频次应按照HJ 1250执行9.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天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办法的规定执行。9.3 铜冶炼白烟

21、尘综合利用企业水污染物及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按GB 31574要求执行。9.4 应定期对场址和设施周边的大气、上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进行采样监测,以判断综合利用过程 是否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10环境管理要求10.1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按国家关于制定危险废物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的要求,建立与国家 固废系统实时对接的电子管理台账,应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等加强信息化管理,并分别于每月15日 和每年1月底前通过国家固废系统汇总报告上年度和上月度经营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的 制定按HJ 1259的要求执行。10.2 转移危险废物的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危险废物电子

22、转移联单,应使用国家固废系统 及其APP等实时记录转移轨迹;采用其他方式的,应确保实时转移轨迹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对接。转移 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具有电子标签的,应与电子转移联单关联。10.3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建设危险废物全流程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在危险废物入厂、贮存、 利用与处置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符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相关管理要求。10.4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按照HJ2042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 环境应急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10.5 铜冶炼白烟尘综合利用企业应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环境

23、管理相关的生 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附录 A(资料性)铜冶炼白烟尘主要原料成分铜冶炼白烟尘主要原料成分包括Cu、Pb、Bi、Zn、Au、Ag、As、S等,其含量范围宜如表A.l所示。表A.1铜冶炼白烟尘主要原料成分表指标Cu (%)Pb (%)Bi (%)Zn (%)Au (gt)Ag(gt)As (%)S (%)含量范围3. 337. 0817. 1226. 282. 65. 4911. 516. 220. 381.0967.63122. 871. 145. 666. 758. 52附录 B(资料性)铜冶炼白烟尘工艺流程图铜冶炼白烟尘工艺流程图如图B. 1所示。附录 C(资料

24、性)神化铁质量指标碑化铁质量指标包括比重、As、Fe Cu Pb等,如表C. 1所示。表C. 1神化铁质量指标指标类别指标名称一级品含量要求二级品含量要求产品质量指标比重三7三6. 5As/%30225Fe%255二50特征污染物指标Cu%1.61.8Pb%1.82附录 D(资料性)水淬渣质量指标水淬渣质量指标包括SiO2、Zn、Cu、水分、Pb等,如表D.1所示。表DJ水淬渣质量指标指标类别指标名称一级品含量要求 (质量分数)二级品含量要求 (质量分数)三级品含量要求 (质量分数)户口口质里指标Si02%23223028Zn%7.05.03.0Cu%0. 200. 300. 50水分/%0.5特征污染物指标Pb%1.01.52.0参考文献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 公告2007年第48号):3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案(环办固体(2021) 20号)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5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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