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及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 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从全市“三 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两强一增”行动、“双 生赋能”行动等,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
2、生产生活的 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促进全 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 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城乡环境等方面服务质量 全面提升,广泛联结带动小农户共建共享机制普遍推行,社有企 业高质量发展对为农服务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显著提高,市场化运 行更加高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组织健全、功能完备、 高效协同的为农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 长,保持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前列位次。二、实施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农业生产服务。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 站式”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网络,强化农
3、 资供应、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技培训I、 农产品收储等组合式服务和农作物生产全周期综合化服务,建设 县(市、区)运营中心、乡镇服务中心、村服务站融合联动的县 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支持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纳入农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 增效。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全 市耕地面积30%左右,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率达到60%o县级供 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运营中心或为农服务信息平台达到8个、 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达到9个、为农服务站点达到90个。发挥 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支持供销系统企业参与承储国家及 省、市、
4、县化肥储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供销社、市农业 农村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全 面参与“两强一增”行动,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服务, 培育做强本地托管服务组织,实现托管服务本地化、品牌化。支 持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在稳定推广“耕种防 收”等生产环节托管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农资供应+生产托 管+销售+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托管服务。供销合作社要 优化联动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夯实服务基础,建立健全农业生 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全产业链托管服务能力。(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按职
5、责分工负责)(三)优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 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市、区) 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形成 县综合集配中心、乡镇综合超市、村综合服务社的商贸流通体系。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城乡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节点和农资、农 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 直供配送等业务。到2025年,培育1个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 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城乡环境服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绿色分 拣中心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6、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 “两网融合建设”源头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回 收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地 方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 建设,发展低碳环保、绿色能源、资源化利用产业。支持供销合 作社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农膜回收利用和报废汽车拆 解、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供销社、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五)拓展农产品产销服务。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建设 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 加工及综合利用等。积极拓展中央厨房、订单农业、
7、团体配送等 业务,实现精准对接和产销直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服务网 络优势,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优化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 销售服务,搭建乡村振兴消费帮促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 和日用消费品流通企业积极承担应急稳价保供任务。(市供销社、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 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合作带动行动(六)积极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壮大县级供销 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主体,构建县级供销合作社引领、社有企 业与基层供销合作社相互支撑,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联动协作的基 层组织体系。围绕发展壮大村
8、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 展“党建引领、双社联动”,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村 集体经济组织等有机结合,开展各项为农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 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发挥行业协 会作用,发展“链型”“群型”合作经济。村级供销社每年新增10 个以上,到2025年,村级供销社工作覆盖50%以上涉农乡镇。 供销合作社发展提升各类基层组织达到3000个。(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七)加强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涉农企业之间股权、业务等联结,推进 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
9、纵向整合。积极对接供销系统 优势资源、龙头企业,加强共建合作,承接“四化同步”发展工作。 全方位深化苏州两地供销系统合作,促进产销对接,强化互访交 流。允许财政扶持供销合作社的专项资金依法以供销合作社股权 形式投资。(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加强合作、农民参与、为农 服务的要求,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完善带农惠农 机制,指导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通 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 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 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10、责)四、实施社企增效行动(九)优化社有资本为农服务布局。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 推动供销合作社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重点领域、骨干企业集中, 支持社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合 作发展基金,完善基金筹资、使用、管理、监督机制,构建社有 资产和社会资本支持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市供销社、市财政 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培育壮大为农服务龙头企业。聚焦现代农业服务、农 产品流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支持社有企业做大做强,培育 一批为农服务领域龙头企业。推动社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优质民 营企业合作共建,壮大社有企业实力。稳固农资、农产品、再生 资源等传统优势业务,构
11、建为农服务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 社有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 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 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完善现 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有企业监管,严格风险 管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 完善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市供销社负责) 五、实施创新赋能行动(十二)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探索推进生产、供销、 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 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
12、制。支持市供销社、 颍州区供销社、太和县供销社、临泉县供销社开展“三位一体”综 合合作试点,通过培育实施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持 等,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地区农业生产、 农村流通、农村信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市供销社、市农业 农村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 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完善市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主 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市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 系双线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 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监督检 查等制度。规范供销合作社“三会
13、制度运行,健全治理机制。完 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 社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社。(市供销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推进数字化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农村电 商主体,推动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升级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打造“数字供销工加快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供销、 数字农服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以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导 的供销新兴产业,赋能现代农业。(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农 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保障措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县(市
14、区)政府要将供销合作 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政 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供 销合作社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划指导,主动担当作为。市有 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落实好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供销社会同市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支持供 销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资金、项目等配套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 承担涉农公益性项目。帮助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处理好改革改制、 社保、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供销合作社土地权属确定 和登记颁证工作。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
15、农业农村、商 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冷链物流、土地托管、 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为农服务体系,优先保障用地需 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市教育、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发展。供销合作社基层社 和社有企业开展涉农经济活动,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 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资规局、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教 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工作落实。市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 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逻辑和资本的力 量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逐项落实改革任务,在服务乡村“五 大振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更大成效。各地要加强督导考 核和结果运用,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