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业务考试(地税C)参考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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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税务稽查业务考试参考答案(地税C)一、单项选择题号12345678910答案BDDBDBBCBD题号111281920答案CDCBCCADCB二、多项选择题号12345678910答案三、判断题号12345678910答案XX题号111281920答案XXXX四、判断改错1. ()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解决的是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实 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和分工问题。2. (X)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行 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3. (X)因为查补总额包括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4. (X)应当将“徇

2、私舞弊罪”修改为“不征或少征税款罪”5. (X)审理部门应决定退回稽查实施部门补办手续后再提请审理。6. (X)税收法律文书最基本的送达方式是直接送达。7. (X)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15日,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 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与滞纳金。8. (X)从事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的混合 销售行为,可将其取得的货物销售额和运输营业额合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 收营业税。9. (X)处置改为持有10. (X)车辆中的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自重吨位为计税依据, 其他以车辆的辆数为计税依据,船舶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五、实务题1

3、 存在的违法行为:(1)必须经地市级税务局局长批准才可以调取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而非经稽 查局局长批准。(2)调取纳税人往年账簿必须在3个月之内,当年的账簿必须在30天之内归还,该市国税稽查局逾期归还纳税人当年的账簿。(3)该立案而没有立案。(4)达到大案标准,应当移交市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5)在强制执行之前,应当首先责令当事人限期缴纳税款。2.(1)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二(126000+3780+6300+27800) 34916. 40 (元)仓储收入应纳营业税二43000X52150 (元)代理收入应纳营业税二15900X5795 (元)(4)出租场地应纳营业税二14200X571

4、0 (元)以上应纳城建税合计:(4916. 40+2150+795+710) *7600元教育费附加合计:(4916. 40+2150+795+710) 257. 14 元出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二2, 100, 000X5105000 (元)(6)出售不动产应纳城建税二105000X 77350 (元)出售不动产应纳教育费附加工105000X33150 (元)财产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二2100000X5%=1050 (元)出售房屋应纳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1800000 50105000+7350+3150+1050=1 016 550 (元)增值额=210= 1083450 (元)增值额占

5、扣除项目的比二1083450 1 016 550X100106. 58%应纳增值税= 1083450501016550 15389242. 50 (元)3.(1) C.解题分析:依据国税发2000 9号文件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 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 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 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 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 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 损,如果

6、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 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 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二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此项合并属于免税合并.允许弥补世纪公司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1000/(6000+4000) *6000=600万元(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资产的公允价值一 负债的公允价值),即当年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最大金额为600万元; 许弥补中天公司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二1000/(6000+4000)*4000=400万元,即 当年可弥补已发生的

7、全部亏损300万元。因此当年允许弥补的亏损额为 600+300=9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IOoO-90O=IOO万元(2) B.解题分析:9000+7500=16 500万元。依据国税发2000 9号文 件规定,免税合并下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 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3) B.解题分析: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允许弥补世纪公司亏损的应纳税所 得额=1500/(6000+4000) *6000=900 万元,弥补后余额为 900-900=0 万元;允许弥补中天公司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 (6000+4000) M000=600 万元弥补后的余额为600-30

8、0=300万元。由于其享受过渡优惠税率且减半征税,因此实际执行税率为18%的50%即 9%,因此应纳税额300*927万元。4. (1)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依 据:国税发(2006) 187号第五条: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 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2)资料二:转让环节会计处理不正确.借:银行存款25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贷:开发成本一C写字楼1800转让在建项目一C写字楼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与土 地增值税。应纳营业税:(25001500) *550万元城建税

9、50*73. 5万元教育费附加:50*31. 5万元印花税:2500*0. 0005=1. 25 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1500+300+300*2050+3. 5+1. 5=1915 万元增值额:2500T915=585万元增值率:585/1915=31%应纳税额:585*30175. 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00 1800 50 3.5 1. 5 1.25 175. 5=468. 25万元依据:财税2003 16号第二条第七款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 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 目行为应按以

10、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 .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 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 营业税。2 .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 收营业税。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第二十款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 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 额。国税函发1995 0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 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 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

11、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与在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资料三:会计处理正确。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不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各税。依据:财税字门995) 48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 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 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应纳营业税:450*522. 5万元应纳城建税:22.5*71. 57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22. 5*40. 9万元以上合计:24. 75万元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450_300=15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1000*1212

12、0万元,应调增300_120=180万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80_24.75=305. 25万元资料四:会计处理正确。此项业务不缴营业税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资料五:会计处理不正确。借:长期股权投资1400累计折旧15贷:固定资产1200营业外收入215此项业务应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印花税:1400*0. 0005=0. 7万元应纳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1300*951400*0. 0005=1235. 7 万元增值额:1400235.7=164. 3万元增值率:164. 3/1235. 7=13%应纳额:164. 3*3049. 29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O(Ln85_49.29_0. 7=165. 01万元资料六:会计处理正确.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9600/(1-20%)*202400 元依据: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与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 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 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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