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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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清理现场 1.1 砍伐树木 在清理场地工作中,往往要采用人工砍伐或电锯砍伐树木,清除 草丛和刨挖树根等作业。 1.1.1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 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1.1.2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 安全躲避的退路。 1.1.3伐树前,应有计划,使砍伐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地 进行,特别是多组砍伐时,更应计划严密。 1.1.4伐树前,应对伐具特别是电锯的设备、布置(如线路 )进行检 查。 1.1.5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 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

2、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 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 安全距离。 1.1.6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 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 砍伐作业。 1.1.7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1.1.8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1.1.9 清挖树根,特别是用拖拉机具配缆绳拖拔大树根时,缆绳与 树根要捆结牢固,缆绳必须具有足够强度,以防缆绳绷脱树根或断 裂而出现事故。 1.1.10清除的丛草、杂树、树根等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1.2 拆除建筑物 1.2.1 拆除作业之前,应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1.

3、2.2拆除作业之前,应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 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设置安全护栏,配以必要的警告标志,设 置夜间警示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1.2.3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1.2.4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并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以确 保安全。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扣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1.2.5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 1.2.6操作人员所用的工具,如大锤等必须符合要求,把头拼接必 须紧固,以防脱锤伤人。 1.1.2.7 严密注意观察拆除过程中结构的变化。对有倒塌危险的结 构物应予以可靠的临时支撑加固,严防拆除某部分而引起

4、其他部位 发生坍塌。 1.2.8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 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1.2.9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在 踏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 必须挂牢,防止从高处坠落。 1.2.10在拆除作业中应采取防尘、防噪声的有效措施。 1.2.11拆除作业主要是人工作业,劳动强度大,应注意劳逸结合。 1.2.12清除淤泥时,应有效地排除积水,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 措施后方可清淤,并有清淤废弃和排水的防污染方案与措施。 1.2.13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 推倒方法时,必须遵

5、守下述规定要求: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 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挖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两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四、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 方法。 1.2.14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 流下。拆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 运走,禁止向下抛掷。 1.2.15当采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构)筑物时,必须有经批准的控制 爆破设计文件,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注意下列要求: 一、严格遵守土

6、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关于拆除爆破 的规定。 二、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 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爆时,应采用毫秒雷 管起爆。 三、采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 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对低矮建筑物采取适当护盖, 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一定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与人身的危害。 四、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 力降到 0.10.2MPa 。 五、爆破各道工序要认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 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 起爆等有关安全工作。 六、用爆破

7、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时,应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 良好状态。爆破后,如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 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七、 应设置安全范围, 设置必要的围栏和警示标志及安全员值班。 2 土方工程 2.1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 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 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 须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其危险性,施 工作业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要点等。 2.2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 要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

8、通道附近 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 的 双道防护栏或定型护身栏,夜间还要设红色标灯。 2.3 在沟槽 (坑)边缘 1m 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 距沟槽 (坑)边缘 13m 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 (坑)边缘 35m 间堆土 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 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 并在距沟槽 (坑)边缘 1m 处设限制器。 2.4要特别注意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 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5开挖沟槽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 度超过 1.5m ,

9、而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坡度,如果因施 工区域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应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要注意固 壁支撑的木料,不能有糟、朽、断、裂现象。 2.6人力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6.1对锹、镐、锤等操作工具应随时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 牢靠。 2.6.2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 距不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6.3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 操作方法。 2.7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7.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 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

10、 根及 以上安全绳或在1 根安全绳上拴 2 人以上。 2.7.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2.7.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2.7.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 时,作业时严禁通行。 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 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 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 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2.7.5 高边坡开挖: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 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要随 时观察高边坡

11、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2.7.6 深基坑开挖抛土距坑边缘太近:班组长和安全人员要及时地 指挥作业人员将基坑边缘和土移到规定距离之外。 2.7.7高边坡浆砌和干砌无人看管:班组长要安排专职人员查看边 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8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 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新的施工方案 和安全措施。 2.9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 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 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 施工中要

12、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2.10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 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的松动石块应随挖随清 除,严防岩堆松动滑脱伤人。 2.11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 的坍陷。 2.12泥沼地段施工,应制定和落实预防人、机下陷的安全技术措 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2.13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 以及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 地点。当工作场所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必 须暂停施工。 2.14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

13、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使用推土 机回填土时, 严禁从一侧直接将土推入沟槽(坑);使用手推车回填土 时,沟槽 (坑)边应设挡板卸土时不得撒把。 2.15使用机械破冻土时,机械5m 以内禁止站人,并应注意附近 建筑物的安全。人工打钎开挖冻土时,扶钎要用长把工具夹住,打 锤人要站在扶钎人的侧面。钢钎要经常盘头,以防毛刺飞崩伤人。 2.16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交叉路口、 铁路道口和交通繁忙地段以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重 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严 禁车上乘人。过道(包括施工便道以及便道与路基的连接道)应设专人 管理、维修。悬崖陡壁处应

14、设防护栏杆。 2.17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 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 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2.18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 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 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 方可进入。 2.19汽车安全作业 一、运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偏载、超高,不得 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二、装、卸土场地都要设专人指挥车辆行走和装卸土。 三、卸土时,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翻斗操作,翻斗内严禁站人。 四、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

15、电线,防止挂断。卸土后,要 确认货斗复位,起翻装置的发动机关闭后,才开始行走。 五、特别注意:严禁边倒车边起斗或在猛进猛退中起斗。 3 石方工程 3.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 毁等了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 的监督管理。 3.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3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处理。 3.4凿眼所用的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3.5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6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 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3.7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的侧面,

16、严禁对面使锤。 3.8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 架要牢固, 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 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 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3.9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 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 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 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自离 开岗位。 3.10 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以及配套设施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 行监督和指导,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

17、安部门的 押运下进行,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中途不得停留。 3.11 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和水文等情况,制订缜密的爆破器材保护 预案,防止因为施工过程中突遇气候等环境因素骤变等不测,导致 爆破器材的流失。 3.12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 装。 3.1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和不符合技术要求 的不得使用。 3.14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用、退 库制度,各种手续都要严格记录,严禁私藏、乱丢乱放。爆破器材 应有专人领取,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与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 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3.15制作起爆药包 (柱), 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

18、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 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 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 倍雷管长 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 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3.16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 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壶时,起 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 人员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

19、药柱抛人孔底的危险 操作方法。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15min( 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 后,孔壁岩石冷却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3.17超过 5m 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3.18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 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二、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三、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 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和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四、装好的炸药包 (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 五、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 ),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

20、 料填塞炮孔。不得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 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 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3.19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 的作业量为限。 3.20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 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 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 定。 3.21爆破时,防止个别飞散物对人员伤害的安全距离,应按照表 5-1 的规定确定。 3.22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 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21、。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 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不得超过10 根,严禁使用明 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量应相同。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 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 3。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表(表 5-1) 爆 破 类 型 及 方法 个别飞散的最小安全距离(m) 1.破碎大块岩 石 裸 露 药 包 爆 破法 400 浅眼爆破法300 2.浅眼爆破法 200( 复杂地质条件下未修成 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3.浅眼药壶爆 破 300 4.蛇穴爆破

22、300 5.深孔爆破按设计 ,但不小于 200 6.深孔药壶爆 破 按设计 ,但不小于 300 7.浅眼眼底扩 壶 50 8.深孔孔底扩 壶 50 9.0 硐室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3.23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 过 5min 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3.24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 值差应控制在0.2以内。 二、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 应分开敷设。 三、特别注意: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 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必须短

23、路。 四、特别注意: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 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必须由工作面向中起爆站依次 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 ,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五、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 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 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绝不能交给他人。 六、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作业现场的一切电源。 七、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八、深度不超过10m 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过10m 的爆破 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使用电力起爆。 3.25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

24、包,否则应用 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和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 破。 3.26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 关规定办理。 3.27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 (市)以上公 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 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 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 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3.28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 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经过履行必要的确认手续,清理石方人员方 准进入现场。 3.29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

25、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不 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要超过人的肩部, 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3.30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要同起同落, 步调一致。 3.31爆破时设警戒线:安全员和爆破员要严格按照爆破制度,每 次爆破必须设立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人员防止人和车辆在警戒线 内通行。 3.32爆破工戴安全帽:安全员和班组长要严格安全管理,不戴安 全帽不得进行爆破作。 4 防护工程 4.1防护工程作业 4.1 边坡防护作业, 必须搭没牢固的脚手架。 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 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4.1.2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

26、得在脚手架上进 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 设防滑条。 4.1.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 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进行。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 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2砂浆喷射机作业 4.2.1 砂浆喷射机、 砂浆输送泵等发生故障时, 必须先停机后检修。 在检修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 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4.2.2 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 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4.2.3 输送泵作业前应空运转,

27、在确定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 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2.4 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 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 间较长时,应每隔 35min 泵送一次,使砂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 以防凝结、阻塞。 4.2.5作业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 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立即停机,修复后方可作业。 4.2.6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 协调配合。 4.2.7在喷嘴前 5m 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 有人的方向。 4.2.8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

28、,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 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2.9 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4.3砂浆拌和机作业 4.3.1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 靠,操作灵活。 4.3.2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砂浆。 4.3.3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4.4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否则应 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5-2 办理。 基坑坑壁坡度表 (表 5-2) 坑壁土 质 坑壁坡度 基坑顶缘 无载重 基坑顶缘 有静载 基坑顶缘 有动载 砂石土1:1

29、1:1.25 1:1.5 碎 卵石 类土 1:0.75 1:1 1:1.25 轻 亚粘 土 1:0.67 1:0.75 1:1 亚粘土1:0.33 1:0.5 1:0.75 极软土1:0.25 1:0.33 1:0.67 软质岩1:0 1:0.1 1:0.25 硬质岩1:0 1:0 1:0 5 不良地质 5.1 滑坡 5.1.1滑坡及其危害 斜坡大量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滑动面(或带)整体向下滑 动的现象,称为滑坡。 规模大的滑坡一般是缓慢地、长期地往下滑动, 其位移速度多在 突变阶段才显著增大,滑动过程可以延续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 时间。但有些滑坡滑动速度也很快,如有的滑坡最大滑速可达

30、30 40ms。 滑坡是山区公路的主要病害之一。由于山坡或路基边坡发生滑 坡,常使交通中断,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输。大规模的滑坡,可以堵 塞河道,摧毁公路,破坏厂矿,掩埋村庄,对山区建设和交通设施 危害很大。西南地区 (云、贵、川、藏 )是我国滑坡分布的主要地区, 不仅滑坡规模大,类型多,而且分布广泛,发生频繁,危害严重。 5.1.2滑坡的安全防治对策 滑坡的防治,要贯彻“以防为主、整治为辅”的原则。在选择防治 措施前,要查清滑坡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认真研究和确 定滑坡的性质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了解产生滑坡的主、次要原因 及其相互间的联系,结合公路的重要程度、施工条件及其他情况综 合考虑。

31、 一、大型滑坡的安全防治 防治大型滑坡技术复杂,工程量大,时间较长,因此在勘测阶段 对于可以绕避且届经济合理的,首先应考虑路线绕避的方案。在已 建成的路线上发生的大型滑坡,如改线绕避将会废弃很多工程,应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作出绕避、防治两个方案进行比较。对大型复 杂的滑坡,常采用多项工程综合治理,并应作防治规划,工程安排 要有主次缓急,并观察效果和变化,随时修正防治措施,以保证安 全。 二、中小型或小型滑坡的安全防治 一般情况下路线可不绕避,但应注意调整路线平面位置,以求得 工程量小、施工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 5.2 泥石流 5.2.1泥石流及其危害 泥石流是一种突然暴发的含有大量

32、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它主 要发生在地质不良、地形陡峻的山区及山前区。由于泥石流含有大 量的固体物质,突然暴发,持续时间短,侵蚀、搬运和沉积过程异 常迅速,比一般洪水具有更大的能量,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冲出数万 甚至数百万立方米的固体物质,将数十至数百吨的巨石冲出山外。 泥石流可以摧毁房屋村镇,淹没农田,堵塞河道,给山区交通和工 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 泥石流对公路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通过堵塞、淤埋、冲刷和 撞击等方式对路基、桥涵及其附属构造物产生直接危害。同时也经 常由于堆积物压缩和堵塞河道,使水位上升,淹没上游沿河路基, 或者迫使主河槽的流向发生变化,并通过冲刷对岸路基,造成间接 水毁。 5

33、.2.2泥石流的安全防治 一、 路线跨越泥石流沟时, 首先应考虑从流通区或沟床比较稳定、 冲淤变化不大的堆积扇顶部用桥跨越。这种方案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平面线形较差,纵坡起伏较大,沟口两侧路堑边坡容易发生崩塌、 滑坡等病害。因此,应进行方案比较,还应注意目前的流通区有无 转化为堆积区的趋势。 二、当河谷比较开阔,泥石流沟距大河较远时,路线可以考虑走 堆积扇的外缘。这种方案线形一般比较舒缓,纵坡也比较平缓,但 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堆积扇逐年延伸,淤埋路基,河床摆动,路基 有遭受水毁的威胁。 三、对泥石流分布较集中、规模较大、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的地 段,应通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跨河绕道走 对岸的方案或其他绕避方案。 四、如泥石流量不大,在全面考虑基础上,路线也可以在堆积扇 中部以桥隧或过水路面通过。采用桥隧时,应充分考虑两端路基的 安全措施。但这种方案往往很难彻底克服排导沟的逐年淤积问题。 五、通过散流发育并有相当固定沟槽的宽大堆积扇时,宜按天然 沟床分散设桥,不宜改沟归并。如堆积扇比较窄小,散流不明显, 则可集中设桥,一桥跨过。 六、在处于活动阶段的泥石流堆积扇上,一般不宜采用路堑。路 堤设计应考虑泥石流的淤积及公路使用年限,慎重确定路基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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