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31篇)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通用31篇)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1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
2、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甲方:乙方: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2甲方:乙方:事务所鉴于甲方现与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
3、列法律服务:(1)解答法律咨询;(2)提供法律意见;(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第二条:费用支付2.1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2.2 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开户行:户名:事务所账号:2.3 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第三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
4、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第三条: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五条: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第六条: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盖章)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所:签订时间:年月一日签订地点: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3甲方:乙方
5、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谷号楼层,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第三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
6、息。第四条:乙方义务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价格:二仟元(:20元);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
7、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特别约定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约时间:年一月一日签约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4(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以
8、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为法律顾问的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联系人。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1 .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2 .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3 .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4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5 .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
9、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乙方代表(签)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5甲方: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
10、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第三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第四条:乙方义务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价格:二仟元(:20_元);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
11、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账户:_0432077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特别约定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
12、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6立约双方: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1.1根据甲方与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
13、务内容。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2.1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1.4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四、工作进度安排4.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
14、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o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
15、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保密6.1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6.2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
16、让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7.2 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八、违约责任8.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8.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8.3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九、争议解决9.1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十、生效条件10.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十一、其他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1.2本合同签订时间:二。一四年三月日。甲方:授权代表:乙方: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7公司:兹关于贵司与事宜,本所根据相关情况,谨提出如下法律服务方案:一、服务目标:以非诉讼即协商谈判方式,同时不排除诉讼方式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最终顺利处置大厦。二、工作方式:1、调查取证通过调查相关人、搜集相关证据工作,进一步了解案情;通过消防、质监、规划、城建档案、工商等等部门调查把握相关情况。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述工作1掌握的信息,综合分析案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交贵司决策。3、复函综合所有资料
18、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律师函回复龚莹。4、协助贵司参与协商谈判租赁合同纠纷。5、协助贵司参与大厦转让谈判、提供法律意见。6、负责草拟、审查大厦转让的法律文件及合同文本。7、负责草拟、审查办证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8、协助贵司完善办理产权的各项条件及产权转让过户手续。9、如协商不成,则着手准备应诉,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准备证据材料、答辩材料等等开庭准备工作。10、及时理顺与相关司法部门的工作,促使诉讼顺利结案。三、律师配备:事务所将指派资深律师担任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组成项目律师团,全程负责处理项目法律服务范围内的各项法律事务。主办律师全面把关各项法律服务的质量及重点处理各项重大法律事务(
19、包括贵司特别提出的主办律师须亲自处理的法律事务);协办律师负责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即贵司一般性法律事务,包括资料收集、文件整理、委托事务的衔结等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事务所还可随时增派骨干律师参加项目律师团的工作,以加强律师团的工作力量和力度。本所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社会资源竭力维护贵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年月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
20、务。第二条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第三条甲方义务
21、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第四条乙方义务: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存在隐瞒、不真实或有误导;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2、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协商确定。第七条有效期间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3、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第九条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9委托方:受托方: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
24、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2 .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的固定代理费用。3 .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
25、余余额中支付。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年月一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10(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
26、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甲方:乙方:时间:时间:非诉法律
27、服务合同书篇11甲方:地址:电话:邮箱:乙方:地址:电话:邮箱: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
28、代理人;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口按比例收费口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第五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
29、用,应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
30、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情势变更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第十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补充条款甲
31、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一月日年月一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12法律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住所: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乙方(受托人):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
32、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八、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范围(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J为确认,戈L为否认):1.提供法律咨询;口2 .代理申诉、控告;口3 .申请取保候审;口4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口5 .会见犯罪嫌疑人;口.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口(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J为确认,划一为否认):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2.二审上诉及辩护
33、或代理。口(三)其他: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1.一般诉讼代理;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小写)(大写)元人民币。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乙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八、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
34、须开支元,或预交元,包干使用。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十、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十一、争议的解决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I)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
35、向人民法院起诉。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13甲方(委托人):住所: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乙方(受托人):住所: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律师担任组长。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年月日结束。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2 .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3 .审查、修改本项目工
36、程设计合同;4 .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5 .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6 .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7 .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8 .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9 .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10 .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11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12 .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13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1.甲、乙
37、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为联系人。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元,年月一日支付元。2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ITO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
38、乙方在约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另行收取代理费。3 .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双方责任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4 .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
39、合同。2 .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 .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3)甲方累计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八、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
40、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十、争议的处理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B年月一日非诉法律服务合同书篇14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
41、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7、办理双方商定的
42、其他法律事务。(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
43、求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三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
44、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O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第
45、五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第六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