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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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 建设单位: 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生态环境部编制2019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

2、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号2019-340602-33-03-008578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面积20600m2绿化面积1270m2总投资(万元)6

3、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3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1月一、项目背景及概况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起承包省矿业机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铸造车间,为该公司提供配套铸件,现有厂区位于区老二机厂院内,年产5000吨合金铸钢、铸铁件。2012年省矿业机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退城进区搬迁时,现有铸造车间未随同搬迁,由于铸造车间现有厂房比较破旧,工艺和生产加工设备落后,已满足不了现有的产品要求,加之现有厂房区域面临整体开发。鉴于以上情况,2019年4月,

4、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区经济开发区紫藤路1号租赁20600m2现有厂房,拟投资6000万元,本项目购置变感应电炉、调质炉、退火炉、射砂机、抛丸机、发泡机、天然气锅炉等设备,新建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产能仍为年产5000吨合金铸钢、铸铁件,等量置换现有铸造车间产能,不新增产能,本项目已取得市区发展改革委“2019-340602-33-03-008578”号备案文件。本项目铸造年产能为5000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5有色金属铸造”中“其他”,环评类别应为“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评价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我公司编制完成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年12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0月26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6、评价法(修正 )(2018年12月29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年7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16年7月1日施行); (1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

7、月1日施行);(1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2018年6月20日印发实施);(14)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15)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1日);(16)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皖政201883号,2018年9月27日);(1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2号);(18)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17年7月6日);(19)关于印发市大气

8、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淮政20149号,2014年2月16日);(20)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淮政201565号,2015年12月30日);(21)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6日)。三、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特种精密铸造、机加工产业链项目;(2)建设单位: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经济开发区紫藤路1号。项目东侧为天相电缆厂,厂界距离为10m;南侧为兴华办公家具厂,厂界距离为23m;西侧隔紫藤路为矿业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瑞龙商贸有限公司,厂界距离30m

9、。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概况见附图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6)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矿山配件、建材配件、高铁和汽车配件及工业机械配件等,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1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吨)主要参数执行标准1矿山配件(柱窝、柱帽等)2000ZG30Cr66灰铸铁件(GB/T94392010)2建材配件(锤头、衬板等)1500ZG30Cr663高铁、汽车配件(轴承座、支架等)800ZG230-4504工业机械配件(轴承座、接盘等)700ZG230-4505合计5000/(7)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见

10、下表。表2 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共两栋生产厂房,厂房A占地3820m2,厂房B占地面积2640m2。布置变频感应炉、消失模铸造生产线(3000t/a)、覆膜砂铸造生产线(2000t/a)、退火炉、抛丸机、打磨机、机床等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合金铸钢、铸铁件的生产能力。现有辅助工程办公楼利用现有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560m2,共二层,主要用于厂区人员的办公。现有宿舍生产员工宿舍位于厂区西南角,占地面积1050m2,管理层宿舍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1800m2。现有锅炉房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50m2,配套一台1t/h的燃气锅炉,

11、提供发泡工序所用蒸汽。新建食堂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50m2,用于员工就餐。现有仓储工程原料储存区位于厂房B内,占地面积约500m2,用于原辅材料储存。现有成品储存区位于厂房B内,占地面积约300m2,用于成品储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工程用水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年用水量为 12981m。现有排水工程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锅炉废水混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供电工程由区开发区供电管网供给,厂区内配置一台1600KVA炉变压器。新建供汽工程本项目锅炉房位于厂区西南侧,配套一台1t/h的燃气锅炉新建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厂区废水主要为生产

12、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锅炉废水混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废气治理变频感应炉配套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1);浇注、砂处理、抛丸、打磨、发泡等过程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2);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H3)。新建噪声治理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隔音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新建固废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

13、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循环利用;变频感应炉炉渣和废砂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危废暂存区位于厂房A维修车间内,占地面积30m2,废活性炭、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建(8)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 号材 料年用量/t最大贮存量/t贮存方式贮存位置1废钢铁边角料2000300散装厂房B原料储存区2铸造生铁钢锭3500500散装3硅铁10010吨包5锰铁807吨包6石英砂20020吨包7宝珠砂30020吨包8EPS颗粒70.5袋装9粘合胶0.060.02桶装10石英粉

14、6.52袋装11膨润土0.080.02袋装12白乳胶0.100.05桶装13纤维素0.150.05袋装14增碳剂0.40.1袋装15除渣剂41吨包16实芯焊条0.150.05袋装厂房A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EPS(Expanded Polystyrene简称EPS):聚苯乙烯泡沫,是一种轻型高分子聚合物。它是采用聚苯乙烯树脂加入发泡剂,同时加热进行软化,产生气体,形成一种硬质闭孔结构的泡沫塑料。粘合胶:是以乙烯、醋酸乙烯为主要材料,加入增粘剂及其他添加剂精制而成的固体型粘合剂。白乳胶:一种水溶性胶粘剂,是由醋酸与乙烯合成醋酸乙烯,添加钛白粉,再经乳液聚合而成的乳白色稠厚液体,不含有机溶剂。增碳

15、剂:为了补足钢铁熔化过程中烧损的碳含量而添加的含碳类物质称之为增碳剂。增碳剂主要有增碳生铁、电极粉、石油焦粉、木炭粉和焦炭粉。除渣剂:除渣剂是铸造中用于清除铁水里、钢水里杂质。除渣剂主要原材料为火山灰矿物质,主要成分为硅酸盐,经过先进工艺加工配比而成。除渣剂对金属溶液无污染、无渗透,不影响其化学成分及铸件机械性能。消失模涂料配比:石英砂:水:其他辅料占比比例分别为67%:30%:3%。(9)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详见下表。表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型号功率备注1炉变压器1S11-1600KVA/10KV-08*21600KVA新购2变频感应电炉11t800KW新购3变

16、频感应电炉10.75t600KW新购4变频感应电炉(备用)12t1200KW新购5行车105t15KW原有6吊钩式抛丸机1/30KW原有7滚筒式抛丸机1/25KW原有8白模烘干室2/90KW原有9空气压缩机2/45KW原有10真空机2/37KW原有11消失模生产线13000吨85KW新购12台式砂轮机3/3KW原有13气体保护焊机5500A500A原有14射芯机12600型30KW原有15气割4300/原有16沙壳成型机10/20KW原有17炉前快速化验1/100W原有18光谱仪1/200W原有19混砂机2/30KW原有20线切割2Dk77451.5KW原有21数控车床2CAK408Anj5K

17、W原有23铣床2X63W15KW原有24立铣2X53T15KW原有25锯床1G425010KW原有26立车1C511642.5KW原有27车床1CW6110022KW原有28车床2CW618015KW原有29车床4CW616310KW原有30车床5CA61407.5KW原有31大数控车床1CAK5086ng8000W原有32单臂吊13/0.5W原有33退火炉2RTS-200200KW原有34调质淬火炉1RTF-200180KW原有351吨燃气锅炉1WNS1-1.0-Q700KW新购36发泡机3GY-180/原有37成型机1510-16型15KW原有38装载机1ZL-91838KW原有39压力机

18、1500吨/原有40乳化泵1BRW80/20/原有41泡沫数控切割2CZ-241KW原有42货车4JAC 16吨/原有433吨叉车3CPC-30/原有经核查,本项目设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 第9 号,2013 年2 月修订版)、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要求。 (10)公用工程给水本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均来自市经济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量约为12981m3/a。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出厂区;废水主要为

19、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锅炉排水混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本项目所用电力由市经济开发区提供10kV电源接入厂区变电室。供汽本项目蒸汽由锅炉房提供,配套一台1t/h的燃气锅炉。(11)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劳动定员90人,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四、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等相符性分析(1)选址及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市经济开发区紫藤路1号,根据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附件3),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项目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20、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因此,区域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且运行后本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本项目选址符合经济开发区区域规划。(2)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且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值用地和禁止用地的项目。因此,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3)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地及其

21、他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范围内,本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5 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序号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摘录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相符1、铸造条件与布局(1)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且项目已经市区发改委备案批准相符(2)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

22、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项目建设位于二类区,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相符(3)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正在办理中相符2、生产工艺(1)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本项目采用消失模及覆膜砂铸造工艺,不采用落后铸造工艺相符(2)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O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3、生产设备(1)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

23、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本项目熔化工序采用变频感应炉,吨位分别为1台0.75t、1台1t。炉前配置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相符(2)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3)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

24、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本项目配备旧砂处理设备,旧砂经砂处理设施循环使用后再报废相符(4)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本项目熔化工序采用变频感应炉,吨位分别为1台0.75t、1台1t。相符4、产品质量(1)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

25、体系及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派专人负责相符(2)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铸件的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相关技术要求相符5、环境保护(1)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及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变频感应炉配一套布袋

26、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1);浇注、砂处理、抛丸、打磨、发泡等过程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UV光解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H2);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H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对应排放标准要求相符(2)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锅炉废水混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符(3)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

27、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生产使用,炉渣、废砂等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等相符(4)噪声: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相符(5)环境管理: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28、企业拟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相符综上,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相符合。(4)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性根据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及相关批复(附件6),经济开发区以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为其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以现代物流业作为其有效补充。同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内,对各入开发区项目在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前提下提出以下要求:严把准入门槛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定位,对未来入开发区项目在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前提下提出禁止项目、限制项目和鼓励项目的意见。a.禁止入园项目禁止入园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和工艺,以及排污量较大,污染控制难度大,不符合开发区水

29、污染及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原则的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开发区和市环保部门应严格把关,不予审批。根据前述分析,禁止入园项目主要为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b.限制入园项目限制入园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中未禁止或未淘汰的污染型项目。这类项目应根据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同时根据园区环境容量及其他环境条件从严要求,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制入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限

30、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类型不相容的其他产业项目。c.鼓励入园项目鼓励入园项目主要指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有利于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鼓励入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和部分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引入的项目。严把入园项目环评关对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应根据拟入园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把握环境影响评价关。加大主要污染物控制力度对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应根据拟入园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31、,提出相应的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以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对于已入开发区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充也应进行适当控制,遵循“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原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水平,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为开发区产业的升级完善创造条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并参考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和开发区规划等资料,结合开发区的环境条件及区位条件,规划环评提出以下入园行业的建议,见下表。表6 入园行业控制建议表行业代码行业类别控制建议36专用设备制造业优先进入35

32、通用设备制造业优先进入34金属制造业优先进入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优先进入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优先进入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优先进入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优先进入13农副食品加工业控制进入27医药制造业禁止进入17纺织业(含印染工序)禁止进入22造纸及纸制品业禁止进入19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禁止进入2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进入32黑色金属冶炼禁止进入33有色金属冶炼禁止进入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园区禁止进入类企业,故项目入园符合要求。(5)本项目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2011年11

33、月,省环保厅以“环评函20111151号”审查通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照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附件4),本项目相符性对照下表:表7 本项目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序号规划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按照省政府批准的主导产业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水耗、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严禁建设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铸造及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行业,属于园区有限进入类企业,故项目入园符合要求符合2开发区实行

34、雨污分流,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完善排水系统,使污水尽快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污水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前,严格限制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区建设,所有入区企业污水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充分考虑中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的外排龙湖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本项目可以满足龙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外排,对龙湖污水厂影响较小。符合3开发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按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声环境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有

35、关规定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并按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本项目不会降低声环境功能级别,且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作业量较小,对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开发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承诺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符合(6)环境承载力分析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达标排放,叠加无组织后厂界浓度也达标,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引起项目所在区域环

36、境功能下降。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出厂区;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年排水量为2106m3,其中锅炉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油水分离后的食堂废水混合后,满足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转输进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龙河。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各噪声源经采取隔声、减振、基础固定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37、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7)与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经济开发区紫藤路1号。项目东侧为天相电缆厂,厂界距离为10m;南侧为兴华办公家具厂,厂界距离为23m;西侧隔紫藤路为矿业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瑞龙商贸有限公司,厂界距离30m。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综上所述,项目周围均为规划企业,周围企业建设性质与本项目不发生冲突,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周围企业的正常运行,因此,项目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8)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7日下发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38、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生态保护红线(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中,对照“附表3 省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涉及的各类地名录表”,地区涉及生态保护区域划定如下:-1 平原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中湖国家湿地公园、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古黄河省级森林公园、梅山省级森林公园、相山省级森林公园市

39、杨庄塌陷区备用水源地。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开发区紫腾路1号,不在上述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符合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17年市环境质量公报及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PM10、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目前市人民政府已制定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采取各种措施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市环境空气质量,其他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后不降低区域现有环境功能级别。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40、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使用的设备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选址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项目符合产业定位。(9)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41、2017年9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之相符性对照如下表所示:表8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工作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使用EPS颗粒发泡,原料用量及产生的VOCs量较小,并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与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2018年9月

42、,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之相符性对照如下表所示:表9 本项目与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工作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根据市经信委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度市铸造企业名单公示(附件6),本企业在公式名单内,本项目置换原有年产5000吨铸造产能,不新增产能。符合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过剩

43、产能淘汰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不使用、生产“地条钢”。符合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废气中烟尘和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规定,NOX执行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规定。符合4在落实气源、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在陶瓷、玻璃、铸造等行业积极推进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本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符合与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符性分析2018年11月,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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