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会计准则租赁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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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 租赁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视租赁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对租赁进行分类 一项租赁应否认定为融资租赁,不在于租赁合同的形式,而应视出租人是否将租赁资产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无论租 赁合同采用什么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 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 由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基础确定的,因此,通常情况下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同一项租赁所划归的类型应当一致。即如果承租人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原 则上出租人一般也应将其划归

2、为融资租赁,而不应划归为经营租赁,从而避免同一项资产在承 租人和出租人之间作不同的认定。 (二)企业应正确确定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的确定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着重要影响。确定租赁开始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 作为确定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入账价值的基准日;二是作为进行租赁分类的基准日。租赁 开始日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加以确定。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正确核算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 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应按本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租 赁业务对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而言,属主营业务;而对一般企业而言,可能是特殊业务。本准 则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对租赁的会计处理

3、作了规定。企业应当在对租赁进行恰当分类 的基础上,正确地把握适用条款。 (四)企业应当设置和运用适当的会计科目 为了正确核算租赁业务,承租人一般需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 “ 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的原价,包括:(1)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所确定的金额;(2)企业为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包括出租 人垫付的银行开信用证费,但不包括支付给出租人的开信用证的利息费用,后者已计入租 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商检费、安装调 试费等费

4、用。如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 税。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租赁合同规定将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将 该项租入固定资产从“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 在建工程 项目 ” 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 用时,再由 “ 在建工程 项目 ” 科目转入本科目核算。 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2. “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 应付给出租人的各种款项。 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

5、。本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总额。 为了正确核算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需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 “ 应收融资租赁款”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而应向承租人收取 的各种款项。 2. “ 未担保余值 ”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3. “ 递延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而尚未 收到的融资收益总额。 4. “ 融资租赁资产”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为融资租赁而购建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租赁 资产的价款、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财产保险

6、费、增 值税等税款及租前借款费用(指从出租人支付设备价款或实际负担与承租人有关的费用之日起 至租赁开始日止所产生的借款费用,下同)等,如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 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税。 5. “ 应收经营租赁款”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出资产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租 金。 6. “ 经营租赁资产”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经营租赁购建的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租赁资产的 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国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 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等税款及租前借款费用等。如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 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

7、和进口关税。 7. “ 经营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累计折旧。 8. “ 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本科目核算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企业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和经营租赁业 务取得的收入。本科目应设置“ 融资收入 ” 和“ 租金收入 ” 两个二级科目。其他企业进行租赁业务 所取得的收入,在“ 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核算。 二、关于引言 本准则在引言部分规定了准则的适用范围。其中指出,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电影、录 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也不涉及开采或使用石油、天然气、林 木、金属及其他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这些租赁协议的会计处理将由无形

8、资产等有关会 计准则加以规范,不属于本准则所规范的范围。 某些情况下,租赁合同可能要求出租人在租赁资产的运行和维护方面提供服务。例如出租机动 车辆、出租复印机等资产,在租赁合同中规定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维护和修理机动车辆、复 印机的服务。对于这类租赁合同,如果现金流是相互的、可分离的,例如合同在不同的会计期 间有效,或合同能够独立终止或分别谈判,则应将合同中包含的资产和服务区分开来,此时本 准则仅适用于合同中与资产的提供或使用有关的部分。 三、关于定义 1.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租赁的主要特征是,在租赁期内转移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转移资产的

9、所有权,这种转移是有 偿的,取得使用权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从而使租赁有别于资产购置和不把资产的使用权从合同 的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服务合同,如劳务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以及无偿提 供使用权的借用合同。 2. 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赁该资 产,而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 续租期应包括在租赁期内。 租赁期又称租赁期限或还租期限,其长短一般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承 租人有优惠续租选择权,即承租人续租的租金预计远低于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日正常的租金,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

10、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期应包 括优惠续租选择权所涉及的期间(即续租期)。这里的“ 远低于 ” ,通常是指低于70(含 70)。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即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 使这种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 种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即意味着合同终止,因此租赁期最长不 得超过租赁开始日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的期间。 判断所订立的购价是否远低于行使这种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从购价本身所体现的 含义来理解。优惠购买选择权所指的购价,只是象征性的,其实

11、是一种名义购买价。在实务 中,一般可按照低于5(含 5)来掌握。 【例 1】假设 1999 年 9 月 1 日,北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公司 ” )与中华租 赁公司(以下简称“ 中华公司 ” )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规定: (1)起租日: 2000 年 1 月 1 日; (2)租赁期: 2000 年 1 月 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共 3 年; (3)租金支付:于每年年末支付100000 元; (4)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每年20000 元的租金续租2 年,即续租期为2003 年 1 月 1 日 2004 年 12 月 31 日,估计租赁期届满时该项租赁资

12、产每年的正常租金为80000 元。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如下: (1)合同规定的租赁期为3 年; (2)续租租金20000正常租金8000025 70% ,几乎可以肯定承租人将来一定会续租。 因此,本例中的租赁期应为5 年( 3 年 2 年),即2000 年 1 月 1 日 2004 年 12 月 31 日。 【例 2】续例 1,另假设承租人可在2003 年 6 月 30 日按 300 元购买该项租赁资产,估计购买 选择权行使之日该项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0 元。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如下: 购买价格300购买时的公允价值600000.5 5,几乎可以肯定承租人将来一定会购买 该项租赁资产。

13、 因此,本例中租赁期为3.5 年,即 2000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6 月 30 日。 3. 不可撤销租赁,指只在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下才可撤销的租赁: (1) 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 (2) 经出租人同意; (3) 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 (4) 承租人额外支付了一笔足够大的款项。 不可撤销租赁是相对“ 可撤销租赁 ” 而言的,主要是从承租人角度作出的定义。承租人一般情况 下是不能撤销租赁合同的,除非:发生了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意外事件,比如企业破产倒闭。 经出租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 具有法

14、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承租人 要解除租赁合同一般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 的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原租赁合同被新租赁合同所替代。承 租人额外支付了一笔足够大的款项。承租人如果解除租赁合同,这笔款项将作为对出租人的补 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会遭受巨额损失。所以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不会撤销租赁合同。换言 之,正是由于承租人已额外支付了一笔足够大的款项,即使其提出撤销租赁合同,由于出租人 已确定可以得到补偿,出租人才会同意。只有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租赁合同 才可撤销。 4. 担保

15、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 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 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 价值。 担保余值是相对于未担保余值而言的。为了促使承租人谨慎地使用租赁资产,尽量减少出租人 自身的风险和损失,租赁合同有时要求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 保,此时的担保余值是针对承租人而言的。这里“ 与其有关的第三方” 是指在业务经营或财务上 与承租人有关的各方,如母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原料供应商、主要产品 承销商

16、、租赁资产出售方,等等。除此以外,担保人还可能是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 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如担保公司,此时的担保余值是针对出租人而言的。 5. 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未担保余值表明未有人担保、而由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余值。这部分余值能否收回,没有 切实可靠的保证,因此,在租赁开始日不能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一部分。 四、关于租赁的分类 本准则第4 7 条规定了租赁的分类原则及其具体标准,以下分别加以说明。 (一)分类时点 本准则第4 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合同规定

17、的起租日。租赁开始日是用以确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划 分租赁类型的基准日。在租赁合同中,一般有专门条款对租赁期长短及起止日期作出规定,企 业在实务操作中应按租赁合同条款来确定租赁开始日。 (二)分类原则 本准则对租赁的分类,是根据租赁的目的,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 人或承租人的程度为依据,将其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 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则该项租赁为融资租赁。反之,则为经营租赁。 可见,对租赁进行分类首先要理解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含义。所谓与资产所 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或

18、技术陈旧 而发生的损失等;所谓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 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对特定租赁项目而言,只有在实质 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才能认定为融资租赁。 应该注意的是,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是同时的,所 有权的转移更多地是一种法律形式,从租赁分类角度看,这只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租赁期届满后,如果承租人购买了租赁资产,则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否则,租赁资 产所有权一般不会转移给承租人。但不能就此认定这不是融资租赁。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资 产的效益大部分已在租赁

19、期内为承租人所获得,租赁期满后,即使租赁资产归还给出租人,这 项资产的价值与其出租前相比,已不重要。这时应将该租赁作为融资租赁。 除融资租赁以外,其他都作为经营租赁。通常情况下,在经营租赁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 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只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三)具体标准 企业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 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各种因素。本准则 第 7 条详细规定了判定为融资租赁的5 条具体标准,只要符合5 条标准中的一条,即应认定为 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资

20、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 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 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这条标准有两层含 义: (1)承租人拥有在租赁期届满时或某一特定的日期选择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 (2)在租赁期届满时或某一特定的日期,当承租人行使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时,在租赁合 同中订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这种选择权日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 地

21、确定承租人一定会购买该项资产。 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 年,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 1000 元的价格购买租赁资产,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估计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的公允价值为 30000 元,由于购买价格仅为公允价值的3.33 (低于5的要求),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 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将会购买该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租赁开始日即可判断该项租赁应 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 大部分 ” 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含75,下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

22、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 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 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 类。 例如,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 年,已经使用了3 年,从第4 年开始租出,租赁 期为 6 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7 年,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年限的85.7 ( 6 年/7 年),符合第3 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如果从第4 年开始,租 赁期为 3 年,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年限的42.9 ,就不符合第3 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 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符合其他判断标准

23、)。假如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 年,从第9 年开始 租赁,租赁期为2 年,此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2 年,虽然租赁期为尚可使用年限的 100( 2 年 2 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可使用年限(10 年)的 75( 8 年 10 年 80 75),因此,也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分类。 第四,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 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 账面价值。这里的“ 几乎相当于 ” 是指 90(含90)以上。这条标准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 从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24、或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占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比例来判断 租赁的类型。 这里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 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是从承租人 角度规定的一个概念,其中“ 最低 ” 一词是相对或有租金、履约成本等而言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是在租赁开始日就可确定的、承租人将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的最小金额,或者说是承租人在租赁 开始日对出租人的最小负债。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构成内容也不相 同。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 各种款项包括:(1)租

25、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2)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 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3)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 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 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1)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即整个租 赁期内每期的租金;(2)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与承租人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相对应,这里所指最低租赁收款额是从出租人角度规定的一个概 念,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 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 最低 ” 一词也是相对或有租

26、金、履约成本等而言的。最低租赁收款 额是在租赁开始日就可确定的、出租人将能够向承租人等收取的最小金额,或者说是出租人在 租赁开始日对承租人等的最小债权。出租人除了根据租赁合同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最低租赁付 款额外,如果还存在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的资 产余值提供担保,则表明租赁期届满时能够保证出租人实现这一确定的金额,这一担保的资产 余值也应包括在出租人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之中。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 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 性质。这些租赁资

27、产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这种情况下,该项租 赁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五、关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本准则第8 19 条分别就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及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作出 了规定。其中,承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 理; 2.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3.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4.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5. 履约 成本的会计处理;6.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7. 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8. 相关会计信息的披 露;等等。承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 租金的会计处理;2. 初始直 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28、;3.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4. 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等等。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本准则第8 条和第 9 条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下,在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 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 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 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里的“ 比例不大 ” ,通常是指融资租 入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 3

29、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 期应付款金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进行选择,既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 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这里所讲的“ 租赁资产的原账面 价值 ” 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人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下同)。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 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 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

30、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 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 【例 3】假设 1999 年 12 月 1 日,北方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 下: 1. 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2. 起租日: 2000 年 1 月 1 日。 3. 租赁期: 2000 年 1 月 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共 36 个月。 4. 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隔6 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000 5. 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北方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0 元。 6 该机器在2000 年 1 月 1 日的原账面价值为700000 元。 7.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 6 个月利率

31、)。 8. 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 年,已使用3 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 旧。 9. 租赁期届满时,北方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 元,估计该日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 元。 10.2001 年和 2002 年两年,北方公司每年按该机器所生产的产品 塑钢窗户的年销售收入 的 5向中华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 此外,假设该项租赁资产占北方公司资产总额的30以上,并且不需安装。 会计处理 承租人(北方公司): 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 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 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 元( 100/80 000

32、0.125% 5),所以在2000 年 1 月 1 日就可合理确定北方公司将会行使这 种选择权,符合第2 条判断标准;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15116.6 元(计算过程见 后)大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90即 630000 元( 700000 元 90),符合第4 条判断标 准。所以这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步,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 付款额 各期租 金之和 行使优惠购买选 择权支付的金额 150000 6+100 900000+100 900100( 元) 计算现值的过程如下: 每期租金150000 元的年金现值150000PA(6 期

33、, 7) 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 元的复利现值100PV(6 期, 7) 查表得知 PA( 6 期, 7) 4.767 PV( 6 期, 7) 0.666 现值合计 1500004.767 1000.666 71505066.6 715116.6 (元) 700000 元 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其原账面价值700000 元。 第三步,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 融资费用 最低租赁 付款额 - 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的入账价值 900100-700000 200100( 元 ) 第四步,会计分录 2000 年 1 月 1 日 借: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00000

34、 未确认融资费用 200100 贷: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900100 2.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根据本准则 第 10 条规定,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确认为当期费用。其账务处理为:借记“ 管理费 用” 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例 4】续例 3,假设北方公司1999 年 11 月 20 日因租赁交易向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20000 元。 会计分录为: 1999 年 11 月 20 日 借:管理费用 200

35、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3.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 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 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期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 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承租人 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的情况下,根据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也不同。

36、未确认融资 费用的分摊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 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 (2)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折现 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 (3)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和优惠购 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也不能采用租赁合 同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而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 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37、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 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上述两种情况相类似,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 资费用应全部摊销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为零。 (4)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但存在 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也不能采用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而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费。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 资费用应全部摊销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为优惠购买金额。 (5)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在这种情 况下,既不能

38、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也不能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分 摊率,而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 保或由于在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全部摊销完,并且,租赁负债应减少至担保余值或该日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租人对每期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 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约成本,还应同时借记“ 制造费用 ” 、“ 管 理费用 ” 等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借记“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

39、 融资费用 ” 科目。 【例 5】资料同例3,以下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 第一步,确定融资费用分摊率 由于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为原账面价值,因此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下列公式: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可以得出: 150000PA(6, r) 100PV(6,r) 700000( 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当 r 7时 1500004.767 1000.666 715050 66.6 715116.6 (元) 700000 元 当 r 8时 1500004.623 1000.630 693450 6

40、3 693513(元) 700000 元 因此, 7 r 8。用插值法计算如下:现值利率 715116.6 7 700000 r 693513 8% 715116.6-700000 715116.6-693 513 7 -r 7-8 r 21603.6 7 15116.6 1 21603.6 100%7.70% 即,融资费用分摊率为7.70 。 第二步,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融资费用(参见表1) 第三步,会计分录 2000 年 6 月 30 日,支付第一期租金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539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3

41、900 2000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二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表 1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实际利率法) 2001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日期租金确认的融资费用应付本金减少额应付本金余额 (1)2000.1.1 (2)2000.6.30 (3)2000.12.31 (4)2000.6.30 (5)200012.31 (6)2000.6.30 (7)2002.12.31 (8)2003.1.1 合 计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00 900100 期初 7.7

42、% 53900 46500.3 38530.82 29947.70 20703.67 10517.51* 200100 - 96100 103499.7 111469.18 120052.30 129296.33 139482.49* 100 700000 期末 - 700000 603900 500400.3 388931.12 268878.82 139582.49 100 0 *做尾数调整:10517.51 150000-139482.49 139482.49139582.49-1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46500.3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6500.3 2001 年 6 月 30 日

43、,支付第三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38530.8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8530.82 2001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四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29947.7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9947.70 2002 年 6 月 30 日,支付第五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20703.67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703.67 2002 年 12 月 31 日,

44、支付第六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同时 借:财务费用 10517.51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517.51 以上采用的是实际利率法,假设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分摊,结果参见表2、表 3,会计分 录略。 表 2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直线法 ) 2001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日期租金确认的融资费用应付本金 减少额应付本金 余额 (1)2000.1.1 (2)2000.6.30 (3)2000.12.31 (4)2001.6.30 (5)2001.12.31 (6)2002.6.30 (7)2002.12.31 (8)2003.1

45、.1 合 计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00 900100 2001001/6 33350 2001001/6 33350 2001001/6 33350 2001001/6 33350 2001001/6 33350 2001001/6 33350 200100 - 116650 116650 116650 116650 116650 116650 100 70000 期末 期初 - 700000 583350 466700 350050 233400 116750 100 0 表 3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 年数总和法) 2001

46、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日期租金确认的融资费用应付本金 减少额应付本金 余额 (1)2000.1.1 (2)2000.6.30 (3)2000.12.31 (4)2001.6.30 (5)2001.12.31 (6)2002.6.30 (7)2002.12.31 (8)2003.1.1 合 计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00 900100 2001006/21 57171.43 2001005/21 47642.86 2001004/21 38114.29 2001003/21 28585.71 2001002/21 1905

47、7.14 2001001/21 9528.57 200100 - 92828.57 102357.14 111885.71 121414.29 130942.86 140471.43 70000 期末 期初 - 700000 607171.43 504814.29 392928.58 271514.29 14.571.43 100 0 4.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折旧政策,二是折旧期 间。 (1)折旧政策 本准则规定,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同自 有应折旧资产一样,租赁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

48、法(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 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 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 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视租赁合同的规定而论。本准则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 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 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例 6】资料同例3,下面列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如下(参见表4)。 会计分录为: 2000 年 12 月 31 日,计提本年折旧借:生产成本 140000 贷:累计折旧 140000 20012004 年各年分录同上。 表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年限平均法 ) 2000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日期固定资产 原价估计 余值折旧率 * 当年 折旧费累计 折旧固定资产 净值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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