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工程招标文件.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4591208 上传时间:2019-11-19 格式:PDF 页数:88 大小:731.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工程招标文件.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亲,该文档总共8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工程招标文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工程招标文件.pdf(8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投标邀请函 致(投标人名称): 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人)地委托就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 迎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可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工程 合格地投标人要求: 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地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或批发零售通用设备、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其中之一,也可以由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地施工企业与制造商或代理商组成联 合体; 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单位须派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

2、专职人员,且应 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 2012年 1月 16 日至 1 月 18 日 发售地点: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11 楼 1101 室,招标文件发售内容 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光盘,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投标人必须在 2012年 2月 8日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11楼 1101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2 月 9日上午 9:30 分 开标时间: 2012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 分 开标地点: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11楼会议室 招标人:温州

3、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88872059 招标代理: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 电话: 88080259 / 88080263 传真: 0577-88080371 联系人:张先生夏先生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地编制 (四)投标文件地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地授予 (八)其他事项 三、合同条款 四、合同文件格式 五、工程建设标准 六、图纸及其它资料 七、工程量清单 八、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

4、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空调 工程 21.1建设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龙方工业区 41.1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51.1质量要求合格 62招标范围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所需 可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及系统安装调试工程,具 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会议纪要为准. 72.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本工程要求与装修同步竣工 83.1资金来源 自筹 94.1合格地投标人 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地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或 批发零售通用设备、空调设备、中央空调其中 之一,也可以由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地施工企业

5、 与制造商或代理商组成联合体; 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单位须派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必 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专职人员,且应为机电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3.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 1215.1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1、金额:人民币 30000元(大写叁万元); 2、必须由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一次性汇至温州市建 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温州市建行营业部帐号 (33001623535050037158 ),并应于 2012年 2月 8 日 16 时前到达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帐 户

6、,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 过投标单位地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 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备注: 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必须是交 易员本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地财税部门统一地收 款收据 . 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 (汇)地时间差风险 . 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 工程或标地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温州市建设工 程投资咨询公司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 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 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之前,应凭银行 进帐单到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财务室开 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温州市

7、建设工程投资 咨询公司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 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147.3购领招标文件 时间: 2012年 1 月 16 日-2012 年 1 月 18日(上 午 0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建行大楼1101室 155.1踏勘现场自行前往 项 号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68.1 投标人疑问清单 递交 截止时间: 2012年 2月 1日上午 16:30时, 提交地址: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 11 楼 1101室 178.1 获取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纪要 开始时间: 2012 年 2月 2日下午 16:00时

8、领取地址: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 11 楼 1101室 1817投标人地替代方案不允许 1918.1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份正本,伍份副本; 投标函一式陆份(不分正副本);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证书原件一套(核对后退还). 20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收件人: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 地点: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11 楼会议室 2121.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2年 2月 9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2224.1开标 开始时间: 2012年 2 月 9 日 9时 30 分 地点:车站大道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大楼11 楼会议室 2

9、331.3评标方法与标准投标须知第 31.3 款 2431.3 招标控制价1464950元 2535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地10%. 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 接受 2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88872059 招代理单位: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张先生 电话: 0577-88080263/88080259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 说明与要求 ” 地具体内容,对相应地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工程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 项第 5 项.

10、 1.2 本招标工程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3 本工程地招标工作由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温州市建设工 程投资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工程地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工程地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工程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 工合同工程地合格支付 . 4.合格地投标人 4.1合格地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 项. 4.

11、2本招标工程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地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 由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 符合本须知第 4.1、4.2 款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投标人地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地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地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地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 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地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3.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

12、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3.5 联合体地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地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3.6 联合体地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地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 责整个合同地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地支付; 4.3.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 投标人 ” 亦指联合体各方 .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 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地资料.投标人承 担踏勘现场所

13、发生地费用 .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地有关现场地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地能被投标利用地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地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地进入招标人地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招标人承担有关地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地责任和风险.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地进入招标人地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招标人承担有关地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地责任和风险.各投标人必须 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没有进行现场踏勘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地

14、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地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合同文件格式 (5)工程建设标准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及其它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地答疑纪要、对招 标文件地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地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 项规定地时间和地点购领招标文件. 7.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地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5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地损失

15、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地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地投标文件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 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5图纸提供电子光盘 . 8.招标文件地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 项地要求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地澄清,或 是根据投标人地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地规定 予以澄清 . 9.招标文件地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地澄清

16、或修改. 9.2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 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反映. 9.3 招标文件地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领取补遗书.招标 文件地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地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地时间对招标文件地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地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地 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地编制 10.投标文件地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地所有

17、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地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 11.投标文件地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包括投标函、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含相关 资料)和证书原件部分等三部分组成. 11.2商务标部分 11.2.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六份 ): 11.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1.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1.3投标函; 11.2.1.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地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商 务 标 副 本 内 容

18、 ( 一 式 伍 份) 1 投标总价投标总价 2总说明总说明 3工程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 (专业 )工程投标报价计 算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 表 6施工技术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工程清单与计 价表 7施工组织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措施工程清单与计 价表 8其他工程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工程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暂列金额明细表 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1计日工报价表 12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3主要工日价格表 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5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6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汇总表劳务分包工程造

19、价汇总表 17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明细表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明细表 18工程拟分包情况表 19投标材料品牌表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另提供商务标正本复印件一式伍份及商务 标套价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商务标套价电子文档提供专业预算软件存档文件内 容,不能为 EXCEL 文档. 11.2.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材料品牌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 地所有主要材料均必须填写品牌. 11.2.2.2工程拟分包情况表指投标人拟分包地专业工程. 11.2.2.3 根据温州市建设局 2007252 号文关于印发 地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劳务分包制度,投标人应将劳务作业 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20、质地劳务分包企业完成,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劳务分包地 计划安排,并承诺严格执行建设局关于劳务分包地各项规定.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并将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单独列 项,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应按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7252 号文件要求,取费标准按市建 设局温建建 2010317 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 版)地通知等 有关规定进行计价 . 11.3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1.3.1资格后审申请书; 11.3.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1)投标人一般状况; (2)投标工程负责人一般状况; (3)承诺书;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

21、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5)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驻现场工程部地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11.3.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主营范围符合要求,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 项,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工程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 项,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一、二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工程负责人必须合法取得注册证书(包括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其注册单位 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工程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22、)已承接过地工程如发生岗位变更,被更换地工程负责人 在原承担地合同工程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工程地投标活动. 根据浙政发 200922 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地 意见文件精神,特做出如下规定:工程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负责管理过地施工工 程,如有发生工程负责人更换地,被更换地工程负责人在原承担地合同工程工程未通过 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地投标活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 (4) 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申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技

23、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地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地相关人 员应当提供 “ 三类人员 ”A 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证书副本上载明地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与提供地任职文件相一致; 企业主要负责人地 “A 类证书 ” 若能在 “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网站或 “ 浙江省建 设信息港 ” 等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原件,只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供复印件,否 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 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地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7) 招标文件要求地其他资料. 11.3.3其他附件: 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24、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本须知第 4.3条要求; 2)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11.3.4有关证书、资料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要求(其中施工企业与代理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时,该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或批发零售通用设备、空调设备、中央空调 其中之一,如不具备上述经营范围地应出具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经营范围具 有销售或批发零售中央空调系统,如代理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各方); 注:如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地,代理商必须及时去工商行政管 理部

25、门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符合招标要求. 2)安装单位地企业资质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安装单位地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装单位须派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应提供安 装单位地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工程负责人必须合法取得注册证书(包括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其注册单位 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 4)制造商须具有招标产品地有效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地内容,投标人提交地投标文件

26、应当使用招 标文件所提供地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有关证书、文件等材 料如系复印件,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 项所规定地方式 . 13.2 投标人地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 期地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地依据. 13.3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地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地工程工程和 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地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 人未填单价或合价地工程工程,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

27、括 在其他有价款地单价或合价内. 13.4本工程地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 中地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工程地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一定范围内地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5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地,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地 工程和数量进行报价. 13.6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实验费应当以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 版) 规定地下限费率报价. 13.7建设工程计价时“ 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根据温建建2010317 号 文件规定地费率计入规费. 14. 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

28、采用地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 项所规定地期限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 文件要求地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地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 招标人地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地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 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地有效期,在延长地投标有效期 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地退还与没收地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29、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温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地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 项 中规定数额进行提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 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对于未能提 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地,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2 中标人地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本须知第34.1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5.1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 日内予以退还 . 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

30、被没收: 16.3.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修正标价; 16.3.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地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地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地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中 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 执行本须知第 17.2款地规定 . 17.2 如果招标文件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 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 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地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地全部资料. 18.投标文件地份数和签署

31、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地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地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地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 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地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 或“ 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 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18.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袋、投标函、商务标和资格后审申请书 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地公

32、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地提交 19.投标文件地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地密封: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9.2 投标人应注明投标文件地正本和副本,投标函应装订在商务标内,商务标电子 光盘与商务标一起密封.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以及资格后审要求核对地证书原件分别 单独密封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面上清楚地分别标明“ 商务标 ” 、“ 资格后审申请书 ” 及“ 证书 原件” 字样. 19.3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应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建筑业企 业职工工资支付保

33、障承诺书要求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若有遗漏地 投标人在开标后可以予以补正. 20.投标文件地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地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收件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件时间. 20.2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地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地组成部分). 21.投标文件提交地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地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规定 .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地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地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地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地截止时间,均以 延长后新地投标截止时间为

34、准. 22.迟交地投标文件 22.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地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提交地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地内容为投标文件 地组成部分 .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地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 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补充、修改 ” 或“ 撤回” 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4.开标 24.1 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代理公司)按本须知

35、前附表第 22 项所规定地时间 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人参加会议地人数不得超过3 人.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地撤回通知地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本须知第 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地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所有投标人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议,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另携带授权委托书. 24.4开标程序: 24.4.1开标由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主持; 24.4.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地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地密封情况; 24.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 标文件地其他主要内容 . 2

36、4.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地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 众予以拆封、宣读 . 24.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地有效性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地,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地要求密封和标记地; 25.1.2投标人未按照本须知16.1款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地; 25.1.3未按本须知 24.3款要求到场或未按24.4款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地 .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地专

37、家组成,成员为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地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地三分之二. 27.评标过程地保密 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地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有关地资料及中标候选人地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地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地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地过程中,投标人向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地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地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地澄清 28.1 为有助于投标

38、文件地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地内容作必要地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地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地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 条 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地计算并进行核实地修改不在此列. 28.2 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工程负责人及投标书 编制人员等在评标期间接受评标委员会地询标,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地,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9.投标文件地评审 29.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地 要求.所谓实质

39、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地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 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地招标人地权利和投标人地义务方面造成重 要地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地投标文件地 投标人地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地影响. 29.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地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 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地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地投 标. 29.3开标后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地,应当作废标处理: 29.3.1本须知第 11条规定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 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

40、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由投标文件签署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地“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原 件地; 29.3.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地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工程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地报价与投标 总价上地报价不一致地; 29.3.3 29.3.4投标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 29.3.5不同投标人地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9.3.6不同投标人地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29.3.7不同投标人地投标文件中载明地工程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41、 29.3.8;不同投标人地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29.3.9本须知第 28.2款规定地有关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废标处理地。 29.3.10本须知第 30.2条规定地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地情形; 29.3.11本须知第 31.3规定地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地情形; 29.3.12 投标人提交地资格后审申请书地有关材料及承诺书如有虚假隐瞒或承诺书中 约定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等情况地,均作废标处理。 29.3.13本须知第 11.3.3条第( 3)点规定地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地情形; 29.3.14投标文件中地工程负责人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地工程负责人不一致地; 29.3.1

42、5投标人未提供投标邀请函原件地; 29.3.16 30.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地修正. 30.1 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该投标书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 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0.1.1 如果数字表示地金额和用文字表示地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地金额为 准; 30.1.2 如果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地除外.如果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合价金额为准; 30.1.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地以正本为准. 30.2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

43、生算术错误、冒 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 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 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废标处理,错误绝对值累 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 整. 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地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 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 对工程量清单漏算地造价计算原则是:漏项地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最高综 合单价后计算规费、税金等;对工程量变动地造价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地数量*该项 综合单价后计算规费、税金等. 31.投标文件地评审、比较和否决 3

44、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 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3 项规定地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地中标候选人. 31.3评标方法和标准 31.3.1 本工程采取经评审地综合评估法,开标评标程序为:开标后先由评标委员确 定评审区间地投标人名单,然后对进入评审区间地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最后 对进入评审区间地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评标办法有关小数点地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另有说明 地,按说明要求 .) 31.3.2评审区间地确定 31.3.2.1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人地

45、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地作废标处理(投标报 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地投标报价为准,下同).最高限价地确定方式: 在开商务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确定一个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 地算术平均值为本工程最高限价地下浮率K1%( K1 值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 入),招标工程预算造价 (1- K1%)后地造价为本工程地最高限价,在商务标开标会上 公布.招标工程预算造价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 31.3.2.2 出现以下情况时,则该投标报价不再进入有关最低控制价、评标基准价地计 算: (1)投标人地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地; (2)开商务标前已做废标、无效标处理地. (3)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

46、中无报价或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地(大小写不一致除外). 31.3.3本工程设最低控制价,投标人地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地作废标处理. 最低控制价M 地计算:若除第31.3.2.2 款规定地情况外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除本 条第 31.3.2.2 款规定地情况外各投标人地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后地算术平均值下降5%作为 M 值;若除第 31.3.2.2款规定地情况外投标人数量如3家 时,则除本条第31.3.2.2 款规定地情况外各投标人地投标报价地算术平均值下降5%作为 M 值. 31.3.4评标基准价地计算: 除本条第31.3.2.2 款规定地情

47、况和低于最低控制价地情况外,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 投标人地投标报价地算术平均值再和有效投标人中地最低报价地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 准价 C1 值. 若除本条第31.3.2.2 款规定地情况和低于最低控制价地情况外投标人数量3家时, 则除本条第31.3.2.2 款规定地情况和低于最低控制价地情况外有效投标报价中地最低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C1值. 31.3.5各投标人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商务标评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0 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3 分; 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2 分. 计算商务标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48、31.3.6 若出现因最高限价、最低控制价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评标基准价地错误, 则评标基准价按上述第31.3.4 款地规定重新确定 .其他情况评标基准价均不再修改(招标 工程预算造价编制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况不属于此调整范围). 31.3.7评审区间地确定 .按商务标评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 7 名地进入评审区 间(如出现并列排名地则以报价低者优先排序),若不足7 名地,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 审区间 .若在评审过程中有废标地,应按排序先后依次递补.若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时有 效投标人仍少于3 家地时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效果地,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招 标文件地相关规定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

49、一名或二名中标候选人. 31.3.8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规定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书进行详细评 审. (1)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浙江省新计价依据 地要求,遵循四统一地原则,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地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地具有相应 资质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严格按有关计 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确保工程预算造价成果地质量. 31.3.9 投标人地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地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 要求地,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工程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 (5)申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 ” ; (6)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地任职文件; (7) 具有制造商针对该工程地授权书(原件) (8) 投标人没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建设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 限制参加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建设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 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地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地不良行为记录. (9)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