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师:《四部宗义精要》.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4597603 上传时间:2019-11-19 格式:PDF 页数:79 大小:128.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仁清法师:《四部宗义精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亲,该文档总共7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仁清法师:《四部宗义精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仁清法师:《四部宗义精要》.pdf(7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四部宗义精要 四部宗义对于我们佛教徒来说非常重要: 修行,若不懂宗义 ,你就不知修什么,怎么修,证什么,怎 么证。 讲法,若不懂宗义,即使你在安经本讲解,也难免开口是妄, 背经离意,甚至造下谤法之业。 四部宗义精要是本人的学习心得摘录,主要参考了能海法师 的宗义宝鬘论讲解 ,为便于更有条理地阅读,望有缘同修先记住 以下天干地支的前后顺序: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 癸。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以便查看 科判。 所谓“ 宗义” ,是指“ 宗派所主张之教义 ” ,是指“ 成就的极限 ” 。 现 观庄严论善明词义疏说: “ 成就的极限 ” 就是籍着经教和理论巧为宣

2、讲来成立自宗的主张。它包含两方面:1、自宗所成立 (承许)的主张, 不能再向前跨越 (突破)。2、自宗宗义 (主张 )不会在其它教理前放弃。 楞伽经说: “ 吾教法有二,教说及宗义,教说示童蒙,宗义 为行者 ” 。所以, “ 宗义” 一词实来于佛经。 西藏的宗义承袭于印度。宗派分为“ 外教宗派 ”(外道)和“ 佛教宗 派” 两大类。而它们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从教徒方面来说,从内心 深处皈依佛法僧三宝者即为佛教徒,信奉或皈依世间神灵的即为外道 徒。从宗义方面,则有如下差别: 1、他们的导师已断尽一切过失, 并圆满种种功德的为佛教宗派。 相反,他们的导师尚有缺点,而且功德并未圆满者为“ 外教宗派

3、” 。 2、他们的教义不允许伤害众生的为“ 佛教宗派 ” ,反之为 “ 外教宗 派” 。 3、主张 “ 常、一、自主之我为空 ” 的见解者为 “ 佛教宗派 ” 。反之, 主张“ 有常、一、自主之我 ” 的见解者为 “ 外教宗派 ” 。 可以说:认同能记别佛说的“ 四法印 ” 之见解者,便是内道宣说佛 教宗义者的定义。 我等大恩导师释迦牟尼佛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苦修,最终圆满佛 果,为了广度众生,利乐有情,佛陀三转法轮,折服了外道的一切邪 说,使珍贵的佛法得以弘扬与开展。佛陀入灭后,经由释经者对三种 法轮的意趣,分别作了不同的解释,因此便产生了不同的四大宗派。 其中说实事的小乘二宗 (婆沙宗、经部

4、宗 )根据初转法轮而设立, 说无体性宗 (中观宗 )根据中转法轮而设立,瑜伽行派(唯识宗 )则根据 末转法轮而设立。 为了便于学习,以后会以如下科判对四宗个别研究: 以上是简单的科判,随着行文详细程度会有所不同。 四部宗义精要2. 毗婆沙宗之定义 甲 1: 定义: 不承认自证分但主张有外境的宣说小乘宗义者即为毗婆沙宗的 定义。 毗婆沙宗也叫 “ 说一切有部 ” ,简称 “ 有部” 。 有一识体,即能见境,又能自了知,这种作用叫自证分。 毗婆沙宗不仅主张外境实有,就连内心,无为法也都是实有。 甲二:派别 毗婆沙宗以地名来分为三个宗派:1、迦湿弥罗毗婆沙。 2、日下 毗婆沙。 3、中印毗婆沙。 甲

5、三:释名 1、因此宗是根据大毗婆沙论来宣讲宗义的,所以称为“ 毗婆 沙宗” 。 2、因此总主张过去、现在、未来三时是同一实体的三位差别(三 位差别也就是三世实有的说法)。所以也称为 “ 有部” 。 阿毗达摩俱舍论卷二十:“ 毗婆沙师, 以说三世皆定实有 故,许是说一切有宗 ” 。 “ 有作用时名为现在,作用已灭名为过去,如是诸法作用有异, 非体有殊。 ” 大毗婆沙:“ 诸行自性无有转变 ” 所以,他们主张 “ 过去、现在、未来实有 ” ,故被称为 “ 说一切有部 ” , 简称“ 有部” 。 四部宗义精要3. 婆沙宗主张之色法 本文参考科判 基是指“存在的万事万物”。 因为对于存在事物的认识,

6、世俗与 胜义( 常识和真理 ) 的抉择,是我们修道的根基,所以称为“根”或 “基”。 基又分:境和有境 (具境) 。 认识的对象为境。 认识的主体为有境,又叫具境。 境:此宗主张除“补特伽罗我执”外,所有一切法都是实有的, 所以他们把一切所知归纳为五个根本范畴( 五事)。即:显现的色 ( 色 法)、主体的心 (心王) 、随伴的心所 (心所法 )、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 其中前四种为有为法。所以,一切法也可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 戊 1:色法:色法是指一切物质而言。色为1:变坏。2:质碍之 义。 变坏有刹那性,或用外物外力能破坏之义。 质碍则是因占有一定空间而自他互为有碍。 即属于有形物质,并具有

7、无常变化的特性。 色法分为五根、五境、无表等十一种,其中五根和五境十种色法 是由极微实体所构成。 极微是色法, 因为他们都是由实体所构成。 当色法分析到没有办 法再分的时候,我们称他们为“无方分极微”,简称“极微”。虽然 他们是实体,但不表示一定“实体有”, 这要结合“胜义谛”去思维。 五根、五境好理解,下面说一下无表。当我们身、口、意造作了 一种业后 (无论善恶 ) ,都会在未来招感相应的果报,所以,这种业的 力量是存在的,之所以称为“无表”,是因为这种东西看不见。之所 以称它为色法,是因为它是由身、口等色法造作的。但它不是由极微 所构成,而是由地、水、火、风大种性制造出来的。 戊 2:心法

8、之心王 四部宗义精要4. 主张之戊二:心法 (心王与心所 ) 心法为总括一切的精神现象, 可说是吾人的认识主体, 大别为心 王、心所二种。心王为心法的主体,而所属于心王的为之心所。 心王唯取总相,心所正取别相,兼取总相。这里的总相与别相指 大体(大概)与细微之义。如当我们看一副山水画时,映在眼内的整体 的画幅和画图是心王所摄取的,而画的微细部分比如:颜色的深浅、 线条的粗细、画中景物的布局等则是心所所摄。 心王有一个,心所则有四十六个。 戊 4:不相应行法 不相应行法具名非色、非心不相应行蕴。 因为它是不相应法,所以它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是由色心二 法中分位出来的。 “ 行” 被行蕴所摄,但

9、不属于 “ 行蕴” 中的心所。它是 非心、非色的 “ 不相应行蕴 ” ,是不离因果关系,没脱离生灭变迁的有 为法。 比如“ 得” ,是属于有情 (自己)法的色、心或善、恶业,当其(业力 牵引下的业果 )成熟时,能使其所成之法 (业力的果报 )系属于吾人之身 之力的一种非物、非心之法。 不相应行法共有十四个。 四部宗义精要5. 主张之丁二:无为法 “无为”之“为”,就是“为作”,“造作”,是“因缘和合而 作”。 故“无为法”即是“离开因缘造作之力,脱离生灭变化的法”, 即“不生不灭的实体”。 所以称为“实体”, 因此宗认为“一切法 ( 包 括无为法 )实有”的缘故。 无为法又分为:戊1:择灭无为

10、,戊2:非择灭无为,戊3:虚 空无为。三种,此三种均属“法境”,是意识所缘境。 戊 1:择灭无为: “择灭”为“择力所得之灭”,“择”为“简择”,“甄别”, 是智慧之用。“灭”为“息灭”, “断灭”,乃“智慧之力”。 比如: 以智慧之力简择“苦、集、灭、道之四谛”之理,从而断灭烦恼的系 缚,开显无漏的常住法。此法即脱离烦恼之系缚而显的离系之物,即 不是本无今有,也不是因缘做作,是本来恒存的不生不灭之法。这种 本体的常住法即是无为法。 所以,通过智慧的力量,进行鉴别、简择,把烦恼断灭以后而开 显的无漏常住法 (无为法) ,即“择灭无为”。 戊 2:非择灭无为: “非择灭无为”不是由于择力所得之灭

11、,而是“缘缺不生”之 灭。凡是有为法之生,必由未来而来生于现在,如果缺少因缘,则会 永住于未来,而难生起现在,毕竟就是不生之法。即是不生,便是不 灭,故称“无为”。 如果但有缺缘不生,以后因缘和合会不会再生呢,这里要知道: 第一个是缺缘, 另外还有一个力量不会让它再生,这个力量就是“非 择灭的力量”。 如:证得圣位的圣者,已缺乏凡夫性烦恼的生起的因缘,故永远 不会生起烦恼,是为不生之灭的显现,故此乃对烦恼而说得非择灭。 戊 3:虚空无为: 虚空:乃为包容一切万有,而自在行动的无障无碍的实体。不管 是物之存在或不存在, 都遍满于宇宙,不会被物所碍, 也不会障碍物, 是常住不变,唯一“无碍为性”。

12、故此,一切“有为法”得以自在地 在三世 (立体空间 ) 行动和建立。犹如虚空的“无障无碍”。 所以“无 障无碍”的“实体”称为“虚空无为”。 “虚空”和“空间”是不同的。 “空间”是两个及以上的有碍的 物体所现起来的色法。 “空界” (空间) 临碍色,眼根缘时,眼识亦生, 只是见不明了 (明显) ,以其昼为明蔽,夜为暗蔽故。 虚空非色,空界是色 ; 虚空无见,空界有见 ; 虚空无对 (因它不是 色法),空界有对 ; 虚空无漏,空界有漏 ; 虚空无为,空界有为。 综上,婆沙宗把所认知的境分为“实体有的”(有为法、无为法 两类)五种“事物”。 “实体”即“有实体有的极微和刹那构成”。 而“事物”的

13、定义为“有作用的法”。所谓的“有作用”, 其中 一种为“能与果”。有的因明家翻译为“能生自果”。 “有为法”有作用似乎好理解,下面谈三种无为法的“有作 用”。 世亲在俱舍论释中说:“三种无为中,虚空但以无碍为性, 由无碍故,色于中行。择灭即以系缚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证得 解脱,名为择灭。永碍当生得非择灭, 故能永碍未来生法, 得灭异前, 名非择灭”。 即“虚空能容受一切, 择灭能灭烦恼, 非择灭与未来法能做生起 障碍,故说无为是事 (有作用的法 )”。 可见,在毗婆沙宗看来,“无为法”也是“有作用”的。 四部宗义精要 6. 主张之 丁三:胜义谛、丁四:世俗谛 毗婆沙宗对于境的认识又可分为胜

14、义谛、世俗谛,有漏法和无漏 法。 丁 3:胜义谛: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 别的部分时, 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依旧不会放弃,这种法我们称为 胜义谛,譬如:无方分极微,无时分刹那的心识,无为的虚空等。 俱舍论说: “ 彼觉破便无,慧析余亦尔,如瓶水世俗,异此 名胜义 ” 。 此宗主张:胜义谛和 “ 实体有的事物 ” 是同义词。 丁 4:世俗谛: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 别的部分时, 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便会放弃该物的概念,这种法是 世俗谛的定义。譬如:陶瓶和念珠等。当陶瓶被用石块打碎时,面对 不规则的碎片,我们不会认为“ 这(碎片)还是原来的陶瓶 ” 。 世俗

15、谛和 “ 假有的事物 ” 是同义词。 顺正理论说: “ 非离假依可有假法 ” 。即说 “ 假依于实 ” 。 比如瓶是由无方分极微构成的,瓶为假有(和合故 ),而极微则是 实体有 (不可再分的实体故 )。 所以, “ 假有” 分析到最后,还是与 “ 实体有” 有关, “ 世俗谛 ” 原是 依“ 胜义谛 ” 而立的。 此宗也把法分为有漏法和无漏法,(漏为烦恼,为轮回之因 ),无 漏法中包括有为法中的道谛和三种无为法。 注意:毗婆沙宗与中观应成派都主张:“ 身业和语业含有色的成 分” 。 四部宗义精要7. 主张之丙二:有境 本篇若参阅心类学,内容将会更详尽。 有境分:丁 1:量知丁 2:非量知。 有

16、境就是能了知对镜,是认识的主体,即能知。 能知者分三: 一、补特伽罗、二、 认知(量、非量)、三、能诠声。 讲到“认识的主体”,我们先来了解一个名词“补特伽罗”。 “补特伽罗”是印度的名词, (相当于“有情众生” )它是指由五蕴的 蕴体和心识的组合体,它里面装满了业和烦恼,是属于有漏的。圣者 除外。 一、小乘有部中的“一切所贵部”和“法藏部”等,对于“补特 伽罗”有如下三种主张: 1、五蕴的聚合体是“补特伽罗”。 2、五蕴的各个支分是“补特伽罗”。 3、唯独心是“补特伽罗”。 二、认知可分为两种:丁1:量知、丁 2:非量知。 丁 1:量知:知持对镜的状况, 无欺诳如实显现, 称为“量知”。 即

17、“量是无欺诳智”。心类学则解为“新起无欺诳的了别”。 戊 1:现量。分根现量、意现量、瑜伽现量。此宗与中观宗一样 不承认有“自证现量”。 己 1:根现量:谓依成为自己不共增上缘有色根所起离分别新起 非欺诳之了别,为五根现量之性相,此分为执色根现量等五种。 根现量分五种。根现量是我们的眼、耳、鼻、舌、身五根对外境 的第一刹那的真实反映,此时绝没有分别心的思维。 己 2:意现量:谓依成为自己不共增上缘意根所起分别新起非欺 诳之了别。为意现量之性相。此分为执色意现量等六种。 如: 他心通的第一刹那为意现量, 第二刹那则为意现量的已决智。 当根现量谢落后的第二刹那,用意识去缘它时则为意现量。 己 3:

18、瑜伽现量:谓依成为自己增上缘止观双运禅定,现证细无 常及粗细补特伽罗无我任何一种之圣者相续中了别他之智为瑜伽现 量之性相。 戊 2:比量:谓据自依正确因, 直接生,新起非欺诳之执着了别, 为比量的性相。 比量分为:物力比量,世许比量和信仰比量。 比量是以分别心去思维的,所以,比量与共相同义,是意识的分 别,然而,真正比量的背景, 还是现量的自相境。 所以,比量的获得, 是根据精密的推理法则, 严格的论证量式,无欺的现量知识来完成的。 由此可见,我们的修行离不开分别心,只是这种分别心是赖以“现 量”的“比量”。 四部宗义精要8. 丁二:非量识 非量识又分:戊 1:邪知 戊 2:再决识 (已决智)

19、 戊 3:疑 戊 4:伺察识 戊 5:现而不定识 戊 1:邪识:乃指对各自知觉的外境所生起的错误心识。有二种 1: 是由愚痴 等不能了知事物本性的长时期错乱因(无明)所引生的, 如:执着人我的实存等。2:由于疾病所引起的临时错乱因,而引起 的实不如自觉境之有的心识。名为“ 邪知” 、“ 颠倒识” 、“ 错乱识 ” 。第 2 如:得黄疸病的人看到白色的海螺是黄色的。 戊 2:再决智 (已决智 ):了解已了解的了别就是“ 再决智” ,它是 一种正确认识。已决智从量识生,是量识流的后一刹那,因为它不是 新起,所以不是量识。它与自所量境再一次地作熟虑的意思。故名。 戊 3:疑心:这是对于自觉之境存有二

20、心的染污识。如:对于“ 佛 教的空性理论是对 ?是非?” 心存不定。 戊 4:伺察识:如仅以笼统语言获得了知的闻所生识,此识在不 了解原因的情况下,进而对真实境进行观察之心识。 即不肯定的认知。 戊 5: 现而不定识: 心明论定义为,对自境未能认定却明确显 现的不欺诳之了别。或:既明确显现自境自相(实有法 ),又不能认定 自境自相之识,称作现而不定识。如:当你在专心看电视时,有人在 跟你说了句什么话,你却似乎没听真切一样。 四部宗义精要9. 丙一:道之所缘 这个道是指我们心相续中为了解脱必须要行的道路。也就是让我 们生起解脱的功德。就是一定要先有出离心。要想成就,必须同过二 乘共道的道次第。即

21、五道: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学道。 “ 生起无虚伪之出离心所摄持的智慧,为小乘的道” 。 首先,我们依据经典所说的理论,生起“ 闻”“思” 慧,进而现起通 达,这时, “ 识体” 会改变,这种改变即为 “ 道” 。 此宗主张:道的所缘就是四谛的差别法苦、空、无常、无 我等十六行相。 以修“ 补特伽罗 ” 无我为主的四谛十六性相作修道所缘者,是说此 四谛十六性相都是针对着补特伽罗我执,加以观察、对治的断除之道。 “ 唯诸慧于境相中简择而转,名为性相” 。 小乘没有 “ 法无我” ,只有 “ 人无我” 即“ 补特伽罗无我 ” 。 外道的 “ 我” 是“ 常、一、自主 ” 的“ 我” 。所谓

22、 “ 常” 即“ 恒常不变的 ” 即“ 非无常 ” ,所谓“ 一” 即“ 没有支分的整体 ” ,所谓“ 自主” 即“ 不由因缘 和合的 ” ,所以为外道的主张。 此宗认为:破除了外道的“ 常、一、自主 ” 的我,就可以证得 “ 补 特伽罗 ” 无我(粗品无我 )。 但是,他们 (犢子部、正量部、 一切所贵部 )都认为要有一个 “ 独立 实体我 ” 的存在。就像唯识随理行派的“ 阿赖耶识 ” ,和随教行派的 “ 意 识” 一样。不然轮回生死的业力就无法承担。 就像当我们被别人侮辱时,你会非常生气,会感觉到有一个“ 真 实的我 ” 受伤害了。当你从高楼上往下跳时,你会很紧张,此时会很 明显地感到有

23、个 “ 我” 在害怕。这就是所谓的 “ 独立实体的我 ” 。 外道的 “ 我” 是离开五蕴蕴体之外的 “ 常、一、自主 ” 的我,而这里 的“ 独立实体的我 ” 则是没有离开蕴体,但又不是蕴体本身,即“ 细品 的补特伽罗我 ” 。 此宗(一切所贵部、正量部除外 )认为:补特伽罗能独立 (造业受报 ) 之实体空,就是 “ 细品的补特伽罗无我 ” 。 四部宗义精要10. 丙二:道之所断 本篇参阅天台四教义集注会更详尽。 修道所应断的 (无知) 有:染污无知和非染污无知两种。 染污无知的主要作用是障碍解脱的证得,如:补特伽罗我执和由 此执所生的三毒 (贪、嗔、痴 ) 及其种子便是染污无知。 染污无知

24、,以俱舍论来说,可分为迷理之惑和迷事之惑。迷 理之惑也叫“见惑”。断十烦恼,16 心时要断。见道时有16 心。 迷事之惑,也叫“修惑”“思惑”,主要有四种烦恼“贪、嗔、 慢、疑”,共 81 品。断尽即证“阿罗汉”。 非染污无知的主要作用是障碍一切智的证得。 小乘不断这个,因为他们不承认有佛。 比如:罗汉看不到极远时的因缘和极微细的缘起因由。 小乘称为“非染污无知”,大乘则称为“所知障”。 丙 3:道之自体 此宗赞同,三乘道中: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学道五 道的建立,但不承认 (菩萨) 十地之智。 他们认为有“苦法智忍”、 “苦法智”, 在证得苦之前的为“苦 法智忍”,证得即为“苦法智”

25、,所以“智”是“印可”,“证得” 的意思。 十六刹那的前十五刹那是见道(见道者,见到未曾见之谛故 )。第 十六刹那称为“道类智”,即“预流果”。 从初果到四果间共有八向住(果):预流向、预流果、一来向、一 来果、不还向、不还果、阿罗汉向、阿罗汉果。 此宗主张:道谛并非全是认知,因为他们认为无漏五蕴都是道谛( 然 而无漏五蕴中的色蕴却非认知) 。但经部宗以上,他们认为道谛全都 是认知。 四部宗义精要11. 乙三:果 ( 的建立 ) 诸具声闻种姓者,与三世或更长时间内,修习“苦、空、无常、 无我”等十六类相,最后,依止声闻修道位的金刚喻定,以断“得” 的方式断除烦恼障而现证阿罗汉果。 俱舍论释 (

26、 分别贤圣品 ):“顺抉择分 ( 加行道 )今生起者,必 前生起顺解脱分 ( 资粮道)极速三生方得解脱。设初生起顺解脱 者,第二生起顺抉择分,第三生入圣位乃至解脱。” 极速三生,更长时间则为六十劫。期间分三段“资粮道”、“加 行道”、“解脱道”。 若“独觉 (缘觉) 者”,则分二种,一者“麟角独觉”,二者“部 派独觉”。 诸“麟角独觉”, 在上品资粮道以后, 将了悟“补特伽罗能独立 之实体空”之见解,配合百劫或更长劫数( 积聚)的福德资粮一并修 习。最后在一座之间,现证加行道之煖位乃至无学道。 资粮位最快的四生,最慢的百劫现证加行道煖位乃至无学道。 俱舍论释:“契经中说:阿罗汉由种性异故,有六

27、种:1、 退法 2、思法 3、护法 4、安住法 5、堪达法 6、不动法。”俱舍论 中又有一个不退法。 此宗主张:劣根阿罗汉当遇到逆缘、生病、死亡等时可能会从自 己的断 (烦恼) ,证( 菩提的 )功夫退下来而成为“预流果”。因此,他 们赞成有“退法”等“阿罗汉”。 (经部以上则不承认有退的阿罗汉) 此宗把“法轮”分为“教法轮”和“证法轮”,并认为“证法 轮”都是“见道”,而“教法轮”则是指“四谛法轮”,所以,他们 不承认大乘经典是佛说的。 他们认为:最后生菩萨 ( 如释迦太子 )现证菩提的地方, 必定在欲 界。因此,不承认有“密严刹土和色究竟天”以及报身之说。甚至也 不主张有“一切相智 (即佛

28、的遍智 )”。 他们把三乘:声闻、独觉(缘觉)、菩萨( 佛)都称为“阿罗汉”, 并认为:三乘罗汉都是有余涅槃,因为无余涅槃之时,心识之流断, 犹如灯灭一般。所以,此宗主张“究竟三乘”。 以上:毗婆沙宗 (有部) 竟。 四部宗义精要12. 甲一:经部宗之定义、派别、释名 主张“自证分与外境二者真实存在”的宣说小乘宗义者,就是经 部宗的定义。经部宗和譬喻师二者是同义词。 毗婆沙宗不承认“自证分”, 而经部宗则认为“自证分”是实有 的,外境也是实有的。 自证分和识体是同体的,只是他们的作用不同而已,识是对外, 自证分是对内 (能领纳自己识体的这一分) 。因此,先有定义 : 外境, 然后,我们的识会生

29、起这个境的影像,再由自证分去领纳、了知。我 们能够回忆过去的东西也是靠的自证分。 唯识则说:由自证分推动见分去缘它的相分。 甲 2: 派别 经部宗分为两派: 1、随教行经部宗,以世亲菩萨所做的阿毗 达摩俱舍论为主。 2、随理行经部宗,以法称论师所做的七部量论 为主。 毗婆沙宗以论典为主,经部宗以经典为主。 西元二、三世纪顷,约于大毗婆沙论编集以后,譬喻师便从 说一切有部分离出来,独立成为一个部派。改“三世实有”之说为 “现在实有”。并以“种子薰习”说为中心,发展经部譬喻师。 可见:毗婆沙宗为“三世实有”,经部宗为“现在实有”。 到了后期,经部宗除宗“经”外,更尊奉法称所做的七部量论。 成为随

30、(顺) 理行的派别。 七部量论分别是: 释量论、量决定论、理滴论、因 滴论、观相属论、成他相续论、诤正理论。 甲 3:释名 他们大部分以佛经为主来宣说宗义,故称“经部宗”, 又因他们 在传法时,常用比喻 (量论的宗、因、喻)来说明一切法,故又称为“譬 喻师”。 四部宗义精要13. 经部宗参考科判 四部宗义精要14. 经部丁一:胜义与世俗 毗婆沙宗把境分为五个范畴,而经部对境的认识可分为六种类 型。 丁 1:胜义与世俗: “ 胜义谛” :某一法,其存在不必依待言词与 概念的施设,而可以经得起理智(直接)从此法自身存在的原理这层面 去考察的,这种法就是 “ 胜义谛 ” 的定义。比如:前五识。以前五

31、识所 量得的都是 “ 胜义谛” ,或称为 “ 现量” 。 某一种法,不必用名言、概念等分别心去安立,它就(从它自身 的方面 )成立了,比如杯子。这种法叫“ 胜义谛法 ” 。又叫“ 堪忍” ,就是 当我们寻找时可以找到,找不到的叫“ 不堪忍 ” 。 下面六个是同义词: 1:有作用的法。 2:胜义谛。 3:自相。 4: 非常法 (无常法 )。5:有为法。 6:真实存在的法。 比如:桌子,是有作用的法,因为它是因果法,因果法就是有作 用的法 (不同于我们世俗的认识)。所以,以经部说它也是胜义谛,因 为它是 “ 自相” ,“ 自相” 即是不需要靠分别心安立,它原本就存在,有 它的自体 (自相)。它也是

32、无常法,因为具有“ 刹那(改变)” 性。 “ 虚空” :在毗婆沙宗来讲,是 “ 胜义谛” ,因为它经理智分析后仍 然不会被破坏。而在经部宗,“ 虚空” 则被认为是 “ 世俗谛” ,因为它不 是“ 无常法” 、是“ 无为法 ” 因它不由因缘和合,故是“ 没有作用的法 ” , 不是“ 真实存在的法 ” ,因它唯分别心的安立而已。 “ 兔角” 不是有作用的法,因为它唯分别心而已。 “ 世俗谛 ” :唯赖概念施设而得以成立的法, 就是“ 世俗谛 ” 的定义。 比如:杯子 (本身)是“ 胜义谛 ” ,但我们的分别心所取的杯子则是 “ 世俗谛 ” 。 下面六个是同义词: 1:“ 无作用的法 :2:“ 世俗

33、谛”3 :共相 4:常 法 5:无为法 6:虚幻存在的法。 常法:比如几十年没见的朋友,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我 们的记忆 (分别心)却没有改变,这在经部宗来说,即为常法。 无为法是世俗谛,因它不是因缘和合的,是没有作用的法。 无为虚空之所以被称为 “ 世俗谛 ” ,是因为它在世俗的心态上显现 为真,此处所谓的 “ 世俗” 就是分别心。因为分别心能障碍我们直接洞 见自相,所以称为 “ 世俗” 。 分别心只能现起相似于所缘境的行相而已。 比如我们眼睛看到杯子,影像就会留在我们的心识(第六意识 )上,而 第六意识所现起的杯子的行相,只不过是相似于杯子的行相而已,并 不是真实地看到杯子,所以,它

34、障碍了我们洞见自相,故称“ 世俗” 。 我们的第六意识 (分别心 )可以缘到不存在的法和 “ 世俗谛” ,如: 龟毛兔角和虚空等。如“ 补特伽罗我 ” 和“ 声常 ” 在世俗分别心上是真 的,但二者即使在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唯分别心的执取而已。 瓶之所以称为 “ 胜义谛 ” ,是因为它在胜义心态上显现为真。“ 胜 义心” 就是在显现的境相上不会生出错觉的认知。即所显现的没有错 乱。分别心 (第六意识 )所显现的都是错乱的。如杯子,它所显现的只 是相似与杯子的行相。并不是真的杯子本身,所以它是错乱的。 四部宗义精要15. 丁二:自相与共相 毗婆沙宗认为: 常有常的事物、常的实体。无常也有无常的实

35、体, 生、住、异、灭各有实体。但经部宗则认为:常是没有作用的法,无 常是有作用的法。 毗婆沙宗不但主张一切法实有,而且主张一切法由实体所成。 但 经部宗认为过去和未来非实有,它们唯分别心假立而已。 毗婆沙宗和中观应成派认为:无表色是真正的色法。但经部、唯 识、中观自续则主张:无表色不是真正的色法,而是不相应行法。 毗婆沙宗主张因果同时,但经部以上各宗则不如此主张。 自相法:就胜义而言,能成事(有作用、能生自果 )的法,就是自 相法的定义。如桌子 (本身)和瓶子 (本身)等。 共相法:就胜义而言,不能成事的法,就是共相法的定义。即: 没有作用、不能生自果,只以分别心安立的法就是共相法。如:无为

36、的虚空。 在毗婆沙宗看来,无为虚空是有作用的(前面有述 ),但经部宗则 认为无为虚空是没有作用的法,因为他们不能生自果。故是共相。 关于“ 总与别 ” : 有“ 别” 才能有“ 总” ,有“ 总” 才会有“ 别” 。如:“ 人” 是“ 总” ,“ 男人” 、 “ 女人” 则为“ 别” 。“ 所知” 是“ 总” ,“ 常” 和“ 无常” 是“ 别” 。“ 无常” 是“ 总” , “ 杯子的无常 ” 和“ 桌子的无常 ” 是“ 别” 。“ 事物” 是“ 总” ,“ 色法” 、“ 心法” 等是“ 别” 。 “ 总与别 ” 是“ 共相” ,是“ 世俗谛” ,是唯分别心安立的。 关于“ 一与异 ” :

37、“ 一与异 ” 所显现出来的是概念的不一样。 比如: “ 瓶子” 是“ 一” , “ 桌 子” 也是“ 一” 。而 “ 瓶子和柱子 ” 、“ 桌子和椅子 ” 则是“ 异” ,就像 “ 有为 和无为 ” 一样,它们的名字、名称不同。 “ 一与异 ” 也是分别心安立的。故也是“ 世俗谛 ” 、是“ 共相” 。 关于“ 相违与相关 ”(有译作“ 相违与相属 ”): “ 相违” :如:“ 瓶子和柱子 ” 、“ 胜义和世俗 ” 。它们若是 “ 这一个” , 则必不是 “ 另一个 ” 。两者之间没有交汇关系。 “ 不相违 ” :如: “ 事物和无常 ” 是“ 不相违 ” 。因为可以找到一个即 是“ 事物

38、” 又是“ 无常” 的东西。如: “ 瓶子” 。 “ 相关(相属)” : 1、因果相关:由因生果的相关,如:由火生烟。烟和火能用眼 睛分别出它们的不同,称为“ 体性异的相关 ”(“异体相关 ”)。 2、同体相关:由烟而能看出烟的颜色,但眼睛无法把“ 烟” 和“ 烟 的颜色 ” 分开来,故称为 “ 体性一的相关 ”(“同体相关 ”)。又如:有旃檀 树才有旃檀一样。 综上: “ 总与别” 、“ 一与异 ” 、“ 相违与相属 ” 等都是唯分别心而安 立的,故是 “ 增益法 ” ,是“ 共相”(增益就是唯分别心所安立)。但并不 是所有的 “ 增益法 ” 都是“ 共相” ,如“ 人我” ,因它本来不存在

39、,虽是 “ 增 益法” ,但谈不上是 “ 自相” 或“ 共相” 。 四部宗义精要16. 丁三:遮遣与成立 所知可分为:遮遣法和成立法。 遮遣法 (又叫“排他法” ): 经由直接排除所应遮遣之事物而获得 的了解 ( 知) ,就是遮遣法的定义。如“无我”便是由直接排除 “我”(所遮) 而获得的了解 (知) 。 空性的了解要通过“遮遣法”去实现,对于“我空”和“法 空”,要通过“人无我”和“法无我”去描述和理解,这非常重要, 因为“空性”不是“成立”“空”,而是“遮遣”“有”。 遮遣法又分为“无遮”和“非遮”两类。 无遮:已直接了解之心智,排遣某一(遮遣)法所应遮除之成分, 仅仅在此情况下 (不再暗

40、示或成立它法 )所获得的了解 (知) , 就是“无 遮”的定义。即不暗示或成立它法,如:补特伽罗无我。 非遮:以直接了解之心智,遣除某一(遮遣)法所应遮除之成分, 却(间接)暗示另一非遮或成立法,就是“非遮”的定义。如:无山的 草原,就是遮遣法中的非遮,因它暗示或成立了“草原”。 中观应成派的空性是“无遮”,其它的都是“非遮”。 成立法:以直接了解之心智, 不经由直接排除所遣而获得的了解 (知),就是成立法的定义。如“瓶”、“柱”。 因为无遮没有暗示或成立另一法,而是唯以分别心安立的, 所以 它是世俗谛,是共相。但非遮有自相,也有共相。如:无山的草原, 因它成立草原,故是非遮,它属于自相。而“

41、非非瓶”也是非遮,但 它成立的瓶是共相。 当经部宗证得“补特伽罗无我”时,现证到的是“无方分极 微”,是自相,是胜义。此时,行者会现起一个比量( 分别心):补特 伽罗无我。而这是共相,分别心安立而已。 四部宗义精要17. 丁四:显现与隐晦 境,又分为显现法和隐晦法。 显现法:以现量直接了知者,就是“ 显现法” 的定义,它和事物是 同义词。它是自相。 隐晦法:以比量直接了知者,就是“ 隐晦法” 的定义。它和所知是 同义词。 就思维的观点而言:一切所知,包括显现法在内,均属隐晦法。 因为思维不能直接触及所知,须通过意象或概念才能了解,所以,在 经部宗的体系里,隐晦法、 显现法并不相悖。所有的显现法

42、都是隐晦 法,但反之则不成。 比如:我们能看到杯子,但也要通过意象或概念才能了解。无为 的虚空也能通过分别心思维而了知,但它是无法现见的。 可见,隐晦法包容的内涵要大于显现法。 在经部宗里,显现法和隐晦法是不相违背的, 而其它部宗则相违。 所知和隐晦法二者相互周遍。 所知法一定是隐晦法, 隐晦法一定 是所知法。 丁 5:过去、现在、未来 毗婆沙宗认为: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实有法,而经部宗则认为 只有现在是实有法,过去和未来都不是。 过去法:某一不同 (与它的过去 )的事物,在他生成 (存在)的第二 刹那, (显现出 )坏灭的那种状态,就是 “ 过去法 ” 的定义。 如:瓶子的坏灭就是瓶子的过去

43、。是瓶子生成的第一刹那,到瓶 子坏灭后,这个时段的瓶子(法),就是瓶子坏灭后的 “ 过去法” 。“ 瓶子 的坏灭 ” 是属于无遮法。 未来法:某一不同 (与它未来 )的事物,虽有能生起之因,但是由 于缘尚不具足,以至于在某一时空状态下不能生起,就是“ 未来法” 的 定义。比如:芽是种子的未来世。 现在法:已生而未灭,就是“ 现在法” 的定义。 过、未二法都是无遮,都是常法。都是分别心上安立的。在经 部宗来讲,常法是没有作用的,因为遮掉了。 “ 现在法 ” 和“ 事物” 是同义词。 某一事物的过去,产生于该物(生成)之后,某一事物的未来,成 立于该 (未来)物(生成)之前。这点要注意,与我们的习

44、惯思维有差别, 比如:我们把 “ 过去” 称为“ 以前” 。 经部宗的 “ 过去” 、“ 现在” 、“ 未来” 、“ 自相” 、“ 共相” 等都是实有 的,但没有作用的是常法,有作用的是无常法、是事物、是自相、是 胜义谛。 现在是胜义谛,过去、未来是世俗谛,是共相。唯分别心安立而 已。 四部宗义精要18. 丁一:补特伽罗 丙 2:有境:是认知的主体,分为丁1:补特伽罗、丁 2:认知、 丁 3:能诠声。 丁 1: 补特伽罗:(经部宗)随教行者主张:蕴的相续是补特伽罗 (一 词所指称 )的事例。 (经部宗)随理行者主张:意识是补特伽罗的事例。 因为有部、经部、唯识和中观自续派都认为法一定要“ 有”

45、 。所以, 他们寻求一个 “ 存在” 而安立“ 法” ,这个法可以叫 “ 我” 。 随教行者认为:蕴的相续是未来受苦、受乐的主体。随理行者认 为未来受苦、受乐的是意识。唯识宗则通过找寻,找到了一个“ 阿赖 耶识” 。中观自续派也是找到的意识。 所以, “ 蕴的相续 ” 、“ 意识” 和“ 阿赖耶识 ” ,是他们分别找到的不 同的“ 实有” , 从而安立假法。这个“ 实有” , 即是他们不同的 “ 补特伽罗 ” 。 四部宗义精要19. 戊一:量知 本编的很多内容在前有述,故现略而述之,重在不同之处。 认知又叫觉、了别、清晰明了的。 认知又分:戊 1:量知与戊 2:非量知二种。 量知又分:己 1:

46、现量和己 2:比量 现量分为:庚 1、根现量,庚 2、意现量、庚 3、自证现量、 4、 瑜伽现量。 量有三个特点: 1、新起。2、无错缪。3、了知。三者具足为 “ 量” 。 三者缺一即为非量。 中观应成派对 “ 量” 的定义,只要 “ 无欺诳 ” 就可以了,不必是 “ 新 的” 。 量的特点再加上无分别,即为现量。前五根识是无分别的。而意 根则有 “ 有分别” 和“ 无分别 ” 之分。 我们的眼睛看到一个事物,当眼睛闭起来时,会有一个“ 无分别 的境” 让我们的意识缘到,但是很快,不易觉察。我们以“ 第一刹那 ” 来代表,此时为 “ 无分别” ,从“ 第二刹那 ” 开始,则为 “ 有分别” 。

47、 庚 1、说到根现量,一般就是指前五根(眼、耳、鼻、舌、身 ), 以这五有色根为增上缘, 而产生的 “ 新起的 ” 、 “ 无错缪的 ” 、 “ 无分别的 ” 、 “ 了知” 。 庚 2、意现量:当我们持色的眼识被遮掉以后,第一刹那无间生 起的一个五分别。称为 “ 意现量 ” 。但它非常短,不易觉察。 庚 3、 自证现量:眼识对所持的色 (对镜), 有一个对镜叫 “ 他证分” , 还有一个对内领纳 “ 自己” 的“ 自证分 ” 。自证分没有 “ 能、所 ” 二显。是 无分别的了知。 我们能忆念过去曾经看到的“ 境” ,靠的就是 “ 自证分” 。 庚 4、瑜伽现量:靠闻法、思维、透过止观双运的三

48、摩地,从而 无分别地现证所观之境,为“ 瑜伽现量 ” 。 随教行经部宗不承认自证分,所以也不承认自证现量。 只有毗婆沙宗认为有色根是量, 因为他们认为根可以赤裸裸的见 境,不必带相。所以,他们的量没有“ 新的” 和“ 无错缪 ” 。但经部宗以 上并不认为不带相的根可以了知。因为他们(有色根)没有明了分,不 能称为量。不能衡量自己的对镜。故毗婆沙宗也没有自证分。没有自 证现量。 比量是通过分别心去了解的。 四部宗义精要20. 戊二:非量知 本编前有略述。 己 1:邪知 己 2:再决识 (已决智) 己 3:疑 己 4:伺察识 己 5:现而未定识 己 1:邪识:乃指对各自知觉的外境所生起的错误心识。

49、有二种 1: 是由愚痴 等不能了知事物本性的长时期错乱因(无明)所引生的, 如:执着人我的实存等。2:由于疾病所引起的临时错乱因,而引起 的实不如自觉境之有的心识。名为“ 邪知” 、“ 颠倒识 ” 、“ 错乱识” 。如: 得黄疸病的人看到白色的海螺是黄色的。 己 2:再决智 (已决智 ):了解已了解的了别就是“ 再决智” ,它是 一种正确认识。已决智从量识生,是量识流的后一刹那,因为它不是 新起,所以不是量识。它与自所量境再一次地作熟虑的意思。就是再 了知已知者,也就是先前已经了知的量, 持续地进入第二刹那, 故名。 己 3:疑心:这是对于自觉之境存有二心的染污识。如:对于“ 佛 教的空性理论是对 ?是非?” 心存不定。即是唯有自己没法肯定的。 己 4:伺察识:如仅以笼统语言获得了知的闻所生识,此识在不 了解原因的情况下,进而对真实境进行观察之心识。 即不肯定的认知。 即:对于某一事理, 经由经验或正确推论而获得全然肯定之前的心智 活动。 己 5:现而不 (未)定识: 心明论定义为,对自境未能认定却明 确显现的不欺诳之了别。或:既明确显现自境自相(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