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县长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同志们: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关系和谐稳定,关系突破发展。做建筑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要求。20*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从事建筑业管理和生产的每一名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_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一)要加强安全和宣传。城建局要把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益新闻媒体、网络信息、报刊杂志
2、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宣传,创新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精心组织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继续加强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特别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新员工和一线作业人员的三级培训力度,从思想保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三)要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负责安全监督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日常监管秩序;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管、质监、监理、检测等单位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城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的有效性。三、加强领导,落实责
3、任,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要全力夯实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要落实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一把手”要经常深入建设工程第一线,亲自研究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意识,扎实落实隐患治理的领导、方案、资金、措施责任,确保隐患治理的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要从严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救援;要对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在依法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对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城建局要按照县上的总体要求和年初同各企业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度,督促各单位、各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全县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