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八一”建军节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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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20XX 年“八一”建军节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通知 特征码 JUeHHSMUSxCyqrKilyHE 20XX 年“八一”建军节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精神病医院: 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的关爱,切 实做好“八一”期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我市在民政享受定期抚恤和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1037 人, 包括烈属 18 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8 人,病故军人遗属 14 人, 残疾军人 164 人,老复员军人 184 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25 人,参战退役人员 524 人。 二、慰问标准 第 2 页 慰问标准为每人 600 元。 三、资金安排 慰问经费 62.22 万元由市财政承担。 四、慰问形式 1、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参战退役人员)共计 1037 人, 慰问款 62.22 万元通过民政社会化发放渠道,将慰问款打到每 位慰问对象帐户上。其中,常住精神病医院未开户的 3 名残疾 军人的慰问款按照协议发放至市精神病医院账户,用于支付其 医疗费用。 2、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参照往年做法慰问参战退役 人员。 特此通知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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