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万片电子触控屏光学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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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21.3 主要环境问题31.4 环评主要结论32、总则42.1 编制依据42.1.1 国家法律法规42.1.2 地方法律法规52.1.3 技术规范和标准72.1.4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7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82.2.1 评价因子82.2.2 评价标准82.3 评价重点和评价等级122.3.1 评价等级122.3.2 评价重点152.4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152.4.1 评价范围152.4.2 重点保护目标162.5区域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分区182.5.1 县城市总体规划182.5.2 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182.5.3与“两减六

2、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的符合性分析222.6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42.6.1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42.6.2环境质量底线292.6.3资源利用上线292.6.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92.7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313、搬迁前企业生产概况323.1企业概况概况323.1.1 项目综述323.1.2 原厂区工程组成323.1.3 搬迁前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23.1.4 原厂区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生产设备333.1.5 原厂区污染物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343.2总量批复363.3搬迁前项目批、建相符性分析363.4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

3、“以新带老”措施413.4.1现有项目主要存在如下环境问题:413.4.2“以新带老”措施413.5搬迁过程中污染防治413.6搬迁后土地利用问题424、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34.1项目建设概况434.1.1 项目综述434.1.2 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434.1.3 平面布置444.1.4 项目周边情况454.1.5 建设周期454.2工程分析454.2.1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454.2.2 物料平衡494.2.3 主要原辅用料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如下表。514.2.4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514.2.4 主要生产设备534.2.5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544.3施

4、工期污染源强分析574.4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604.4.1 废水污染源强分析604.4.2 废气污染源强分析624.4.3 噪声污染源664.4.4 固体废物污染源664.4.5 项目污染物“三本账”汇总724.5环境风险评价734.5.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734.5.2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内容744.5.3 风险识别764.5.4 最大可信事故及源项分析784.5.5 风险管理804.5.6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86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85.1自然环境概况885.1.1 地理位置885.1.2 地形地貌885.1.3 地质条件885.1.4 气象气候905.1.5 水文情况

5、91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55.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955.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95.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1005.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1005.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25.4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1035.4.1 环境噪声质量监测1034.5.2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1045.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1045.5.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045.5.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65.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1085.6.1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085.6.2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85.7 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1095.

6、7.1 区域大气污染源调查分析1095.7.2 区域水污染源调查分析1126、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15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56.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96.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196.2.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306.2.3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316.2.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346.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38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1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417.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427.2.1 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分析1427.2.2 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分析1447.2.3 营运期噪声污染防

7、治措施评述1507.2.4 营运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507.2.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评述1527.2.6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537.2.7 厂区绿化方案1537.2.8 环保投资及“三同时”154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68.1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分析1568.1.1 营运期环保投资分析1568.1.2 环境影响损失1568.2 环境效益分析1568.3 社会效益分析157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589.1 环境管理1589.1.1 环境管理部门1589.1.2 环保制度1589.1.3 环保奖惩制度1589.2 环境监测计划1599.2.1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1599.2.2 环境监测

8、计划15910、污染物总量控制16210.1 总量控制目的和原则16210.2 总量控制因子16210.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16210.4 总量控制平衡方案16211、结论与建议16411.1 结论16411.1.1 项目概况16411.1.2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16411.1.3 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6511.1.4 主要环境影响16511.1.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6611.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611.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611.1.8 总结论16611.2 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IV1、概述1.1 项目由来手机触摸屏市场在最近几年间在市

9、场规模与技术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长与变化,同时随着进军该产业的新兴企业增多,新兴与既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促使厂商为了保持一定的竞争力,不断寻求技术与产品差异化以响应市场的需求。2013年初,位于县青年东路睢城镇工业园区11号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4月该公司委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万片触摸屏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5月取得了县环保局关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万片触摸屏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睢环项201361号)。该项目于2013年末建成投入运行,项目生产工艺发了改变,后一直未办理试生产核准手续,也没有进行环

10、保验收。2017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拟投资20000万元于县经济开发区康盛管业东、永昶路北、正阳路西、北外环路南租用惠德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闲置生产用房,建设年产1500万片电子触控屏光学组件项目。原厂址不再生产,通过现状调查,原厂址的设备已拆除,租赁的厂房已被原企业收回。本迁建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康盛管业东、永昶路北、正阳路西、北外环路南,厂区总占地建筑约35245.7平方米。项目已取得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的备案通知书(睢发改开201731号)。具体见附件。由于本迁建项目在建设期及营运期间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

11、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在利用环境现状监

12、测、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1。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3 主要环境问题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2)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3)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4)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5)建设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4 环评主要结论本次环境评价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选用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

13、可达国内先进水平,营运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对建设项目表示支持、无人持反对意见;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68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14、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订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16.9.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18通过);(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

15、1施行);(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环发200628号);(1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9.1施行);(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发展改革委令2011年9号;(14)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第5号);(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日施行);(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9号);(19)关于进一

16、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30号);(21)环境风险排查技术重点(环办20064号附件三);(22)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2013.2月);(23)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

17、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27)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2.1.2 地方法律法规(1)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环保委员会、计经会(88)01号;(2)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199449号令;(3)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2005.6.5实施;(4)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2003年3月;(5)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6)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3年省政府38号令;(7)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省环境保护局,1998.9;(8)省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

18、1993.12.29;(9)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10)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11)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0315号;(13)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3号文;(15)关于进一步加

19、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8270号;(16)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17)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18)省政府关于印发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19)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15号;(20)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人大,2009年9月23日通过,2010年1月1日起实施;(21)关于加强对苏北地区化工等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的紧急通知,苏环管2007271号;(22)省政府办公厅转

20、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9号;(2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关于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24)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25)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2013年4月;(26)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2013年8月1日起实施;(27)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28)关于印发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29)关于落实省大

21、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3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31)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32)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3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34)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2.1.3 技术规范和标准(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

2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9)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2005.5);(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第36号修改单);(11)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23、(HJ2042-2014);(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4);(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5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编写技术要求(试行),苏环办2013283号)。2.1.4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睢发改开201731号);(2)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3)环境影响评价现状数据资料。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2.2.1 评价因子根据对项目污染源、污染因子的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2.2-1。表2.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4、因子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环境SO2、NO2、PM10、TSP、TVOCTSP、VOCSTSP、VOCS地表水环境pH、溶解氧、COD、BOD5、氨氮、总磷、SS、石油类、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六价铬、水温及其它有关水文要素COD、SS、NH3-N、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COD、NH3-N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等因子土壤pH、铜

25、、铅、锌、铬、砷、镉、汞固体废物各类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2.2.2 评价标准2.2.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省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SO2、NO2、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参照TVOC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具体见表2.2-4。表2.2-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标准限值(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60NO2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801小时

26、平均4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TVOC8小时平均0.6mg/m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2.2-5;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VOCS参考执行参照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见表2.2-6。表2.2-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规模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表2.2-6

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GB16297-1996VOCS40152.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0DB32/3152-20162.2.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地表水环境评价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29号批复的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徐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白塘河、新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8、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2.2-7。表2.2-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水质标准(类)水质标准(类)标准来源pH69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DO53COD2030BOD546氨氮1.01.5总磷0.20.3动植物油0.050.5LAS0.20.3挥发酚0.0050.01石油类0.050.5SS3060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废水经厂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截污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排放标准执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

29、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白塘河。具体标准值见表2.2-8。表2.2-8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pH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接管标水质要求6-9500400355203002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6-950105(8)0.51100.52.2.2.3 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1)声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9。表2.2-9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标准3类65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30、008)(2)噪声排放标准建设项目营运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详见表2.2-10。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2.2-11。表2.2-10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标准2类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6555表2.2-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标准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1、(GB12523-2011)2.2.2.4 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本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详见表2.2-12。表2.2-1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分类指标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类类类类类pH6.5-8.55.5-6.58.5-95.59色度55152525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450550550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高锰酸盐指数1.02.03.01010氨氮(NH4)0.020.020.20.50.5氯化物50150250350350氟化物1.01.01.02.02.0氰化物0.0010.

32、010.050.10.1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10.0010.0020.010.01硝酸盐(以N计)2.05.0203030亚硝酸盐(以N计)0.0010.010.020.10.1细菌总数(个/mL)10010010010001000铁0.10.20.31.51.5锰0.050.050.11.01.0汞0.000050.00050.0010.0010.001砷0.0050.010.050.050.05铅0.0050.010.050.10.1镉0.00010.0010.010.010.01六价铬0.0050.010.050.10.1锌0.050.51.05.05.0镍0.0050.050

33、.050.10.1硫酸盐501502503503502.2.2.5 土壤环境评价标准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土壤标准(pH7.5),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2-13。表2.2-1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pH无量纲)项目一级土壤二级土壤二级土壤二级土壤三级土壤自然背景pH6.56.5pH7.5pH7.5pH6.5镉0.200.300.300.601.0汞0.150.300.501.01.5砷(水田)1530252030砷(旱田)1540302540铜(农田等)3550100100400铜(果园)150200200400铅3525030

34、0350500铬(水田)90250300350400铬(岸地)90150200250300锌100200250300500镍40405060200六六六0.050.500.500.501.0滴滴涕0.050.500.500.501.02.2.2.6 施工现场卫生与固废排放标准(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以及相关操作均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中的相关规定实施。(2)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一般固废的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第36号修改单中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

35、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2.3 评价重点和评价等级2.3.1 评价等级(1)环境空气根据HJ2.2-200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的定义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的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及晾干过程中有组织排的颗粒物和VOCS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VOCS。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估

36、算得到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D10%值见表2.3-1。表2.3-1 大气评价等级判别参数污染源名称污染物名称Pmax(%)D10%等级印刷废气VOCs0.50/三喷涂废气VOCs0/三经计算本项目最大占标率为印刷废气的VOCs,占标率为0.5%。根据导则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 的圆形区域。判定依据见表2.3-2。表2.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厂界最近距离(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

3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规模的要求确定。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的生产废水排入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白塘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是该区域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仅对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体白塘河进行现状评价,重点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的

38、污水进入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可行性。因此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通过对本项目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建设项目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属于3类声功能区,建设项目属于小型规模、噪声源强中等、且建设项目噪声设备较少,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量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评价等级判定依据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表2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9、,确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工作级别确定详见表2.3-3。表2.3-3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项目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如下:(1)划分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类、类、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

40、境(HJ610-2016)附录A可确定本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2.3-4。表2.3-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

41、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所在地半径1.4km范围内(总面积6km2)无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2)评价工作等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3-5。表2.3-5 评价工作等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上表内容,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6)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在规划厂区内进行,基本无临时占地,本项目影响的范围约23000平方米,属于2km2,项目周围主要是工业用地,该区域的自然生态已为人工生态代替。项目区内无珍稀动植物及其它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无重要生态敏感区,故本项目全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见表2.3-6。表2.3-6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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