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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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1 特征码 lSwROxOTPufXtUgTAPoH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印发给 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 行) 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 、 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 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 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 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 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Www.hTfBw.COM 现作修改

2、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 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 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 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 第 2 页 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 押担保借款合同) 、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 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 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 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 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

3、,即:贷款各类、借款用途、 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同时在担保条 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 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 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 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 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项约束 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 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第 3 页 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的情

4、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 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 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 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 生效” ,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 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 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 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注意的是,合同 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

5、款人发放贷款。 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 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 “贷款人依合 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 收” 。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 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 据” (共五联) 、 “抵押(质押)物品清单” 、 “权利质物清单” 、 第 4 页 “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 同” 、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 笔贷款的金

6、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 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 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 清单” ,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 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 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 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 “ “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7、 借款合同和有关凭证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写齐全、防止漏填、 错填。除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如需增加条款可在“其他事 第 5 页 项”中填写。 各种借款合同要和有关凭证配套使用,避免合同与凭证不 配套或内容不符。 合同中“贷款种类”一栏填写“短期贷款” 、 “中期贷款” 、 “长期贷款”中的一种。 借款合同和借据中“还款方式”一栏应填写“利随本清” , “按季结息、到期还本” , “按季结息、分期还本”等内容。 保证人保证期间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应掌握在贷款到期 后年。应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 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 款合同”中“最高贷款限额”是指余额还是发生额

8、,目前分歧 很大,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慎重起见我们在合同中仍 用“最高贷款限额”一词,如当地立法及司法部门认为可以按 “余额”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项 ”中约定“最高贷款限额”是指“最高贷款余额” 。 (六)编制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由总行法律 顾问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由于该套文本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 根据自身情况掌握使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法 律顾问室,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附:二、示范文本 第 6 页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 本合同,共同遵

9、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 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 年月日归还元;年 月日归还元) 。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 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规定办理) 。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 第 7 页 年月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 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

10、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 须在贷款到期前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 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 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 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 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 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

11、金时, 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 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 、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 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 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 第 8 页 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 借款人帐 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12、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第 9 页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章) 保 证 人 () () () 保证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第 10 页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 本合同,共同遵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

13、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最 高贷款限额不超过(币种及金额 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 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 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 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 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 第 11 页 必须在贷款到期前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 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

14、承担保 证责任。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 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 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 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 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 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 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 、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 营管理方式或

15、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 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 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 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 第 12 页 扣收。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

16、户银行及帐号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章) 保 证 人 () () () 保证人 (公章) 第 13 页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抵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 14 页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 和金额为

17、:年月日归还元; 年月日归还元;年 月日归还元) 。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 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 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清册) 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元。抵押的效力 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 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 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 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

18、第 15 页 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 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 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 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 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 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 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 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 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

19、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 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 贷款到期前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 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 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 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 第 16 页 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 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

20、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 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 、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 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 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 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 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 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 款人有权继续向 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

21、有权依 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 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 第 17 页 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 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 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

22、委托人) (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章) 第 18 页 抵 押 人 抵押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抵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 第 19 页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贷款人 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限 额不超过(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 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

23、列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 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最高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 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元。抵押的效力 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 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 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 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 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 第 20 页 贷款人有权降低相

24、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 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 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 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 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 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 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 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 利率计收利

25、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 贷款到期前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 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 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 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 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业资产对 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 第 21 页 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定代 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 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

26、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 造、分立、被兼并(合并) 、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 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 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 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 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 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 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 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 因抵押权

27、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 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 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 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第 22 页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抵 押 人 第 23 页 抵押人 (公章) 住所 法

28、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质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出质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 第 24 页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 。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还款方式(借款人分期还款 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 年月日归还元;年 月日归还元) 。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 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有关规定办理)

29、。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 (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 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 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 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元。质押的效力及于 质物的从 第 25 页 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 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

30、、加息、违 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 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 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 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 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 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 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 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 贷款到期前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

31、贷款人同意后签 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 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第 26 页 六、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 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 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业资产对 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 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定代 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 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 造、分立、被兼并(合并) 、对外投资及其

32、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 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 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 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 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 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 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 物评估价值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

33、 成的损失。 第 27 页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 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 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 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章) 第 28 页 出 质 人 抵押人 住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抵押(质押)物品清单 抵押人(出质人)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行 金额单位:万 元 编号: 第 29 页 处 所 数 量 质 量 物品名称 规格 (存放、保管、使用单位) 及单位 及状况 上列物品经抵押人(出质人)和贷款人核实无误,作为农银 借字 第 30 页 抵押人(出质人):(公章) 主管部门 公章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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