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47013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特征码 TNRMuUlwyFWgfWFiLIGg 合同号: 日期: 地点: 买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 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 2 页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地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 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 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

2、号、尽码、毛重、 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 、 “小心轻放” 、 “切勿受潮”等 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 30 天,开立以卖 第 3 页 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 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 “运费待收”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 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

3、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 10 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 (除外) ,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 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 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 15、18 条规定扣除应由卖 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 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 4 页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 45 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

4、合 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 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 20 吨,长 12 米、宽 27 米,高 3 米,卖方应在装船前 50 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 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 10 天,通过卖方船名, 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 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 30 天内 到达装运港,从第 31 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 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

5、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 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 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 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 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第 5 页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

6、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 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 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 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 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 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 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 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 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 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

7、面 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 第 6 页 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 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 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 后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 同第 13 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 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 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 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 天。 第十五

8、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 合同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 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 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 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 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 额将货物贬值。 第 7 页 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 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 期须相应延长。

9、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 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 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 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 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

10、会的仲 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 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 条款。 第 8 页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 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 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 5,罚款 率按每星期 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 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 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 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 各执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 卖方: 第 9 页 签名: 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