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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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 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政 200532号2005 年 4 月 18 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政府有关部门 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调整修订本部门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行政 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投资 体制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暂行办法(第 19 号令)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 年本) ,制 定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 年本) (以下简称目录, 附后) 。 目录所列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同 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

3、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 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法进行核准, 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 类企业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目录内核准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凡按规 定应报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项目,需提交申请报告一式5 份,项目申 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应报省及以下发展改革部 门核准的项目, 需提交申请报告一式3 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 质

4、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有关工程咨询机构要对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拟建项目招标方案; (四)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五)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七)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

5、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核准程序 第九条省管企业投资建设应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 向省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其它企业投资建设应由省发展改革 部门核准的项目, 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送 省发展改革部门。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 告,并附上省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

6、建设应由国家发展改革 部门核准的项目, 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 省发展改革部门初审意见; 其它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的项目,应经省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部门。 需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 应附上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项目所在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初审意见。 第十条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 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预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向项目申 报单位出具项目申请报告预审意

7、见书,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澄清、 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 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申请 材料齐全的, 发展改革部门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申请报告受理通 知书 。 第十一条发展改革部门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 4 个工 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 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 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就 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发展改革部门在进行核准审查时, 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 门的职能, 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 目申请报告) 后 7 个工作日内

8、, 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 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 门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 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四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 个工作日内, 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发展改革部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门提出初审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 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 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

9、通知项 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发展改革部门委托咨询评估、 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对同意核准的项目, 发展改革部门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及副本(见附件)。对不同意核准的 项目,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并 抄送同级相关部门和下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六条项目申报单位对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 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核准内容及效力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部门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

10、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 入标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四)地区布局合理; (五)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六)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七)生态环境、自然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八) 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八条项目申报单位凭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副 本) ,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统计登记、 水资源、文物保护、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十九条河北省固定资

11、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及其副本由省发展改 革部门统一印制,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实行年审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主要 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准文件进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 发展改革部门 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年审手续。 没有经过发证机关年审或两年内没有开 工建设的项目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 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 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重新办理核准手 续。 第二十一条对应报发展改革部门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 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以及没有办理年审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12、、 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水资源管理、 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展改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规、规章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不得变相增加核准事项, 不得拖延核准时 限。 第二十三条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

13、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 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银行监管、 安全生产等部门, 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府 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 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未按项 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以及没有经过原核准机关年审的项 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 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信

14、息管理制度, 并对投资项目核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级发 展改革部门应当按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 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投资项目核准的信息情况。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向同级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项目信息, 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态监测,做好有关信息的汇总、 分析和发 布工作,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河北省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 年本) 内的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核准

15、。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企业投资项目 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优化投资环 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关于投 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投资 20042656 号) ,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投资、河北省政府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总投资在50

16、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同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负 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城乡规划、消防、税务、海关、安全 生产、金融、人防、地震、文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 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 第四条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按照备案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到 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目前采

17、取局面备案方式, 待条件具备后, 可 采取网上备案的方式。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表时, 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 五份: (一)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五)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企业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章备案程序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六条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中央管理企业、 省管企业投资估算 总投资 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生产

18、性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含) 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其它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 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以上的项目和需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生产性项目和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设区市管企业投资 项目和其他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 亿元人民币以下、3000万元人民币(含) 以上的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其余项目,由县(市)发 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 省政府确定的扩权县 (市)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的备案管理权限 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属应向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中央管理企业、省

19、管企业以外的投资项 目,要由项目所在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实后上报。 第七条 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的, 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 请单位;符合要求的,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向 社会公布。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 出具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及副本;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不予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企 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企业对发展改革部门做出的不予备案的决定和河北省固定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20、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的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 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 政诉讼。 第四章备案条件及效力 第九条发展改革部门依据下列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三)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四)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不应实行备案的项目。 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资金来源、经济效益、配套条件等由企 业自主决策和平衡,但应如实向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条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其副本是开展投资项 目工作的依据。企业凭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副本)办理 用地、规划、建设、环保、水资源、安全生产

21、、统计登记、消防、人防、 税收减免等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其副本由省发展改 革部门统一印制,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实行年审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主要 审查企业是否按照原备案文件进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 发展改革部 门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年审手续。 没有经过发证机关年审的备案文件自 动失效。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 (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三)建设规模有较大变动; (四)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原备

22、案数额30%以上; (五)拟新征用地面积变化幅度超过原备案数额10%以上; (六)变更建设方案可能对环境、安全生产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第十三条对应办理备案手续而未申报的项目, 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 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备案的项目以及没有办理年审的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 得办理规划手续,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用地, 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 响评价手续, 水利部门不得办理取水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外 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外汇使用手续,海关不予办理设备进口手续, 质量监 督部门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它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行 政许可手续。 对已撤消备案手续的项目, 批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

23、日内通知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能及时撤消相应许可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发展改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得变相增加备案事项,不得拖延备案时限。 第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申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发展改革部门可依法撤 销对该项目的备案: (一)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备案文

24、件的; (二)项目备案文件未经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年审的; (三)连续两年没有开工建设的; (四)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而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 第十七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 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 府备案而未申报并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备案文件的要求进 行建设的项目, 一经发现, 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 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 息管理制度, 并对投资项目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级发展 改革部门应当按照投资项目信

25、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发 展改革部门报送投资项目备案的信息情况。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向同级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项目信息, 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态监测,做好有关信息的汇总、 分析和发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布工作,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 设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在50 万元人民币 (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实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企业投资项 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 年 04 月 18 日实施日期:2005 年 04 月 18日(地方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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