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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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令 第 2号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5 年 5 月 20 日国家民委 第 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正伟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2015 年 6 月 16 日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

2、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族成份,是指在户口登记中填写的经国家正式确 认的民族名称。 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民族成份 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 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 的继父母。 第六条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 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 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 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3、。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 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 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第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 定监护人提出申

4、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 人提出申请。 第九条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 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 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 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二)公民

5、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 簿、居民身份证; (三)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 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 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四)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 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 料: (一)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 (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

6、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 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 门负责人

7、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 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 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五)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 族成份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各级民族

8、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成份变更定期备案制度。 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辖区内的民族成份 变更审批情况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备案一次。 省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每一年将本行政辖区内的民族成份变 更统计数据向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备案一次。 第十三条各级民族事务部门与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 信息化建设,建立民族成份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民族成份登记、变更 统计信息。 第十四条各级民族事务部门与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公民民族成份登记 的协商联络和监督检查机制。 第十五条公民对本人或者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的民族成份的确认、 登记、变更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9、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公民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变更民族成份的,民族事务部门应当撤销审批意见,公安部门应当撤销变 更登记,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收回该公民依据虚假民族成份享受的相关权益;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民族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予以处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10、(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审批、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 (三)违规审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的; (四)违规登记或者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 第十八条违规确认或者更改的公民民族成份,由公安部门按照市级人 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意见书予以更正。 公民民族成份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纠 错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十九条未定族称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子女取得中国 国籍的,其民族成份应当依

11、据中国公民的民族成份确定。 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其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 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可以结合 本地实际,适当调整确认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的审批权限,并向国务院 民族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民民族成 份登记管理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2010 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

12、”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 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

13、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 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 、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 、 “我最喜欢的”、 “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 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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