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驻外人员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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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制订单位: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03年 4 月 1 日 修订日期: 2003年 8 月 7 日 1. 目的为明确规范驻外人员之权利义务与生活公约,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经公司核定为驻外人员者,其定义如下 2.1. 长驻海外工作至少一年以上者。 2.1. 轮调、短期出差人员。 3. 权责 3.1. 驻外人员外调前应了解本办法所规定之权利与义务, 并需签字认可并遵守本 办法。 3.2. 本办法视为劳动契约之一部份,由台南大统营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务课 人事单位承办。 4 内容: 4.1. 驻外人员职位归属: 4.2.1.驻外人员其监督权责为驻外单位最高主管。 4

2、.2.2.驻外人员在海外之职位依当地之组织结构另冠头衔。 4.2. 驻外人员薪资: 4.2.1.驻外人员薪资依总公司规定核发。 4.2.2.所有驻外人员不得支领加班费。 4.2.3.驻外人员年终奖金及调薪标准比照总公司同时段办理。 4.2.4.驻外人员或因公差而未能参加公司举办之旅游或活动者皆发给同额 代金。 4.2.5.驻外人员除享有原有之劳保福利外,并每人加保伍百万元之旅行平安 险,由总公司人事部门承办并提供驻外人员平安险复印件。 4.2.6.总公司于 2003/8/6 公告, 驻深圳厂台湾干部平日也享有意外险之保障, 并将意外险制度改为24 小时均有意外险之方案,相关人员与保额说明 如下

3、: (以下保额为新台币) ? 1000万意外险加保资格:驻外副总级以上人员。 ? 520 万意外险加保资格:驻外理级人员。 ? 420 万意外险加保资格:驻外课级人员。 (以上团险除享有固定额度意外险外,还包括60 万寿险,每次伤害医 疗限额 5 万(需收据正本) ,住院日额 1000 元。 ) 2 4.3. 驻外人员离职或复职: 4.3.1.驻外人员欲离职者应于二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呈核并办理各项交 接工作。 4.3.2.驻外人员欲申请复职重返总公司者应于二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呈核, 并办理各项交接工作。 4.3.3.驻外人员解除驻外人员身份后于国内复职时原则上应按国内原有 职务复职。但总公司可

4、依其在海外厂之表现加以晋升或依需要调派与其 在海外厂职务查关之新职个人不得有异议。 4.4. 作息时间与门禁时间: 4.4.1.作息时间:按当地作息时间为准,每天工作8 小时;并视当地需要一律 配合加班。凡需离开厂区时,应向各群群主管口头报备核准。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7:30 - 17 :00。21:00 - 24 :00 可依工作 状况自由活动。 (18:00-21:00为弹性加班时间 ) 周六:工作时间为730 - 17 00。17:00 - 02 :00,可依工作状况 自由活动。 4.4.2.门禁时间:(以进入厂区大门为准) 周一至周五及周日 : 门禁时间为24:00。 周六:门禁时

5、间为02:00。 4.4.2.1.上项门禁之缓冲时间为10 分钟,逾时未回厂者罚人民币1,500 元。 4.4.2.2.外宿与门禁延时申请: 一? 因事需外宿或延长门禁时间者,需事先向各群群主管报备 原因(若群主管不在, 应向其它群主管报备) ,并填写台 籍干部请假(外宿、延长门禁)申请单经各群主管核准 后,应送至管理群群主管签核并由管理部存档备案。(最 迟应于隔日下班之前完成核准手续) 二? 因公务(例如:接待客人、出差等。)需延长门禁时间, 口头报备群主管核准即可。 4.5. 请假 / 特休假 / 探视假 : 4.5.1.请假 / 特休假: 4.5.1.1.驻外人员除有特殊状况外请假均以年

6、度之特休假为主。( 年 度特休假日数由总公司总务课人事单位核定,并知会派任地 之管理部 ) 3 4.5.1.2.请假必须以填写 台籍干部请假 (外宿、 延长门禁) 申请单 经各群主管核准后,应送至管理群群主管签核并由管理部存 档备案。管理部并于每月3 日前传回总公司总务课人事单位, 以利薪资之核算。 4.5.1.3.请假天数超过年度享有之特休假应按总公司之请假规定办 理。 4.5.1.4.驻外人员之特休假应于当年度休完,应休而未休之特别假依 劳基法规定视同弃权不发放代金。 4.5.2.探亲假: 4.5.2.1.驻外人员于派任地每满90 天得享有 11 天( 含旅行时间 )之探 亲假。 4.5.

7、2.2.驻外人员申请探亲假需填写台籍干部探假申请单经各群主 管核准后,应送至管理群主管签核并由管理部存档备案与知 会总公司总务课人事单位。 (请假应于3 日前完成核准手续) 4.5.2.3.探亲假申请需知会国贸课办理相关托带业务。 4.5.2.4.驻外人员于探亲假期间应至总公司述职一次,并至总公司人事 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因事无法至总公司述职应于请假单注明 原因) 。 4.5.2.5.依公司规定返国者其交通费由公司支付。除特殊状况外飞 机以经济舱为原则。 4.5.2.6.驻外人员于往返途中如有违反各国法令及民俗者应自行承 担责任。 4.5.2.7.返台休假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口头向

8、群主管报备 核准。返回驻地后需补填请假单作为请假依据。 4.5.2.8.驻外人员未驻满90 天,非因公务需返台者除符合劳基法第 四十一条第六项丧假规定中:第一款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配偶丧亡者;第二款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 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丧亡者外机票 及其它费用均自行负责。 4.5.2.9.如因工作需要未休探亲假者管理部应于每年12 月 31 日前将 个人护照影印本送交至总公司总务课人事单位审核该单位 将会依照个人出入境资料,核发未休探亲假日数之薪资,并补 贴未返台之机票费每趟可补贴人民币2,500 元整。 4 4.5.2.10.派外驻厂满一年可享有一位亲友来访机票,费

9、用含:香港台 湾往返机票、香港至深圳交通费及签证费等。) 4.5.2.11.于当地休探亲假者,可申报交通费用(含:机票、机场税、 车费等),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500 元整。 4.6. 驻外人员管理规章规定如下 4.6.1.驻外人员家中有紧急事故时可通知总公司,总公司将派海外部人员专 案处理。 4.6.2.不得收受厂商之贿款,经查属实者罚其贿款金额之100 倍,并接受法律 制裁不得有异议。 4.6.3.早会迟到罚人民币20 元,缺席罚人民币200 元。 (因事无法参加需于开 会前向群主管或会议主席报备。) 4.6.4.协力厂商至厂区洽公,用餐时以员工餐厅及台干餐厅用餐为原则。 4.6.5.大

10、陆地区之协力厂商及同业须经群主管核准方可进厂参观。台湾地区 之协力厂商及同业须经董事长核准后方可进厂参观。其它非公司人员 一律不得带进厂内参观违反者撤职查办。 4.6.6.破坏公司名誉泄露公司机密打击员工士气等种种不法之言行举止 违反者依情节轻重按总公司规定惩处。 4.6.7.凡离厂外出者 (含上班与下班时间)必须由向群主管报备私自外出及 知情不报者每人罚款人民币300 元。 4.6.8.凡离厂外出者回厂时间不得晚于门禁时间违反者罚款人民币1500 元。因公务(例如:接待客人、出差等。)或有正当理由且提出申请者 不在此限。 4.6.9.自由活动时间,各群应有台干(或代理台干)值班轮流留守,违反

11、者一 律罚款人民币1500 元。 4.6.10. 不可携带非婚姻关系之异性回厂夜宿违反者撤职查办。 4.6.11.除星期六晚上 (18:00-02:00)及星期日 (00:00 之前) 可在厂内玩牌外 其余时间均不可玩牌违反者每人罚款人民币300 元。上班时间玩牌 者,一律开除。 4.6.12.不可恶意破坏公物或占为私用违反者除照价赔偿外加罚人民币 300 元。 4.6.13.不可殴打或侮辱大陆员工违反者撤职查办。 4.6.14.交谊厅禁止吸烟违反者罚人民币10 元。 4.6.15.驻外人员彼此应精诚团结不得打架互殴或侮辱同仁先动手者 5 经查属实撤职查办。 4.6.16.团体绝对禁止有个人行

12、为出现违反者依情节轻重按总公司规定办 理惩处。 4.6.17.携眷赴任之人员,对于眷属之个人行为与安全应加以管制。因个人行 为所造成之个人损伤或公物损坏应自行负责。 4.6.18.以上所有罚款一律充作台干福利基金,该基金由管理部经理管理。台 干基金使用需经过各群群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参考办法: 【深圳 XX厂台干进出管制守则】 一? 目的为保护台籍干部之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台籍干部出入门卫所管辖之大门口。 三? 权责单位辖属管理部之门卫及其主管。 四? 内容 1. 大门保安对台干出入大门应详细记录其出入时间并每日将记 录册上呈管理部主管核阅。 2. 大门保安如无据实记录者一律撤

13、职查办。 3. 管理部主管对违反门规定而无据实呈报一律撤职查不得有异 议。 4. 所有台干不得指使大门保安伪造进出时间,查经属实者一律撤职 查不得有异议。 本人(签名)愿接受以上条文之约束如有触犯愿接受惩罚。 年月日 6 台籍干部请假(外宿、延长门禁)申请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员工编号 签 章 单 位 部 课 姓名 申请事由 申请事项:请假外宿延长门禁 假别:特别假事假病假其它: 事由说明: 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1 代理人2 群主管 3 管理群 主管 4 管理部 起 止 合计日时分 台籍干部探亲假申请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员工编号 签 章 单 位 部 课 姓名 备注 请假日数:11 日日。 超出

14、 11 日假别:特别假事假病假其它: 说明事项: 申请时间年月日 1 代理人 2 群主管 3 管理群 群主管 4 国贸课 5 管理部 起 止 合计日 2010 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7 一、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 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

15、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 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 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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