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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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华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维 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 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 200642号)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交易机 构调度管辖的发电厂(包括并网自备发电厂)。考核部分适 用范围为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度管辖的并且已 进入商业运营的发电厂。地(市)、县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及 其调度管辖的并网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华东区域电力监管

2、机构负责对并网发电厂运行 考核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东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交 易机构依照本细则具体实施调度管辖范围内并网发电厂运 行考核和结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电网经营企业(简称电网公司)、电力调度交易 机构、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华东电力系统 安全稳定运行。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 华东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 准、电力行业标准、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电力调度规程 及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应贯彻执行 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 监管实施办法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

3、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励磁 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 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等。 第八条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并网发电厂 应贯彻落实电网公司制定的保供电方案和措施,并在进入保 电阶段前向电力监管机构及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报告各项工 作准备情况。 第九条并网发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专项安全 检查。在并网发电厂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电力监管机构、电 力调度交易机构对并网发电厂开展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的安全检查。并网发电厂应落实安全检查的各项整改措施, 并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抄送电力调度交易机 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

4、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第十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制定的反 事故措施,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 署,积极配合落实事故处理预案。要制定可靠完善的保证厂 用电措施、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并报相应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要求,参 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提高对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 力。 第十一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应按照电力生 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监会4 号令)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十二条并网发电厂应按华东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 送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电 力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三条并网发电厂应按华东

5、区域发电机组(厂) 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暂行) 、 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 安全性评价标准(暂行) 的要求开展涉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三章 调度管理 第十四条并网发电厂应参照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 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购售电合同,不得无合同交易、无协议并网运行。 第十五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 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 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 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 由,由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

6、令的执行或 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考核并 网发电厂全厂当月发电量的0.5% 。 (一)未经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 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 的机组调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PSS) 、高频 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 装置等的 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二)不执行调度指令; (三)不如实报告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四)现场值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未指定接令者, 延误电网事故的处理; (五)不执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运 行的措施; (六)调度管辖设备发生

7、事故或异常,10 分钟内未向电 力调度交易机构汇报(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现象,详细情况 待查清后汇报) ; (七)发生调度管辖设备误操作事故,未在1 小时内向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汇报事故经过,或造假谎报。 第十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 构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 化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参数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应按相应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要求书面提供设备(装置)参数,并对 所提供设备(装置)参数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设备(装 置)参数整定值应按照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达的整定值 执行。 第十七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 构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或

8、实时调度曲线) 和运行方式安排。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对并网发电厂发电计划曲线执行情况按 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原则上以机组为单位,初期也可根据电 网运行实际按计划编制对象为单位。 (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编制每日96 点发电计划 曲线。两个计划点之间的发电计划值按线性插值法确定: 180 i n1n ni PP PP 式中,i P为 n P至 1n P之间第 i 个 5 秒钟发电出力; n P为 96 点计 划曲线上某15 分钟整点的发电出力,1n P为 96 点计划曲线 上下一 15 分钟整点的发电出力, i取值为 0179 。 (三)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达的

9、发电计划曲线。由于并网发电厂自身原因,造成实际发电曲 线偏离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偏离量超过 允许偏差时,按照偏差量对发电厂进行考核。 (四)考核以每5 分钟为一个单位。电力调度交易机构 自动化系统计算考核对象每5 分钟的实际发电量和计划发电 量(以 5 秒-1 分钟为一个点积分计算发电量)。同一时段内 实际发电量与计划发电量之间允许偏差范围为计划发电量 的2% 。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电量绝对值作为考核电量。 (五)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能质量控制、跨 区(省)联络线调整以及电力电量平衡的需要,值班调度员 有权修改发电计划曲线,修改后的发电计划曲线应提前15 分钟下达给发电厂

10、,不足15 分钟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自 下达时刻起15 分钟内免除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六)下列情况下可免于考核: 1、根据调度指令,机组(电厂)在AGC 控制模式(除 严格跟踪负荷曲线模式外)下提供AGC 辅助服务。 2、机组被临时指定提供调峰和调压服务而不能按计划 曲线运行。 3、当出现系统事故、机组跳闸等紧急情况,机组按照 调度指令紧急调整出力。 4、当电网频率高于50.1Hz 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下限,或 当电网频率低于49.9Hz 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上限。 5、机组启动过程中,从并网至达到正常运行工况后1 小时之内;机组停机过程中,从机组降参数至解列。 6、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 7、在机

11、组进行与出力调整有关的试验期间。 8、电网频率异常时,一次调频动作引起的机组出力调 整。 9、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导致偏离发电计划曲线时,纳 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免于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10、调峰能力为0 的发电机组。 第十八条所有并网发电厂有义务共同维护电网频率和 电压合格,提高电网电能质量。 第十九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电网和并网发电厂的 实际情况,安全、经济安排并网发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 调频、调压、备用。 第二十条并网发电厂应按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 调峰包括基本调峰和有偿调峰,其分类和标准见华东区域 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机组提供调峰类型的不同,按如下方式进行考

12、核: (一)当发电机组调峰能力不能达到额定容量的一定比 例(华东43% 、上海53% 、江苏41% 、浙江41% 、安徽 43% 、福建 35% )时,考核电量为: Q调峰0.01P差额t运行 基本调峰 式中, Q调峰为考核电量; P差额为差额容量,单位为兆瓦;t 运行为机组运行时间,单位为小时; 基本调峰 为基本调峰的考核 系数,数值为0.2 。 月最大考核电量不超过机组当月发电量的0.5% 。发电 机组的调峰能力由电力监管机构委托资质参数校核单位进 行校核确定。” 原则上,核电、风电调峰能力定为0,其它的以资源来 源情况定发电的, 如:余热发电、 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机组、 径流式水电站等调

13、峰能力定为0,进行基本调峰考核。 (二)如果电厂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申报临时改变机组 的可调出力上限或下限,当出现机组申报出力上限低于机组 铭牌出力上限或机组申报出力下限高于机组铭牌出力下限 的情况,即认定为机组基本调峰能力下降。在机组基本调峰 能力下降期间,每天的考核电量为: Q调峰基本调峰考核 tPPPP)( minmin maxmax 式中, Q调峰为考核电量; max P 为机组铭牌出力上限(兆瓦); max P 为机组申报出力上限 (兆瓦);min P为机组铭牌出力下限 (兆 瓦) ; min P为机组申报出力下限(兆瓦);t 考核为 1 小时; 基本调峰 为基本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

14、为0.2。 (三)如果电厂未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申报改变机组的 可调出力上限或下限,但不能按调度指令提供基本调峰能力 时,即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高值低于当日调度指令所要求的 最高值或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低值高于当日调度指令所要 求的最低值,则当日的考核电量为: Q调峰基本调峰考核 tPPPP) ( 2211 式中, Q调峰为考核电量;1 P为当日调度指令所要求的出力最 高值(兆瓦) ; 1 P为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高值(兆瓦); 2 P为 当日调度指令所要求的出力最低值(兆瓦); 2 P为当日机组 实际出力最低值(兆瓦) ;t考核为 24 小时; 基本调峰 为基本调 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0.2。 (

15、四)当机组按调度指令执行深度调峰任务,但未达到 指定调整出力时,考核电量为: Q调峰dtPP 0 t 0 0有偿调峰 式中, Q调峰为考核电量; P 为调度调峰指令出力(兆瓦); 0 P 为机组实际出力(兆瓦); 0 t 为调度指令时间(小时),即电 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求机组进行深度调峰的时间范围; 有偿调峰 为 有偿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0.05 。 (五)机组启停调峰未按计划时间并网或解列,应按非 计划停运接受考核。 第二十一条并网机组的一次调频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未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未具备一次调频功能的发电机组,月度考核电量为该机 组当月发电量的0.25 (华东网调调度管辖范围)

16、、 0.5 (省 市调度管辖范围)。 (二)未投运时间 一次调频未投运考核电量为: Q一次调频 10000/ 一次调频 tPN 式中, Q一次调频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额定容量(兆瓦);t 为一次调频未投运小时数,不包括调度发令退出时间; 一次调频 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1。 (三)性能考核 在电网频率越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及发生大扰动期间进 行一次调频性能考核。一次调频性能考核以机组一次调频效 果为依据。考核标准为机组在电网高频或低频期间的一次调 频响应行为,即一次调频电量。 一次调频效果是指,当电网频率超出50 fsq (机组频 率控制死区)且持续时间超过20 秒时,一次调频机组在

17、电 网频率超出50 fsq 时段内(最大为60 秒)的实际发电出 力与起始发电出力之差的积分电量( QsY)占相应时间内 理论计算积分电量(QjY ,计算方法见附件1)的比例 , 即: DXQsY QjY (当 DX0,则: DX0) 式中: DX 为一次调频的效果; QjY 为相应时间一次调频理 论计算积分电量; QsY 为一次调频实际增量部分的积分电 量。其中, 3600 0 0 调节 tt t dtPSTPSt QSY 式中, QsY 为一次调频实际增量部分的积分电量;t0为电 网频率持续20 秒大于 50 fsq 或小于 50 fsq 情况下, 频率等于 50fsq 或 50 fsq

18、的时刻;t调节为电网频率超 出 50 fsq (机组频率控制死区)且持续时间超过20 秒情 况下,电网频率超出50 fsq时间,单位为秒(最大值为 60 秒) ;PST 为电网频率持续20 秒大于 50 fsq 或小于 50fsq 情况下,机组在 t0时刻前 30 秒内实际出力平均值; PSt 为电网频率持续20 秒大于 50 fsq 或小于 50 fsq 情况下,机组在t0时刻后 t调节时间内机组实际出力;t 为 积分间隔时间,为1-5 秒。 1、一次调频正确动作率 当一次调频效果DX 大于 0, 则机组一次调频正确动作1 次;否则为不正确动作1 次。每月的正确动作率为: )/( wrong

19、correctcorrect fff 动作 式中,动作为每月的正确动作率;fcorrect为每月正确动作次数; fwrong为每月不正确动作次数。 对于一次调频月正确动作率小于80% 的机组,每月考核 电量为: Q一次调频一次调频考核动作 tPN%80 式中, Q一次调频为考核电量;动作为机组一次调频月正确动作 率; N P 为机组额定容量(MW ) ;t考核为 1 小时; 一次调频 为一 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1。 2、一次调频性能指标 以每月机组一次调频效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机组一次 调频性能指标。 DX平均 n 1i DXin (n0,则: DX平均100% ) 式中:DX平均为每月一次调

20、频性能指标;DXi为第 i 次一次调 频效果; n 为每月电网频率超出50 fsq 并持续时间超过 20 秒的次数。 机组一次调频性能指标月平均值应达到60% 。对 DX平 均小于 60% 的机组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电量为两种情况考核 电量之和: Q1一次调频0.1 n 1i (60% QjYi QsYi) 一次调频 (当 DXi0 且60% QjYi QsYi0 时) Q2一次调频0.1 n 1i (60% QjYi QsYi) 一次调频 (当 DXi0 时) 式中, Q1一次调频为一次调频性能指标大于零时考核电量; Q2一次调频为一次调频性能指标等于零时考核电量;n 为每月 电网频率超出50

21、 fsq 并持续时间超过20 秒的次数; DXi 为第 i 次一次调频效果; QjYi为第 i 次一次调频理论计算积 分电量;QsYi为第 i 次一次调频实际计算积分电量; 一次调频 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1。 (四)擅自退出 并网发电机组未经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批准,擅自退出一 次调频,机组每天的考核电量为: Q一次调频 N P t考核 一次调频 式中, Q一次调频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额定容量(MW ) ;t 考核为 1 小时; 一次调频 为一次调频考核系数,数值为1。 第二十二条对机组 AGC 运行情况按如下方法考核: 机组 AGC 性能的考核, 以机组投入AGC 时的平均调节 精

22、度和实际测试所得的AGC 机组平均调节速率作为考核标 准。机组投入 AGC 时的调节精度以1 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 考评周期的机组AGC 平均调节精度为考评周期所记录的1 分钟调节精度的算术平均数;电力调度机构对AGC 长期不 投用,或者长期不处于跟踪频率或者联络线偏差的机组不定 期进行 AGC 平均调节速率测试。 (一)机组AGC 平均调节速率 在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对机组AGC 平均调节速进行实际 抽查测验中,机组平均调节速率未满足基本要求时,考核电 量为: AGCNAGC tPKQ 考核2 1 式中 , QAGC为考核电量; K2为机组 AGC 平均调节速率系数; AGC为 AGC 考核系数

23、,其数值为1;t考核为 2 小时; N P 为机 组额定容量(兆瓦) 。其中, K2=V 实测/ V基本 式中, K2为机组 AGC 平均调节速率系数,当K2大于 1 时, 则按 K2=1 处理; V实测为机组实测AGC 调节速率; V基本为 机组基本响应速率,直吹式制粉系统机组为每分钟1.0% 额 定功率,中储式制粉系统机组为每分钟2.0% 额定功率。 (二) AGC 调节精度 AGC 调节精度考核电量为两种考核电量之和: AGCNAGC tPAQ 考核 8. 01(当 A0.8 时) dtPPQ T AGCAGC 0 1 .02 目标实际 式中, Q1AGC为日平均调节精度系数小于0.8

24、时,AGC 调节 精度考核电量; Q2AGC为目标出力和实际出力偏差考核电量; A 为日平均调节精度系数;t考核为 2 小时;AGC为 AGC 考核 系数,其数值为1; N P 为机组额定容量(兆瓦) ;P实际为机 组实际出力, P目标为机组目标出力,T 为机组 AGC 每日投运 时间。其中: 0 1 T PP dt P A T 目标实际 目标 式中,P实际为 AGC 作用后机组实际出力变化量,P目标为 AGC 作用后机组目标出力变化量,T 为机组 AGC 每日投运 时间。 (三)当并网发电机组AGC 装置发生异常而导致AGC 无法正常投入时,隐瞒不报的,或传送虚假投退信号的,一 经发现,则考

25、核电量为: QAGCN Pt 考核AGC 式中, QAGC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额定容量(MW ) ;t考核 为 10 小时;AGC为 AGC 考核系数,其数值为1。 第二十三条无功调节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母线电压月合格率 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月合格率低于99.5% 将受到考核。 母线电压合格率以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达的母线电压曲线 为依据。考核电量为: Q无功 100 %5.99 母线电压 W u 式中, Q无功为考核电量; u 为母线电压月合格率,是电压合 格点数与电压采集点数之比;母线电压为母线电压考核系数, 其数值为 2;W 为接于该母线所有机组当月总发电量。 母线电压月合格

26、率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接于该母线 所有机组当月总发电量的0.2% 。若并网发电厂已经按照机 组最大无功调节能力提供无偿或有偿无功服务,但母线电压 仍然不合格,或者全厂停电时,该时段不计入不合格点。若 并网发电厂的AVC 装置与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主站AVC 装置 联合闭环在线运行,则不进行母线电压月合格率考核。 (二) AVC 投运率考核 并网发电机组AVC 装置同相应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主站 AVC 闭环运行,且AVC 月投运率低于98% 时,接受AVC 投运率考核。考核电量为: Q无功 100 %98 aAVCAVC W 投运 式中, Q无功为考核电量;投运AVC为机组 AVC 月投运率;a W

27、为 该机组当月发电量;AVC为 AVC 考核系数,其数值为1。其 中: 投运AVCt投运/t运行 式中, t投运为 AVC 月投运时间; t运行机组月运行时间。 在计算 AVC 月投运率时,扣除因电网原因造成的AVC 装置退出时间。 AVC 月投运率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该机 组当月发电量的0.1% 。 (三) AVC 调节合格率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AVC 主站电压或无功指令下达后,机 组 AVC 装置在 2 分钟内调整到位为合格。AVC 调节合格率 考核电量为: Q无功 100 1 aAVCAVC W 调节 式中,Q无功为考核电量;调节AVC 为机组 AVC 调节合格率, 是执行合格点数与电力

28、调度交易机构发令次数之比;a W为该 机组或接于该母线机组当月发电量; AVC为 AVC 考核系数, 其数值为 1。其中: AVC 调节合格率考核电量最大值不超过该机组或接于 该母线机组当月发电量的0.1% 。 第二十四条旋转备用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旋转备用容量 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 求的旋转备用容量,接受旋转备用容量考核。考核电量为: Q备用P旋转t未具备 式中, Q备用为考核电量; P旋转为安排的旋转备用容量;t未 具备为未能提供旋转备用的时间。 (二)旋转备用调用时间 根据电力调度指令,旋转备用容量必须在10 分钟内调 用。由于并网发电厂自身原因未能达到

29、要求的,接受旋转备 用调用时间考核。每次考核电量为: Q备用P旋转t考核 式中, Q备用为考核电量; P旋转为安排的旋转备用容量;t考 核为 2 小时。 第二十五条并网发电机组因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 时,接受非计划停运考核: 1、正常运行的机组发生突然跳闸和被迫停运; 2、机组停运前未得到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批准; 3、备用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发电。 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按如下方式考核: (一)机组跳闸 正常运行的发电机组发生突然跳闸,每次考核电量为: Q非停非停 tP N ? 0.5 式中, Q 非停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容量(兆瓦) ; t?为机组停 运小时数(小时) ,最大为72

30、小时; 非停 为非计划停运考核 系数,其数值为0.2。 (二)被迫停运 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申报后,并网发电机组因自身原因 被迫停机,每次考核电量为: Q非停非停 tPN?25. 0 式中, Q非停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容量(兆瓦) ; t?为机组停 运小时数(小时) ,最大为72 小时; 非停 为非计划停运考核 系数,其数值为0.2。 (三)备用机组并网 备用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发电,每次考核电量为: Q非停非停 tP N ? 0.1 式中, Q非停为考核电量; N P 为机组容量( MW ) ;t ? 为调度 交易机构指定并网到机组实际并网或具备并网条件的时间, 最大为 72 小时; 非停 为非计划停运考核系数,其数值为 0.2 。 (四)解(并)列时间 发电机组若未能在调度机构下达的解(并)列时间前后 1 小时内完成机组解(并)列操作,则接受解(并)列时间 考核。每次考核电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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