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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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 设, 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 气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专项 治理的意义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 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2011 年 11 月 14 日陕西 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一肉夹馍店因液化石油气钢瓶 泄漏引发爆炸, 造成 11 人 死亡、31 人受伤;2012 年 3 月 6 日辽宁省盘锦市一烧烤店因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引发爆 炸,造成4 人死亡、 22 人受伤; 2012 年

2、11 月 23 日山 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洋洋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 事故,造成14 人死亡、 47 人受伤。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 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盲 目违规使用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 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 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 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 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 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我县餐饮

3、场所 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2 事 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 此, 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 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 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安全生产、 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 一时难

4、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督促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 全面清理非属地检验的气瓶;在有条件的餐饮场所推广使 用非易燃易爆类加热源,提高餐饮企业本质安全。(一) 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1、在地下、 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2、相关证照不全的。(二) 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 后方可营业: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 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 米。 2、使用液 化石油气的, 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 瓶 50 千克或 7 瓶 以上 15 千克气瓶)

5、时, 应当设臵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 千克时,气瓶 间可以设臵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3 内。存瓶 总重量大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 距不小于 10 米的独立建筑。(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 2.2 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臵, 且不得有暖气 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臵明显的安全警 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臵 在室外。(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 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臵或者用防火墙隔开。(4)放臵钢 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 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

6、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 年,密封圈 正常使用期限为3 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6)钢 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 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 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 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 米到 2.0 米 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 年更换一次;若 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 越墙壁、窗户和门。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 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 GB50028-2006 )。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臵,配

7、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 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 废的钢瓶。4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7、 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 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 危害性及防爆措施。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 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臵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 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 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 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三、组织

8、机构和职责分 工 县安委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委办 主 任、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县城管局、 县药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城管局、 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口 股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 乡镇(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导。相关部门的职责分 工如下:(一)县城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 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 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 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 录;对存

9、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 任。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 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5 (三)县质监局:对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非属 地检验的气瓶下达监察指令书,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 专业 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单位责任。(四) 县安监局: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 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 用供用气设施、设备。(五)县工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 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六)县药监局: 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 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

10、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 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同时,对未取得 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七) 各乡镇(场):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餐饮场 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配合县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四、时间安排(一)调查摸底和制定 方案阶段( 3 月底前)。1、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 对辖区、系统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 基本情况,根据餐饮场所规模及类别建立基础台账。2、 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分 别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 3 月 31 日前将专项治理实 施 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

11、室。(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 阶段( 4 月 1 日至 5 月底)。6 1、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 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 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 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 ” ,并于4 月上旬前将执行燃气 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县城管局和 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 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 好指 导和服务工作。2、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 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 罚。对情节严重的,通

12、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关闭取 缔。 (三)督查和全面总结阶段(6 月至 7 月)。 县专项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 加强对各乡镇 (场)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 督检查。同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省、 市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准备工作。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场)、各有 关部门要认真吸取燃气事故教训,提高对餐饮场所各类燃气 潜在 危险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 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二)加强教育培训, 深入宣传发动。各乡

13、镇(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 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制作专题7 节目、印发 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 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三)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筹 兼顾。各乡镇(场)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 为作为 “ 打非治违 ” 的重点内容,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规范作业行为 ,减少和杜绝 “ 三违 ” 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 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本方案明确的职 责分工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 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单位及相关信息,要立即向有关部门 通报。 (四)

14、加强查处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场) 、 各有 关部门要严格按照“ 两个一律 ” 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 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达不到十项基本燃气 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 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 要严格按照 “ 四不放过 ” 和“ 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 ” 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 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 动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五)加强信息报送,确 保工作实效。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 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

15、送有关工 作信息,并于2013 年 6 月 30 日前,将本乡镇(场)、 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附件1 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8 附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9 附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 位: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 月 日 类别 数 量 项目 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其 它 小 计 餐饮场所数 量 从业人数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举办培训场次培训 人数 专项 治理检查情况 企业自查 自改 情况自查安 全隐患数(项)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项 自改安全隐患 数(项)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治理 检查 情况组织检查组(个)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人次,其中专家人次检查单位数(家)发现安全隐患数 (项)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项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行政执 法 情况 取缔单位数(家)责令停业整改单位数(家)关 闭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家)行政处罚起数行 政罚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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