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椰子壳 文档编号:480958 上传时间:2018-11-1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XX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20XX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XX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XX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20XX 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特征码 CisBRZjgeHunXuufPjoP 20XX 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新 生入学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和 xx 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XX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知 (x 教基20XXx 号)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XX 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x 教基20XXx 号)等文件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

2、的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 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其他法定监 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地址一 致“三个一致”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合理划定学区 (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 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依街 第 2 页 道、路段、门牌号、村组、河流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使 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合理划分公办 学校学区。 (二)通过区政府和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 划分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学校

3、网站等显 著位置公示本校学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区划定后将保持稳定,确需调整时须经区人民政府同 意。 (四)学区无缝覆盖,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 校学位。 三、新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凡户籍在 xx 区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按照“三个一致”的原 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发证时间一年及以上)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 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 6 周岁(20XX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 必须是当年 12 月 31 日之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有空余学位而

4、 放宽年龄招生的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空 余学位数。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放宽入学年龄,任何学校不 得接收无法办理电子学籍的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超 计划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 第 3 页 (二)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适龄少年父母(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三个一致”的原则,持户 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发证时间一年及以上) 、小学毕业证书、 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电子学籍表,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属学 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民办学校新生入学 1.民办学校招生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 自身办学能力,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2.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

5、经区教育局同意,按计划招生。当 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需报请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变 更招生计划后方可实施。 (四)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要按照公 布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 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 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 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资助到生, 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 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

6、我市户 籍、阜南、临泉、颍上、太和、界首户籍和阜阳三区农村户籍 第 4 页 并在 xx 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居住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计生部门 出具、一年及以上,同时提供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 在阜阳城区无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 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社保卡、合法真实 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 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

7、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 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5)阜阳三区五县务工人员 子女在我区就学必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登记、盖章并报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就学联系函) 。入七年级就读的还需要 提供小学当年颁发的毕业证书。 上述材料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按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若所 属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统一出具相关手续,报到区教育 局,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 校就读。 3.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可 在居住地学区安排入学。区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企业引进人 才子女入学可比照执行。住厂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可比照进城务 工随迁子女入学办

8、法执行。 第 5 页 4.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 (阜教基20XX22 号)和阜阳 市教育局转发 xx 省教育厅 xx 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 通知 (教基函20XX35 号)文件精神办理。 5.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属学区入学。 6.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实际监护 人需提供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等有 效证件。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 xx 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 下列规定办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籍不在本区

9、,其户籍随另一方在 本区并实际居住,在实际居住地(符合“三个一致” )所属学区 学校入学。 2.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 拆迁后未安置、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户口簿和在阜 阳城区无房产证明(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按其原居住 地(原房产证地址)学区入学;重新购房(货币化安置)的, 以新购房的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 实际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房 产证和水、电、气发票等原始证明材料。 3.自建房。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的自建房户,需提供 第 6 页 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水、电、气发票和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

10、策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一年 及以上) ,在自建房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其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 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同时有自有房 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5.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户籍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且 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 、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 凭证) ,其父母无产权住房的(以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 父母双方在阜阳城区无房产证明为凭证) ,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的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一致、一年及以上)所属学区学校入 学。 6.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其法定监护人)已入住新购

11、房屋一 年以上,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籍的家庭,凭购房合同、 购房发票和水、电、气、有线电视缴费发票和符合当地计划生 育政策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一年 及以上)等有效凭据,在入住的新购房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7.父母离异的(提供相关证件) ,按照“三个一致”的原则在其 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8.未取得房产证的低保家庭子女,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法定 监护人)持低保证、户口簿和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管理规定的 相关证明(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一年及以上)等有效凭 第 7 页 证到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9.其他特殊情况造成 xx 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

12、不一致的,由区 教育局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10.共有房产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 据;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挂靠 在某一亲友处(适龄儿童少年的非法定监护人) ,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 xx 城区挂靠在某亲友处,但不 在 xx 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 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时间安排 (一)6 月上旬到 7 月中旬,区教育局组织生源调查工作,划 分、调整好学区、组织招生学校按规定条件对学区内适龄儿童 少年摸底核查和登记(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文件规定 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3、) 。 (二)8 月 18 日至 22 日,各中小学组织招生登记报名,对符 合“三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次公示应入 学人员名单。同时民办学校组织招生登记报名,并公示入学人 员名单。 (三)8 月 23 日至 27 日,核查特殊群体和其它特殊情况造成 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第二 次公示符合入学政策的人员名单。 (四)8 月 28 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对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摇号 第 8 页 方式确定,由学校自主摇号,第三次公示入学人员名单。 (五)8 月 29 日至 30 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

14、长,区教 育局、人社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指导各义务 教育学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入学方案,认真做 好新生入学工作。 (二)完善入学招生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和民办学校一 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严禁任何中 小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 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小学向初中推荐择校生源;严禁初中向 小学摸底,索取优质生源;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严禁任何 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款或以后勤服务公司 社会化的运作方式收取入学费用。严格按照标准控制班额,严 格实行平行分

15、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 “提高班” “创新班” “英语班”等。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 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 (三)规范学籍管理。加强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环节的管理, 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遏制学生无序流动。规范入 学手续,将学生原始入学依据材料复印存档,作为学生纸质档 案材料。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一生一籍” ,不准重复 第 9 页 注册学籍。对于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规范 化水平。 (四)严明入学纪律。区政府将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 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新生入学

16、工作 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五)加大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我区将采取严格 措施,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考试招生、择优录取、 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民 办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及时在学校 和区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 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 ;办学地址;批准办学 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 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书籍、薄本、资料费、食宿费等及其 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其招生简章和广告用语必须规范,有关 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

17、家现行政策和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 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 法纠正,对于拒不执行改正的,停止或减少其当年招生,直至 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严格对招生违规行为的惩戒。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 第 10 页 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未按规定执行学区划分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巧立名目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或其他乱收费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18、 (七)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区政府和教育局门户 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xx 区 20XX 年义务教育新 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要通过公告、宣传 单、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好社会舆论,服务好学生。大力宣传“家 门口的好学校” ,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六、其他要求 (一)区教育局要指导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民办学校加强 对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各自的入学方案 或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村留 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 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凡有各种特殊情况,需解决入学的学生或需要超计划招 生的学校,需经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 第 11 页 实施。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xx 咨询电话: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