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设置与规划(2)第三章建设用地(6第四章园舍建筑(7)第五章设施设备(18)第六章师资配备(21)第七章经费保障(22)第八章附则(23)附录一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附表)(24)附录二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用词用语说明(37)附件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条文说明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1。5公里。第十一条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城镇
2、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和农村人口稀少地区可单独设置或在小学附设12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第二节选址与规划第十二条新建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原则:(一)幼儿就近入园,家长方便接送。(二)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绿色植被丰富、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带.(三)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四)必须与铁路、高速公
3、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应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五)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六)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的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七)农村幼儿园宜设在乡镇政府、社区驻地或靠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
4、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八)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第十三条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场地由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两部分组成。园区总平面规划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网综合设计等.应符合下列原则:(一)园区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适合幼儿特点,有利于幼儿园建设发展和对幼儿的保育教育与安全管理。(二)园区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节约用地,方便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三)幼儿园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应保证一半以上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生活用房与
5、幼儿活动室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园内建筑间距及与相邻园外建筑的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四)幼儿园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合理,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特点。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园区绿化、美化应结合使用功能、特点及建筑布置、空间组合、建筑景观等要求,与园舍建筑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五)园区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园区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宜人车分流,竖向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主要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不应设在交通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侧,
6、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并有安全警示标志,应有利于交通疏散.机动车与供应区出入口宜合并独立设置。(六)室外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网络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设计合理布置,管线宜暗设.污水应纳入系统的污水排放管道,农村幼儿园污水排放不应影响园区和周边环境卫生与幼儿安全。应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系统。用电负荷应适当留有余量。安全、防噪声、防火与疏散、给排水、采暖与通风等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七)园区内应设置教职工自行车停车棚。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独立的教职工机动车停放场地,与幼儿活动场地隔离,并设置专用的机动车道和出入口。(八)幼儿园应设置旗杆、旗台.第三章建设用地
7、第十四条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一)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园内道路及建筑物周围通道等用地。(二)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4Rl2o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m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m2o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设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共用游戏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等。其中游戏场地宜为草坪、沙土地、塑胶场地等软质地坪。(三)幼儿园绿地率不宜低于30%,集中绿化用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11f,有条件的幼儿园应扩大绿化面积.
8、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第十五条建设用地面积按照园区内建筑总面积和相应的容积率测算,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幼儿园容积率以0。55O065为宜.计算公式: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容积率(二)服务用房包括以下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室、洗涤消毒用房。办公室供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办公、教研、会议、接待、阅览、储存资料使用,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网管(监控)室.可根据需要设立卫生室,卫生室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要求配备室内设备与医师。(三)附属用房包括以下用房:厨房、配电室、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储藏室、
9、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厨房主要有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餐具洗涤消毒间、食具存放间、烧火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库房等组成.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教职工餐厅。园舍建筑中未包括民防工程、采暖锅炉房和车库等用房.(四)12个班的幼儿园,至少应设置幼儿班级活动室、卫生间和办公室,有条件的可增加活动室面积,便于幼儿就寝,可增设综合活动室、保健室、幼儿厨房等.其园舍面积应不低于3个班幼儿园的人均标准。(五)招收轻度残疾幼儿5人以上的幼儿园,应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园保教幼儿,实现资源共享。第二节建筑面积第十七条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10、应符合表2的规定。(七)门厅、走廊应符合以下规定:1.幼儿园晨检接待厅(门厅)应宽敞明亮,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2,单面走廊净宽不应小于I080m,中内廊净宽不应小于2.40m.3o外廊宜设封闭窗。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封闭连接廊。40幼儿出入的门厅和走廊不应设台阶,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L12。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面2m以下不应设壁柱、管道、消火栓箱、灭火器、广告牌等突出物。(八)楼梯应符合以下规定:I0楼梯设置的数量和总宽度应按幼儿通行安全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确定。2o楼梯间应有直接自然采光、通风和人工照明.3.供幼儿使用的楼梯踏步高度宜为
11、0。13m,宽度宜为0。26mo4o幼儿使用的楼梯,当楼梯井宽度大于OoIlm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宜攀爬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Ilmo严禁采用横向杆件或装饰物。5o疏散楼梯严禁使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6 .楼梯入口处应设置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等指示和警不标志。7 .宜设幼儿扶手和成人扶手。幼儿扶手高度宜为O.6m,底层及顶层扶手端部应纵向延伸1个踏步宽度。扶手端部和转弯部位不应有棱角。8o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宜设置电梯。9.不宜设置室外楼梯。(九)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安
12、全防护栏杆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制作,防护栏杆水平承载能力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防护栏杆净高不应小于IoIOm,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O.Ilnu严禁采用横向杆件或装饰物。(十)楼地面应符合以下规定:I0活动室、寝室和综合活动室等用房应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地面.2o门厅、走道、楼梯、衣帽储藏室、卫生间等应采用防滑、耐磨及易清洗地面,卫生间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设施。(十一)门、窗应符合以下规定:Io幼儿活动用房宜设双扇外推平开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m,禁止设置弹簧门、推拉门、旋转门、玻璃门,不宜设置金属门,不应设置门坎
13、宜在靠墙部位设置固定门扇的装置,固定门扇装置不应影响疏散,不应影响幼儿行走。2o活动室、寝室、综合活动室的门均应向人员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应妨碍走道疏散通行。3o班级活动单元内各项用房之间宜设门洞,不宜安装门扇。40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应设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全玻璃,在距地面0.60m处宜设幼儿专用拉手。50直接采光窗不应采用彩色玻璃。6.幼儿活动用房窗台距楼可踏面不宜高于0.60m,并应设安全护栏,防护栏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应低于Oo90m,1.30m以下严禁设开启窗扇,窗侧无外廊时须设栏杆。走廊和阳台开启窗距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I080m的部分,不应设内平开窗
14、或上悬内开窗。(十二)幼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I0卫生间宜临近活动室或寝室,盥洗室与厕所宜分间或分隔设置,应有良好的视线贯通。2 .宜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无外窗的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排气设施。3o卫生间内不应设台阶。4o卫生间的门不应直对活动室和寝室。5o盥洗池高度为0.50。55m,宽度为0。4O045m,水龙头间距为0.35-0o4mo可单独增设一个稍矮的盥洗池,便于个子矮的幼儿洗手。大便器宜采用蹲式便器,大便器或小便槽均应设隔板,隔板处应加设幼儿扶手。厕位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0.7OnIXO.80In(宽义深),沟槽式的宽度宜为Oo16m-0o18m,坐式便器的高度宜为O025m0.3
15、0mo每班卫生间至少设污水池1个、大便器6个(其中女厕大便器不应少于4个,男厕大便器不应少于2个)、小便器4(GB/T18883)要求。(二)建筑外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外装修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征的色彩,并与园区环境协调。建筑外墙面应严防雨水渗漏。(三)墙面应符合以下要求:Io幼儿活动用房的内墙面、顶面粉刷应符合环保、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要求,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点的明亮柔和色彩。2o所有内墙的阳角、方柱及窗台应做成小圆角。3 .外墙面1.3m以下不宜做质地粗糙墙面,外墙的阳角及方柱应做成小圆角。40幼儿活动用房、走廊内墙面,应具备展示教材、作品和布置环境
16、的条件。5o门厅、走廊、楼梯间宜做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6.卫生间、厨房内墙面应做光滑易清洁磁砖护壁至天棚。第二十一条建筑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建筑设备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JGJ39-2016)及其他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幼儿园应设置给排水系统,设备选型及系统配置应适合幼儿需要.用水量标准、系统选择和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当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系统增压给水设备,并符合以下规定:Io当设有二次供水设施时,供水设施不应对水质产生污染;20当设置水箱时,应设置消毒设备,并宜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3o加压水泵
17、应选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加压泵组及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二)幼儿活动用房宜设置集中采暖系统,散热器应暗装。采用电采暖,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采用火炉采暖.应保证室内所需新风量,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幼儿活动用房应配备空调、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三)室内照明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节能灯具,不得采用裸灯,灯具应经过CCC认证。活动室、寝室、图书室、美工室等幼儿用房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也可采用防频闪性能好、无蓝光危害的其他节能光源,不宜采用裸管荧光灯灯具;保健观察室、办公室等可采用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或采用其他节能光
18、源.室内照明光源色温、桌面平均照度、统一眩光值、显色指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根据需要配置电源插座。幼儿活动用房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L80m,照明开关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L40m。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开敷设和控制,不得混用。(四)幼儿活动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厨房备餐间宜安装紫外线杀菌灯,灯具距地面高度宜为2o50m.紫外线杀菌灯开关应单独标准见附表3.2.幼儿活动室游戏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见附表L活动区设施设备。活动区设置应动静分开,每班根据需要设置角色游戏区、建构区、美工区、益智区、图书区、科学区、表演区等活动区,配备必要的开放式玩具柜(架)。活动室应配备饮水、消毒设备
19、保温饮水设备应具备锁定装置。每生一杯,并有明显区分标志。3o寝室设施设备.儿童寝室应分班使用。应配备儿童单层固定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叠放收藏的硬板床。儿童寝室应有避光窗帘。配备标准见附表4。4o卫生间设施设备.卫生间包括盥洗室和厕所。盥洗室应配备梳洗镜、洗手盆等盥洗卫生用具。厕所应采用水冲式,设置适量的儿童座便器或有隔断的沟槽式便池.提倡男女分厕,蹲位间应有隔断遮挡。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5o综合活动室设施设备.应具备供幼儿分班或者集体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活动、亲子活动、会议、家长学校、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配备标准见附表5.6o公用游戏活动用房设施设备。可根据
20、幼儿游戏活动实际需要选配.附录: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附表1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序号名称配备数量备注基本配备选配幼儿活动室IOl钢琴(或电子琴、电钢琴、手风琴)1架/班选配其一102电视机、影像播放设备1台/班二者选配其一触摸一体机1台/班视频展台(高拍仪)1台/班计算机1台/班103空调1台/班104椅子按实际幼儿数配,另加510把环保材质,无棱角105桌子按实际幼儿数配,另加2-3张环保材质,无棱角106儿童书架24个/班高度适合幼儿取放107玩具柜6-8个/班108磁性板1块/班109钟表1个/班110消毒柜1台/班Ill饮水机1个/班112幼儿水杯1个/人113水杯
21、架(柜)1个/班衣帽间(包括教师办公区)114幼儿衣柜1格/人每格不小于0。40X0.40米115幼儿座椅根据需要配备或自制坐凳,幼儿换鞋使用116教师用桌椅1套117材料柜(架)1个/班134场景(娃娃家、小厨房、小商店、小医院、小理发店、小超市等场景类设施及日常生活用品)1-2套/班(三)科学区135动物及饲养工具(小金鱼、小乌龟等动物及饲养工具等)1套/班136植物及工具(如便于观察的绿色植物及花盆、小铲、小桶、喷壶等栽培用具)1套/班137自然材料及物品(如种子、果实、叶子、贝壳、羽毛、木头、石头、织物、毛线、塑料、金属等)根据需要配备138科学探究工具(如温度计、指针式钟表、计时器、
22、天平、各种尺子、小锤子、小改锥、小扳子等)1套/班139弹性玩具(皮筋、海绵等弹性材料)弹性玩具12个/大班,弹性操作材料12套/大班,供46名幼儿同时使用140小风车小、中班满足1个班使用141地球仪1个/科学区142时钟玩具教师用:大班:1个/班幼儿用:满足一个班使用143声响玩具(声控玩具,自制传声筒、瓶盖盒等材料)声控玩具12个/班,自制传声筒24个/班,供46名幼儿同时使用标准11I选配,标准I标准11必配144电玩具(如各类干电池、锂电池、灯泡、电线;塑料棒、纸屑等摩擦生电材料)电类材料12套/大班,供46名幼儿同时使用标准11I选配,标准I标准11必配145测量玩具(量杯50ml
23、100ml、150ml、250ml,量尺等)量杯1套/园尺子35种/中、大班标准11I选配,标准I标准II必配146光学玩具(万花筒、平面镜、放大镜、哈哈镜、三棱镜、望远镜等)1套/中、大班,供46名幼儿同时使用标准11I选配,标准I标准11必配147磁性玩具(指南针、磁铁、曲别针、铁钉等操作材料)磁性玩具2个/中、大班,磁性操作材料1套/中、大班,供46名幼儿同标准11I选配,标准I标准11必配109砧板根据需要配备按蔬菜、水产品、禽肉类分类设置专用110货架根据需要配备离地离墙不少于10厘米Ill挡鼠板根据需要配备金属,与门同宽,50厘米高112烹调锅根据需要配备113烹饪用具1套按蔬菜、
24、水产品、禽肉类分类设置专用114排油烟系统1套全封闭,不锈钢板或镀锌板115磅秤1台进出食品原材料称量116留样冰箱(含足够数量留样容器)1个117保洁柜1台存放消毒后餐具,食品转运工具118消毒柜1台119幼儿餐具1套/人按就餐儿童数配备120电热开水炉1台121冰柜1台存放冷冻生鲜食品122蒸饭车1台注:幼儿厨房标准11I为选配,标准I、标准11必配。附表10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一、基本配备类别名称适用对象基础设备办公用具办公桌椅、电脑、电子白板、音乐播放器;各种文件资料柜及书柜、储存柜或置物架等。学习用具课桌椅等(含肢体残疾学生使用的轮椅桌及矫形椅和低视力幼儿使用的升降桌及椅
25、子等)根据需要配备电脑及相关学习软件有声读书机、盲用便携式电脑等供视力残疾幼儿使用图书音像特殊教育专业书籍杂志、一般教育心理学书籍、教法类图书、康复医学类图书及各种专业工具书籍(包括手语类、盲文类等相关图书)等;儿童阅读的各类图书(含绘本)及音像资料、益智类光盘等儿童阅读的大字及盲文读物、语音读物、触摸式读物供视力残疾幼儿使用附件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条文说明规模设置,服务人口每增加3000人宜按3班规模增加。第H条合理确定幼儿园规模,人口密度适宜的地方,规模不宜过大或过小.幼儿园班额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新建幼儿园选址取决于地质、环境、交通、能源(水源、电源等)等主要条件,同时要考虑
26、各种复杂的自然条件影响,宜选择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油输气管道、高压供电走廊、加油站、变电站、供热站等.第十三条幼儿园建设项目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幼儿活动室及寝室应保证良好的朝向,达到日照标准。围墙既要美观又要有利于对幼儿的安全管理。自行车棚应设在大门附近。园内道路要满足通行和消防要求,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升旗是对幼儿和保教人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如无合适位置,可在主要建筑物上设置附墙旗杆。第三章建设用地第十四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根据规划建设规模确定.幼儿园室外共用游戏场地是幼
27、儿室外活动的主要场所,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宜集中,可与分班游戏场地面积统筹安排.绿化用地是美化环境、认识植物的场所,幼儿园规划建设中要合理设置.室)供门卫保安人员值班、安全监控及收发使用.储藏室供储存办公用品、保教用品、常用工具等物品使用。教职工卫生间供教职工及来宾使用。本标准仅考虑了幼儿园常规用房,园舍中未包括室内游泳池、民防工程、连接廊、花房等用房,未包括设置电动游艺玩具、游泳池等用地.上2个班的幼儿园面积应满足幼儿生活及活动基本需求。示范性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增加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第十七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园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分为三类。在新建幼儿园时,宜精
28、心设计,既要考虑合理的功能需要,也要力求经济,争取较多的建筑面积。第十八条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幼儿园规模测算。第十九条本条阐述了主要的园舍建筑要求。幼儿园建设既要防止因陋就简、降低标准、影响安全使用的行为,又要防止盲目投资、华而不实的倾向。幼儿园建筑应有别于成人建筑,具有儿童化特征;应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避免不利的环境因素对幼儿身心的伤害。幼儿园的建筑层数,主要从幼儿的生理特点、使用要求和节约土地的原则考虑,宜建多层或低层建筑。(一)规定幼儿园园舍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标准的规定。(二)为保证在遭遇自然灾害时幼儿能安全、迅速地脱离危险场所,幼儿活动
29、用房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阴暗、潮湿,采光、通风条件较差,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安全迅速疏散,故严禁将幼儿使用的房间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为方便幼儿的活动和班级管理,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储藏室宜设计为每班独立使用的单元。为保障班级活动单元内的采光通风、空气质量和安全疏散要求,规定不得在班级活动单元内搭设阁楼或夹层作寝室。为防止幼儿坠落摔伤,不宜使用双层床。为防止幼儿受凉或烫伤,幼儿的身体应避免与外墙面或暖气片、壁炉、火墙等接触,床位侧面应与其保持适当距离。(三)规定了建筑防火要求。(四)规定了建筑抗震设防要求。(五)室内净高,指室内地面至结构梁底间的垂直距
30、离.当室内顶棚或风道(管道)低于梁时,净高计至顶棚或风道(管道)底.净高依据室内容纳的幼儿和教师人数所需要的空气量及每小时换气次数确定。(六)规定了幼儿园无障碍设计要求。(七)门厅、走廊。晨检接待厅(门厅)具有集散、晨检、滞留、小憩、展示、接待、传递信息等功能,面积及采光应满足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走廊宽度主要根据通行人流量、小型活动、防火安全疏散和其他使用功能考虑。(八)楼梯设计要充分考虑幼儿行为活动的特点和安全防护、安全疏散的要求。螺旋形楼梯及扇形踏步的踏面宽度不一,易造成踏空,危及幼儿行走安全,不得用作疏散楼梯.(九)临空安全防护栏杆应牢固,宜透空.幼儿生性好动、喜爱攀登,自我保护和自我约
31、束能力较弱,安全防护栏杆的高度必须符合规定,其构造应采用不可攀登形式,并要防止幼儿穿过。(十)室内地面是幼儿直接接触的界面,其材料性能与构造应符合安全、卫生、保暖和具有一定弹性的要求,以免影响幼儿身体健康和室内环境卫生。水泥地面等硬质地面会使幼儿的脚感生硬,影响踝关节的发育,容易发生摔伤事故,而且水泥地面容易起灰,不易清洁,故不宜采用。(十一)幼儿活动用房的门宽应满足防火疏散要求。固定门扇的装置应设于靠墙部位,防止幼儿行走时绊倒。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同时容易忽视对周围的注意,为防止开关门时撞伤幼儿,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设置观察窗,观察窗不应安装易碎玻璃。为保证阳光照射,以利于幼儿的身体发育,保
32、证幼儿对自然物体的真实感觉,直接采光窗不应使用彩色玻璃。幼儿园的窗与成人建筑的窗最大的差别在于窗台的高度不一样,为保证室内采光量和幼儿的对外视线不被遮挡,避免产生封闭感,幼儿活动用房的窗台距地面不宜高于060m。由于窗台低,防止幼儿爬上窗台,发生从窗坠落事故,因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应设安全护栏,防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90m。活动室的窗宜设下亮子,活动室窗的形式不同于成人建筑窗的形式,后者窗亮子在上,窗扇在下;而前者正好相反。其次,后者的窗亮子是作为通风功能而可以,而前者窗亮子为了幼儿安全不可以开启,即使为了通风需要开启,例如上旋开启或推拉开启也必须设置防护措施。Io30m以下严禁设开启窗扇,窗侧
33、无外廊时须设栏杆,栏杆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为防止幼儿和教职工碰伤头部,走廊和阳台的开启窗距地1。80m以下不应设平开窗或悬开窗。(十二)为有利于环境卫生、方便使用和清洗消毒,卫生间应尽可能采用室内水冲式厕所,并分班设置。为防止盥洗水龙头因水压过大,溅湿幼儿的身体及衣服,应有减压措施。(十三)厨房保持通风,钢瓶储存间应对外单独设门.(十四)晨检室及接待厅(门厅)、保健观察室、隔离室应符合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及消毒条件和设施的要求。保健观察室应满足布置药橱和常用诊疗设备的要求。一旦幼儿发生身体的伤害或危急病症,在未送医院之前,可在幼儿园进行相应的紧急处理。第二十条
34、幼儿园建筑装修应符合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美观适用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室内外装修的第一原则是安全、环保,采用装修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装修细节必须把有利于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建筑设备应符合标准要求。(一)给排水系统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二)室内的采暖设施应因地制宜,既要有利于调控室内的温度,又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确保幼儿安全.(三)室内照明。为保护幼儿视力的健康,选择和布置灯具时应解决光源频闪效应和眩光问题.采用电子镇流器的多光源可基本消除频闪效应,采用格栅灯或带透明罩的灯具可基本消除眩光.幼儿的好奇心较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为防止发生触电
35、事故,幼儿用房的电源插座必须防止幼儿触及。(四)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中杀菌最为有效,但对幼儿的眼睛和皮肤有较大的伤害。室内有人时,严禁开灯消毒.为防止幼儿误开,其开关应设置在幼儿不能触及的高度。为防止工作人员误开误关,应指定专人负责操控,同时设置警示标识。(五)为防止在停电状态下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六)应根据不同用房使用功能的需要,结合室内装修,敷设或预留弱电管线,安装有关设施。(七)园区附属设施。为保证幼儿身心安全,幼儿园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配置和管理。第五章设施设备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设施设备应保障安全,满足幼儿游戏活动及生活需要。玩教具确保
36、安全环保卫生,适合幼儿发展水平。第二十三条幼儿生活及教育活动设施设备,既要符合国家规定,又要满足幼儿不同年龄段生理和心理需求,安全、规范、美观、适用.同时,要兼顾幼儿兴趣、能力及教育活动的内容,分层次、及时、适量投放或更换.(一)室外设施设备。室外游戏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合理划分,要适当留有沙土地面供幼儿认识自然,除30m直跑道外,不提倡大面积铺设塑胶地面,可铺设适合当地气候、容易养护的草坪。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安放在草坪或软质地面上,如果条件受限,应在运动器械的幼儿落地位置铺设软垫、细沙或其他缓冲材料,大型器械周边3m内不应有其他物品。沙池应使用细软清洁的海沙、河沙等天然黄沙,避免使
37、用白沙和经工业加工的有色沙,禁用石英砂等工业用砂。水池水质标准应与生活用水相同,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定期换水。(二)室内设施设备。应优先配置幼儿操作使用的各种游戏玩具和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玩教具、自制玩教具及自然材料、日常生活材料及收纳设备等。班级小型玩具,尤其是桌面玩具,如积木、串珠、钉板、拼图等数量要充足。玩具可拆卸的零件及小型活动材料不宜过小,避免幼儿塞进鼻孔、耳孔或吞食。应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玩教具。鼓励教师开发和使用民间玩教具.避免配备中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防止追求奢华、装饰效果的倾向。幼儿活动室内各区域的配备应体现不同区域内容上的相关性
38、支持幼儿跨区域开展综合性游戏或其他学习活动。各区域可用移动、开放式橱柜隔开,其大小、高度与儿童人数、身高相适应,便于儿童自由取放物品。科学区配备要突出时代性、科学性、趣味性;建构区配备要方便幼儿开展创造性游戏和造型艺术活动需要;美工区配备要充分考虑幼儿塑造形象,表达对客观世界认知、情感、态度的实际需要,如配备色彩绘画、手工制作、泥塑、版画、印染等材料,要接近水源,有冲洗设施;图书阅读区的儿童读物,应随儿童发展水平、季节变换和教育内容及时更换.生活区主要为幼儿提供生活服务,每班应有专用的儿童饮水设施、水杯架、毛巾架,毛巾间距合理。教学区和活动区的桌椅、视听设备、影像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共用.寝室
39、内每张幼儿用床都应直接连接通道,走道宽度不小于06m,以方便幼儿疏散。如确需使用双层床时,应配备固定式双层床,总高度不应高于Io2m,四周设高度不低于O.3m的护栏,且只能沿墙体处摆放。盥洗室和厕所内配备的清洁用具、消毒用品等应存放在儿童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橱柜内,有专用标识。幼儿饮水设施可放在盥洗室,不得放在厕所内。综合活动室配备要注重实用性和综合性功能。公用游戏活动用房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幼儿游戏活动需要配备.(三)图书资料。幼儿图书及教学图书资料要根据办园规模配备,幼儿园生均图书应达到15册以上,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报刊杂志不少于8种。班级图书区,幼儿图书生均2本以上,每周更换。第二十四条
40、幼儿园办公及生活设施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将校园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多网合一。幼儿用家具要颜色柔和,符合幼儿视觉特点,无毒无味,易清洗。玩具柜和书橱不宜安装橱门,高度以0。6m为宜,不宜采用大面积玻璃或镜子.也可根据幼儿学习和游戏需要,自行设计便于组合、移动的玩具柜架。保健观察室配置应符合国家、省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专用器械应为经国家专业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幼儿厨房应配备必要的烹饪设备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腐、消毒设施.加工间应有2-3个洗菜池,用于理菜、洗菜等。烹调间应配有大操作台,方便烧煮食品。配餐间用于排放成品食物和消毒的碗筷,不宜设置水池,以免污染,要
41、有对外发放食物的窗口,安装玻璃隔断和纱门纱窗。消毒间不少于3个洗碗池,配消毒柜、操作台。仓库用于摆放食品原料,应当干燥透风,有防蝇、防鼠设施。开水间(炉)、消毒室(间)、锅炉房等后勤服务配置,应满足幼儿和教职工日常生活需要。第六章师资配备第二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严格按标准配备各类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公办幼儿园要按照规定,为非在编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民办幼儿园要为所有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配备各类合格人员.新进教师一般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第七章经费
42、保障第二十七条举办者应依法保障幼儿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有关资产、产权、财务等管理制度。幼儿园保教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幼儿伙食费应当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标准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